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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平台欠款提醒通知催收服务委托代理合作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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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欠款提醒通知服务委托代理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书编号 委托方(甲方): XXX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X 邮 政 编 码: X 联 系 电 话:X 传 真: X 联 系 人:X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主要经营“XXX”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XXX”),为个人间资金借贷提供信息发布,居间撮合交易和贷后管理等服务。甲方因贷后管理业务的需要,拟与乙方开展欠款提醒通知服务等领域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作服务项目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对逾期欠款人进行账户欠款提醒通知。 第二条 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2.1乙方提醒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提醒通知、上门提醒通知、寄发信函提醒通知。信函通知包括普通信函通知、律师函。 2.2乙方保证提醒通知手段合法性的基础上,有权采取适宜的手段和方式进行提醒服务。 2.3具体服务项目上甲方对乙方的通知方式和乙方的确认方式由双方另行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 2.4乙方的提醒服务以经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 案件的撤回 在约定案件催收期限内未能收回逾期账款或服务没有实质性进展的,乙方应到期结案。甲方因业务需要也可提前向乙方撤回案件,案件被撤回后,甲方经由其他途径收回账款的,乙方无权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案件委托期限及佣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4.1乙方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甲方佣金。佣金按乙方为甲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含借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不含溢缴款)乘以相应的基准支付比例再乘以佣金支付系数计算。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收取个案的其他受理费用。 逾期30日以上的账户,按委托次数以手次计算费率,具体如下: i. 一手单(逾期30日以上,委托期限约60日)基准费率为回收金额的 10 %; ii. 二手单(逾期90日以上,委托期限约50日)基准费率为回收金额的 20 %; iii. 三手单(逾期140日以上,委托期限约40日)基准费率为回收金额的 30 %; iv. 逾期180日以上案件的基准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 如遇个别案件因前手催收机构延案导致逾期时间与案件手别无法完全对应的情况,则该案件相应手别及费率以甲方解释为准。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随时终止本协议或对基准费用标准进行单方调整。调整内容以修订条款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佣金支付系数 甲方根据每月对乙方进行的业务检查情况确定乙方当月佣金支付系数。 i. 月度检查评分80分(含80分)以上的,佣金支付系数为100%; ii 月度检查评分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的,佣金支付系数为80%; iii 月度检查评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佣金支付系数为50%。 4.3 催收专项活动 甲方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开展阶段性催收专项活动,对活动期间业绩优异的委外机构适当调整服务费率予以奖励;同时对于多期综合排名靠后的委外机构进行降低服务费率、减少派案比例直至解除合作等惩罚措施。 4.4由乙方自行承担代理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4.5甲方按自然月结算佣金。双方一致同意在每月5号(遇节假日顺延)之前就上一月委托的还款情况进行核对,确认需支付的佣金数额。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检查 甲方将不定期的对乙方的办公环境、制度建设、人员配置、业务流程、保密管理、各种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须予以积极的配合。检查中发现的以下违规情形,甲方可随时解除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i. 私自收取客户款项; ii.不当催收致使客户权益受损:如以暴力、胁迫及其它不法方式催收致使甲方名誉或客户权益受损; iii.行政程序失当:因故意或过失致使所委任的文件数据流失、遗漏或毁损; iv.其它未规定事项:故意或过失致使甲方或客户权益受损的其他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失事实,甲方将对乙方出具检查报告及整改要求,乙方须在接到报告后及时整改,并在接到检查报告的两周内将整改报告提交给甲方,甲方将针对整改事项再次进行检查,若仍未改善,或成效不显著,甲方有权根据损害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六条 甲方对乙方的考评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回收成绩和本协议第五条项下对乙方的检查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成绩未能达到甲方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 考评标准将由甲方另行制定并不时更新。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保证详尽地向乙方提供其所掌握的逾期欠款人的资料,并保证在委托期间内同一欠款人不重复委托给其他机构(甲方已经撤回的个案除外)。 7.2在乙方如约履行本协议项下相应义务的前提下,如期向乙方支付佣金。 7.3对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7.4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展、服务质量。 7.5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有关服务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的材料。 7.6有权根据乙方业绩状况调整佣金支付比例或解除本协议。 7.7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提前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即为生效日。 7.8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对甲方产生不利的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需立即终止服务。 7.9有权根据乙方过往业绩决定委外代理量。 7.10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现场或非现场业务检查。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依法履行代理职责。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提醒服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或有损甲方商业信誉及其他甲方合法权益的方式督促欠款人偿还甲方欠款。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欠款人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8.2完全按照甲方委托的数额及内容进行还款提醒。 8.3不得私自承诺欠款人任何事项、不得与其签署任何文件(无论以何种主体)。 8.4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等,损害甲方利益。 8.5不得直接向欠款人收取任何款项,案件所涉款项应告知欠款人在限定期限内存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 8.6不得将甲方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人。 8.7寄发的通知函、律师函、还款协议等范本,应经甲方事先审核,并给予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8.8定期向甲方报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的年检情况。 8.9及时将其所有经营网点、办公电话以及负责人员等的变更情况报甲方。 8.10建立业务联系报告制度,需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服务情况及相关报表和记录。 8.11工作记录应包括:与欠款人每次联系记录(注明经办人)、欠款人或联系人之最新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信息、对催收进一步处理意见等。 8.12无论催收成功与否,每一个账户催收结束之后,乙方都应妥善保管催收记录及催收录音至少五年。 8.13 乙方应保证在职的每位催收人员每月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并作详细培训记录以备甲方检查,记录中包含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参与培训人员等。 8.14催收期间内,应对一定比例的案件进行上门提醒。上门提醒地址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单位地址、家庭地址。上门提醒时,乙方应出示我方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工作证件或身份证件。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机密及其他不能公开的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报表、记录和意见等材料、双方之间来往的公函、备忘录等,双方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9.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乙方不得复制或传播散布。 9.3双方对对方的保密信息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防止被非授权使用、散布或公开。 9.4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乙方如约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甲方连续两期无正当理由不付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在甲方付款后,乙方应立即恢复履约。 10.2乙方由于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或客户资料,或因指派的工作人员违法执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罚扣,损失超过一万元的承担全额损失赔偿责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0.3乙方存 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i.超越代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的; ii.在代理活动期间向甲方隐瞒真相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的,与欠款人或第三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iii.对代理事务无故拖延、草率处理的; iv.造成材料灭失、泄漏服务策略的。 10.4乙方因提醒或催收造成客户投诉的,经甲方认定为有效,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或直接从支付给乙方的佣金中扣除; 10.5乙方已经违约收取催缴款项的,要无条件向甲方返还,或存入欠款人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已收取的金额从佣金中直接扣除,并以违约已收取的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佣金中直接扣收(注:欠款人或相关人员将钱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的,视同乙方收取欠款人相应款项)。 第十一条 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提前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协议的终止 除本协议其他有关约定外,因违法或不按约定进行提醒或催收,造成客户投诉,导致甲方商誉或经济受到损失的,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第十三条 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签约日期:2015年8月27日 签约日期:2015年8月27日 附件1 委外催收公司月度业务检查评分表 公司名称   日期   检查项目 项目说明 权重 检查结果 备注说明 催收时间 委外催收的时间限定为每个自然日的8:00-22:00之间,不得在非规定时间内进行催收 5     催收身份 委外催收人员在遇到欠款人询问身份时,不得隐瞒、编造或冒充XXX员工的身份,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催收人员不得以律师身份进行催收 5     电话录音设备 催收过程中所使用的电话必须接驳录音系统并全程录音 10     催收记录 全部催收过程要有详细的文字催收记录,且记录内容与录音内容完全相符 10     催收频率 接受催收委托后,需在24小时内开展催收行动,账户在委托期限内每两次催收行动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跟踪我方批准的分期还款账户除外)。 10     电话催收话术规范 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催收,需使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催收,不可用方言进行催收 5     催收过程中不得对欠款人使用恐吓、辱骂、诽谤以及人身攻击类的语言进行催收 10     未经我司批准,不得在催收过程中承诺欠款人可以进行减免、折让、分期还款,不得承诺欠款人在欠款还清之后卡片能够恢复正常使用 10     欠款人的联络人或亲属、同事、朋友等任意第三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再被打扰的情况下不得再与之继续联系 10     上门催收行为规范 上门催收必须两人及两人以上行动,不可单人上门催收 5     上门催收须携带并使用录音设备及照相设备 5     上门催收地点为欠款人住宅时,不得强行进入欠款人户内进行催收 5     上门催收地址需进行拍照,照片必须包含拍照日期、标志性记号、一名携带工作证的外访人员 5     信函催收 委外催收公司的信函模版需要经过我司审核后才可以使用,不得擅自发送未经过我司审核通过的信函或短消息 5     检查人:   得分:   公司确认: 填表说明: 1、业务检查时,参照“项目说明”进行检查,与项目说明相符则得分,与项目说明不符的则计0分; 2、计0分的项目,需在“备注说明”中描述当前实际情况; 3、被抽查帐户的催收记录、外访记录需作为该检查报告的附件,如有必要也可附加录音与照片; 4、检查评分应在检查现场直接填写,并由受检公司的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附件2 委外催收公司季度检查评分表 公司名称   日期   检查项目 项目说明 权重 检查结果 备注说明 本季度内业务检查情况 本季度内三次业务检查得分平均值乘以30% 30     信息安全 公司设有访客登记簿,对往来人员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司 5     公司正门、催收区域、主控机房设有24小时监控录像,录像资料保存至少1个月 5     检查打印机及公共区域是否有无人看管的带有客户信息纸质文件 5     催收人员电脑不可以接驳外网,不可发送邮件,不可接驳移动存储设备(磁盘驱动器、U盘、刻录光驱) 5     财务状况 提供前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3个月内收入大于支出 10     规章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完善,至少需具备保密制度、人事制度、催收作业标准、业务培训制度、投诉处理及预警流程 10     人员聘用 三个月内催收离职人数不得超过催收总人数的10%,三个月内无高管离职 5     催收人员入职文件中含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5     公司聘用人员中,至少应有一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律师或与律所签订合作协议。 5     与所有员工均签定了合法的保密协议 5     与所有员工均签定了合法的劳动协议 5     业务培训 每位催收员每月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公司可提供培训记录,记录中包含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参与培训人员等 5     检查人:   得分:   公司确认: 填表说明: 1、业务检查时,参照“项目说明”进行检查,与项目说明相符则得分,与项目说明不符的则计0分; 2、计0分的项目,需在“备注说明”中描述当前实际情况; 3、被抽查帐户的培训记录、员工合同、财务报表等需作为该检查报告的附件; 4、逢3、6、9、12月份月度检查时一并进行季度检查,检查结果由受检公司的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附件3 委外催收公司年度检查评分表 公司名称   日期   检查项目 项目说明 权重 检查结果 备注说明 季度检查情况 本年度内四次季度检查得分平均值乘以50% 50     合法经营 经营范围涵盖欠款提醒等业务,且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10     完成上一年度的年检,公司注册地与办公地点一致 10     投诉情况 一年内未发生有效投诉积2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4次及4次以上本项为0分 20     规章制度 一年内新建立或废止或修改过保密制度、人事制度、催收作业标准、业务培训制度、投诉处理及预警流程中的一项或多项,并提供新旧版本变更对照表 10     检查人:   得分:   公司确认: 填表说明: 1、业务检查时,参照“项目说明”进行检查,与项目说明相符则得分,与项目说明不符的则计0分; 2、计0分的项目,需在“备注说明”中描述当前实际情况; 3、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修订过的规章制度变更对照表作为该检查报告的附件; 4、年度检查在12月份月度、季度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受检公司的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附件4 催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X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X 受托人: 地 址: 兹授权受托人向XXX平台欠款人进行催收。 受托人的具体权限如下: 1.有权向欠款人催收其在XXX平台发生的债务; 2.有权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欠款人的资信、财产等情况。 上述权利具体由受托人的员工行使。受托人的员工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应向欠款、调查对象出示本委托书复印件及本人的证件原件。 受托人的员工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必须以合法为前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XXX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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