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LED路灯原则
1范畴
本原则规定了道路、街路、隧道照明和其她室外公共场合照明用LED路灯技术规定、实验办法、检查规则、标志方式、包装、运送和储存条件。
本原则合用于LED路灯。
LED路灯是指以LED作为发光器件道路照明灯具,与高压钠灯、金卤灯为光源老式路灯相比,具备节能、环保、长寿命等长处。
2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中条款通过本原则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条款。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涉及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勉励依照本原则达到合同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7000.1-灯具普通安全规定与实验
GB70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规定
CJJ45-都市道路照明设计原则
EN13201-2:路灯-第2某些:性能规定
EN13021-3:路灯-第3某些:性能计算
EN13201-4:路灯-第3某些:测量照明性能办法
IEC61347-2-13:灯控制装置第2-13某些:LED模组用交流或直流供电 电子控制装置特殊规定。
IEC62031普通照明用LED模组安全规定
IEC62384:LED模组用交流或直流供电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规定
GB7247.1-激光产品安全第1某些:设备分类、规定和顾客指南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第2某些:实验办法实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第2某些:实验办法实验B:高温
GB/T2423.3-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实验规程实验Ca:恒定湿热实验办法
GB/T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第2某些:实验办法实验Ed:自由跌落
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第2某些:实验办法实验Fc和导则:振动 (正弦)
GB/T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表(合用于对过程稳定性检查)
GB4208-1993外壳防护级别(IP代码)
GB5080.7-86设备可靠性实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失效率与平均无端障时间验证明验 方案
GB17743-199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办法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3术语和定义
本原则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LED
在注入电流时能发光包括P-N结固态器件
3.2LED模组
由一种或各种包括诸如光学、电气、机械和(或)电子更多元器件LED组合起来能提供光源设备
3.3LED路灯
使用LED模组发光提供光源并配有控制电路及装配附件用于道路和街路照明用灯具
3.4路面平均照度
按照CIE关于规定在路面上预先设定点上测得或计算得到各点照度平均值
3.5路面照度分布
由实际测得一系列等照度线所构成路面实际照度分布图
4产品型号、系列及构造尺寸
4.1产品型号
4.2产品系列
4.2.1依照产品安装特性分为:仰角固定式和仰角可调式。
4.2.2依照产品整体构造分为:整体式和电源分离式。
5技术规定
5.1外观构造
5.1.1外观规定:涂漆色泽均匀,无气孔、无裂缝、无杂质;涂层必要紧紧粘附在基本材料上;LED路灯系统各部件机壳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
5.1.2尺寸规定: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规定。
5.1.3材料规定:系统各部件使用材料及其构造设计应符合图纸规定5.1.4装配规定:灯具表面各紧固螺钉应拧紧,边沿应无毛刺和锐边,各连接应牢固无松动,必要时灯具各紧固、连接和密封规定应符合GB7000.1-第4.12节。
5.2环境条件
5.2.1产品在温度-25℃~40℃范畴内能可靠工作。
5.2.2产品在温度-40℃~85℃范畴内能可靠存储。
5.2.3产品在相对湿度≤95%R.H.能可靠工作。
5.2.4产品间歇暴露在振动条件下不会危害到产品正常工作。
5.2.5产品在搬运期间遭受自由跌落不会危害到产品正常工作。
5.2.6产品在大气压为86~106kPa范畴内能可靠工作。
5.3工作电源
5.3.1LED路灯整灯额定电压按使用地区市电状况为分两类:
Ⅰ.国内、澳洲及欧洲重要国家:
——国内: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60Hz;
——澳洲: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60Hz;
——欧洲:额定电压,230V;额定频率,50/60Hz;
合用范畴:单相交流170~250V,50-60Hz;
Ⅱ.北美、日本等国家:
——日本:额定电压,100V;额定频率,50/60Hz;
——北美:额定电压,120V;额定频率,50/60Hz;
合用范畴:单相交流90~140V,50/60Hz。
5.3.2LED模组驱动电路输入电压分两类:
Ⅰ.额定电压:DC24V,合用范畴为DC22V~DC26V;
Ⅱ.额定电压:DC55V,合用范畴为DC52V~DC60V。
5.4性能规定
5.4.1LED路灯需有良好散热系统,保证LED路灯在正常环境下工作时,铝基电路板温度不得超过71℃。
5.4.2LED路灯应具备过温保护功能。
5.4.3具备调功控温电路LED路灯应具备调功控温能力。
5.4.4LED路灯应具备控制电路异常保护,LED路灯必要设立有3C或UL或VDE认证熔断装置,以作为电路异常时过流保护。
5.4.5LED路灯应具备抗LED异常工作能力,即LED路灯中,每个LED串联组由独立恒流源电路驱动,该恒流电路应保证有LED击穿短路异常状况下能安全运营,并且电流稳定。
5.4.6LED路灯应具备防潮、排潮呼吸功能,LED路灯内部电路板须作防潮解决,灯具须有防水透气呼吸器,保证灯具内部万一受潮后仍能稳压工作,并且靠自身工作产生热量将水汽排除。
5.4.7LED路灯总向下光通量与灯具耗能比≥56.0lm/W。
5.4.8LED路灯单灯照度均匀度≥0.4。
5.4.9LED路灯单灯在路面上照度分布应为一矩形。
5.4.10LED热阻应≤12℃/W。
5.5安全规定
LED路灯应符合GB7000.5规定,普通照明用LED模组应符合IEC62031规定,LED模组用交流或直流供电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IEC61347-2-13和IEC62384规定。
5.6电磁兼容性规定
LED路灯插入损耗、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743和GB17625.1规定。
5.7外壳防护级别
LED路灯外壳防护级别应达到IP66或以上。
5.8照明设计规定
LED路灯按规定安装规范安装后应符合CJJ45-原则规定。
5.9激光辐射
LED路灯按规定灯杆高度安装就位后,在离地面2米高照射面内激光辐射不能超过按GB7247.1分类Ⅰ类激光辐射限值。
5.10LED路灯可靠性
LED路灯平均无端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不大于50000小时。
5.11LED路灯光源寿命
LED路灯光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平均寿命应不不大于50000小时。
注:光通量低于初装时70%视为使用寿命结束。
6.实验办法
6.1外观构造检查
6.1.1外观检查:目视检查,外观应符合5.1.1规定。
6.1.2尺寸检查:采用卷尺或类似工具测量,尺寸应符合5.1.2规定。
6.1.3材料检查:目视检查,材料应符合5.1.3规定。
6.1.4装配检查:目视检查,必要时通过GB7000.1-第4.12节实验检查,装配应符合5.1.4规定。
6.2环境条件实验
6.2.1高低温工作实验
实验应符合5.2.1规定;实验温度在-25℃及+40℃,实验时间各为96±2小时。
6.2.1.1高温工作实验
按GB/T2423.2规定Bd类进行。
6.2.1.1.1初始检测
将实验样品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室内环境下,检查外观和构造,并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电流,参照EN13201-3和EN13201-4办法或类似国家及行业原则测量LED路灯平均照度,然后在暗室中,将LED路灯发出光投射到距路灯等体平面2.0m墙上测量路灯照度分布图,通过用恰当装置测量矩形长宽边所有夹角和矩形长度、宽度及面积,测量路灯照度分布,并记录下每个夹角、所有边长、整体面积数值。
6.2.1.1.2条件实验
a)将处在室温实验样品,在不包装、通电状态下放入实验箱,然后将实验箱温度调控到规定(40±3)℃。
b)使实验箱温度达到规定实验温度。
C)在此温度下,实验样品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通电保持96h,持续时间应从温度达到稳定期算起。
d)切断实验箱电源,实验样品从箱中取出,在室温下恢复2h。
6.2.1.1.3最后检测
将实验样品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室内环境下,检查外观和构造,然后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电流,在与6.2.1.1相似测量条件下测量LED路灯平均照度及照度分布图。
6.2.1.1.4实验成果判断
用目视检查,LED路灯外观和构造在实验前和实验后应无明显变化,其最后检测平均照度应不低于初始检测平均照度95%,照度分布图矩形面积与初始检测偏差不超过10%,矩形任意一边长度或宽度与初始检测偏差不超过5%,矩形长宽夹角与初始检测不超过5度。
6.2.1.2低温工作实验
按GB/T2423.1规定Ad类进行。
6.2.1.2.1初始检测
按6.2.1.1.1进行
6.2.1.2.2条件实验
a)将处在室温实验样品,在不包装、通电状态下放入实验箱,然后将实验箱温度调控到规定(-25±3)℃。
b)在此温度下,实验样品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通电保持96h,持续时间应从温度达到稳定期算起。
C)实验样品在此温度下保持96h,持续时间应从温度达到稳定期算起。
d)切断实验箱电源,实验样品从箱中取出,在室温下恢复2h。
6.2.1.2.3最后检测
按6.2.1.1.3进行
6.2.1.2.4实验成果判断
按6.2.1.1.4进行。
6.2.2高低温存储实验
实验应符合5.2.2规定;实验温度在-40℃及+85℃,实验时间各为96±2小时。
6.2.2.1高温存储实验
按GB/T2423.2规定Bb类进行
6.2.2.1.1初始检测
按6.2.1.1.1进行。
6.2.2.1.2条件实验
a)将处在室温实验样品,在不包装、不通电状态下放入实验箱,然后将实验箱温度调控到规定(85±3)℃。
b)使实验箱温度恢复到规定实验温度。
C)实验样品在此温度下保持96h,持续时间应从温度达到稳定期算起。
d)切断实验箱电源,实验样品从箱中取出,在室温下恢复2h。
6.2.2.1.3最后检测
按6.2.1.1.3进行。
6.2.2.1.4实验成果判断
按6.2.1.1.4进行。
6.2.2.2低温存储实验
按GB/T2423.1规定Ab类进行。
6.2.2.2.1初始检测
按6.2.1.1.1进行。
6.2.2.2.2条件实验
a)将处在室温实验样品,在不包装、不通电状态下放入实验箱,然后将实验箱温度调控到规定(-40±3)℃。
b)使实验箱温度恢复到规定实验温度。
C)实验样品在此温度下保持96h,持续时间应从温度达到稳定期算起。
d)切断实验箱电源,实验样品从箱中取出,在室温下恢复2h。实验样品应在室温下进行恢复直至解冻,为了除去水滴,可用手抖动实验样品。
6.2.2.2.3最后检测
按6.2.1.1.3进行。
6.2.2.2.4实验成果判断
按6.2.1.1.4进行。
6.2.3环境实验
实验应符合5.2.3规定;实验温度在40℃、相对湿度为95%R.H.条件下进行,实验时间各为96±2小时。
6.2.3.1恒定湿热实验
按GB/T2423.3规定进行。
6.2.3.1.1初始检测
按6.2.1.1.1进行。
6.2.3.1.2条件实验
实验样品按正常工作状态放入到湿热箱内。实验样品不通电,启动湿热箱电源使箱内温度升到40℃±3℃,然后,再加湿并搅拌箱内空气,当温度达到规定,相对湿度在(95±3)%时,保持96h后实验样品从箱中取出,在室温下恢复2h。
6.2.3.1.3最后检测
按6.2.1.1.3进行。
6.2.3.1.4实验成果判断
按6.2.1.1.4进行。
6.2.4扫频振动实验
实验应符合5.2.4规定,按GB/T2423.10规定进行。
实验样品不包装、不通电,按其预定使用位置固定在实验台中央,振动方向为垂直方向,振动严酷度为:
——频率范畴:10Hz-55Hz-10Hz;
——振幅:0.35mm;
——扫描速率:约1oct/min;
——持续时间:30min。
实验后检查受试设备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通电设备功能正常。
6.2.5自由跌落实验
实验应符合5.2.5规定,按GB/T2423.8规定进行。
实验样品带完整包装、不通电,从500mm高度上自由跌落2次。
实验后检查受试设备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通电设备功能正常。
6.3工作电源实验
6.3.1LED路灯整灯依照其合用国家和地区,在其相应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工作,其工作电流、功率消耗应能满足产品规格书中规定。在其合用输入电压范畴和频率范畴内电源供电状况下,能正常亮灯,且其在电压范畴最高电压和最低电压下按6.2.1.1.1办法测得照度均匀度与在额定电压下按6.2.1.1.1办法测得照度均匀度相差均不得超过10%。
实验办法:
Ⅰ.国内、澳洲及欧洲重要国家:
——国内,在额定电压220V50Hz供电状况下,按6.2.1.1.1办法测量照度均匀度,然后分别在供电电压为170V60Hz和250V50Hz状况下测量照度均匀度;
——澳洲,在额定电压220V50Hz供电状况下,按6.2.1.1.1办法测量照度均匀度,然后分别在供电电压为170V60Hz和250V50Hz状况下测量照度均匀度;
——欧洲,在额定电压230V50Hz供电状况下,按6.2.1.1.1办法测量照度均匀度,然后分别在供电电压为170V60Hz和250V50Hz状况下测量照度均匀度;
依照在不同电压下测量出来照度均匀度,进行计算比较。
Ⅱ.北美、日本等国家:
——日本,在额定电压100V60Hz供电状况下,按6.2.1.1.1办法测量照度均匀度,然后分别在供电电压为90V60Hz和140V50Hz状况下测量照度均匀度;
——北美,在额定电压120V60Hz供电状况下,按6.2.1.1.1办法测量照度均匀度,然后分别在供电电压为90V60Hz和140V50Hz状况下测量照度均匀度;
依照在不同电压下测量出来照度均匀度,进行计算比较。
6.3.2LED模组驱动电路依照其合用输入电压,在其相应额定电压下工作,其工作电流、功率消耗应能满足产品规格书中规定。在其合用输入电压范畴内电源供电状况下,能正常亮灯。
实验办法:依照其合用输入电压,在其额定电压下供电,待正常工作15min稳定后,测量LED模组驱动电路工作电流和功率消耗,与产品规格书比较。然后调节供电电压分别至输入电压上限和下限,各工作15min,目视判断能否正常亮灯。
6.4性能实验
6.4.1LED路灯在灯具温度保护和温度自动调节功能失效时铝基板最高温度实验打开灯具面盖,短路温控开关,断开负温度系数热敏电阻(NTC),使灯具失去温度保护和自动调节功能,保证灯具全程满功率工作。在灯具中心区铝基电路板上贴上热电偶温度传感器或71℃不可逆温度批示标贴。然后按正常工作状态装回面盖,灯具按正常工作方式架设在温度调控在30℃±1℃无风房间或防风罩内,然后给灯具通以额定频率及电压为额定电压1.1倍电源,持续点亮24h,用适当温度记录仪持续监控贴上热电偶温度传感器处铝基电路板温度,如果最高温度不超过71℃,则铝基板最高温度实验合格,反之则不合格,或断电后打开面盖观测温度批示标贴与否有变黑,如果没有变黑,则阐明铝基电路板温度不曾达到71℃,则铝基板最高温度实验合格,反之则不合格。
6.4.2LED路灯过温保护功能实验
把LED路灯灯体放入空间足够强制对流通风恒温实验箱,把实验箱温度设定在76℃,并启动加热,当温度到达设定值后保持1h,再给灯具接通额定频率及电压为额定电压1.1倍电源通电使灯具正常工作1min,观测灯具与否正常亮灯,然后切断灯具电源,把实验箱温度设定调到84℃,当温度到达设定值后保持1h,再给灯具接通额定频率及电压为额定电压1.1倍电源通电使灯具正常工作1min,观测灯具与否正常亮灯。实验完毕。如果LED路灯在76℃恒温实验箱中通电时灯具亮灯,在84℃恒温实验箱中通电时灯具不亮灯,则LED路灯过温保护功能实验合格,否则不合格。
6.4.3LED路灯控制电路异常保护功能实验
6.4.3.1打开灯具面盖,让灯具内部温控开关不工作,放入有足够空间恒温实验箱,此时恒温箱内温度应为环境温度25℃±5℃,电源线引出箱外,接入1只功率计,然后给灯具通以额定频率及电压为额定电压1.1倍电源,工作30min稳定后记录灯具在室温环境功率值P1,关闭灯具,启动恒温箱,把温度设定在65℃,等箱内温度到达设定值后,继续保持1h,再给灯具通电,读取记录此时功率P2,同样办法,测量并记录下灯具在环境温度为68℃时功率P3、73℃时功率P4。实验结束。
6.4.3.2依照6.4.3.1实验记录作鉴定,只有满足如下关系才合格:
P2=(1±0.08)*P1
P3=(1±0.08)*0.8P1
P4=(1±0.08)*0.5P1
6.4.4控制电路异常实验
打开灯具面盖,将控制电路中任一元器件开路或者短路以产生最不利状态,装回面盖,将LED路灯单灯按正常使用安装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环境下,然后把灯具接入足够容量电源,通以额定频率及电压为额定电压1.1倍电源直至保护装置动作或稳定。
实验后灯具外壳不应爆裂、燃烧或变形以致减少灯具外壳防护级别和影响到安全。
6.4.5LED路灯抗LED组件异常实验
6.4.5.1打开灯具面盖,将每组LED短路一某些LED(约占串联总数一半左右),并且在这组LED恒流驱动电路输出电路中串联上直流电流表监视驱动电流,然后盖上面盖,将LED路灯单灯按正常使用安装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环境下,接通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1.1倍、频率为额定频率电源,如果该组LED未被短路LED仍能正常工作,且这些能点亮LED驱动电流值与未短路一某些LED前正常值相差不超过±10%,持续点亮4h无异常变化,则可进行6.4.5.2进一步测试,如果该组LED未被短路LED不能正常工作,或这些能点亮LED驱动电流值与未短路一某些LED前正常值相差超过±10%,则鉴定LED路灯异常实验不合格,实验结束。
6.4.5.2经6.4.5.1实验合格样品,将该组LED所有短路,即LED路灯该组LED恒流驱动输出端短路,然后装回面盖,按6.4.5.1办法通电4h,然后去掉该组LED短路状态恢复LED路灯到正常状态,重新通电。如果恒流驱动电路恢复正常工作,且该组LED驱动电流值正常,则鉴定合格。如果该组LED短路去除后恒流驱动电路不能恢复正常工作,或该组LED驱动电流值与正常值相差超过±10%,则鉴定LED路灯异常实验不合格,实验结束。
6.4.6LED路灯防潮、排潮呼吸功能实验
把灯具面盖打开,用3g脱脂棉醺上5g电阻率为欧姆·厘米水(用蒸馏水加很少量NaCl调制),放入灯具内腔贴近散热器主体处(注意不要直接接触电路板和元件),然后盖上面盖,将LED路灯单灯按正常使用安装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环境下,通以电压为额定电压、频率为额定频率电源,按照点灯5h、灭灯3h,这样循环6次共48h;接下来切断灯具电源,把灯具放入80℃高温实验箱并保持12h,然后把灯具取出,冷却到40℃如下,再接通电源,灯具应能正常点亮;打开面盖观测,电路板上应无电火花痕迹,内部应无结露,脱脂棉中水份应基本干燥。否则,灯具防潮、排潮不合格。
6.4.7LED路灯总向下光通量与灯具耗能比实验
将LED路灯单灯按正常使用安装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环境下,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电源,待灯具工作30min稳定后,分别测量总向下光通量和灯具消耗功率,然后计算出总向下光通量与灯具耗能比。
6.4.8LED路灯单灯照度均匀度实验
将LED路灯单灯按正常使用安装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环境下,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电源,待灯具工作30min稳定后,参照EN13201-3和EN13201-4办法或类似国家及行业原则测量LED路灯平均照度。
6.4.9LED路灯照度分布测试实验
在暗室中,LED路灯单灯按正常使用安装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环境下,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电源,将LED路灯发出光投射到距路灯等体平面2.0m墙上,目测观测路灯照度分布。若很明显可观测到矩形照度分布,则合格。否则,更换封装透镜直至路灯照度分布达到矩形照度为止。
6.4.10LED热阻实验
LED安装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环境下,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电源,使用适当热阻测量仪器(如ZWL-A00型热阻测量仪),将LED按对的极性装入测试台夹具,打开ZWL-A00型热阻测量仪电源开关,设立测试条件为:测量温度为室温加2℃、测量电流为5mA、工作电流为350mA、温度系数为9.99。然后按“确认”键,进入自动测试状态。测试大概通过1小时左右,测量完毕并自动显示出成果,记录下测试成果。测量成果如热阻≤12℃/W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5安全实验
实验应符合5.5规定,对LED路灯按GB7000.1和GB7000.5规定办法和规定进行,对普通照明用LED模组按IEC62031规定办法和规定进行,对LED模组用交流或直流供电电子控制装置按IEC61347-2-13和IEC62384规定办法和规定进行。
6.6电磁兼容实验
实验应符合5.6规定,按GB17743和GB17625.1规定办法和规定进行。
6.7外壳防护级别实验
实验应符合5.7规定,按GB4208规定办法和规定进行。
6.8照明设计实验
实验应符合5.8规定,按CJJ45-规定办法和规定进行。
6.9激光辐射实验
实验应符合5.9规定,按GB7247.1规定办法和规定进行。
6.10LED路灯可靠性实验
实验应符合5.10规定,按GB5080.7规定办法和规定选取适当方案进行。
6.11LED路灯光源寿命实验
将LED路灯新灯单灯按正常使用安装在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55%±5%R.H.环境下,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电源,待灯具工作30min稳定后,测量初始光通量,然后在此环境条件下按正常使用持续工作50000小时,再测量光通量,此时光通量应不低于初始光通量70%,否则LED路灯光源寿命实验不合格。
7检查规则
7.1LED路灯产品须经检查合格方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文献或标记。
7.2LED路灯产品检查分出厂检查和型式检查。
7.3出厂检查
经车间调试合格产品端,应按型号、生产批号相似者划分为组,按组提供应质检部门按表1项目逐个进行检查。
7.3.2合格鉴定
检查中浮现任一检查项目失效,均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应退回车间修理。
7.4型式实验
7.4.1下列状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查
a.新产品或老产品易地生产批量投产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构造、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而也许影响产品性能时;
c.成批或大量生产产品每2年不少于一次;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查成果与上次型式检查成果有较大差别时;
f.合同规定期;
g.国家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查规定期。
型式实验项目见表2 (末页)
7.4.2可靠性验证明验在生产定型时进行,或按客户规定,在规定期进行。
7.4.3型式实验抽样
型式实验样品应在出厂检查合格产品中随机油取。按GB/T2829选取鉴别水平Ⅰ,不合格质量水平RQL=30一次抽样方案,即
[nAcRe]=[301]
式中:
n——样本大小;
Ac——合格鉴定数;
Re——不合格鉴定数。
7.4.4不合格分类
按GB/T2829规定,不合格分为A、B、C三类。各类权值定为:A类1.0,B类0.5,C类0.3。合计后小数值4舍5入取整。
7.4.5合格或不合格鉴定
检查项目不合格类别划分见表2,当一种样本不合格检查项目不合格权值累积数不不大于或等于1时,则判为不合格品;反之为合格品。对一种样本某个实验项目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合格,均按一种不合格计。
8标志、标签和使用阐明
8.1标志、标签
每台LED路灯在明显位置设立标志或铭牌,包括如下内容:
a〉型号、代号及产品原则编号;
b〉产品名称全称;
c〉制造厂全名及商标
d〉详细地址;
e〉出厂日期及编号;
f〉IP防护级别;
g〉安全注意事项。
8.2使用阐明书
每台LED路灯配备使用阐明书应给出如何安全和对的地使用本设备所有信息。其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作原理框图;
b〉重要技术指标;
c〉控制调节阐明;
d〉电气接线图;
e〉安装图及规定;
f〉安全注意事项;
g〉保修事项
h〉常用故障及解决办法。
9包装、运送、储存
9.1包装
9.1.1包装前检查
a〉产品合格证和技术文献、附件、备品备件齐全;
b〉装箱单和随机备附件清单齐全;
c〉产品外观无损伤;
d〉产品表面无灰尘。
9.1.2包装
9.1.2.1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执行原则号等。
9.1.2.2包装规定
产品应有内包装和外包装,包装应有防尘、防雨、防水、防潮、防振等办法。
9.2运送
产品应适当于陆运、空运、海运。运送装卸按包装箱上标志进行操作。产品在运送中,不应有激烈振动、撞击。
9.3储存
LED路灯应在相对湿度不不不大于70%库房内储存,室内无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性气体和灰尘及雨、雪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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