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27. 140 SL
P 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原则
SL 634-
代替 SL 239-1999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评估原则
——堤防工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separated item
project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 Levee works
-09-19发布 -12-19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原则公示
第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土石方工程》(SL 631-)等七项原则为水利行业原则,现予以发布。
序号
原则名称
原则编号
代替原则号
发布日期
实行日期
1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验收评估原则——土石方工程
SL631-
SDJ249.1-88,
SL-38-92
.9.19
.12.19
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混凝土工程
SL632-
SDJ249.1-88,
SL-38-92
.9.19
.12.19
3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地基解决与基本工程
SL633-
SDJ249.1-88
.9.19
.12.19
4
水利水电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堤防工程
SL634-
SL239-1999
.9.19
.12.19
5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水工金属构造安装工程
SL635-
SDJ249.2-88
.9.19
.12.19
6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SL636-
SDJ249.3-88
.9.19
.12.19
7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工程
SL637-
SDJ249.4-88
.9.19
.12.19
水 利 部
9月19日
前 言
依照水利部水利行业原则制修订筹划,按照《水利技术原则编写规定》(SL1-)规定,修订《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估与验收规程》(试行)(SL 239-1999),修订后原则名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堤防工程》。
本原则共11章3节76条1个附录,重要技术内容涉及:
一一本原则合用范畴;
一一单元工程划分原则以及划分组织和程序;
——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估组织、条件、办法;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项目、质量规定、检查办法和检查数量。
本次修订重要内容有:
——增长了术语;
——增长了基本规定。明确了验收评估程序,强化了在验收评估中对施工过程检查资料、施工记录规定;
一一增长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沉排护脚、石笼护坡、现浇混凝土护坡、模袋混凝土护坡、灌砌石护坡、植草护坡、防浪护堤林、河道疏浚等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
一一将原规程施工质量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和“检测项目”,统一修订为“主控项目”和“普通项目”;将原规程土料碾压筑堤、黏土防渗体填筑、砂质土堤堤坡堤顶填筑(包边盖顶)合并到土料碾压筑堤;护坡垫层、毛石粗排护坡、干砌石护坡、浆砌石护坡、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合并到护坡工程;
一一删减了工程项目划分、施工质量评估和工程验收3章。其中涉及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方面内容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评估规程》(SL 17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有关章节中;涉及单元工程内容并人本原则第3章以及有关章节条文中;
——本原则不再列入砌石堤、混凝土防洪墙,验收评估时可分别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土石方工程》(SL 631-)、《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混凝土工程》(SL 632-);
——删减了附录A、附录C,有关内容已纳入SL 176-和SL 223-;
——进行堤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时,本原则应与SL 176-和SL 223-配套使用。本原则为全文推荐。
本原则所代替原则历次版本为:
——SL239-1999
本原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原则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原则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原则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本原则参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中原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原则出版、发行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原则重要起草人:张严明 张忠生 汪 强 李 信 栗保山 耿明金 郭朝文
薛占群 庞晓岚 傅长锋 高劲松 张永伟 黄 玮
本原则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曹征齐 李良义
本原则体例格式审查人:陈登毅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1
3 基本规定 2
3.1 普通规定 2
3.2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 2
3.3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 3
4 堤基清理 4
5 土料碾压筑堤 5
6 土料吹填筑堤 8
7 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 9
8 防冲体护脚 9
9 沉排护脚 11
10 护坡工程 12
11 河道疏浚 16
附录A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及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估表(样式) 18
标 准 用 词 说 明 21
条 文 说 明 22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堤防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规范单元工程验收评估工作,制定本原则。
1.0.2本原则合用于1级、2级、3级堤防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4级、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堤防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原则合格规定单元工程,不应通过验收。
1.0.4本原则引用原则重要有如下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评估规程》(SL 176)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60)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原则——混凝土工程》(SL 632)
1.0.5堤防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除应符合本原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规定。
2 术 语
2.0.1单元工程 separated item project
根据设计构造、施工布置和质量考核规定,将堤防工程分部工程划提成若干个层、块、区、段,每一层、块、区、段为一种单元工程,普通是由若干工序构成综合体,是施工质量考核基本单位。
2.0.2工序 working procedure
按施工先后顺序将单元工程划提成详细施工过程或施工环节。对单元工程质量影响较大工序称为重要工序。
2.0.3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对堤防单元工程功能起决定作用或对工程安全、卫生、环保有重大影响检查项目。
2.0.4普通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检查项目。
2.0.5沉排mettress
铺筑在堤岸或丁坝脚河床部位,防止水流冲刷河床或工程基本护底工程。
2.0.6护坡 slope protection
铺筑在堤坡、坝坡表面用以防止或减小波浪及水流冲刷、雨水侵蚀、冰冻等破坏作用保护层。
3 基本规定
3.1 普通规定
3.1.1 单元工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依照本原则规定,共同划分单元工程。
2 建设单位应依照工程性质和部位拟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核心部位单元工程。
3 单元工程划提成果应书面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1.2单元工程按工序划分状况,分为划分工序单元工程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
1 划分工序单元工程应先进行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在工序验收评估合格和施工项目实体质量检查合格基本上,进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
2 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在单元工程中所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合格和施工项目实体质量检查合格基本上,进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
3.1.3检查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普通项目。
3.1.4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各类项目检查,应采用随机布点和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区位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办法及数量应符合本原则和有关原则规定。
3.1.5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表及其备查资料制备应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其规格宜采用国际原则A4(2lOmm×297mm),验收评估表一式4份,备查资料一式2份,其中验收评估表及其备查资料各1份应由监理单位保存,别的应由施工单位保存。
3.2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
3.2.1划分工序单元工程中工序分为重要工序和普通工序。重要工序和普通工序划分应按本原则规定执行。
3.2.2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序中所有施工内容已完毕,现场具备验收条件。
2工序中所包括施工质量检查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所有合格。
3.2.3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应一方面对已经完毕工序施工质量按本原则进行自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表(附录A),质量负责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复核。
3监理单位收到表格后,应在4h内进行复核。复核应涉及下列内容:
1)核查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与否真实、齐全。
2)结合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成果等,复核工序施工质量检查项目与否符合本原则规定。
3)在施工单位提交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订立工序施工质量评估意见,评估工序施工质量级别,有关负责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
3.2.4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应涉及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报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各班、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验记录。
2)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查项目检查资料。
3)施工中见证取样检查及记录成果资料。
4)施工单位自检完毕后,填写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表。
2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工序中施工质量检查项目平行检测资料。
2)监理工程师订立质量复核意见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表。
3.2.5工序施工质量评估级别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级别,其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格级别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检查成果应所有符合本原则规定。
2)普通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检查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原则规定。
2优良级别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检查成果应所有符合本原则规定。
2)普通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检查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原则规定。
3.3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
3.3.1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估所有合格,关于质量缺陷已解决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解决意见。
3.3.2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应一方面对已经完毕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检查记录。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表(附录A).向监理单位申请复核。
3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在8h内进行复核。复核应涉及下列内容:
1)核查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与否真实、齐全。
2)对照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规定,结合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成果等,复核单元工程质量与否达到本原则规定。
3)检查已完单元遗留问题解决状况,在施工单位提交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订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估意见,核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级别,有关负责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
4)对验收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核心部位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应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构成联合小组,共同验收评估,并应在验收前告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3.3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应涉及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申请验收评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元工程中所含工序(或检查项目)验收评估检查资料。
2)各项实体检查项目检查记录资料。
3)施工单位自检完毕后,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表。
2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平行检测资料。
2)监理工程师订立质量复核意见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表。
3.3.4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估级别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级别,其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格级别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应所有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原则规定。
2优良级别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估应所有合格,其中优良工序
应达到50%及以上,且重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级别。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原则规定。
3.3.5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估级别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级别,其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l合格级别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检查成果应所有符合本原则规定。
2)普通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检查点合格,其中河道疏浚工程,普通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检查点合格;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原则规定。
2优良级别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检查成果应所有符合本原则规定。
2)普通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检查点合格,其中河道疏浚工程,普通项目逐项应有95%及以上检查点合格;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原则规定。
3.3.6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估未达到合格原则时,应及时进行解决,解决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评估:
1 所有返工重做,重新进行验收评估。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规定期,其质量评估为合格。
3解决后工程某些质量指标仍未达到设计规定期,经原设计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支全和使用功能规定,可不再进行解决;或经加固补强后,变化了建筑物外形尺寸或导致工程永久缺陷,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规定,其质量可评估为合格,并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4 堤基清理
4.0.1 堤基清理宜沿堤轴线方向将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为一种单元工程。
4.0.2堤基清理单元工程宜分为基面清理和基面平整压实两个工序,其中基面平整压实工序为重要工序。
4.0.3堤基内坑、槽、沟、穴等回填土料土质及压实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本原则5.0.3条规定。
4.0.4基面清理施工质量原则见表4.0.4。
表4.0.4 基面清理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表层清理
堤基表层淤泥、腐殖土、泥炭土、草皮、树根、建筑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观测
全面检查
2
堤基内坑、槽、沟、穴等解决
按设计规定清理后回填、压实,并符合本原则5.0.7条规定
土工实验
每处、每层、每层超过400㎡时每400㎡取样一种
3
结合部解决
清除结合部表面杂物,并将结合部挖成台阶状
观测
全面检查
普通项目
1
清理范畴
基面清理涉及堤身、戗台、铺盖、盖重、堤岸防护工程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边线外0.3~0.5m。老堤加高培厚清理尚应涉及堤坡及堤顶等
量测
按施工段堤轴线长20~50m量测一次
4.0.5基面平整压实行工质量原则见表4.0.5。
表4.0.5 基面平整压实行工质量原则
项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堤基表面压实
堤基清理后应按堤身填筑规定压实,无松土、无弹簧土等,并符合5.0.7条规定
土工实验
每400~800㎡取样1个
普通项目
1
基面平整
基面应无明显凹凸
观测
全面检查
5 土料碾压筑堤
5.0.1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宜按施工层、段来划分。新堤填筑宜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为一种单元工程;老堤加高培厚宜按填筑工程量500~m³划分为一种单元工程。
5.0.2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宜分为土料摊铺和土料碾压两个工序,其中土料碾压工序为重要工序。
5.0.3 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施工前,应在料场采集代表性土样复核上堤土料土质,拟定压实控制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堤土料颗粒构成、液限、塑限和塑性指数等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2上堤土料为黏性土或少黏性土,应通过轻型击实实验,拟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
3上堤土料为无黏性土,应通过相对密度实验,拟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最小干密度。
4 当上堤土料土质发生变化或填筑量达到3万m³及以上时,应重新进行上述实验,并及时调节相应控制指标。
5.0.4铺土厚度、压实遍数、含水率等压实参数宜通过碾压实验拟定。
5.0.5土料摊铺施工质量原则见表5.0.5 -1和表5.0.5-2
表5.0.5-1 土料摊铺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土块直径
符合表5.0.5-2规定
观测、量测
全数检查
2
铺土厚度
符合碾压实验或表5.0.5-2规定;容许偏差为-0.5~0cm
量测
按作业面积每100~200㎡检测1个点
普通项目
1
作业面分段长度
人工作业不不大于50m;机械作业不不大于100m
量测
全数检查
2
铺填边线超宽值
人工铺料不不大于10cm;机械铺料不不大于30cm
量测
按轴线方向
防渗体:0~10cm
按轴线方向每20~30m或按填筑面积每100~400㎡检测1个点
包边盖顶:0~10cm
表5.0.5-2 铺料厚度和土块限制直径表
压实功能类型
压实机具种类
铺料厚度(cm)
土块限制直径(cm)
轻型
人工夯、机械夯
15~20
≤5
5~10t平碾
20~25
≤8
中型
12~15t平廉斗容2.5m³铲运车、5~8t振动碾
25~30
≤10
重型
斗容不不大于7m³铲运车、10~16t振动碾、加载气胎碾
30~50
≤15
5.0.6土料碾压施工质量原则见表5.0.6。
5.0.7土料碾压筑堤压实质量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堤土料为黏性土或少黏性土时应以压实度来控制压实质量;上堤土料为无黏性土时应以相对蜜度来控制压实质量。
2堤坡与堤顶填筑(包边盖顶),应按表5.0.7中老堤加高培厚规定控制压实质量。
表5.0.6 土料碾压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压实度或相对密度
符合设计规定和5.0.7条规定
土工实验
每填筑100m~200m³取样1个,堤防加固按堤轴线方向每20~50m取样1个
普通项目
1
搭接碾压宽度
平行堤轴线方向不不大于0.5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不大于1.5m
观测、量测
全数检查
2
碾压作业程序
应符合SL260规定
检查
每台班2~3次
3不合格样压实度或相对密度不应低于设计值96%,且不合格样不应集中分布。
4合格工序压实度或相对密度等压实指标合格率应符合表5.0.7规定;优良工序压实指标合格率应超过表5.0.7规定数值5个百分点或以上
表5.0.7 土料填筑压实度或相对密度合格原则
序 号
上堤
土料
堤防级别
压实度(%)
相对密度
压实度或相对密度合格率(%)
新筑堤
老堤加高培厚
防渗体
1
黏性土
1级
≥94
—
≥85
≥85
≥90
2级和高度超过6m3级提防
≥92
—
≥85
≥85
≥90
3级如下及低于6m3级提防
≥90
—
≥80
≥80
≥85
2
少黏性土
1级
≥94
—
≥90
≥85
—
2级和高度超过6m3级提防
≥92
—
≥90
≥85
—
3级如下及低于6m3级提防
≥90
—
≥85
≥80
—
3
无粘性土
1级
—
≥0.65
≥85
≥85
—
2级和高度超过6m3级提防
—
≥0.65
≥85
≥85
—
3级如下及低于6m3级提防
—
≥0.60
≥85
≥85
—
6 土料吹填筑堤
6.0.1土料吹填筑堤宜按一种吹填围堰区段(仓)或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为一种单元工程。
6.0.2土料吹填筑堤单元工程宜分为围堰修筑和土料吹填两个工序,其中土料吹填工序为重要工序。
6.0.3土料吹填筑堤单元工程施工前,应采集代表性土样复核围堰土质、拟定压实控制指标以及吹填土料土质,并符合5.0.3条规定。
6.0.4围堰修筑施工质量原则见表6.0.4。
表6.0.4 围堰修筑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铺土厚度
符合表5.0.5-2规定;容许偏差为-5.0~0cm
量测
按作业面积每100~200㎡检测1个点
2
围堰压实
符合设计规定和5.0.7条中老堤加高培厚合格率规定
土工实验
按堰长每20~50m量测1个点
普通项目
1
铺填边线超宽值
人工铺料不不大于10cm;机械铺料不不大于30cm
量测
按堰长每50~100m量测一种断面
2
围堰取上坑距堰、堤脚距离
不不大于3m
量测
按堰长每50~100m量测1个点
6.0.5土料吹填施工质量原则见表6.0.5。
表6.0.5 土料吹填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吹填干密度a
符合设计规定
土工实验
每200~400㎡取样1个
2
吹填高程
容许偏差为0~+0.3m
量测
按堤轴线方向每50~100m测一种断面,每断面10~20m测1个点
普通项目
1
输泥管出口位置
合理安放、适时调节,吹填区沿程沉积泥沙颗粒无明显差别
观测
全面检查
a:除吹填筑新堤外,可不作规定。
7 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
7.0.1单元工程划分宜按填筑工程量相近原则,可将5个如下填筑层划分为一种单元工程。
7.0.2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单元工程宜分为建筑物表面涂浆和结合部填筑两个工序,其中结合部填筑工序为重要工序。
7.0.3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单元工程施工前,应采集代表性土样复核填筑土料土质、拟定压实指标,并符合5.0.3条规定。
7.0.4建筑物表面涂浆施工质量原则见表7.0.4。
表7.0.4 建筑物表面涂浆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制浆土料
符合设计规定;塑性指标Ip>17
土工实验
每料源取样1个
普通项目
1
建筑物表面清理
清除建筑物表面乳皮、粉尘及附着杂物
观测
全数检查
2
涂层泥浆浓度
水土重量比为:1:2.5~1:3.0
实验
每班测1个
3
涂浆操作
建筑物表面洒水,涂浆高度与铺土厚度一致,且保持涂浆层湿润
观测
全数检查
4
涂层厚度
3~5mm
观测
7.0.5结合部填筑施工质量原则见表7.0.5。
表7.0.5 结合部填筑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土块直径
<5cm
观测
全数检查
2
铺土厚度
15~20cm
量测
每层测一种点
3
土料填筑压实度
符合设计和本原则表5.0.7中新筑堤规定
实验
每层至少取样1个
普通项目
1
铺填边线超宽值
人工铺料不不大于10cm;机械铺料不不大于30cm
量测
每层测1个点
8 防冲体护脚
8.0.1防冲体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施工段长60~80m或以每个丁坝、垛护脚工程为一种单元工程。
8.0.2单元工程宜分为防冲体制备和防冲体抛投两个工序,其中防冲体抛投工序为重要工序。
8.0.3不同防冲体制备施工质量原则见表8.0.3 - l~表8.0.3 -5。
表8.0.3-1 散抛石质量原则
项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普通项目
石料块径、块重
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
全数检查
表8.0.3-2 石笼防冲体制备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钢筋(丝)笼网目尺寸
不不不大于填充块石最小块径
观测
全数检查
普通项目
防冲体体积
符合设计规定;容许偏差为0~+10%
检测
表8.0.3-3 预制防冲体制备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预制防冲体尺寸
不不大于设计值
量测
每50块至少检测1块
普通项目
预制防冲体外观
无断裂、无严重破损
检查
全数检查
表8.0.3-4 土工袋(包)防冲体制备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土工袋(包)封口
封口应牢固
检查
全数检查
普通项目
土工袋(包)充填度
70%~80%
观测
表8.0.3-5 柴枕防冲体制备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柴枕长度和直径
不不大于设计值
检查
全数检查
2
石料用量
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
普通项目
1
捆枕工艺
符合SL260规定
观测
8.0.4防冲体抛投施工质量原则见表8.0.4。
表8.0.4 防冲体抛投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抛投数量
符合设计规定,容许偏差为0~+10%
量测
全数检查
2
抛投程序
符合SL260或抛投实验规定
检查
普通项目
1
抛投断面
符合设计规定
量测
抛投前、后每20~50m测1个横断面,每横断面5~10m测1个点
9 沉排护脚
9.0.1沉排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施工段长60~80m或以每个丁坝、垛护脚工程为一种单元工程。
9.0.2沉排护脚单元工程宜分为沉排锚定和沉排铺设两个工序,其中沉排铺设工序为重要工序。
9.0.3沉排锚定施工质量原则见表9.0.3规定。
表9.0.3 沉排锚定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系排梁、锚桩等锚定系统制作
符合设计规定
参照SL632
普通项目
1
锚定系统平面位置及高程
容许偏差为±10cm
量测
全数检查
2
系排梁或锚桩尺寸
容许偏差为±3cm
量测
每5m长系排梁或每5根锚桩检测1处(点)
9.0.4旱地或冰上铺设铰链混凝土块沉排铺设施工质量原则见表9.0.4。
表9.0.4 旱地或冰上铺设铰链混凝土块沉排铺设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铰链混凝土块沉排制作与安装
符合设计规定
观测
全数检查
2
沉排搭接宽度
不不大于设计值
量测
每条搭接缝或每30m搭接缝长检查1个点
普通项目
1
旱地沉排保护层厚度
不不大于设计值
量测
每40~80㎡检测1个点
2
旱地沉排铺放高程
容许偏差为±0.2m
量测
9.0.5 水下铰链混凝土块沉排铺设施工质量原则见表9.0.5。
表9.0.5 水下铰链混凝土块沉排铺设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铰链混凝土块沉排制作与安装
符合设计规定
观测
全数检查
2
沉排搭接宽度
不不大于设计值
量测
每条搭接缝或每30m搭接缝长检查1个点
普通项目
1
沉排船定位
符合设计和SL260规定
观测
全数检查
2
铺排程序
符合SL260规定
检查
9.0.6旱地或冰上土工织物软体沉排铺设施工质量原则见表9.0.6。
表9.0.6 旱地或冰上土工织物软体沉排铺设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沉排搭接宽度
不不大于设计值
量测
每条搭接缝或每30m搭接缝长检查1个点
2
软体排厚度
容许偏差为±5%设计值
量测
每10~20㎡检测1个点
普通项目
1
旱地沉排铺放高程
容许偏差为±0.2
量测
每40~80㎡检测1个点
2
旱地沉排保护层厚度
不不大于设计值
量测
9.0.7水下土工织物软体沉排铺设施工质量原则见表9.0.7。
表9.0.7 水下土工织物软体沉排铺设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沉排搭接宽度
不不大于设计值
量测
每条搭接缝或每30m搭接缝长检查1个点
2
软体排厚度
容许偏差为±5%设计值
量测
每20~40㎡检测1个点
普通项目
1
沉排船定位
符合设计和SL260规定
观测
全数检查
2
铺排程序
符合SL260规定
观测
10 护坡工程
10.0.1 平顺护岸护坡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lOOm划分为一种单元工程,现浇混凝土护坡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为一种单元工程;丁坝、垛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为一种单元工程。
10.0.2砂(石)垫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见表10.0.2。
表10.0.2 砂(石)垫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砂、石级配
符合设计规定
量测
每单元工程取样1个
2
砂、石垫层厚度
容许偏差为±15%设计厚度
量测
每20㎡检测1个点
普通项目
1
垫层基面表面平整度
符合设计规定
量测
每20㎡检测1处
2
垫层基面坡度
符合设计规定
坡度尺量测
1O.0.3土工织物铺设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见表10.0.3。
表10.0.3 土工织物铺设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土工织物锚固
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
全面检查
普通项目
1
垫层基面平整度
量测
每20㎡检测1个点
2
垫层基面坡度
坡度尺量测
全数检查
3
土工织物垫层连接方式和搭接长度
观测、量测
10.0.4 毛石粗排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见表10.0.4。
表10.0.4 毛石粗排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护坡厚度
厚度不大于50cm,容许偏差为±5cm;厚度不不大于50cm,容许偏差为±10%
量测
全面检查
普通项目
1
护坡平整度
坡度平顺,容许偏差为±10cm
量测
每20㎡检测1个点
2
石料块重
符合设计规定
量测
沿坡长度方向每20m检查1㎡
3
粗排质量
石块稳固、无松动
观测
全数检查
10.0.5 石笼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见表10.0.5。
表10.0.5 石笼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护坡厚度
容许偏差为±5cm
量测
每50~100㎡检测1处
2
绑扎点间距
容许偏差为±5cm
量测
每30~60㎡检测1处
普通项目
1
坡面平整度
容许偏差为±8cm
量测
每50~100㎡检测1处
2
有间隔网网片间距
容许偏差为±10cm
量测
每副网材检查2处
10.0.6 干砌石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见表10.0.6。
10.0.7 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见表10.0.7。
10.0.8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栎准见表10.0.8。
0.0.9 现浇混凝土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见表10.0.9。
表10.0.6 干砌石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原则
项 次
检查项目
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护坡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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