资源描述
关于设立xx新区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合作协议
甲 方:x省xx新区xx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xxx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并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章 新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名称:xx新区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2.2 注册地址:xx新区;
2.3 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整(¥ 万元);
2.4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2.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经营(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章 新公司的注册资本
3.1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工商注册登记时,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万元),其中:
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第四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4.1 甲、乙双方同意,在新公司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其法人治理结构如下:
4.1.1 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需由股东会决议的事项,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不含本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1.2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4.1.3 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乙方委派。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4.1.4 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聘任。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提名副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聘任新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五章 公司工商注册登记
5.1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乙方配合提供公司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5.2 全体股东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六章 新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
6.1 甲、乙双方同意,新公司设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投资经营部、合同预算部等4个职能部门。其中:
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人事、党务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融资、成本控制等工作。
投资经营部负责对外股权合作、销售经营等工作。
工程部负责工程预算、招标、设计管理及工程现场管理等工作。
第七章 权利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7.1.1 根据协议约定,按期足额认缴出资。
7.1.2 负责办理新公司工商注册相关证照。
7.1.3 发挥其在项目策划、规划、建设、合同预算、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协助新公司做好以上相应工作。
7.1.4 负责做好新公司经营团队组建工作。
7.1.5 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7.2 乙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7.2.1 根据协议约定,按期足额认缴出资。
7.2.2 配合甲方进行新公司设立工作,提供工商注册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7.2.3 积极协调当地村集体及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土地征收、拆迁、城乡统筹、项目招商等配合工作。
7.2.4 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八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8.1.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其他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件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8.1.2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变更或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九章 违约责任
9.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天,违约方依据应缴付的出资额,按万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一个月仍未缴付,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同时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相应损失。
9.2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10.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新公司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他
11.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3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协议签订地:x省xx新区xx新城xx大道东段产业孵化中心。
(以下无正文)
甲方:x省xx新区xx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xxx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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