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报告表编号
2015 年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林天文
联系人
林章浩
通讯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
联系电话
13602456478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81.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环保投资
(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0.8
预期投产日期
2015年3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地址
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
(二)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0%。主要经营中餐制售。
项目占地面积481.50平方米,建筑面积481.50平方米。项目所在大楼为一栋31层的商住综合楼,项目位于五层部分,大楼其余部分均为停车场、商场、餐厅、办公室等。
(三)建设方案、规模
项目面积为481.50平方米、主要分为厨房1间,就餐区1个,包厢房1间和收银水吧,总餐位合计约250个。
(四)能源消耗量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以电力为主要能源,来自市政电网,厨房主要以电能和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
(五)用水量
项目总用水量约56.5m3/d,由市政供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污水排放量约50.85m3/d,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厨房含油污水则经隔油隔渣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
(六)工作人员
项目共有职工30人,员工不在项目内住宿和用餐。
(七)营业时间
项目年运营360天,营业时间为10:00~22:00,合计12小时,开设午、晚两市。
(八)主要厨房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双头单尾炒炉
1台
2
单头单尾炒炉
1台
3
三门海鲜蒸柜
1台
4
四头煲仔炉
1台
5
单头平头炉
1台
6
台式电扒炉
1台
7
台式电双缸炸炉
2台
8
六头煲仔炉
1台
9
双头肠粉炉
1台
10
单头蒸撑炉
1台
11
双头蒸撑炉
1台
表1 主要设备名称及数量一览表
(九)空调通风系统
本项目使用大厦中央空调系统,不使用分体空调作为供冷系统。
(十)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主要经营中餐制售,经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不属需要限制类、淘汰类目录产品。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十一)与规划相符性
根据现场勘查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
(1)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所在大楼为一栋31层的商住综合楼,项目东、南面均为新光广场商铺,20米外为校园、住宅区等,西面为康王中路,北面为新光广场餐饮区,外为中山七路。
(2)本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先由烟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内置烟管引至项目所在大楼31层楼顶排放,排放口朝向上,避开敏感点,并对排放口作绿色环保美化装饰,以保持环境整体美观。且排烟管是采用镀锌板做成的,并作了防火、防漏、隔热处理。
根据《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中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四)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少于九米的场所。本项目属于餐饮服务,所在的建筑物为配置了内置烟管的商住综合楼,不在上述四个禁止场所的范围内,符合环保和功能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的选址不在《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的场所内,本项目的选项址合理。
(十二)与环评等级相符性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饮食业单位的规模按基准灶头划分,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集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本项目设有11台炉灶,炉灶总投影面积14.6㎡,换算后,得出本项目为13个基准炉头,项目基准炉头数≥6个。项目所在区域为商住混合区,项目位于环境敏感区内。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环评文件等级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附近无大型工业污染源,区域现有污染源主要来自四周商业楼排放的生活污水。该区域的主要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污水经由市政下水道排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均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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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东、南面为均为新光广场商铺,20米外为校园、住宅区等,西面为康王中路,北面为新光广场餐饮区,外为中山七路。
1、 气象气候
项目所在地广州市荔湾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高温多雨、湿润。年平均气温21.9℃,极端最低气温为-0.4℃,最高气温37.5℃。历年日照时数在1575-2130小时之间,历年平均降雨量1600mm,四至九月为雨季,降雨量占全年的82%。季风变化明显,冬半年以北风为主,夏半年多为东南风;九月至次年二月多为北风,三月至七月多为东南风,八月为南风;全年风主导风向为偏北风,频率为16%,年均风速为2.3m/s,静风频率为19%。年平均气压为1012.4百帕,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1%。灾害性天气方面,早春常出现低温阴雨,夏秋间常有台风侵袭。总的来说,本区气候特点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夏热冬暖,时有酷热,偶有低温,夏长冬短,四季常青。
2、 地质、地貌
项目所在地荔湾区,该地区属于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全区以鹤洞台地最高,台地高10-19.9米,由红色砂岩与砾岩组成。四周覆盖着较厚的第四系沉积物。南、北边缘的基岩分别为厚层淤泥覆盖的红色泥岩、沙砾岩和碎屑岩,平地高程1.5-3.0米。地表层一般为耕土层及表土,往下层大部分为砂质粘土、粘质砂土,最下层多属砂岩、页岩。
3、 河流水文特征
荔湾几乎为河涌包围,属珠江三角洲网河区域范畴。
① 珠江广州佛山水道
佛山水道流经海中村之东,自白鹅潭起,经丫髻沙折向东至新造改向东北到大坦沙止,全长32km。江宽平均525m,海中村段400m,河槽水深5.1m,相应集水面积197km2。自东塱至沙洛1.5km途经海中村。
②佛山水道
自佛山市潭州水道沙口大闸起,经佛山至芳村区沙溪、沙洛达佛山水道丫髻沙止,全长33km,于芳村区暨海中村南缘处河宽200~300m,河槽水深3.6m。自南漖至沙洛2.7km。
③花地涌
自花地经东教至南教止,长8.2km。涌宽150~200m,河槽水深2.8m。从裕安围至南漖,长2.2km。
④ 广佛河
是沟通佛山水道与花地涌东西向的河涌,从沙溪至东漖止,长5.6km,河宽150m,
水深2.2m。
⑤ 陈村水道
自佛山水道南孝之南的木棉起,经西村、石壁、陈村至紫坭与紫坭河相通,长21km,宽150~220m,水深3.9m。
⑥ 平洲水道(东平水道)
沿佛山水道自海中村东面1.2km的平洲起,经五斗至新市与潭州水道相通,长17km,宽200~220m,水深3.7m。
⑦ 东沙渠涌
荔湾区属珠江三角洲网河区,无论是主干流域网河,在丰水期以径流控制为主,枯水期以潮汐控制为主。潮汐为不规则半日朝,每天两涨两落,年平均高潮位为0.77m,平均低潮位为-0.61m。由于河网受多径流补给系统和多河口潮汐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故水文状况十分复杂。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 2012年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新型城市化发展为引领,统筹谋划发展战略,坚持为民,用心做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经济发展效益有新提高。
面对经济下行的不利局面,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力推进“三个重大突破”,积极采取措施,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45.65亿元,增长9.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万元,增长11.6%。
保增长措施扎实有效。加快32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法人在地固定资产投资141.73亿元,增长14.1%。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精心组织节庆活动拉动消费,完成商品销售总额3310.10亿元,增长24.2%。加大财税征收力度,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80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2.2%。深入开展“暖企、暖街、暖项目”行动,现场解决企业融资、用地等问题500多个。“立白”、“唯品会”、“哎呀呀”等民营企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87.05亿元,占GDP比重38.5%。认真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唯品会、珠江钢琴2家企业成功上市。全社会研发经费(R&D)投入16.5亿元,成功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75项。
“三大板块”建设全面铺开。着力构建“传统、现代、自然”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深入推进“岭南风情区”建设,粤剧艺术博物馆选址恩宁路,完成立项、设计招标和奠基工作。荔枝湾三期工程扎实推进,河涌延长至3090米;五秀桥节点工程顺利完成;西关美食文化博物馆动工建设;西郊沙滩泳场一期工程完工,成为广州市首个人工沙滩泳场。“白鹅潭经济圈”确定2.59平方公里为启动区,累计完成88万平方米土地收储和69万平方米土地出让;“广州圆”(塑交所二期)、佳创首丽斯酒店已封顶,立白大厦已动工。大坦沙岛地区更新改造规划获市批复,整岛开发正式启动。围绕“传承‘千年花乡’品牌、打造广州‘西肺’”的目标,全力推进20.5平方公里的“芳村花地”项目建设,概念性规划编制基本完成。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优化发展新型工业,广东中烟广州卷烟厂全面投入运营,烟草制品业累计实现产值176.95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42.0%;中华液晶城已封顶,广州国际医药港动工建设。以花地河为纽带,以唯品会、梦芭莎、广佛数字创意园等为龙头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广州电子商务(荔湾)产业园”被列入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西城都荟开始运营,财富天地广场、世贸服装城开始招商;广州酒家、皇上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试验区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招商选资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参加“百家企业羊城行”、“新广州·新商机”等大型招商活动,累计签约项目9个。完善科技创意企业知识服务平台,引进各类科技及创意企业136家。出台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及扶持企业发展政策,新增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企业327家,合计注册资金23.57亿元;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73家。“中石化五建”、“力迅地产”、“梦芭莎”、“绿瘦”等大型企业总部成功入驻我区。
(二)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率先完成地铁六号线荔湾段5个站点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启动地铁八号线北延线土地征收工作。配合市推进贵广铁路、洲头咀隧道、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同德围南北高架桥、广佛放射线二期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完成芳村大道南扩建、芳村体育中心规划路三期、花地河东岸规划路南段、玉兰路延长线、黄大仙祠南侧规划路5条道路建设。开展龙溪大道快速化改造等9条道路项目前期工作,有效增强城市交通承载力。新建荔枝湾涌污水提升泵站、外江排涝泵站,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高。
生态居住环境逐步优化。各项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按计划清退“两高一资”企业,完成第二批6家企业“退二进三”工作。成功创建1个省级环保宣传基地。增滘村、山村“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扎实推进。完成武广铁路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等15个绿化项目,推进大沙河花园等10项前期工作,完善“1+9”绿道网建设,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加快“三旧”改造,人居环境得到改善。茶滘、东漖、花地、西塱裕安围等城中村改造项目稳步推进;茶滘安置房已封顶,西湾路安置房项目顺利推进。
城市管理力度得到加强。顺利完成创文、创卫、创模三项复检工作。全国首个爱国卫生运动文化长廊揭幕仪式在金花街举行。持续整治“六乱”,设立流动商贩疏导区11处。严查严控违法用地,拆除违法建设8.2万平方米。进一步推进市容环卫工作,荣获“羊城市容环卫杯”第一名。有效实施餐饮业油烟整治“三百工程”。抓好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城市道路维护管理考核名列全市第二。全面铺开垃圾分类处理,冲口街“新快样本”试点工作和沙面街餐厨垃圾“直收直运”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垃圾日处理量比市下达的额度低4.1%。
(三)民生社会事业有新成效。
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兑现。一是新增公益性岗位3204个,举办培训班398期,共2.5万人参加免费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保持在70%以上。二是完成岭南、西村、石围塘、东漖四条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3个“幸福家园”人口计生服务阵地投入使用;建成“一站式”婚姻婚育服务中心。三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学生、患者提供社会救助,投入600万元为特困家庭免费更换旧电线和安装漏电开关;为31名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手术;向1266名重大疾病患者发放医疗救助金379.8万元;为1652名困难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向400名困难优秀毕业生发放奖学金;为困难群众减免门诊挂号费1.3万人次,免收住院押金及提供体检项目优惠659人次。四是提升教育均衡化水平,10所学校运动场地完成无尘化改造,48所幼儿园达到广东省规范化标准。五是完善西村、石围塘、冲口、茶滘4条街道共40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优抚对象、低保、低收入妇女免费妇检2888人次。六是推进安置房建设,宝盛沙二期1138套安置房按计划完工并交付使用。七是改善出行环境,新建芳村大道南-环翠北路口人行天桥,新设置停车泊位6316个。八是完成320幢、3.53万平方米的在册危房改造,完成8个内涝治理项目。九是完成755户肢体、听力、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升全区23个工疗站软硬件水平,为符合条件的67位重症残疾人提供免费托养服务。十是修建35条健身路径;举办23场文体活动;组织放映电影513场、社区演出520场;派发文化惠民券2.15万张。
社会服务管理稳步推进。所有街道基本完成“一队三中心”建设,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进入实质性服务阶段。围绕“一街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一社区一亮点”目标,在全市率先开展“特色社区”建设,18个街道完成品牌社区建设,35个社区完成亮点社区建设。推进“幸福社区”工程,耀华、杏花2个市级社区和蟠虬、西关大屋、风雨亭、芳雅苑4个区级社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发挥社区服务站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新增29个“广东省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社区”,社区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全区195个社区划分为500个网格,以金花、逢源、桥中3条街道为试点,整合社区服务和执法管理资源,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得到提升。新增助理社工师97人、社工师22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平安荔湾建设扎实推进。“三打”工作成果突出,打掉欺行霸市团伙23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9个。以冷库行业和茶叶市场为试点稳步推进“两建”工作,制订五年行动计划。继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稳定好转态势,全区火灾发生率同比减少12%,消防安全四项指标实现“三降一平”。在全市率先建立“西关阳光驿站”服务机制,重点解决刑释解教“三无”人员融入社会问题。出台《荔湾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强区”及“食得放心”工程有效推进。
社会各项事业持续进步。2012年高考总上线率、重本上线率等十项指标均居全市第一;中小学校安工程全面完成;成功通过“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评估。金花街吉祥社区、华林街兴贤社区、桥中街颐和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成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华林、龙津被评为广东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通过“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估;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并形成“荔湾经验”。组织开展“老广州民间艺术节”、“西关美食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全面推广西关文化旅游品牌,全年接待游客约3.7亿人次;建成东沙、石围塘、海龙和彩虹街4个文体广场和115个图书漂流驿站;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广州丝织行业博物馆对外开放。成功举办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颁布实施。全面完成阳春、从化扶贫“双到”工作阶段性任务。国防动员、民族宗教、侨务、对台、信访、民防、统计、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得到加强,慈善、残疾人等事业全面发展。
(四)政府自身建设有新突破。
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整合12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有效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率先在全市完成“六统一”工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在全市推广。
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8件、政协提案100件,办复率100%,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新提高。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稳步推进。将反腐倡廉要求融入街道社区管理制度,实现社区、联社廉政监察站全覆盖。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和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得到强化。在全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评定为优秀。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序号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1
水环境功能区
Ⅲ类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2
环境空气功能区
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
3
环境噪声功能区
2、4a类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风景名胜保护区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
8
管道煤气干管区
否
9
是否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
否
10
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的范围
否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2010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表明,2010年,广州市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环境空气质量在2009年持续改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年空气质量为优和良的天数共计357天,优良率为97.81%;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降尘符合广东省暂行标准。与2009年相比,空气质量为优和良的天数增加10天,优良率上升2.74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5.4%、5.4%和1.4%,月平均降尘量下降5.4%。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主要采用广州市2010年的常规监测数据。
表3 2010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年份
二氧化硫
(毫克/米3)
二氧化氮
(毫克/米3)
可吸入颗粒物(毫克/米3)
优良天数
(天)
优良天数比例
2010年
0.033
0.053
0.069
357
97.81%
2009年
0.039
0.056
0.070
347
95.07%
变化幅度
-15.4%
-5.4%
-1.4%
+10
+2.74个百分点
因此,总体而言,广州市环境空气SO2、NO2、PM10三项监测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最终经市政管网进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汇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1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地表水进行评价,监测断面为珠江前航道黄沙断面,监测统计结果如表4。
表4 2011年黄沙断面的水质类别及主要污染指标
断面
水质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项)
Ⅴ类
Ⅳ类
黄沙
Ⅴ类
氨氮(0.81)
石油类(0.59)、总磷(0.23)和溶解氧
17
注:(1)根据2011年印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2)表中括号里为污染物的超标倍数
监测结果表明,珠江前航道黄沙断面有17项污染指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氨氮、总磷和溶解氧均不能满足Ⅲ类水水质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纳污水体受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属2、4a类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4a类标准。
本次评价沿建设项目四周边界布设了4个环境噪声测点,分昼、夜间监测四周边界噪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5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点
1#’(东面)
2#(南面)
3#(北面)
4#’(西面)
昼间
58
56
57
65
夜间
53
52
54
57
从表5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功能区。应保证周围大气环境达到保护人群健康和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所需要的环境质量要求,保护该区环境空气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兴建而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地属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广州河段前航道水体的水质为Ⅲ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因此,应保护纳污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水质,保护纳污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不因本项目的建成而发生明显变化。
(3)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地属2、4a类声功能区,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之2、4a类区标准进行保护。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要搞好本项目的绿化,防止水土流失,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5)环境保护敏感点
建设项目周围无环境保护敏感点。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2、4a类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评价区域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属二类区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2mg/m3,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85%。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污水全部排入区域污水管道,汇集到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经处理后废水排入纳污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动植物油≤100 mg/L。
(3)噪声控制标准
项目所在地属2、4a类声功能区。项目东、南、北边界执行噪声(GB22337-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西边界执行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纳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而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已纳入总量控制,因此,本项目不再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比较简单,主要是从外部购入各类食品材料,在进行分类、采摘和清洗,在厨房加工、烹饪后,供客人食用,因此,运营期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厨房油烟废气;厨房含油废水和员工生活废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废油脂等。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施工期只需对租用房间进行简单装修,不存在土建建筑施工污染。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装修时产生的施工废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装修施工噪声以及废弃材料等。由于本项目建设规模不大,装修期短,产生的环境影响随装修期结束而停止。
(一)、施工废气影响
项目装修时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和有机废气。粉尘主要来源于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造成扬起和洒落;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装修过程中使用的胶合板、细木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和油漆涂料等挥发的有毒气体,其成分主要为甲醛、苯、醚、酯、醇、氡、聚氯乙烯、乙苯、多环芳径等。
(二)、施工废水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有SS、CODCr、BOD5。
(三)、施工噪声影响
装修噪声来自各种钻机、压缩机、切割机、电锯等机械噪声,声级为70~90dB(A),
对区域内的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施工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产生的水泥沙浆抹面、内墙涂料、塑料、软包装、废电线金属、木屑等边角余料废物。
二、运营期污染工序
(一)水污染源
1、污水排放量
项目废水主要为厨房含油废水和员工生活废水。主要经营中餐制售,建筑面积为481.50平方米,设250个餐位,年营业360天,员工30人,员工不在项目内食宿。
①生活废水
根据《广东省用水总额》,“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写字楼等(无食堂的情况下),用水量按50升/人·日计算,以职工人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50升/人·日×30人=1.5t/d。生活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该项目生活废水排放量为1.35t/d。
②餐饮含油废水
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经营以中餐为主,营业面积400-2000m2的正餐服务,污水量按220L/(餐位·日)计算; 则项目餐饮用水量为:220升/餐位·日×250 餐位=55t/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该项目餐饮含油废水排放量为49.5t/d。
2、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厨房含油废水和员工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6。
表6 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处理前)
污染指标
水量(m3)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氨氮
生活废水
产生浓度(mg/L)
-
300
200
150
90
20
预测产生量(t/a)
486
0.15
0.09
0.07
0.04
0.009
餐饮含油废水
产生浓度(mg/L)
-
650
250
300
150
30
预测产生量(t/a)
17820
11.5
4.45
5.35
2.8
0.53
(二)大气污染源
建设项目厨房以电能和液化石油气为主要能源,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及锅炉,因此无明显的燃烧尾气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厨房产生的油烟。
本项目外排废气主要是厨房油烟废气,厨房油烟废气主要产生于各式炉头食品加工过程。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本项目厨房集气罩约14.6平方米,按一个基准炉头是其烟罩投影面积1.1m2计算,折算后厨房按13个基准炉头计算。每个基准炉头风量以2000m3/h计,计算得每小时共产生油烟为26000m3,每天使用6h,全年营业360d计算,则该建设项目产生的油烟为561.6×105m3/a。按处理前含油烟浓度13mg/m3计,则油烟的产生量为0.73t/a,若不经治理直接排放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油烟废气通过烟罩、集烟管,收集后由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的配备有防火阀),油烟处理量为26000m3/h,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于2mg/m3后,由项目专用内置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排放口向上,处理后最终排出的油烟小于0.112t/a,油烟削减量为0.618t/a。
(三)固体废物污染源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内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厨房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油脂。
根据建设项目提供资料:本项目共设餐位250个,每天供应2餐,年工作天数为360日,拟聘员工30人。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统计如表12所示。
表12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规模
产生系数
产生量
固废性质
日产生量
(kg/d)
年产生量
(t/a)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30人
0.5kg/人·d
15.0
5.4
一般固体废物
厨房
厨余垃圾
250个餐位
1kg/餐位·d
250.0
90
废油脂
—
12.0kg/d
12.0
4.32
广东省严控废物(HY05)
合计
277
99.72
/
则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量合计为277kg/d(即99.72t/a),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t/a,其主要成份包括废纸屑、废饮料瓶、废食物包装袋等;厨余垃圾产生量为90t/a,其主要成份包括食物残渣、瓜果皮核等;废油脂产生量为4.32t/a,该类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编号HY05严控废物。根据《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节第29条至34条,关于“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禁止将废弃食用油用于食品加工。因此,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与有资质的环保公司签订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协议,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该签订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炉具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中,风机、炉具等噪声源强在60-80分贝左右。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大
气
污
染
物
厨房油烟废气G1
5616万m3/a
油烟
13mg/m3
0.73t/a
2mg/m3
0.123t/a
水
污
染
物
生活废水W1
486m3/a
CODCr
300
mg/L
0.15
t/a
300
mg/L
0.15
t/a
BOD5
200
mg/L
0.09
t/a
200
mg/L
0.09
t/a
SS
150
mg/L
0.07
t/a
150
mg/L
0.07
t/a
NH3-N
20
mg/L
0.009
t/a
20
mg/L
0.009
t/a
动植物油
90
mg/L
0.04
t/a
90
mg/L
0.04
t/a
餐饮含油废水W2
17820m3/a
CODCr
650
mg/L
11.5
t/a
500
mg/L
8.85
t/a
BOD5
250
mg/L
4.45
t/a
250
mg/L
4.45
t/a
SS
300
mg/L
5.35
t/a
200
mg/L
3.56
t/a
NH3-N
30
mg/L
0.53
t/a
20
mg/L
0.35
t/a
动植物油
150
mg/L
2.8
t/a
100
mg/L
1.86
t/a
固体
废物
净化器及隔油池S1
废油脂
4.32t/a
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理
餐厅顾客S2
厨余垃圾
90t/a
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员工生活S3
生活垃圾
5.4t/a
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
声
风机、炉具N1
噪声
约60-80分贝
项目东、南、北边界噪声符合(GB22337-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西边界可达到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其他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所在地植被以人工种植草皮、绿化带为主,地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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