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副校长对校长负责。为更好地实施校长负责制,改进领导作风,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智慧,发挥校长负责制的优势,克服其弊端,保证校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1. 参加人员由学校正副校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会议主持人为校长或副校长。2. 会议内容主要商讨:(1)研究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行政部门部署的工作,开展民办特色校的创建,并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育人理念、管理模式和工作思路。 (2)讨论学校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和废除。 (3
2、)讨论决定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学校中层干部的人选推荐、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岗位设置及其相应的人事配备。 (4)研究各部门的工作、学校重大财务开支、教师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讨论决定师生奖励和师生违纪的处理、教育教学设施的改造与完善。 (5)学校中随时出现的重大问题。 3. 会议原则上每两周一次(特殊情况例外),如遇紧急情况,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4、做好会议记录。 校务会议制度校务会议是学校管理中民主集中化的重要形式,是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交流信息、协调关系、优化决策、推动工作、促进管理的重要手段。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为增强校长决策的科学性,学校的重大问题需由校务会讨论和审议,
3、特制定本制度。1. 参加人员为校长、副校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及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主持人为校长或副校长。2.会议内容主要商讨:(1)审查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研究各项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计划的实施;审议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报告; (2)讨论学校重大的改革方案、机构设置、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的制订修改和实施;教职工的绩效分配方案的制订和修改,研究对教职工的重大奖惩事宜;重大项目投资、基建、设备购置等(3)研究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招生、教育教学、教科研、安全、督导等各项工作;总结布置各部门分阶段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4)审议其他全局性的问题。 3. 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和调整。 校务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记录,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4. 与会者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属于保密的内容不得外传,违者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