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计划说明书北京XXXX(暂定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计划说明书二一五年七月摘 要 基金计划名称:XXXX清河文苑商城投资基金基金计划规模:本基金计划总规模预计为5,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基金计划期限:1.5年(即18个月,满12个月可退出)出资要求:50万元起,每1万元及其倍数递增有限合伙人的预期基本收益为:(1)50万元(含)1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2%;(2)100万元(含)3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3%;(3)300万元(含)以上:预期年化收益率14%。基金利益的分配方式:每3个月分配一次基金收益,每次分配收益3%;当基金计划期限届满1.5年(即18个月)时,
2、按照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一次基金收益支付并返还受益人投资资金。基金计划的委托人:基金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机构客户。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基金合伙协议确定,基金计划成立时参与基金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基金收益保障:投后1.5年项目不能退出,项目公司按照基金投资人投资金额每年相应的基金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收购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退出保障:当基金计划期限届满1年(即12个月)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投资本金及收益折成相应面积的四层商铺产权(折合价:3万元/平方米),一年后可办理建委网签手续,补齐差价后投资人将获得相对应的商铺产权。受托人:北京XXXX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益起算日:自
3、投资人投资款到账次日起计算收益,到帐日期以银行进账单记录为准。目 录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1第二条 受托人基本情况3第三条 基金计划名称4第四条 基金计划类型4第五条 基金计划内容4第六条 风险揭示与承担9第七条 基金计划的信息披露10第八条 基金经理及履历11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 在本基金计划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基金计划:指“北京XXXX(暂定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 基金合伙协议:指北京XXXX(暂定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1.3 基金文件:指包括本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北京XXXX(暂定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合伙协议等书面文件在内的规定基金计划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1.4 说明书/本说明书:指本北京XXXX(暂定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计划说明书及其修改和补充。 1.5认购风险申明书:指北京XXXX(暂定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及其修改和补充。 1.6 交易文件:指受托人与项目公司等各方就以基金资金对项目公司进行投资事宜签署的法律文件。1.7 受托人:指北京XXXX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委托人:指本基金计划项下基金合伙协议的委托主体,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的自然人、 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9 受益人:指在基金
5、计划项下享有基金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本基金计划的受益人在本基金计划成立时即为委托人。 1.10 基金单位:基金受益权均划分为等额份额的基金单位,委托人所交付的 1 元基金资金对应 1 个基金单位,享有 1 份基金受益权份额。 1.11 基金受益权:指受益人在本基金计划项下享有的权利。 1.12 基金资金: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后,委托人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用于购买基金单位并划入基金募集账户的资金。 1.13 基金财产:指受托人根据基金合伙协议承诺基金而取得的本基金计划项下的基金资金及受托人按基金文件约定对其基金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基金
6、财产不属于受托 人的自有财产,受托人因被依法解散、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1.14 基金利益:指受益人在基金计划项下基金财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全体受益人可获分配的基金利益总额为基金财产总额扣除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费用、税费后的余额。 1.15 目标:清河文苑商城四层楼盘。 1.16 基金专户开户行:地址:1.17 基金募集账户:指受托人为本基金计划开立的用于在基金计划推介期内接收委托人交付的基金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委托人应当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将基金资金支付至基金募集账户。 1.18 基金财产专户:指受托人在银行开立的基金财产专用银行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
7、归集、存放本基金计划项下的资金和支付基金费用、基金利益等款项。 1.19 元:指人民币元。 1.20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1.21 基金年度:指自基金计划成立日起,每十二个月为一个完整的基金年度。第二条 受托人基本情况 2.1 受托人简介:北京XXXX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以基金管理、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为主营业务的专业投资机构,是受国家保护的人民币股权基金式管理公司。XXXX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精诚合作的管理团队,公司高管曾服务于国内外知名的投行、信托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具有丰富的实战能力和操作经验。2.2 北京XXXX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建立了严格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拥有健全的投资和管理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基金等多种产品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业绩,在赢得广大投资者信赖的同时,现已成为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同业口碑的专业金融机构。 2.3 受托人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2.4 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XXXX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第三条 基金计划名称 本基金计划的名称为“北京XXXX(暂定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第四条 基金计划类型 本基金计划为集合资金基金计划,且基金计划成立时参与基金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 第五
9、条 基金计划内容 5.1 基金计划的规模本基金计划规模拟为5,000万元(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下同),共分为5,000万份基金单位。 基金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根据基金计划募集情况对基金资金募集下限做出调整,并可根据基金资金所投资项目运行情况自主决定设置开放期继续募集基金资金,并自行设置开放期募集条件及方式。 5.2 基金计划期限 基金计划期限为1.5年(即18个月),自本基金计划成立之日开始计算。如发生本基金计划基金文件规定的基金计划终止情形时,本基金计划予以终止。 5.3 基金计划的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基金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以基金计划成
10、立实际募集的全部基金资金对项目公司进行投资,以管理、运用或处分基金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基金利益的来源,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项目标的为“清河文苑商城四层”,清河文苑商城位于北京市清河镇清河中街28号院19号楼,总占地面积为7373.25m2,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住宅使用期限至2072年6月16日,商业使用期限至2042年6月16日,容积率为5.24,其中总建筑面积38682m2,住宅面积为25824m2,商业面积为12671m2。现有证件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京海 国用(2003出)字第201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2规地字024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2规建字0955号)、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06(建)2002.3046)。5.4 基金计划的推介基金计划推介期:本基金计划的推介期为2014年11月起(受托人有权根据基金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决定是否设定开放期、开放期期限及相应调整本基金计划推介期的终止日期)。5.5 基金计划的成立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5.6 基金单位的认购条件5.6.1 认购资格委托人应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人数不超过50人。受托人保留拒绝投资人认购意向的权利。 5.6.2 认购价格 本基金计划成立时,每份基金单位对应基金资金 1 元,认购价格 1 元。5.6.3 最低认购金额自然人委托人和机构委托人最低认购额都为50万
12、份基金单位。超过50万份基金单位的,以1万份的整数倍递增。5.6.4 认购账户及认购资金的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5.7 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5.7.1 基金财产的管理受托人应当将基金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或使基金财产成为其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在有利于基金目的实现的前提下,受托人可将部分基金事务委托他人处理。5.7.2 基金财产的运用、处分 本基金计划项下的基金计划资金由受托人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处分。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5.8 基金费用的计算和支付5.8.1 基金财产承担的费用 基金财产承
13、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受托人收取的基金报酬; (2)银行收取的相关结算费用; (3)基金文件、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 (4)信息披露费;(5)基金计划成立后所需日常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通讯费、旅费、保险费、律师费、审计费、银行代理收付费等费用;(6)召集受益人大会发生的会议费、交通费、餐饮费等费用; (7)为保护和实现基金财产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他形式的资产处置费等费用; (8)资金汇划费、资金代理收付费;(9)咨询服务费; (10)基金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11)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由基金财产承担的其他费用。 5.8.2 基金
14、报酬 具体的计算公式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 5.8.3 其余的基金费用、税费于实际发生时,由受托人指令银行从基金财产专户中支付。 5.9 基金利益的计算与分配5.9.1 基金利益的计算基金利益=基金财产-基金费用-基金税费 本基金计划项下各受益人按其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和基金合伙协议的有关约定享有相应的基金利益。5.9.2 本基金计划项下的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认购金额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为12%;(2)认购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3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为13%;(3)认购金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
15、上的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为14%。受益人的预期收益:各委托人的基金资金各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基金资金实际使用天数/360。如果基金计划设置开放期,则在开放期认购成功的受益人的基金收益从基金结束募集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5.9.3 基金利益的分配 受托人将基金财产扣除基金文件规定的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费用和税费后的实际剩余部分均归全体受益人所有,受托人将基金利益按照基金文件的约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5.10 基金受益权的继承/承继、转让及赠与 受益权可以转让和赠与;自然人持有的基金受益权可以继承,机构受益人持有的基金受益权可以承继;基金受益权继承/承继、受益权转让
16、和赠与的,继承人/承继人、受益人和相关人员应当持相关文件到受托人处办理确认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继承/承继、转让或赠与手续的,上述继承/承继、转让或赠与不得对抗受托人。基金受益权继承/承继、转让及赠与的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5.11 基金及基金计划的变更、解除、终止和清算 5.11.1 基金的变更、解除 受托人与委托人签署基金合伙协议设立基金成立并生效后,除基金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基金。5.11.2 基金计划终止 发生基金合伙协议规定的基金计划终止的情形的,本基金计划终止。本基金计划终止的具体规定,详见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
17、5.11.3 基金计划的清算 基金计划终止后,受托人应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和清算,银行提供必要的协助。受托人在基金计划终止后十(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事务清算,委托人、受益人共同确认本基金计划的清算报告无须审计。5.11.4 基金计划终止时基金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基金计划终止后,基金财产归属于全体受益人。本基金计划终止后,基金财产应当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第六条 风险揭示与承担6.1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基金财产的盈亏不提供
18、任何承诺。有关参与本基金计划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详见基金合伙协议及认购风险申明书。6.2 受托人依据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管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基金文件、处理基金事务不当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但受托人赔偿以基金财产的实际损失为上限,并不得超过基金财产本身。受托人固有财产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6.3 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本基金计划的基金事务并谨慎管理基金财产,但不承诺基金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基金资金的最低收益。 第七条 基金计划的信息披露 7.1 定期信息披露 在基金计划期限内,受托人应于基金计划成立之日起每半年度制作基金
19、财产管理报告。受托人以基金合伙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受益人,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 7.2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在基金计划期限内,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应当在获知有关情况后三(3)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披露,并自披露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书面提出受托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2)基金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3)发生资金使用方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本基金计划目的实现或严重影响基金事务执行的重大变故;(4)基金计划进入延长期。 7.3 披露方式 除基金文件另有规定外,受托人在有关披露事项的报告、报表或通知制作完毕并审核无误后,应以下
20、列形式之一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1)在受托人的公司网站上发布; (2)本基金计划基金经理所在的受托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 (3)来函索取时按委托人与受益人预留地址寄送; (4)按委托人或受益人预留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 如因委托人或受益人预留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的原因导致受托人不能及时有效通知,其损失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担。第八条 基金经理及履历 8.1 基金经理 本基金计划由受托人委派李永鹤(先生)担任基金经理,具体负责本基金计划的日常投资运作及日常管理。8.2 基金经理介绍及简历 XXX,曾先后服务于台塑集团,平安集团,北京弘金财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富程(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导完成了多家公司的投资和上市业务,涉及电力、化工、消费品、红酒、矿业等多个领域;基金方面,主导了多只私募基金的设立。主要研究中国的资本市场,行业包括化工、矿产、消费品、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等。8.3 基金经理联系方式 XXX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北京XXXX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1日联系电话XXXXXX第 12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