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总 则
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效,维护住户正当权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1.0.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实施本规则要求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2 术 语
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施工单位提交完工验收汇报后,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根据本规则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每一户及公共部位,包含关键是用功效和观感质量进行专门验收。
2.02 推算值
依据设计文件,由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数据。
2.03 偏差
实测值和设计值或推算值之差。
2.04 极差
实测值中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
2.05 分户验收检验单元
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最小检验单位,包含:室内检验单元、公共部位检验单元。
2.06 空间尺寸
住宅工程室内含有独立使用功效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关键包含净开间、进深和净高。
2.07 屋面积水
屋面排水后深度超出5mm积水。
2.08 多媒体箱(集中配线箱)
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箱内智能化接线分配箱。
3 基础要求
3.0.1 分户验收条件:
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协议约定工程量。
2 所含(子)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 关键功效项目标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 相关安全和功效检测资料应完整。
6 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完工汇报。
3.0.2 分户验收前准备工作:
1 依据工程特点制订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 配置好分户验收所需检测仪器和工具。
3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蓄水、外窗淋水试验准备工作。
4 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
5 确定检验单元。
6 建筑物外墙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3.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含有对应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责任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含有建造师、质量检验员、施工员等职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3.0.4 分户验收所使用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3.0.5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考本规则,制订专题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审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立案。
3.0.6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验项目应符合本规则要求。
2 每一检验单元计量检验项目中有90%及以上检验点在许可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出许可偏差1.2倍。
3 分户验收统计完整。
3.0.7 分户验收时形成下列资料:
1 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统计表》;
2 分户验收结束后应按附录B 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统计汇总表》;
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题保留,存档期限不应少于5年。
3.0.8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 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 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点时,设计单位认可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效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不符合本规则情况书面通知住户并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站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第5.0.6条要求监督该工程验收。
4 室内地面
4.1一般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1.1 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面层和基层应结合牢靠,无空鼓。
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注:空鼓面积小于400cm2,且毎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 检验数量:对全部布点全数检验。
4.1.2 外观质量
1 验收内容: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水泥楼地面工程面层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点。
3 检验方法:以目测高度为1.5m左右,俯视地坪观察检验。
4 检验数量:逐间检验。
4.2板块楼地面面层
4.2.1 外观质量
1 验收内容: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
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显著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点。
3 检验方法:检验板块面层外观质量缺点,以目测高度为1.5m左右,俯视地坪。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4.2.2 板块楼地面面层粘贴
1 验收内容:板块面层粘贴质量。
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上下层应结合牢靠、无空鼓。
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验。
4 检验数量:对每一自然间板块地坪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验。
4.3室内楼梯
4.3.1室内楼梯尺寸
1 验收内容:楼梯踏步尺寸。
2 质量要求:室内楼梯踏步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差、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
3 检验方法:尺量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5.1室内墙面
5.1.1 室内墙面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外观质量。
2 质量要求:室内墙面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
3 检验方法:距墙800mm—1000mm处观察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5.1.2 室内墙面面层和基层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面层和基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抹灰面层和基层之间应粘结牢靠,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点。
3 检验方法: 在可击范围内用小锤轻击,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注:空鼓面积小于400cm2,且毎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5.2室内顶棚抹灰
5.2.1 室内顶棚粘结质量
室内顶棚宜采取免粉刷工艺,当采取顶棚砂浆抹灰时,需检验顶棚抹灰层和基层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顶棚抹灰和基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顶棚抹灰层和基层之间必需粘结牢靠,无空鼓。
3 检验方法: 观察检验。当发觉顶棚抹灰有起鼓、裂缝时,采取小锤轻击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5.2.2 顶棚抹灰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顶棚抹灰观感。
2 质量要求: 顶棚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3 检验方法: 观察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6 空间尺寸
6.0.1 验收内容:净空间、进深和净高测量;空间尺寸偏差和极差。
6.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许可偏差值和许可极差值应符合表6.0.2要求
表6.0.2 空间尺寸许可偏差值和许可极差值
项目
许可偏差(mm)
极差(mm)
检验方法
净开间、进深
±15
18
用激光测距仪
辅以钢卷尺检验
净高度
-15
20
6.0.3 检验方法:
1 空间尺寸检验前应依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案,并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推算值。
2 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分户验收统计所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
2)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0mm。净高尺寸每个房间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0 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
3)每户检验时应按附录A进行统计,检验完成检察人员应立即签字。
3 特殊形式自然间可单独制订测量方法。
6.0.4 检验数量:自然间全数检验。
7 门窗、护栏和护手、玻璃安装工程
7.1 门窗工程
7.1.1 门窗开启性能
1 验收内容:门窗开关使用性能。
2 质量要求: 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3 检验方法: 观察、手板检验;开启和关闭检验。
4 检验数量: 全数检验。
7.1.2 门窗配件
1 验收内容:门窗配件规格、数量、位置。
2 质量要求:门窗配件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靠,位置应正确,功效应满足使用要求。配件应采取不锈钢、铜等材料,或有可靠防锈方法。
3 检验方法:观察、手板检验;开启和关闭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1.3 门窗扇橡胶密封条和毛毡密封条。
1 验收内容:金属门窗扇橡胶密封条和毛毡密封条。
2 质量要求:金属门窗扇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铝合金门窗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
3 检验方法:观察、手板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1.4 门窗排水
1 验收内容:门窗排水孔、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
2 质量要求:有排水孔门窗,排水孔应通畅,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合理到位。
3 检验方法: 观察、手板检验。
4 检验数量: 全数检验。
7.1.5 进户门质量
1 验收内容:进户门、特种门种类、位置。
2 质量要求:进户门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进户门为非防盗门,应在进户门洞口室外一侧预留安装防盗门位置。
3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
7.2 护栏和护手工程
7.2.1 护栏和护手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1 验收内容:护栏和护手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2 质量要求:护栏和护手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中高层、高层建筑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2) 栏杆应采取不宜攀登结构。栏杆各杆件须尽可能向室内一侧设置。
3)楼梯护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水平段杆件长度大于0.5m时,其护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4)栏杆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外窗台低于0.9m,应有防护方法。
6)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大于12mm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当设计文件要求室内楼梯栏杆由用户自理时,应设置安全防护。
3 检验方法: 观察、测量检验;手板检验。
4 检验数量: 全数检验。
7.3 玻璃安装工程
7.3.1 玻璃品种
1 验收内容:玻璃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
2 质量要求:玻璃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对应标准要求。
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验;检验玻璃标识。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2 落地门窗、玻璃隔断安全方法
1 验收内容: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醒目标志或护栏。
2 质量要求: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护栏,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部位,必需设置可靠护栏。
3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3 玻璃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门窗玻璃安装、表面观感。
2 质量要求:安装后玻璃应牢靠,不应有裂缝、损伤和松动。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气。
3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8 防水工程
8.1 外墙
8.1.1 外墙防水
1 验收内容:外墙面防渗漏功效。
2 质量要求:工程完工时,墙面不应留有渗漏、开裂等缺点。
3 检验方法:
1) 进户目测观察检验,对户内外墙体发觉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部位作醒目标识,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验情况作具体书面统计。
2) 在按8.2.1做外窗淋水后进户目测观察检验。
4 检验数量:逐户全数检验。
8.2 外窗
8.2.1 外窗防水
1 验收内容:住宅外窗防水性能。
2 质量要求:
1)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应经立案检测单位对气密性和水密性进行现场抽检合格。
2) 门窗框和墙体之间采取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
3) 住宅工程外窗及周围不应有渗漏。
3 检验方法:
1)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现场抽样检测汇报。
2) 淋水观察检验。
采取人工淋水试验,每三~四层(有挑檐每一层)设置一条横向淋水带,淋水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后进户目测观察检验,对户内外门、窗发觉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部位作醒目标识,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验情况作具体书面统计。
人工淋水试验设备及方法参考附录C。
4 检验数量:
1)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现场抽样数量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窗复验要求数量,现场检测可替换窗进场抽样复验。
2) 人工淋水逐户全数检验。
8.3 楼地面
8.3.1 有防水排水要求楼地面工程(厨卫间、开放式阳台)
1 面层坡度
1) 验收内容:有防水、排水要求楼地面面层坡度。
2) 质量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3)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取泼水试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2 防水效果
1) 验收内容:有防水、排水要求楼地面工程防水效果。
2) 质量要求:蓄水试验无渗漏。
3) 检验方法:对有防水、排水要求房间进行蓄水试验,蓄水深度最浅处大于20mm,蓄水时间不少于24h.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8.4 屋面
8.4.1 屋面防水
1 验收内容:顶层住宅屋面防水功效。
2 质量要求:
1) 屋面及墙面不应留有渗漏、开裂等缺点。
2) 屋面工程防水层不应有渗漏和结水现象。
3) 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检验方法
1) 对照设计文件要求,观察检验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防水结构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 平屋面分块蓄水二十四小时后目测观察检验户内顶棚,天沟、管道根部,蓄水深度不不低于20mm。
3) 坡屋面在雨后或连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检验,不应渗漏。
4 检验数量: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验。
9 安装工程
9.1 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9.1.1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 验收内容:管道支架、吊架、水表、阀门安装。
2 质量要求: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稳、牢靠,其间距应符合规范;水表、阀门安装位置应便于使用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和阀门应有大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许可偏差为±10mm。
3 检验方法及使用工具:观察、尺量和手板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9.1.2 功效试验
1 试验内容:通水及压力试验。
2 质量要求:给水管道末端应保持水压在0.05~0.35MPa范围内不渗不漏;室内各用水点放水通畅,水质清澈。
3 检验方法:保压二十四小时后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验卫生洁具、阀门及给水管管道及接口。
4 检验数量:全数通水检验。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9.2.1排水管道安装
1 验收内容:管道支、吊架,管道坡度,塑料管道伸缩节。
2 质量要求:
1) 排水塑料管必需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设置伸缩节,顶层出墙(屋面)管道应设置伸缩节。管道固定或滑动支吊架位置应设置合理,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管道不应有倒坡或平坡现象。
3 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检验。
9.2.2 排水管道配件安装
1 验收内容:检验口或清扫口,排水通气管,三通及弯头,组火圈或防水套管等。
2 质量要求:
1)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检验口或清扫口应符合下面要求:
①、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验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洁具最高层必需设置,检验口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验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②、在连接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清扫口和管道相垂直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替换清扫口时,和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
③、在转角小于1350 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验口或清扫口。
2)排水通气管不得和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且必需大于最大结雪厚度。
②、在通气管出口4m范围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③、上人屋面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依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3)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组火圈或防火套管。
3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9.2.3 排水管道系统功效试验
1 验收内容:通水试验,通球试验。
2 质量要求:排水管道通水应通畅,管道及接口无渗漏。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通球应通畅。
3 检验方法:同时打开该户全部用水点对排水管道及接口进行通水检验;用球径大于排水管道管径2/3球对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进行通球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9.3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9.3.1 管道及管配件安装
1 验收内容:管材、阀门、伸缩装置及配件规格、型号,管道接口,管道坡度,管道支吊架,管道防腐和保温。
2 质量要求:
1)供回水水平干管宜采取热镀锌钢管,镀锌层破坏处应作防腐处理;保温层应完整无缺损,材质、厚度、平整度符合要求。
2)供回水主干管固定和赔偿器位置应符合要求;当散热器支管>1.5m时应设管卡固定。
3)供回水水平干管坡度和连接散热器支管坡度应满足使用功效要求。
4)立管过楼板处应设套管,防水要求房间套管高度为50mm,其它为20mm,套管和管道之间封闭严密。
5)暗装管道饰面应做醒目标志,供、回水管道应有显著标识。
3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验。
4 检验数量: 全数检验。
9.3.2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
1 验收内容:多种阀门、热计量表、温度计、压力表、过滤器等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
2 质量要求:
1)多种阀门及配件性能应符合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2)平衡阀、调整阀安装完成后应依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好调试标识。
3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验。
9.3.3 分、集水器
1 验收内容:分、集水器材料、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
2 质量要求:
1)分、集水器材质应为铜质,成型质量符合要求。
2)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3)固定牢靠,阀门连接严密。
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9.3.4 散热器
1 验收内容:散热器材质,散热器安装。
2 质量要求:
1)散热器规格、型号、公称压力符合设计及相关产品要求。
2)散热器防护及面漆附着良好,色泽均匀
3)散热器后面和装饰后内墙面安装距离为30㎜,支架、托架埋设牢靠、安装位置正确。
3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9.4 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9.4.1 卫生器具安装
1 验收内容:卫生器具安装尺寸、固定、接管及波度、管口封闭,金属件防腐。
2 质量要求:
1)卫生器具安装尺寸、接管及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固定牢靠;接口封闭严密;支、托架等金属件防腐良好。
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灵活。
3)地漏位置合理,低于排水表面,地漏水封高度大于50mm。
3 检验方法:观察、手板和尺量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9.4.2 卫生器具功效试验
1 试验内容:卫生器具盛水和通水试验。
2 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盛水试验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排水通畅。
3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9.5 电气工程
9.5.1 分户配电箱安装
1 验收内容:终端器件规格、型号、回路功效标识、内部接线。
2 质量要求:
1)配电系统器件极数、参数及性能和设计图纸一致。
2)除壁挂空调插座外其它插座回路应设置动作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漏电保护装置,剩下电流保护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3)回路功效标志齐全、正确。
4)导线分色符合要求,配线整齐、无绞接,导线不伤芯、不停股,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PE干线直接和PE排连接,零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
5)导线连接紧密。
3 检验方法:
1)对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检验,查对断路器、漏电保护技术参数额定电流、极数。
2)剩下电流测试按剩下电流保护器试验按钮三次和用漏电测试测量插座
回路保护动作参数进行。
3)经过开关通、断电试验检验回路功效标识。
4)观察检验导线分色、内部配线、接线。
9.5.2 开关、插座安装
1 验收内容:开关插座型号、位置、PE线串接。
2 质量要求:
1)开关为同一系列、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距门框边15~20cm。
2)卫生间防护0~2区内,严禁设置电源插座。安装高度在1.8m以下电源插座应采取安全性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非封闭阳台插座应采取防溅裂插座;洗衣机、电热水器、空调电源插座应带开关。
3)单项三孔插座左中性线、右相线、上接地;PE线不得串接。
4)面板安装紧贴墙面,面板四面无缝隙。
3 检验方法:
1)对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检验开关、插座型号。
2)核查插座安全门。
3)通电后用插座相位检测仪检验接线。
4)打开插座面板查看PE线连接。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PE是否串接每户检验不少于两处,并做好已查标识。
9.5.3 导线连接
1 验收内容:接线可靠、绝缘处理。
2 质量要求:单股导线连接采取标准绕接、搪锡和绝缘处理;或用质量合格压线帽顺直插入、填塞饱满、压接牢靠。
3 检验方法:打开导线连接处检验。
4 检验数量:每户抽查不少于两处。并做已查标识。
9.5.4 等电位联接
1 验收内容:端子排、和洗浴间内插座PE线连接、异种材料连接。
2 质量要求:设洗浴设备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连接;联接卫生间范围内
建筑物钢筋(结构施工时已连成一体用扁钢引出)和插座PE线;端子排铜质材料厚度应大于4mm。异种材料搭接面应有预防电化学腐蚀方法。
3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9.6 智能建筑
9.6.1 多媒体箱安装
1 验收内容:多媒体系统配置,线路(管)。
2 质量要求:
1)每套住宅应设置多媒体箱。
2)语音、数据、电视器件接口齐全。
3)语音、数据、电视接线(管)齐全。
4)弱电线缆符合设计要求。
3 检验方法:
1)观察检验。
2)核查弱电线缆、标识、型号。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9.6.2 信息插座面板安装
1 验收内容:信息面板型号、接线。
2 质量要求:
1)在主卧室、起居室应设置通信、有线电视终端,符合设计要求。
2)线缆和信息插座面板连接可靠,和墙面贴合严密。
3 检验方法:
1)观察检验。
2)打开信息面板查看接线情况。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接线检验不少于两处,并做好已查标识。
9.6.3 访客对讲系统安装
1 验收内容:预留管线、信号情况、操作情况。
2 质量要求:
1)住宅内应设置楼宇访客对讲和门锁控制装置,按系统要求预留管线。
2)开启防盗门应灵活。
3)语音、视频信号应清楚。
3 检验方法:
1)观察检验。
2)模拟操作,试验不少于三次。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10 公共部位及其它
10.1 楼梯
10.1.1 楼层梯段踏步
1 验收内容:相邻踏步高差。
2 质量要求:相邻踏步高差不应大于10mm。
3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和用钢尺量测。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10.1.2 楼梯护栏
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则7.2.1条要求。
检验数量:按每个梯段各不少于1处。
10.2 地下室
本节适适用于和住户相关联地下室、车库分户验收,不适适用于地下汽车库等大空间地下室验收,地下室地面根据室内地面进行验收。
10.2.1 地下室防水
1 验收内容:地下室墙面、地面及天棚渗漏情况。
2 质量要求:地下室防水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应不低于2级。
3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10.2.2 地下室通道
1 验收内容:通道净高。
2 质量要求:地下室通道净高不应小于2m。
3 检验方法: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量测。
4 检验数量:走道净高按10延长米检验1处,但不少于3处。
10.3 其它
10.3.1 烟道、透气孔
1 验收内容:烟道安装及附件。
2 质量要求:烟道表面无开裂;烟道口安装止回阀并悬挂出厂合格标识,止回阀阀板摆动灵活,关闭位置正确;烟道伸出屋面高度大于600mm且不低于女儿墙高度,退层平台上烟道应超出跃层外开门窗上口。
3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和用钢尺量测。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10.3.2 通风道
1 验收内容:通风道设置。
2 质量要求:厨房间及无外窗卫生间应预留通风设施位置及排风机位置和电源。
3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4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11 分户验收组织及程序
11.0.1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应符合本规则3.0.3条要求。已选定物业企业,物业企业应参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11.0.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 依据分户验收要求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验收组,并依据本规则第3.0.2条要求做好分户验收前准备工作;
2 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立即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统计表》(附录A),每户验收符合要求后应在户内醒目位置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附录D);
3 分户验收检验过程中发觉不符合要求分户或公共部位检验单元,检验小组应对不符合要求部位立即标注并统计。并按本规则第3.0.8条进行处理。
4 单位工程经过分户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按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11.0.3 住宅工程完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1.0.4 住宅工程完工验收时,完工验收组应经过现场抽查方法复核分户验收统计,核查分户验收标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工作给予监督。住宅工程完工验收复核发觉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分户验收统计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关键使用功效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更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完工验收。
11.0.5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向住户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附录D)。《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统计表》由建设单位保留,供相关部门和住户查阅。
附录A-1
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统计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户号)
现场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统计
普
通
水
泥
楼
地
面
1、水泥楼地面面层粘贴质量
第4.1.1条
2、外观质量
第4.1.2条
板
块
楼
地
面
面
层
1、外观质量
第4.2.1条
2、板块楼地面面层粘贴
第4.2.2条
3、室内楼梯尺寸
第4.3.1条
室
内
墙
面
1、室内墙面
第5.1.1条
2、室内墙面面层粘结
第5.1.2条
室
内
顶
棚
1、室内顶棚粘结
第5.2.1条
2、顶棚抹灰观感
第5.2.2条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项目)
责任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质量检验员:
年 月 日
注:房间号按附录A-2附图标注
附表A-2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统计表
单位工程名称
徐州开元四季新城一期A5楼
验收部位(户号)
房间编号
净高推算值(mm)
长宽推算值(mm)
实测值(mm)
计算值(mm)
H
L1
L2
H1
H2
H3
H4
H5
L1-1
L1-2
L2-1
L2-2
净高
净开间
最大偏差
极差
最大偏差
极差
L1
L2
L1
L2
室内净空尺寸测量示意图
现场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统计
护栏和扶手
护栏和扶手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第7.2.1条
玻璃
1、玻璃品种
第7.3.1条
2、落地门窗、玻璃隔断安全方法
第7.3.2条
3、玻璃观感质量
第7.3.3条
验收意见:
测点合格率:
建设单位(项目)
责任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质量检验员:
年 月 日
附录A-3
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质量统计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户号)
现场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统计
外墙防水
外墙渗漏检验
第7.3.3条
淋水试验情况
不渗水
外窗防水
1、现场抽检汇报
合格
2、淋水试验
不渗漏
防排水楼地面
1、面层坡度
第8.3.1条
2、防水效果
第8.3.1条
屋面防水
屋面防水
第8.4.1条
公共部位
1、楼层梯段踏步
第10.1.1条
2、楼梯护栏
第10.1.2条
地下室
地下室防水
第10.2.1条
地下室通道
第10.2.2条
其它
烟道、透气孔
第10.3.1条
通风道
第10.3.2条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项目)
责任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质量检验员:
年 月 日
附录A-4
安装工程分户验收质量统计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户geishui号)
现场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统计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1、给水管道及配电安装
第9.1.1条
2、功效试验
第9.1.2条
排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1、排水管道安装
第9.2.1条
2、排水管道配件安装
第9.2.2条
3、功效试验
第9.2.3条
室内采暖系统
管道及配件
第9.3.1条
入户装置
第9.3.2条
分、集水器
第9.3.3条
散热器
第9.3.4条
卫生器具
1、卫生器具安装
第9.4.1条
2、功效试验
第9.4.2条
电器工程
1、配电箱安装
第9.5.1条
2、开关插座安装
第9.5.2条
3、导线连接
第9.5.3条
4、等电位连接
第9.5.4条
智能建筑
多媒体箱安装
第9.6.1条
信息插座面板安装
第9.6.2条
访客对讲系统安装
第9.6.3条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项目)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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