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实施-公布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钻井实施指南Rule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petroleum industriesConduction guideline of drilling(报批稿)AQAQ中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ICS 75-010E 00立案号:目 次前 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通常要求25 关键要求35.1 领导和承诺35.1.1 责任35.1.2 承诺35.1.3 安全文化建设35.2 HSE方针45.3 策划45.3.1 危害原因辨识、风险评定和风险控制45.3
2、.2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45.3.3 目标和指标45.3.4 方案55.4 组织机构、资源和文件55.4.1 组织机构和职责55.4.2 HSE管理者代表55.4.3 资源55.4.4 能力和培训65.4.5 沟通、参与和协商75.4.6 文件和文件控制75.5 实施和运行75.5.1 设施完整性75.5.2 承包商和供给商管理85.5.3 小区和公共关系95.5.4 作业许可95.5.5 运行控制95.5.6 变更管理135.5.7 应急管理135.6 检验135.6.1 监督检验和业绩考评135.6.2 不符合、纠正方法和预防方法145.6.3 事故汇报、调查和处理145.6.4 统计控制
3、145.6.5 内部审核145.7 管理评审14前 言本标准意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等生产活动中,结合作业特点,石油钻井单位全方面落实AQ-(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导则)要求而制订。本标准根据GB/T1.1-给出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关键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企业安全环境保护和节能部。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境保护技术研究院、中海油田服务股份、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本标准关键起草人:吴苏江、李毅、刘寿松、杜民、黎凡、胡月亭、孙旭涛、熊亮、
4、牛更奇、卢世红。本标准 年 月 日首次公布。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钻井实施指南1 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石油天然气钻井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本标准适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从事石油天然气钻井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适用于本文件。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全部修改单)适适用于本文件。AQ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规范SY/T 5087 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SY/T 522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 5369 石油钻具管理和使用SY/T 537
5、4 固井作业规程SY/T 5954 开钻前验收项目及要求SY/T 5956 钻具报废技术条件SY/T 5964 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和维护SY 5974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T6223 钻井净化设备配套、安装、使用和维护SY/T6276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SY/T 6277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和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 6307浅海钻井安全规程SY 6346浅海移动式平台拖带和系泊安全规范 SY 6355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T 6426 钻井井控技术规程SY 6428 浅海移动式平台沉浮和升降安全规程SY/T 6442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
6、评定规范SY 6504 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SY/T 6524 石油工业作业现场劳动防护用具配置要求SY/T 6543 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 SY/T 6551 欠平衡钻井安全技术规程SY/T 6586 石油钻机现场安装及检验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4月9日公布, 6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12月28日公布,2月1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措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4月1日公布,5月1日起施行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9月7日公布,12月1日
7、起施行国务院安委会相关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安委4号,5月3日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适用于本标准。3.1 钻井单位 drilling entity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石油天然气钻井(含固井、钻井液、管具、技术服务等)作业单位。3.2 基层队 grass roots crew能够独立完成钻井、固井、钻井液、管具、技术服务等作业基层组织。4 通常要求4.1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相关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和AQ-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导则要求,不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在实施HSE管理体系基础上,钻井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
8、准化建设。4.2 钻井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得分实施百分制。总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单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总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且小于90分单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总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且小于75分单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4.3 对钻井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应按下式计算:标准化得分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标准中赋分100式中:标准中赋分是指钻井单位经营范围内标准要求项赋分之和; 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是指对应标准中赋分项评定得分之和。4.4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周期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周期相一致。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使用期为3年。5 关键要求5.1 领导和承诺5.1.1
9、 责任钻井单位关键责任人安全责任,关键包含: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d)督促、检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立即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f)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5.1.2 承诺钻井单位关键责任人应有明确、公开HSE承诺。承诺基础内容包含:a)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b) 尊重施工所在地风俗习惯;c) 提供必需人力、物力、财力资源;d) 连续改善HSE管理体系。5.1.3 安全文化建设钻井单位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个形式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职员安全态度和安全
10、行为,形成带有本单位特点安全价值观。5.2 HSE方针钻井单位HSE方针应符正当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实际,促进HSE管理体系运行水平,并传达成职员。5.3 策划5.3.1 危害原因辨识、风险评定和风险控制5.3.1.1 钻井单位应:a)组织职员开展危害原因辨识活动,针对现场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或生产作业活动中存在危害原因进行识别:识别方法方法:全员风险识别汇总、班前检验、作业前风险提醒、日常巡检、专题检验等;识别对象关键包含:生产、安全、应急等设备设施;搬迁和安装(海上钻井平台、钻井船拖航和就位)、试压、钻进、技术服务、完井等作业过程;海上、滩海、沙漠、高原、山区、高低温、风暴、海冰等外界自然环境
11、原因。b)对于识别出危害原因,组织风险评定,划分出可接收和不可接收风险,对不可接收风险进行分级管理,依据风险等级制订对应削减或控制方法。钻井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接收风险包含但不限于:井喷失控、人身伤亡、钻井平台(船)倾覆、重大环境污染等。c)针对作业项目施工环境改变、人员、设备设施、工艺、设计等发生变更后带来新增危害进行辨识,针对新增危害原因,制订风险削减或控制方法。5.3.1.2 钻井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5.3.1.3 钻井单位依据风险识别和评价结果,确定本单位关
12、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联络制度。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包含但不限于:钻井队(平台、船)、井控车间、安装队、运输队、固井队、码头等。5.3.1.4 钻井单位应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定,制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方法,对确定重大危险源立即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立案。5.3.2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钻井单位应对现行适用HSE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识别,列出所采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目录,并定时更新和公布。5.3.3 目标和指标钻井单位应依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HSE目标和年度指标,并进行分解。HSE目标指标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重大人身伤亡、井
13、喷失控、重大环境污染等事故控制指标。5.3.4 方案5.3.4.1 钻井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确定年度HSE工作计划或工作关键点,内容包含但不限于:a)年度目标指标,并分解;b)风险辨识、隐患治理、教育培训、自然灾难防控等关键工作;c)针对关键工作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方法等。5.3.4.2 钻井单位应制订隐患治理方案,纳入隐患治理计划,落实隐患整改方法、责任、资金、时限等,隐患没有得到消除前应落实风险控制方法。5.4 组织机构、资源和文件5.4.1 组织机构和职责5.4.1.1 钻井单位应成立HSE委员会(安委会),钻井队成立HSE领导小组。5.4.1.2 钻井单位应设置HSE管理部门,钻井队
14、应配置专(兼)职HSE监督岗位,并健全HSE管理网络。5.4.1.3 钻井单位应制订HSE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岗位HSE职责。5.4.2 HSE管理者代表5.4.2.1 钻井单位关键责任人应在管理层中任命一名组员作为HSE管理者代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5.4.2.2 HSE管理者代表应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5.4.2.3 HSE管理者代表全方面负责企业HSE管理体系运行和实施工作,立即向HSE委员会(安委会)汇报HSE管理体系运行情况。5.4.3 资源5.4.3.1 人力钻井单位应配置以下人力资源,包含:a)HSE管理部门配置专职HSE管理人员;b)基层队中钻井队应配置专(兼)
15、职HSE监督或HSE管理人员;含硫化氢区域钻井队应配置专职医务人员;c)滩海陆岸钻井队、海洋钻井平台(船)应配置专职HSE监督或HSE管理人员驻岗;d)钻井平台(船)上应有专职医生驻岗。5.4.3.2 物力钻井单位应提供以下物力资源,包含:a)按要求配置个体防护用具及防护用具,关键包含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安全带、护目镜、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滑鞋、救生衣等;b)配置必需安全设备设施及附件,且完好。关键包含防坠落装置、逃生装置、防碰装置、防爆通风设施、各类消防设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等;海上钻井还应包含救生艇筏、助航系统、通讯设施设备等;c)按应急预案要求配置必需应急物资,关键包含各类加重剂和钻井
16、液处理材料、堵漏材料、除硫剂等,海上钻井还应包含溢油分散剂、吸油毡、船体堵漏材料等。5.4.3.3 安全生产投入钻井单位应按相关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费用台账,专款专用。5.4.4 能力和培训5.4.4.1 能力钻井单位应确定职员能力符合岗位要求:a)含有和岗位相适应教育、培训经历;b)应确保需持证上岗人员应取得对应资质;c)没有职业禁忌症,如高空作业和舷外作业应避免高血压、恐高症等。d)含有岗位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钻井单位应对岗位职员进行风险通知。岗位职员应含有识别防范所在岗位风险,和应急情况下正确反应能力。5.4.4.2 培训a)钻井单位应落实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订培训计划,
17、应符合:对操作岗位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需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十二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队、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b)钻井单位应确保需持证上岗人员参与相关培训,并取得对应资质,包含: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陆上钻井队应全员取HSE培训合格证;在含硫地域施工,全体职员均应持有防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海上钻井平台(船)、滩海陆岸钻井队应全员取证有海上石油作业安全
18、救生资格证、防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健康证;单位关键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责任人、正副队长、技术员、钻井技师、钻台大班、正副司钻、井架工应取井控操作证;钻井现场工作定向井、欠平衡、钻井液工作人员应取井控操作证;正副司钻、钻台大班(钻井技师)应取司钻操作证;海上钻井平台(船)经理(高级队长)、机械师等应取稳性和压载证;报务员应取无线电通讯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c)钻井单位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前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前,应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提醒和风险、防范方法通知;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要求、可能接触到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入场安全提醒和
19、风险、防范方法通知。5.4.5 沟通、参与和协商5.4.5.1 钻井单位应建立内外部HSE信息沟通渠道。关键渠道有:a)采取会议、文件(纸质文本或网络文件办公系统)、电话、传真等方法,立即下达HSE文件、指令;b)领导干部应根据安全联络管理制度到基层单位开展沟通、观察;HSE管理部门应经过定时组织安全生产联合或专业检验,进行HSE信息沟通和交流;c)和钻井作业所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联络,进行沟通;d)海上钻井作业应和所在海域渔业部门、海事部门、船检部门等建立联络,进行沟通。5.4.5.2 激励职员参与和协商HSE事务,并保留职员参与HSE活动统计。关键参与形式有:职员合理化提议;职代会HSE
20、提案;参与隐患排查;举报制度等。5.4.6 文件和文件控制5.4.6.1 HSE管理体系文件钻井单位应编制符合SY/T6276要求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对应支持性文件等HSE管理体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a)HSE责任制、安全生产考评、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教育培训、消防、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劳动保护用具、井控、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事故等管理制度;b)动火作业、高处/舷外、吊装、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许可管理制度;c)钻进、固井、钻井液、钻具、技术服务、海上平台(船)拖航就位、升降压载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等。5.4.6.2 文件控制钻井单位应落实文件管理制度,对HSE管理体系文件编制、使用、
21、评审、修订等进行控制。5.5 实施和运行5.5.1 设施完整性5.5.1.1 钻井单位钻井设备及安全设施应同时配套、安装、使用,如消防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救生和逃生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等。海上钻井平台(船)需经入级和法定检验,海上钻井平台(船)及滩海陆岸上专用设备应经发证检验机构检验。5.5.1.2 海上平台(船)建造安全评价、设计审查、完工验收应符合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要求。5.5.1.3 钻井单位应对钻井、固井、欠平衡钻井等设备设施登记建档,包含但不限于:a)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要求,有出厂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证书;b)建立设备运转统计、设备缺点和故障统计;
22、c)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定时维护、保养、检验相关制度;d)增加、拆除关键设备设施,或改变其性能前,进行风险分析。5.5.1.4 钻井单位关键设备应满足以下完整性要求:a)井控装置:防喷器压力等级应和祼眼井段中最高地层压力相匹配;并依据不一样井下情况选择各次开钻防喷器尺寸系列和组合形式;节流管汇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和全井防喷器压力等级相匹配;压井管汇压力等级和连接形式应和全井防喷器最高压力等级相匹配;防喷器组由环形防喷器和闸板防喷器组成,闸板防喷器闸板关闭尺寸和所使用钻杆或管柱尺寸相符;含硫化氢油气井、高压天然气井、探井、海上钻井过程中应安装剪切闸板防喷器;海上除钻台安装1台控制盘(台)外,
23、另1台辅助控制盘(台)安装在远离钻台、便于操作位置;水下防喷器组应在表层套管和中间(技术)套管上安装1个或2个环形防喷器、2个双闸板防喷器,其中1副闸板为全封剪切闸板防喷器;水下防喷器组应安装1组水下储能器,便于就近快速提供液压能,以立即开关各防喷器及其闸门。b)钻机:井架及底座、提升系统、天车、动力系统、刹车系统、传动系统、循环系统、净化系统、加重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设备设施。c)定向井、欠平衡钻井装备:增压机、制氮机、空压机、雾化泵、液氮装置、定向仪、螺杆钻具、信号传输设施等。d)固井装备:水泥车(压力车)、监测仪器车、管汇、水泥头、压风机、灰罐及通讯和应急设施等。e)钻井管具装备:各类起
24、重机、铲车、叉车、车床、钻床、试压泵、砂轮机、电源控制柜、电氧焊设备、专用手工具等。f)钻井平台(船):钻井平台(船)升降系统、船体结构、拖带锚泊系统、消防系统、救生系统、通讯系统、动力系统等。5.5.1.5 钻井单位应对设备设施采购实施质量控制,监控安装过程,投用前进行检验和确定。5.5.1.6 钻井单位应对防喷器、压力管汇定时进行检验。5.5.1.7 钻井单位应对设备设施报废和处理进行管理,分析风险及影响,制订方案,并采取控制方法。钻井井架应定时检验,钻井井架报废和处理应符合SY/T6442要求。5.5.2 承包商和供给商管理5.5.2.1 钻井单位应对承包商和供给商实施准入管理,组织评审
25、,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含有对应资质承包商。5.5.2.2 钻井单位应和承包商和供给商签署HSE协议或协议,也可在协议或协议中有HSE方面内容。5.5.2.3 钻井单位应对承包商进行监督和检验,纳入统一安全管理。5.5.2.4 为钻井队服务录井队、固井队、测井队等相关方,应服从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在应急情况下,实施应急联动机制,各相关方应服从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井队长或平台经理)统一指挥。5.5.2.5 钻井单位应对承包商和供给商进行绩效评价,实施动态管理。5.5.3 小区和公共关系5.5.3.1 钻井单位应推行通知义务,采取适宜方法向周围相关方通知安全风险和防范方法。5.5.3.2 钻井单位应
26、了解周围相关方活动对其生产作业活动可能带来风险,采取对应防范方法,并建立联络;海上钻井单位应和渔业部门、海事部门等建立联络。5.5.3.3 钻井单位应开展改善小区和公共关系活动。5.5.4 作业许可5.5.4.1 钻井单位应对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许可管理步骤应包含申请、审核、同意、实施、关闭等,并对作业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制订控制方法并落实到作业现场。5.5.4.2 作业许可应填写作业许可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和管理程序要求,作业许可票证保留期限最少十二个月。5.5.4.3 高处/舷外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采取风险防范和削减方法,向施工作业
27、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验。严禁在雷电、暴雨、大雾或风力6级以上(含6级)气候条件下进行露天高处/舷外作业。5.5.4.4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采取风险防范和削减方法,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起重设备在起吊前应进行检验,吊装过程应有专员指挥,特殊吊装应制订吊装作业方案,并经审批。严禁在雷电、暴雨、大雾或风力6级以上(含6级)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5.5.4.5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保护开关,含有短路、过载保护功效,安装漏电保护器。5.5.4.6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采取风险防范和削减方法,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设专员监护。5.5.4.7 受限空间
28、作业应进行风险分析,采取风险防范和削减方法,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设专员监护,监测含氧量。必需时还应监测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采取强制通风方法。5.5.5 运行控制5.5.5.1 通常要求钻井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使生产作业活动中风险得到有效控制:a)岗位职员应落实岗位职责,实施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b)钻井单位应在内部各层级组织开展安全活动;c)应依据作业场所实际情况,根据SY 6355、SY 5974、SY/T 5225标准设置显著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醒、警示;d)钻井单位应开展行为安全管理,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进行检验、分析,并采取控制方法;e)应分析社
29、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对安全生产影响,制订有针对性控制方法。依据施工所在地气候特点,应制订并落实防洪、防汛、防暑降温、防雷电、防自然灾难、防风沙等方法;f)海上钻井单位应落实消防安全和救逃生管理制度,配置符合规范器材和设施;g)钻井单位应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工作环境和条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按法规要求进行职业危害原因申报,采取有效方法进行职业危害通知和警示。5.5.5.2 陆上石油钻井搬迁安装作业实施SY 5974、SY/T 6586、SY/T 6524、SY/T 6223要求,并做到:a)钻井设备搬迁安装作业应成立搬迁安装领导小组,确定搬迁安装计划,明确方法,并进行交底;b)
30、搬迁安装作业应有现场安全监督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上岗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d)起重机吊装、拆卸设备时指挥信号应符合GB5082中要求,吊运作业中应做到有专员指挥,并按要求检验吊索、吊具;e)“超长、超高、超宽”设备运输应按要求办理“三超件”准运手续,装运“三超件”设备按要求捆梆、配置押远人员,并设置相关警示标志。5.5.5.3 海上钻井平台(船)应落实海底井场调查、拖航就位、起抛锚、升降(坐底)、起浮、压载、起重、系物被系物等安全管理要求,并保留统计。a)平台移位、拖航作业:平台在从事拖航作业前,应向当地船舶检验机构提交对平台进行适拖检验书面申请。依据环境条件和
31、气象条件进行稳性计算,制订拖航计划(方案);对拖带系统、锚泊系统、水密系统、升降装置、救生设备、航行信号、活动载荷固定等设施情况进行检验;定时收听平台拖航所经海域天气和海况预报;航行中遇有突发事件时,应随时相互通报,以采取应急方法;拖航结束时,平台方和承拖方应签署拖航任务完成证实单;浅海移动式平台拖带和系泊安全管理应符合SY 6346要求。b)平台升降作业:应对就位区域进行地质调查,计算土壤承载力;平台沉浮或升降前,应对拖带系统、锚泊设备、水密情况、救生消防设备、关键机电设备、活动载荷、倾斜仪等进行安全检验;按操作程序实施插拨桩作业;应将平台作业数据进行统计;浅海移动式平台升降安全管理应符合S
32、Y 6428要求。c)平台起浮、坐底作业:平台沉浮或升降前,应对拖带系统、锚泊设备、水密情况、救生消防设备、关键机电设备、活动载荷、倾斜仪等进行安全检验;平台坐底作业应严格按平台坐底压载、起浮程序进行;当平台沉垫坐底后,应依据海底承载力情况将充当压实部分或全部海水载荷注入压载舱,保持海底地层均匀压实;坐底压载全部结束后,平台纵倾角度或平台横倾角度不应大于1;浅海移动式平台起浮、坐底作业安全管理应符合SY 6428要求。5.5.5.4 井场部署应符合:a)钻井作业现场井控设备、钻台、电气设备、营房等设备设施部署、安装应符合SY/T5225、SY/T5964、SY/T6426、SY5974等标准要
33、求。b)海上钻井平台(船)就位考虑海域风向、流向等外界环境原因影响。5.5.5.5 开钻验收及准备应符合:a)根据SY/T 5954要求组织装备、工程技术、安全、生产运行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开钻前验收工作;b)验收关键包含:井架及底座、提升系统、天车、动力系统、刹车系统、传动系统、循环系统、净化系统、加重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等。c)验收检验中提出问题,钻井队及相关单位应主动组织整改,经复查合格并开钻同意后,方可进行钻井作业。d)开钻前工作准备:召开开钻前动员会,进行交底;检验开钻材料进场情况。5.5.5.6 钻井施工应符合:a)钻井作业:各次开钻前进行检验验收及审批手续符合审批程序;作业过程中实施
34、钻井工程地质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钻进中应亲密注意井下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防漏或防喷方法。b)起、下钻:起、下钻前,应对控制系统、转动系统、提升系统、防碰天车装置及井口工具进行全方面检验;起、下钻时,应依据钻具组合、井下地层和钻井液性能,控制起、下钻速度;起钻中按要求注入同体积钻井液;起钻完后,应将井口盖严;在处理井下事故或复杂情况时,大钩吊环和吊卡活门应用钢丝绳拴住。5.5.5.7 钻井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应符合:a)钻井井控设计:地质设计书中所提供井位井口距学校、道路等安全距离应符合SY/T5087、SY/T 6426要求;地质设计书应依据物探资料和本结构邻近井和邻近结构井钻探情况,提供全井段
35、地层孔隙压力和地层破裂压力剖面、浅气层资料、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b)井控装置配套防喷器压力等级标准上应和对应井段中最高地层压力相匹配,同时考虑满足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和地层流体性质等原因。c)井控装置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应符合:钻井井控装置包含防喷器、防喷器控制系统、内防喷工具、四通、井控管汇及套管头。防喷器安装、校正和固定、四通配置及安装、套管头安装应符合SY/T5964中要求;防喷器控制系统关键有远程控制房、司钻操作台、气控系统、液控系统、防提装置等,其安装、调试、试压符合SY/T6426中要求;井控管汇关键包含节流管汇、压井管汇、反压井管线、防喷管线、放喷管线及闸阀,其安装、试压符合S
36、Y/T6426中要求;依据地质设计提供资料,钻井液密度设计应以各裸眼井段中最高地层孔隙压力当量钻井液密度值为基准,另加一个安全附加值;含硫油气井钻井液密度设计,其安全附加值应取上限;备有钻具内防喷工具,包含旋塞阀、钻具止回阀、旁通阀、防喷单根。d)油气层钻井过程中井控方法应符合:钻开油气层前由钻井队长组织向现场相关人员进行工程、地质、钻井液、井控装置和井控方法等方面技术交底;钻井队应进行防喷、防火演练,含硫地域钻井还应进行防硫化氢演练;落实钻井队干部在作业区域二十四小时轮番值班制度,负责检验、监督各岗位严格实施井控岗位责任制,发觉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建立“坐岗”制度,定专员、定点观察溢流显示和循
37、环池液面改变,并统计观察情况;应按设计要求贮备加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按要求进行短程起下钻监测油气上窜速度、低泵冲试验;油气层钻进中防火、防爆安全方法应符合SY/T6426中要求。e)油气层钻进中防硫化氢安全方法应符合:除实施油气层钻井过程中井控方法外,还需要在井场盛行风入口处等地应设置风向标;钻台上下、振动筛、循环罐等气体易聚积场所,应安装防爆排风扇;含硫地域钻井队应按SY/T5087要求配置硫化氢监测仪器和防护器具;硫化氢人身安全防护要求应符合SY/T 6277要求;含硫地域钻井液PH值要求控制在9.5以上;钻井队应开展防硫化氢安全教育;海上钻井平台含硫化氢钻井作业应符合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38、要求;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应符合SY 6504要求。5.5.5.8 固井作业应符合:a)固井施工作业应符合SY/T 5374要求和固井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b)固井作业准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固井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应符合审批程序;钻井队应和固井施工队及其它相关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钻井队长、固井工程师应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明确施工技术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依据固井施工项目风险情况,制订有效施工预案;组织分工,并定人、定岗和定责逐项落实,各岗位保留检验统计;查对水泥浆性能、凝固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固井管线连接严禁长距离架空或相互交叉现象;固井管线连接、固定完成后,应按施工最高压力设计值试
39、压,试压汇报存档;按要求准备钻井液,固井用水水质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摆放在醒目位置,高压区域设置警戒线。c)固井作业施工过程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固井作业施工全过程,应统一指挥、统一发出指令;在泵送水泥前,应检验确定固井管线及钻井泵阀门正确开启状态;固井施工中返出钻井液应立即回收,固井后清洗管线残余水泥浆不应随地排放。5.5.5.9 欠平衡、定向井工程技术服务应符合:a)欠平衡、定向井等技术服务应符合SY/T6543、SY/T 6551、SY/T 6426要求和相关设计;b)设计应经过审批;c)欠平衡、定向井等设备安装后应按要求调试、试压;d)施工前向职员进行技术交底
40、,并保留统计;e)欠平衡钻进过程中应落实井控相关要求。5.5.5.10 钻井液管理应符合:a)应落实钻井液管理相关制度,职员应清楚多种钻井液处理剂危害;b)钻井液试验室试验药品、试剂及钻井现场钻井液处理剂应由专员负责,并建立台账;c)现场钻井液工作人员应定时监测泥浆性能,预防外溢或浸漏污染环境;d)海上钻井液应含有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油气层钻屑应回收并保留统计。5.5.5.11 管具服务安全管理应符合:a)管具、井控装置、井口装置试压作业前应有风险提醒及防范控制方法;b)管具装卸、维修、试压等应落实相关操作规程要求;c)管具堆场、管具车间等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d)管具作业应符合SY/T5369、
41、SY/T 5956、SY/T5964要求。5.5.5.12 海上延长测试应符合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要求。5.5.5.13 海上钻井平台(船)救逃生系统、助航标志、内外部通信系统、广播系统等定时检验,并保留统计。5.5.5.14 海上钻井平台医疗设施符合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相关要求。5.5.5.15 浅海石油天然气钻井安全管理应符合SY 6307要求。5.5.6 变更管理钻井单位应针对人员、设备、工艺等变更可能带来风险进行管理,包含:a)确定变更管理步骤;b)对变更可能带来有害影响及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控制方法;c)保留
42、变更实施相关统计。5.5.7 应急管理5.5.7.1 应急机构和队伍:a)钻井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管理工作;b)钻井单位应依据需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抢险队伍。5.5.7.2 应急预案应符合:a)钻井单位应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应急预案,并依据相关要求进行立案,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相关要求。钻井作业关键预案包含井喷、硫化氢中毒、火灾、海上平台结构失效等,和及自然灾难应急预案;b)钻井单位应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定,做好统计。关键包含:井控应急演练:安装好防喷器后,各作业班按钻进、起下钻杆、起下钻铤和空井发生溢流四种工况
43、分别进行一次防喷演练,其后每个月不少于一次不一样工况防喷演练,并保留统计;海上钻井作业每次倒班应进行1次防喷演练。防硫化氢演练:陆上钻井队在含硫地域钻井时应按应急预案进行硫化氢防护演练,必需时进行地企联动防硫化氢演练,并保留统计;海上钻井作业钻遇含硫化氢地层前和对含硫化氢油气井进行试油或修井作业前,必需组织一次防硫化氢演练;对含硫化氢油气井进行正常钻井作业,每隔7日组织一次演练;含硫化氢油气井正常生产时,每倒班期组织一次演练。不含硫化氢,每六个月组织一次。消防演练:陆上钻井按单位制订应急计划实施;海上消防演练每倒班期一次。海上钻井平台(船)每倒班期进行一次弃平台演练。c)钻井单位应对应急预案评
44、审,并依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和完善。5.5.7.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有毒有害气体防护设施应符合:a)钻井单位应依据应急预案需要,配置防范井喷失控、人身伤害、自然灾难等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如加重材料、消防设施,应急通讯设施,生活物资及抢救药品等,并建立台账;含硫油气井钻井现场应配置固定式硫化氢监测系统、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符合SY/T5087要求。b)钻井单位应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定时进行检验、维护保养。5.5.7.4 应急响应应急事件发生后,钻井单位应按要求向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开启应急预案,对发生应抢救援情况进行总结。5.6 检验5.6.1 监督检验和业绩考评
45、5.6.1.1 钻井单位应对HSE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包含日常检验、节假日检验、特殊时段检验、专题检验等。5.6.1.2 钻井单位应对HSE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业绩考评。5.6.1.3 钻井单位应定时进行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合规性评价,保留评价结果统计。5.6.2 不符合、纠正方法和预防方法钻井单位应对HSE监督检验发觉问题和合规性评价发觉不合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地纠正方法和预防方法。5.6.3 事故汇报、调查和处理5.6.3.1 钻井单位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要求,落实事故管理制度。5.6.3.2 钻井单位发生事故后,基层单位应在1小时内上报,每级在接到汇报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单位和(或)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必需时向相关政府部门通报。5.6.3.3 钻井单位发生事故后,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应接收和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5.6.3.4 钻井单位应落实事故调查汇报中防范方法和相关责任人处理,并建立事故台帐。5.6.4 统计控制5.6.4.1 钻井单位应按HSE统计控制管理制度进行统计控制。5.6.4.2 统计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含有可追溯性。统计保留和管理应便于查阅。5.6.5 内部审核5.6.5.1 钻井单位应成立审核组,每十二个月最少一次对H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