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前 言
为提升专兼职档案人员档案检验、指导、培训、审核、整理、编制、移交、验收等工作步骤业务能力,强化各级档案部门和各建设单位(指各工程建设指挥部或工程管理所,下同)对全局大中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现建设项目档案齐全、正确、系统、安全管理目标,依据国家、铁道部、路局相关建设项目档案编制移交管理措施和要求,借鉴秦沈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档案专题验收工作经验,特编制沈阳铁路局基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手册。
本手册共分铁路基础建设概念及程序、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步骤、档案专题验收工作步骤、档案组成保管单位方法、完工文件整理方法和案卷质量要求、需要说明多个问题、国家部局文件等六章,用于档案部门指导全局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各建设工程参建施工单位完工资料组卷时参考,亦可供全局基层站段科技档案专(兼)职人员学习参考。
本手册由局档案史志室负责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局相关领导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局建设处、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施工、监理单位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手册编写限于时间和编者水平有限,难免有很多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目 录
第一章 铁路基础建设概念及程序……………………….. 3
第二章 铁路基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步骤………….. 6
第三章 铁路基础建设项目档案专题验收工作步骤…….57
第四章 铁路基础建设档案组成保管单位方法……….60
第五章 完工文件整理方法和案卷质量要求…………….65
第六章 需要说明多个问题…………………………….72
第七章 国家、部、局相关文件………………………….74
第一章 铁路基础建设概念及程序
一、铁路基础建设概念
铁路基础建设指铁路运输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数量、提升固定资产技术水平、扩大和新增生产能力建设工作。
铁路基础建设项目包含:勘测设计、建筑施工、设备安装。
铁路基础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划分为:新建、扩建、改造或更新改造、恢复工程项目等。
铁路基础建设项目按建设阶段划分为:筹建项目、施工项目、投产项目、完工项目。
铁路基础建设项目按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划分为:大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
二、铁路基础建设程序
铁路基础建设程序包含立项决议、设计、工程实施和完工验收,关键由四个阶段八个步骤组成。
(一)四个阶段
1、立项决议阶段。依据铁路建设计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提议书;依据同意铁路中长久计划或项目提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汇报。项目提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汇报按国家要求报批。工程简易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汇报。
2、设计阶段。依据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程简易建设项目,可依据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3、工程实施阶段。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同意后,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汇报。开工汇报同意后,依据同意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根据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4、完工验收阶段。按同意设计文件全部完工或分期、分段完成后,组织完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
(二)八个步骤
1、依据国民经济发展长远计划和铁路建设布局,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提议书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2、依据同意项目提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3、三阶段设计:依据同意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由铁道部判定,依据判定初步设计意见进行技术设计,再由铁道部判定。最终,依据判定技术设计意见编制施工图。
二阶段设计,依据同意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由铁道部判定。依据判定初步设计意见编制施工图。
4、进行建设准备,安排投资计划。
5、施工准备和设备订货。
6、组织施工。
7、进行生产准备。
8、完工验收,交付生产。
铁路基础建设程序见下图。
第二章 铁路基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步骤
建立和实施铁路基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步骤,是确保基础建设项目档案完整、正确、系统、安全管理关键方法。各级档案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要认真落实。依据基础建设程序,铁路基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步骤以下:
一、立项决议阶段档案管理工作
(一)、立项阶段建设工作步骤
建设单位依据负担生产任务和本单位远景发展需要,提出工程建设请求,经过同意方可开始工程建设,它是整个工程建设依据,对应地产生工程建设申请汇报和同意文件。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委托书,设计单位着手做设计前准备工作,搜集原始基础资料,这是工程设计基础,即设计前期阶段。
(二)、立项阶段产生科技资料
建设申请汇报和同意文件。关键包含:项目提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汇报;项目评定汇报;环境估计、调查汇报;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三)、建设单位立项阶段档案管理工作步骤
负责搜集、编制、移交工程立项决议阶段文件。
1、可行性研究资料
1.1.项目提议书及批复;
1.2.可行性研究汇报、附件及审批意见;
1.3.相关立项相关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1.4.教授提议文件;
1.5.项目评定汇报;
1.6.环境估计、调查汇报;
1.7.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立项决议文件按问题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项现在期立项决议阶段档案,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后,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四)、档案部门立项阶段接收档案工作步骤
负责审查、确定、接收归档立项文件。
1.路局档案史志室负责科技档案专职人员对该项目工程进行日常档案管理工作检验指导期间,必需过问查看该项目工程指挥部搜集立项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正确,是否保留安全,发觉问题立即提出并要求建设单位处了处理;
2.指导培训建设单位档案(或内业资料)专兼职人员整理方法;
3.在档案专题验收和和建设单位办理完工文件综合卷移交过程中,认真审查立项文件齐全、完整、正确状态,关键查看是否原件,如为复印件需问询原件归属,并在卷内备考表中说明;
4.接收内容和建设单位移交内容一致,并办理移交手续(各一份存档备查);
5.完成整理、归档工作。
二、设计阶段档案管理工作
(一)、设计阶段建设工作步骤
设计单位依据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程简易建设项目,可依据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设计阶段产生科技资料
设计基础材料包含:工程地质勘察汇报、水文地质勘察汇报、自然条件、地震调查、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或通知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结果汇报。
设计文件包含:申报计划设计条件和计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施工图及说明、设计计算书、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意见。
(三)、建设单位设计阶段档案管理工作步骤
负责搜集、保留、编制、移交工程设计阶段文件。
1、勘查测绘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汇报;
1.2.水文地质勘察汇报;
1.3.自然条件、地震调查汇报;
1.4.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或通知书;
1.5.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结果汇报;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勘查测绘资料按问题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2、设计资料
2.1.申报计划设计条件及通知书;
2.2.相关部门审批、审查意见;
2.3.初步设计及说明;
2.4.技术设计及说明;
2.5.施工图设计及说明;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设计资料按阶段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四)、档案部门设计阶段档案接收工作步骤
负责审查确定接收设计阶段文件。
1.路局档案史志室负责科技档案专职人员对该项目工程进行日常档案管理工作检验指导期间,必需过问查看该项目工程指挥部搜集设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正确,是否保留安全,发觉问题立即提出并要求建设单位处了处理;
2.指导培训建设单位档案(或内业资料)专兼职人员整理方法;
3.在对项目进行档案专题验收和和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设计文件案卷移交过程中,认真审查设计文件齐全、完整、正确状态,关键查看是否原件,如是复印件需向办理移交人员问询原件归处,并在卷内备考表中说明;
4.接收内容和建设单位移交内容一致,并办理移交手续(各一份存档备查);
5.完成整理、归档工作。
三、工程实施阶段档案管理工作
(一)、实施阶段建设工作步骤
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同意后,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汇报。施工单位在开工汇报同意后,依据同意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根据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因为铁道部实施《铁路基础建设工程承发包制度》(铁道部协议措施要求——铁基字[1981]1116号),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总包负责制。建设单位将各项全部勘测设计任务交由一个勘测设计单位总包;将全部项目标工程施工任务交由一个施工单位总包。签署协议各方应分工负责,根据铁道部协议措施要求:
建设单位应负责下列工作:依据铁路基础建设长久计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正确掌握管理建设投资;按协议要求时间向勘测设计单位提供同意计划(设计)任务书;按协议要求时间向施工单位提供同意初步设计、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关键材料、设备清单和施工设计等;依据勘测设计单位提供协议文件,办理施工界内征购用地、拆迁赔偿等工作。必需时,可全部或部分委托施工单位办理;按同意设计文件和基础建设计划,办理成套设备和非标设备申请、订购、委托加工,并按协议要求时间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安装。必需时,可委托施工单位办理;立即向建设银行提供拨款依据,并按期办理验工计价,拨款和结算;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技术监察,组织或参与完工验收交接工作。
勘测设计单位应负责下列工作:依据同意计划(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标准、设计规范等正确进行勘测设计;按协议要求时间向建设单位提供同意初步设计、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关键材料、设备清单和施工设计;和县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界内用地、拆迁、接用正式投产所需水、电、道路等许可协议,并连同相关图纸资料提交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设计现场交桩;对大中型或指定关键建设项目派驻工地代表,配合施工,负责联络处理设计中问题,并参与试运转考评;参与完工验收交接工作。
施工单位应负责下列工作:依据建设工期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接收建设单位委托,办理征购用地、拆迁赔偿,通接水、电、道路等工作;根据同意设计文件及基础建设计划,提出材料、设备明细计划,直接和物资供给单位办理材料、设备申请、订购、供运、检验和管理工作;接收建设单位委托,办理成套设备和非标设备申请、订购、委托加工等工作;严格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程正确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按协议要求期限,提出完整完工文件和验收交接资料,准期交付使用。
(二)、实施阶段产生科技资料
建设过程全部完工文件(包含:开、完工汇报及批复;工程技术总结;各项施工原始统计和工程日志;关键机械设备技术证书、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等级核验意见或结论;完工决算附表一—四;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交接统计表;和建设项目相关文件、电报、协议、协议、会议统计等资料;工程检验证;完工图及建交表)。各专业完工文件(包含:线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站场、机务、车辆、给水排水、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房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铁路用地,动车组利用后产生动车组专业文件)。各类招投标文件(包含: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工程监理招投标、物资采购招投标)。监理文件(包含:监理计划、监理月报、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分包资质材料、监理协议、监理工作总结)。财务文件(包含:财物凭证、报表、帐簿、决算)。声像档案(包含:工程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电子档案)。
(三)、建设单位实施阶段档案管理工作步骤
负责搜集、保留、编制、移交工程实施阶段综合文件。
1、综合资料(建交表部分):
1.1.工程技术条件表(建交—1)
1.2.车站表(建交—2)
1.3.水准点表(建交—4—1)
1.4.控制桩表(建交—4—2)
1.5.统一里程和施工里程对照表(建交—5)
1.6.桥梁表(建交—8)
1.7.旅客天桥、地道表(建交—10)
1.8.涵洞表(建交—11)
1.9.隧道及明洞表(建交—12)
1.10.通信、信号、电力工程完工数量表(建交—16)
1.11.房屋总清册(建交—17)
1.12.给水排水设备数量表(建交—19)
1.13.电气化设备表(建交—20)
1.14.接触网关键工程数量表(建交—21)
1.15.送电线路数量表(建交—22)
1.16.配电线路数量表(建交—23)
1.17.消防、环境保护、安全、医药卫生、空调设备表(建交—26)
编制份数:2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2份正本(路局、部各1份)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建交表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2、项目管理资料
2.1.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情况图、照片;
2.2.概算、预算管理、差价管理文件;
2.3.协议变更、索赔等包含法律事务文件;
2.4.规程、规范、标准、计划、方案、要求等文件;
2.5.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人防、计划等文件;
2.6.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针对项目工程制订完工文件搜集、管理、编制、移交措施。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项目管理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3、往来文电
3.1.部、局下发和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批复、标准、管理性文件;
3.2.各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或工管所)向局、部上报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请示、汇报;
3.3.各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或工管所)对施工单位上报请示、汇报批复;
3.4.建设、设计、监理单位间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往来函电。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往来文电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4、会议纪要
4.1.四方会议纪要(施工过程中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研究工程建设相关情况会议纪要);
4.2.协议谈判会议纪要;
4.3.完工验收会议纪要;
4.4.其它和工程建设相关会议纪要。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会议纪要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5、协议协议资料
5.1.同设计单位签定勘察设计协议;
5.2.同监理单位签定委托监理协议;
5.3.同施工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协议;
5.4.同保险单位签定代理保险协议;
5.5.同咨询企业签定技术咨询协议;
5.6.同科研单位签定科研试验协议;
5.7.同供货单位签定物资设备采购协议;
5.8.征地拆迁赔偿协议(组入地亩卷中);
5.9.三电迁改协议;
5.10.道路拆迁协议;
5.11.其它和工程建设相关协议;
5.12.协议审批文件、协议变更文件(和相关协议组卷在一起)。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协议协议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6、招投标资料
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保险、物资采购等项目招投标内容:
6.1.招标文件:含招标书、招标修改文件、招标补遗及答疑文件;
6.2.投标文件:含投标书、资质材料、履约类保函、委托授权书和投标澄清文件、修正文件;
6.3.评标文件:含开标议程,开标大会签字表,报价表,评标纪律,评标人员签字表,评标统计、汇报;
6.4.中标通知书。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馆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招投标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馆办理移交。
7、监理资料
7.1.监理计划:含纲领、实施细则;
7.2.监理报表:含月报、季报、年报;
7.3.进度控制:含开工/复工审批表、暂停令(施工单位完工文件没有列入部分);
7.4.质量控制:含不合格项目通知、质量事故汇报及处理、相关质量问题监理会议纪要;
7.5.投资控制:含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和签认、工程决算审核意见书 (建设单位会计档案没有列入部分) ;
7.6.监理通知:相关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监理通知书;
7.7.资质审核:相关分包、供货、试验等单位资质审核材料;
7.8.协议管理:工程延期汇报及审批、费用索赔汇报及审批、协议争议违约汇报及处理意见、协议变更材料;
7.9.监理工作总结;
7.10.监理日志;
7.11.工程质量评定汇报。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监理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8、科研资料
8.1.科研课题审批文件(任务书);
8.2.委托协议协议;
8.3.科研课题开题汇报、调研汇报、方案论证;
8.4.关键原始统计、试验汇报、计算材料;
8.5.专利申请文件;
8.6.关键工艺文件;
8.7.科研汇报、技术判定材料;
8.8.参与人员名单、科研投资情况材料;
8.9.结果奖励申报材料及审批材料;
8.10.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实材料。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科研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9、涉外资料
9.1. 询价、报价、投标文件;
9.2. 协议及其附件;
9.3. 谈判协议、议定书、谈判统计;
9.4. 谈判过程中外商提交材料;
9.5. 出国考察及搜集来相关材料;
9.6. 国外各设计阶段文件、审查议定书及设计联络文件;
9.7. 技术问题来往函电;
9.8. 国外设备材料检验、安装手册、操作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
9.9. 国外设备合格证实、装箱单、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证实;
9.10. 设备开箱检验统计,商检、海关及索赔文件;
9.11. 国外设备材料防腐、保护方法;
9.12. 外国技术人员现场提供文件材料;
9.13.汉字翻译材料。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涉外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10、财务资料
10.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10.2.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志账、辅助账;
10.3.财务会计汇报: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汇报;
10.4.财务计划统计:年度计划及实施情况、投资统计情况;
10.5.工程概算、预算、标底、协议价、决算、审计及说明;
10.6.交付使用固定资产转固材料。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财务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11、声像资料
11.1.全线和各标段项目工程开工动员大会——会场全景、主席台、主持人及领导讲话、代表讲话、奠基仪式、宣告开工等场面;
11.2.施工建设过程中领导视察、科技攻关、新材料、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及安全施工、质量创优等方面经验结果;
11.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开展各项招标、投标、中标会情况,相关建设项目协议、协议、洽谈会签情况,相关施工建设情况;
11.4.建设项目全线和标段工程完工验收、交接、总结大会会场全景、主席台、主持人及领导讲话、代表讲话、总结表彰等场面;
11.5.各参建单位围绕项目工程建设开展重大活动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电子档案。
编制份数:1份。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
移交说明:在编制项目完工文件综合卷时,将声像资料单独整理并组卷,形成后纳入综合卷中经档案专题验收合格,按要求时限向路局档案史志室办理移交。
(四)、施工单位实施阶段档案管理工作步骤
负责搜集、保留、编制、移交工程实施阶段完工文件。关键内容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综合、线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站场、机务、车辆、给水排水、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房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铁路用地等17个专业组成完工文件。
1、线路专业
包含线路综合、线路轨道工程及线路其它三个部分。
1.1.线路综合包含:
1.1.1.水准点表(建交—4—1)
1.1.2.控制桩表(建交—4—2)
1.1.3.统一里程和施工里程对照表(建交—5)
1.1.4.曲线表
1.1.5.坡度表
1.1.6.断链表
1.1.7.断高表
1.1.8.控制测量结果表
1.1.9.增建第二线左右侧线间距表
1.1.10.预留二线一次施工地段表
1.1.11.现有线改线地段表
1.1.12.现有线改坡地段表
1.1.13.线路完工平面图(含改建现有线、增建第二线、绕行线)
1.1.14.线路完工纵断面图(含改建现有线、增建第二线)
1.1.15.线路完工平、纵断面缩图
1.1.16.具体工程地质图(依据需要全部或关键编制,也可和线路完工平面图合并编制)
1.1.17.具体工程地质纵断面图(可和线路完工纵断面图合并编制)
注:1、建交—5表仅限于新建铁路填列
2、多种表格除建交表外,完工图中已经有不另附以下同
1.2.线路轨道工程包含:
1.2.1.开、完工汇报及批复文件
1.2.2.变更设计通知单
1.2.3.轨道工程数量汇总表
1.2.4.加强地段表
1.2.5.制动地段表
1.2.6.正线线路上部建筑铺设材料汇总表(建交—13)
1.2.7.钢轨及连接配件出厂合格证
1.2.8.铺设钢筋混凝土枕.木枕地段表
1.2.9.铺设无缝线路地段表
1.2.10.铺设整体道床、宽枕及其它新型轨下基础地段表
1.2.11.养路机械设备数量表(建交—25)
1.2.12.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铁程检—47)
1.2.13.工程日志
1.2.14.工程施工小结
1.2.15.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1.3.线路其它包含:
平交道口、栅栏、道口铺砌、车挡、线路标志、备品等应含有以下内容。
1.3.1.开.完工汇报及批复文件
1.3.2.工程数量表
1.3.3.变更设计通知单
1.3.4.平(立)交道表(建交—15)
1.3.5.设计单位提供全部图纸修改后作为完工图
1.3.6.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铁程检—47)
1.3.7.工程日志
1.3.8.工程施工小结
1.3.9.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编制移交说明:
*全部完工文件及图搜集编制2份,其中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移交接管维修单位1份第一副本。
*编制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完工底图各1份,线路平、纵断面缩图底图各1份,由局代部接收后统一向部馆移交。
*城市计划区内线路平、纵断面图,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向地方城建档案馆移交1份蓝图及说明,并将移交清册复印1份报局档案史志室备查。
*需要报送总后军交部、军区、武装警察总部,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向相关单位各移交线路平、纵断面缩图1份,并移交清册复印1份报局档案史志室备查。
2、路基专业
包含路基及路基隶属两个部分
2.1.路基
2.1.1.开、完工汇报及批复文件
2.1.2.路基土石方数量总表
2.1.3.路基填、挖方工程数量表
2.1.4.变更设计通知单
2.1.5.路基填土扎实检验统计
2.1.6.路基地面排水工程数量表
2.1.7.机械化养路作业平台设置表
2.1.8.检验路基基底(铁程检—05)
2.1.9.检验铺轨前路基完成情况(铁程检—07附)
2.1.10.路基高度及宽度实测和设计对照表(铁程检—07)
2.1.11.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铁程检—47)
2.1.12.路基通常设计完工横断面图
2.1.13.路基部分设计完工图(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建筑物结构详图)
2.1.14.工程日志
2.1.15.工程施工小结
2.1.16.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2.2路基隶属
排水工程:包含改河和河床加固、护坡、片石垛、渗水沟、盲沟、排水沟、天沟、截水沟、排水槽、急流槽、侧沟铺砌、吊沟、挡水埝、地下水处理等。
路基加固及防护工程:包含挡墙、护墙、抗滑桩、桩板墙、锚杆档墙、锚索桩、锚固桩、挤密桩、砂桩、砂井、抛填片石、片石垛、护坡护墙等。
排水及路基加固防护工程均应包含以下内容:
2.2.1.开、完工汇报及批复文件
2.2.2.变更设计通知单
2.2.3.完工数量表
2.2.4.路基加固及防护工程数量表(建交—3)
2.2.5.改河改沟(渠)表
2.2.6.路基地面排水工程数量表
2.2.7.混凝土、砂浆试压汇报单
2.2.8.石材试验汇报单
2.2.9.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铁程检—47)
2.2.10.路基排水系统完工图
2.2.11.路基环境保护工程完工图
2.2.12.多种加固工程设计图修改为完工图
2.2.13.工程日志
2.2.14.工程施工小结
2.2.15.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编制移交说明:
*全部完工文件及图搜集编制2份,其中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移交接管维修单位1份第一副本。
3、桥梁专业
全部桥梁工程其内容包含:
3.1.开、完工汇报及批复文件
3.2.桥梁工程数量汇总表
3.3.变更设计通知单
3.4.检验桥梁基坑完成情况(铁程检—09)
3.5.检验沉井沉箱封底前完成情况(铁程检—10)
3.6.检验桩基检测情况表
3.7.检验桥梁墩台中线、水平、跨度情况(铁程检—11)
3.8.检验钢筋混凝土桥梁架设前墩台及梁部尺寸情况(铁程检—12)
3.9.检验桥梁架设情况(铁程检—13)
3.10.检验钢筋部署(铁程检—14)
3.11.检验建筑物防水层及泄水主设备(铁程检—16)
3.12.特大桥及复杂桥梁工程检验证(可参考铁程检24—42)
3.13.钢材、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复试汇报
3.14.工程用水水质化验情况
3.15.混凝土、砂浆试压汇报
3.16.钢梁出厂合格证,若设计文件要求作钢梁挠度试验,由工程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进行,施工单位将结果填入建交—9表
3.17.钢筋混凝土梁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出厂合格证
3.18.钢筋混凝土人行道板出厂合格证
3.19.现场灌注钢筋混凝土梁检验资料及合格证
3.20.桥梁围栏、护栏、梁部检验设备、防火设备、河床铺砌检验证、图纸等
3.21.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铁程检—47)
3.22.桥址平面图;
3.23.桥址工程地质图(地质复杂桥附)
3.24.桥梁墩台及基础完工图
3.25.全桥总部署图
3.26.桥梁特殊结构完工图
3.27.桥梁新技术、新结构完工图
3.28.导治建筑物及其它隶属工程完工图
3.29.汇水面积图
3.30.桥上照明、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等相关完工图
3.31.工程日志
3.32.工程施工小结
3.33.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编制移交说明:
*全部完工文件及图搜集编制2份,其中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移交接管维修单位1份第一副本。
*搜集编制特大桥和大桥全桥总部署图(平面图、立面图)、桥址平面图、梁部和墩台结构图完工底图1份,由局代部接收后统一向部馆移交。
*城市计划区内桥梁,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向地方城建档案馆移交1份蓝图及说明,并将移交清册复印1份报局档案史志室备查。
4、涵洞专业
涵洞工程包含:
4.1.开、完工汇报及批复文件
4.2.完工数量表(区间内按类型、孔径分别汇总)
4.3.变更设计通知单
4.4.检验涵洞基坑完成情况(铁程检—09)
4.5.检验钢筋部署(铁程检—14)
4.6.检验建筑物防水层及泄水设备(铁程检—16)
4.7.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复试汇报
4.8.管涵生产许可证
4.9.涵洞顶进统计
4.10.混凝土、砂浆试压汇报单
4.11.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铁程检—47)
4.12.涵洞平、立剖面完工图
4.13.进出口改沟图
4.14.工程日志
4.15.工程施工小结
4.16.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编制移交说明:
*全部完工文件及图搜集编制2份,其中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移交接管维修单位1份第一副本。
5、隧道专业
隧道、明洞内容包含:
5.1.开、完工汇报及批复文件
5.2.隧道工程数量汇总表
5.3.变更设计通知单
5.4.检验钢筋部署(铁程检—14)
5.5.检验隧道衬砌厚度、防水层及背后填塞(铁程检—15)
5.6.检验建筑物防水层及泄水设备(铁程检—16)
5.7.隧道净空测量统计
5.8.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复试汇报
5.9.混凝土、砂浆试压汇报
5.10.压浆统计
5.11.瓦斯等特殊隧道处理统计
5.12.重大塌方处理统计
5.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统计
5.14.通风机械设备数量表(可填建交—25)
5.15.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铁程检—47)
5.16.隧道(含明洞)平面图
5.17.隧道纵断面图
5.18.隧道洞身横断面图
5.19.隧道洞口平面及纵、横断面图
5.20.运行通风设施完工图,包含:
5.20.1.风机房、通风机组平面部署图;
5.20.2.通风机组安装图
5.20.3.通风机组及其它设备基础图
5.20.4.隧道通风安装图等
5.21.特殊设计隧道(如洞门、衬砌、支护、防水、排水和新技术新结构等)
5.22.改沟、防护等完工图
5.23.现有隧道改建或加固完工图
5.24.工程日志
5.25.工程施工小结
5.26.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编制移交说明:
*全部完工文件及图搜集编制2份,其中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移交接管维修单位1份第一副本。
*搜集编制3公里和三线以上隧道总平面图、横纵断面图和关键结构图完工底图1份,由局代部接收后统一向部馆移交
*城市计划区内隧道,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向地方城建档案馆移交1份兰图及说明,并将移交清册复印1份报局档案史志室备查
6、站场专业
6.1.开、完工汇报及批复文件
6.2.变更设计通知单
6.3.土石方数量汇总表
6.4.轨道工程数量表
6.5.工程数量汇总表
6.6.站内平(立)交道表(建交—15)
6.7.站场设备表(包含客运、货运、调车及安全设备等)
6.8.检验路基基底(铁程检—05)
6.9.检验铺轨前路基完成情况(铁程检—07)
6.10.路基高程及宽度实测和设计对照表(铁程检—07附)
6.11.路基填土扎实检验统计(铁统—41)
6.12.站线线路上部建筑铺设材料汇总表(建交—14)
6.13.站内站台、雨棚、天桥、地道、平过道、检票口、栅栏、围墙、给水台、贮水台、检验坑、进站道路、进站台阶、货场道路、站名牌等各项工程施工资料及图
6.14.装卸机械设备表,可填(建交—25)
6.15.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铁程检—47)
6.16.站场平面部署图(包含站房、进站公路)
6.17.站场纵、横断面图
6.18.站场排水系统完工图
6.19.进出站线路部署和疏解平面部署及纵断面图
6.20.较长联络线纵断面图
6.21.驼峰线路完工图包含:
6.21.1.驼峰线路平面图
6.21.2.驼峰线路纵断面图和能高线图
6.21.3.驼峰线路车辆溜放间隔检验图
6.21.4.减速顶部署图
6.21.5.驼峰管线综合部署图
6.22.大站车场综合部署图
6.23.避难线完工图
6.24.站区绿化完工图
6.25.维修设施总平面部署图
6.26.各生产车间设备平面部署图
6.27.室内、外生产管路部署图,包含:
6.27.1.平面图
6.27.2.剖面图
6.27.3.复杂管系原理图及立体图
6.27.4.设备基础图
6.28.工程日志
6.29.工程施工小结
6.30.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编制移交说明:
*全部完工文件及图搜集编制2份,其中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移交接管维修单位1份第一副本,站场平面图移交维修单位2份。
*编制枢纽站、编组站、口岸站和特、一、二等站站场平面图完工底图1份,由局代部接收后统一向部馆移交
*城市计划区内车站站场平面部署图,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向地方城建档案馆移交1份图纸及说明,并将移交清册复印1份报局档案史志室备查
*站场平面图需要报送总后军交部、军区、武装警察总部,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向相关单位各移交1份,移交清册复印1份报局档案史志室备查。
7、机务专业
新建机务段应包含以下内容:
7.1.开、完工汇报及批复文件
7.2.完工工程数量表
7.3.设备开箱检验证(铁程检—43)
7.4.设备安装检验证(铁程检—44)
7.5.设备基础隐蔽工程检验证(铁程检—45)
7.6.机务运转准备设备表(建交—18)
7.7.燃料设备表(建交—24)
7.8.标准、非标准机械设备表(建交—25)
7.9.多种机械出厂合格证、图纸、说明书(交使用单位)
7.10.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铁程检—47)
7.11.机务段及折返段(所)总平面部署图(包含房屋、轨道、道路、建筑物、给水、排水系统等)
7.12.整备各车间设备平面部署图
7.13.车库及其它车间设备平面部署图
7.14.室内、外生产管路完工图
7.15.室外管线综合部署图
7.16.专用设备图
7.17.机械设备基础完工图
7.18.车站和机务段关系示意图
7.19.油库及管路平面部署图
7.20.工程日志
7.21.工程施工小结
7.22.工程完工验收汇报
编制移交说明:
*全部完工文件及图搜集编制2份,其中移交路局档案史志室1份正本,移交接管维修单位1份第一副本。
*搜集编制机务段及折返段总平面部署图(含站段关系图)完工底图1份,由局代部接收后统一向部馆移交。
*城市计划区内机务段及折返段总平面部署图,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向地方城建档案馆移交1份图纸及说明,并将移交清册复印1份报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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