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XX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之XXOL合作协议 20XX 年 X 月 XX 日协议双方:甲方: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地址:X邮编: X电话: X传真:X法定代表人:X乙方:XX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法定地址:X邮编:X电话:X传真:X法定代表人:X鉴于:1. 甲方是网页游戏XXOL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及运营权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该款网页游戏的运营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款游戏的相关商标使用权等)。2. 乙方是依照中国法律依法成立和存续的、主要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企业,通过其拥有的乙方网站,为用户提供以在线媒体及增值资讯为主的在线服务;3. 甲乙双方同意利用其各自的人力、技术和信息等优势,在本
2、协议期间内,就网页游戏XXOL的运营进行合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与乙方同意签定以下条款:1 定义和解释1.1 除有特别说明者外,本协议中用语的相关定义与释义如下:1乙方网站或乙方游戏平台指乙方有权经营的、用于向最终用户提供内容服务的、网址中包含X的互联网网站。2充值系统特指乙方网站提供给乙方网站用户的有效支付方式。可以在乙方游戏平台中购买所需要的服务。3网页游戏4XXOL指甲方作为产品的开发商或合法授权运营商的网页游戏(下称 “XXOL”),包括XXOL的现有版本、未来的升级版本。5甲方虚拟货币特指乙方用户通过使用乙方提供的各种有效支付方式所得到的有效充值金额在XXOL游戏内成功兑换成的游戏
3、点数,以下简称“XX”6运营运营是指向最终用户提供游戏使用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运行和使用游戏的服务器端软件,并授权用户安装、运行和使用游戏软件,向用户提供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发行并销售游戏相关产品等。7运营收入指利用乙方网站及推广/渠道,通过向其最终用户提供获取本协议向下约定的服务而获得的全部游戏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最终用户使用乙方充值系统充值并兑换成甲方虚拟货币等方式转化为游戏账号的游戏时间或其他增值服务。但无论如何,该收入不包括非游戏使用收入。1.2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和目录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2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同意,就XXO
4、L游戏开展运营合作。合作方式为:甲方负责提供游戏服务器,乙方负责通过其游戏平台推广XXOL并为其平台用户提供登陆XXOL及兑换XXOL虚拟货币服务。甲方负责XXOL的运营支持、研发、技术支持。甲乙双方共同就本协议合作内容所产生的运营收入进行分成。2.1 合作运营的研发及相关技术支持2.1.1 甲方将负责XXOL游戏软件的研发、改进、升级和技术维护,并为乙方提供XXOL游戏软件服务器版本的定制和升级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1 协助乙方防止针对XXOL游戏服务的黑客攻击和非法的修改或操控;2.1.1.2 甲方负责修正XXOL的漏洞(bug)、缺陷;2.1.1.3 甲方提供所有
5、对于XXOL游戏/产品的补丁以及更新程序,并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2.1.1.4 甲方提供用于乙方游戏平台的服务器人数显示技术接口;2.1.1.5 甲方提供服务器的公告发放、XXOL游戏物品赠与、XXOL游戏资料查询等工具;2.1.1.6 在公共测试完成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出的XXOL游戏软件故障报告起24小时之内,明确回复乙方解决故障的方案和计划,并争取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相应故障。2.1.2 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接口,以使得双方能够共同完成对XXOL游戏的合作运营并进入收费阶段,乙方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2.1 甲方提供乙方游戏平台登录及充值技术对接的文档及改造
6、方案;2.1.2.2 甲方针对XXOL做质量测试,保证XXOL能够在乙方游戏平台顺利运行;2.1.3 _甲方将负责提供XXOL在乙方游戏平台运营所需服务器和带宽,并且完成所需服务器软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2.1.4 甲方保证服务器的良好运营,在XXOL公开测试后,达到以下标准:2.1.4.1 甲方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包括服务器故障响应和系统监控;2.1.4.2 甲方保证服务器运营的稳定性,在系统维护的操作影响游戏运营时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2.1.4.3 服务器出现软件故障时,保证在30分钟内解决,如果故障特别重大,甲方应在故障发生后10分钟内通知对方,并在24小时内解决。2.1.4
7、.4 服务器出现硬件故障时,_甲方应在故障发生后10分钟内通知对方,并保证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3个工作日内彻底解决。2.1.5 甲乙双方将积极推进XXOL的研发和改进工作,以使得本合作可以按照如下时间安排该游戏的运营:1) 在协议签署完成后的2个月内,完成合作运营之用户登陆、计费接口的技术准备和对接工作;2) 在2013年 月前完成双方所有合作技术准备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确认后,合作运营正式开始,并进入收费阶段。3) 双方可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协商后提早或延后正式合作运营时间,但正式合作运营开始时间不得迟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月。2.2 合作运营的知识产权及运营资质2.2.1 甲
8、方保证和承诺其XXOL游戏软件及相关内容的合法性,保证其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相关主管机构的要求;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传输包含病毒、木马,或其它有害程序和代码的文件。因甲方违反前述约定而致使乙方遭到第三方起诉,则甲方承担所有责任,与乙方无关。2.2.2 为实现本协议约定合作的目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非独家的、不可转让的、无需缴纳许可费用的许可:1)使用甲方及XXOL游戏的名称、商标、标记、图标、虚拟人物形象等;2.2.3 为实现本协议之合作目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授予甲方非独家的、不可转让的、无需缴纳许可费用的许可:1)使用乙方的名称、商标等2.2.4 甲方承
9、诺其已经向国家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并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都得以获得XXOL游戏及其网站等运营所需全部资质及许可。2.2.5 乙方承诺其拥有符合国家相关主管机构要求的、进行本协议项下合作所需的合法有效的资质及许可。2.2.6 对于双方或其关联企业各自拥有的网站及/或游戏名称、商标、标记、图标、虚拟人物形象等,双方各自享有所有权及/或相关的知识产权。双方之间虽存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但是并不由此视为双方相互将上述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对方。本协议所涉及对双方各自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使用的约定,仅为以履行本协议为目的而向对方做出的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并且对于上述知识产权的使用,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和范围。2
10、.3 合作运营的客户服务2.3.1 甲乙双方在合约签订同时,建立客户服务沟通机制,应约方在收到邀约方技术和客服的故障报告起24小时之内,明确回复故障解决方案,争取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相应故障。2.3.2 乙方将负责XXOL的游戏内容相关的全部客户服务工作并承担因此所需的成本。2.3.3 乙方负责客户服务内容,且必须提供与乙方自营游戏相同的客服内容及品质,按照相同的服务标准与服务强度执行各类客户服务工作与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3.3.1 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2.3.3.2 对乙方提供的论坛等用户服务板块进行监控,发现XXOL游戏重大问题时,应在10分钟内告知甲方相关人员2.3.3
11、.3 收集整理游戏相关问题,每周一以周报形式发送至甲方。2.3.4 乙方将负责乙方游戏平台上XXOL运营相关的游戏充值服务工作并承担因此所需的成本,即其用户账号与XXOL充值相关的服务。2.3.5 甲方应就XXOL运营相关的客服工作向乙方提供充分、合理的支持,并在用户就XXOL游戏问题向甲方要求客服或咨询的,甲方及时向用户提供乙方的客服联络方式或协助用户与乙方客服人员取得联系。2.3.6 乙方在乙方网站为乙方提供XXOL的论坛作为客服渠道,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支持。2.4 合作专题网站及论坛2.4.1 乙方将负责在其游戏平台上建立和维护XXOL的专题宣传页面及论坛。专题宣传页面和论坛的
12、内容更新管理由乙方来负责。甲方拥有上述网站和论坛的内容进行必要审核的权利,如甲方认为专题宣传页面和论坛的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改或者删除,但本条不应被解释为甲方需对乙方游戏平台的宣传页面和论坛内容负责。2.5 合作运营的宣传2.5.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承诺充分利用乙方网站、游戏平台及其他所掌握的资源,对XXOL在其游戏平台的合作运营进行积极和有效地推广。2.5.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宣传的内容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游戏资料,专题资料等。2.5.3 宣传推广的规范、监控及惩戒:A、低俗宣传:乙方保证自制的运营素材不包含色情、暴力、低俗、封建、迷信等诱惑性质或违反
13、国家法令法规的内容; B、夸大宣传:乙方在进行广告素材的推广宣传时,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得出现诸如:X唯一指定官网等明显与事实不符的词汇; C、恶意拉人: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尽最大努力进行推广,不得在XXOL其他运营商服务器通过聊天频道、论坛、游戏内邮件或玩家XX群内,恶意发布开服信息,以及一切开服入驻奖励政策等恶劣的拉人行为; D、竞价推广:乙方进行XX或XX等搜索引擎进行关键字竞价推广时严禁恶性竞价,即在搜索引擎购买任何相关关键字时必须加上平台名称,如:“平台名称+XXOL”、“XXOL+平台名称”等。以上第2.5.3条规定的情况,若甲方发现乙方擅自违反该约定,甲方将以书面/邮件方式对
14、乙方予以警告处理,若经警告后乙方于3小时内不采取任何行动予以改正的,甲方将再次以书面/邮件方式对乙方予以警告处理,若乙方于3小时内仍不采取任何行动予以改正的,则甲方可不再满足乙方提出的新开服需求,且停止对乙方的客服支持并关闭充值接口3日,同时甲方将第三次以书面/邮件方式对乙方予以警告处理,经甲方三次警告后乙方仍置之不理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均有乙方承担。2.6 合作运营的计费及渠道销售2.6.1 由乙方利用乙方的收费渠道向在乙方网站使用XXOL在线游戏服务的用户收取费用,在每月甲乙双方按照下述2.6.4条款核对收入后,按协议条约2.7中约定分成
15、比例支付给甲方相应款项。2.6.2 XXOL在乙方网站收费之日起,乙方应当每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根据下列约定提供上月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平台充值系统兑换XXOL虚拟货币XX记录。上述所有信息应当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并同时交递书面副本。2.6.3 甲乙双方应建立必要的充值系统和计费接口,并给予甲乙双方管理人员访问权限或技术路径,以便查询甲乙双方通过乙方充值系统产生的甲方虚拟货币交易及兑换纪录。2.6.4 甲乙双方应在每个工作日根据兑换接口产生的兑换记录进行核对,双方核对数据误差比例在1%以内时,以甲方数据为准,超过1%,以双方协商结果为依据。 2.6.5 甲乙双方应当正确记录数据
16、日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件、处理日期、处理结果,并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提出书面请求五日内,允许其访问使用该日志。2.7 费用计算及支付2.7.1 在XXOL与乙方游戏平台整合完成后,乙方将根据本协议2.1.5条之约定,确定XXOL非正式收费推广阶段,非正式收费推广阶段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自标的物正式在乙方网站收费之日起,协议期间内双方同意分成比例为:70% :30%(甲方不承担坏账和渠道成本)最终乙方应得收入总充值金额70%最终甲方应得收入总充值金额30%若乙方于每月初的15日之内将上一结算月甲方应得分成收益汇到甲方指定的专用账户(以甲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则甲方将从下个结算月的
17、分成所得中扣除上个结算月充值收入的5%作为奖励予以返还。2.7.2 乙方网站用户使用乙方XX系统通过兑换页面兑换成为XX进行消费。甲方XX兑换比例为: 1 元人民币兑换100个XX。2.7.4 在计算运营收入时,以通过乙方X兑换成XX为标准,每100个“XX”相当于1元人民币,即月度运营收入为:每月用户兑换XX的总数/1001.00元。本协议甲方将根据第2.7.2条的约定就运营收入进行分成。如果当月甲方兑换页面产生的兑换数据不同,需以双方对账后的达成一致的每月用户兑换XX的总数/1001.00元作为当月运营收入。2.7.5 正式分成开始后,当月的1日0时至该月最后一天的24时为财务结算周期。每
18、月初前5个工作日,由甲乙双方对上一个结算周期XXOL推广收入进行统计并确认。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正式的商业发票,乙方必须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分成金额汇到甲方指定的专用账户。2.7.6 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相应税金。2.7.7 所有应当支付给甲方的分成金额应当由乙方汇出到甲方指定专用账户,甲方在每次收到款项后与乙方书面确认。甲方银行信息:账户: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X帐号:X2.8 延迟交付和滞纳金2.8.1 自XXOL开始在乙方网站正式运营收费后,除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外,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第2.7条的规定支付分成金额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当期应付金额的万
19、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关分成金额及滞纳金。 3 协议的生效及终止3.1 本协定自协定签署之日起生效,自XXOL正式开始在乙方网站运营收费之日起_12个月止。3.2 在乙方向乙方网站用户正式提供标的物在线游戏服务之前,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本协议义务,并在收到未违约一方书面通知后60天内不予补救的,甲乙双方中的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3.3 对于因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导致的协议终止均不得影响守约方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3.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出现破产、清算、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等情况,则甲乙双方中的另一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3.5 本协议
20、开始及终止后,游戏数据归甲方所有。3.6 若因甲方对XXOL拥有的权利及资质存在问题,无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的审核或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导致该游戏的无法正常运营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协议的合作,而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其他责任。4 声明、陈述与保证4.1 甲乙双方互相向其他方不可撤销地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4.2.1 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4.2.2 其签订、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且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4.2 甲方保证:4.2.1 XXOL为甲方大陆地区独家运营作品,在开
21、发过程中使用的均是合法的商业软件,不存在限时、限次、功能受限或其他任何不合理的限制,不会对本协议项下XXOL的使用造成负面影响;XXOL程序介质在正常使用下不存在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4.2.2 完整、统一和准确地提供游戏软件、文档、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能够满足XXOL网站建设,软件服务器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的要求,XXOL软件的运行将符合该软件相关技术资料的指标要求;4.2.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XXOL拥有并将继续拥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版权、商标、所有权及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足以让甲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授予乙方许可;4.2.4 甲方根据前述第二条所授予的XXOL软件、文档和
22、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版权、中国专利或商标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游戏软件不构成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4.2.5 XXOL及其文档的内容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电子出版物有关规定的内容以及任何其他应予适用的法律规范;4.2.6 获得XXOL有关的所有政府审批、同意、许可、授权、声明、备案和注册登记,以全面维持其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审批以及实现本协议目的所需的所有其他审批;4.2.7 XXOL的其他任何权利人(如有)同意其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并且不要求乙方或乙方网站的所有者支付任何费用。4.2.8 全力协助乙方就XXOL的相关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
23、营建议、草拟活动策划案、网站宣传品制作等。4.2.9 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应承担责任。由此引起任何第三方投诉、争议、起诉、要求权利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并向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4.3 乙方保证:4.3.1 乙方具有合法资格运营XXOL,并具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及人员配备;具有运营、推广产品的丰富经验。4.3.2 乙方保证所获得的甲方全部程序及资料,仅限用于XXOL的运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4.3.3 乙方无权对服务器端程序及文档做任意修改,而应向甲方提出修改意见,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由甲方协助修改;因乙方的擅自改动造成程序或文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责任应由乙
24、方承担。4.3.4 乙方保证由甲方资料中衍生出的作品、文字、图案,在制作时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4.3.5 乙方必须保证制作衍生作品时,维护甲方声誉及公司形象,不得制作有损于甲方的任何作品、文字、图案;谨慎使用甲方许可的公司名称、商标及XXOL名称等,为保持连贯性,乙方不得对甲方商标、XXOL名称进行改动。4.3.6 乙方制作的衍生作品不得侵害到除甲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利益,由此引发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4.3.7 乙方用于获得运营收入的全部销售形式,包括但不限乙方向用户销售游戏点卡或游戏虚拟道具、虚拟形象等,以及全部销售定价需事先告知甲方知晓,并获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销售。4.3.8
25、乙方不得向与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甲方的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他有形或无形的利益,此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即可被视为已经对甲方造成实质性损害,甲方除可解除本协议外,还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圆整)作为违约金。但是,在商业交易中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4.3.9 任何情况下,乙方、乙方关联公司、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之雇员、董事不得利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电视、网站、微博、论坛、社区、群消息、即时通讯等)发布损害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旗下任何品牌形象的负面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且乙
26、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5 协议的转让及可分割性5.1 除非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以担保方式提供其在本协议项下所处的地位或权利义务。5.2 若甲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对XXOL的权利,甲方需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能够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继续合理地使用XXOL,并向乙方网站的用户提供在线游戏服务,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 保密义务6.1 任何一方均不得以非正当方式获取与本协议项下工作无关的保密信息。各方应以对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程度(不得低于正常合理的谨慎程度)对从另
27、一方接收到的所有保密信息加以保密。未经本协议明确许可或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技术或经营信息,不得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且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对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各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保密信息被泄露以及使用未经授权的保密信息。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
28、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对方报告。6.2 接受方保证只向那些为履行其身为接受方雇员的职责,需要接触保密信息和资料的接受方人员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应使接触保密信息和资料的雇员通过书面形式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而且除非是为根据接受方的指示履行雇员的职责之目的外,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6.3 例外情况。尽管有上述规定,但本条款不适用以下信息:6.3.1. 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接受方从第三方合法正当接受不受保密限制的信息;6.3.2. 披露方披露给不受保密协议限制的第三方的信息;6.3.3. 收到披露方信息之前即由接受方正当拥有的信息;6.3.4. 先获得披露方书面同意而由接
29、受方披露的信息;6.3.5. 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即已公开或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6.3.6. 法律法规所要求披露的信息;6.3.7. 据人民法院、有权的行政机关的命令或要求而透露的信息;然而条件是接收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且尽其最大努力获得保护性命令或以其它方式防止此信息的公开。6.4 本协议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7 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
30、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在做出书面通知情况下提前解除本协议。7.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实现从根本上成为不可能,则守约方有权在做出书面通知情况下提前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所有直接损失。7.3 在任意一方发生上述违约情况下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方将按照正式收费后最高收入的一个月的分成收入,或者人民币5万元的标准,取二者中最高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8 不可抗力8.1 “不可抗力”是指任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
31、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8.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8.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 通知9.1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之形式发送。甲 方: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X邮政编码:
32、X传 真: X电子邮件: X 收件人 : X乙 方:XX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X邮政编码:X电 话:X电子邮件:X收件人:X9.2 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传真形式的,则送达日期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电子邮件形式的,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包括特快专递)的,送达日期以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发送的,以邮局所出具之收据为凭,送达日期为自寄发日起计的第五(5)个工作日。10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0.
33、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 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本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书面通知后30天之内争议仍然得不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应将有关争议提交给X人民法院裁决。10.3 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任何争议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协商或裁决时,除争议的事项外,甲方仍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11 其它条款11.1 不弃权原则。除非得到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证明,否则,不得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修订或放弃。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行使权力或进行补救或延
34、误进行,不得视为该方放弃行使该种权力,除非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11.2 独立立约人。各方均为独立的立约人。不得将一方视为另一方的雇员、代理、合伙人或代表,同时没有权利代表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11.3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法,该条款将被修改和解释,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最好地实现原条款的目标,同时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继续保留其全部效力。本协议双方由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以昭信守!(本行以下无正文)兹确认,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具有合法授权人士在本协议首页载明签署之日签署生效。甲方: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签署人:乙方:XX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盖章)签署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