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4
股份有限公司
子企业工程管理评价考核细则(暂行)
一、考核目的和组织体系
1.为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办法》等股份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全资成员企业、控股子企业及集团公司授权股份公司管理的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成员企业)。
3.工程管理评价考核工作由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指标
1.股份公司工程管理考核对应《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办法》中管理评价体系的“项目质量和履约管理”评价指标。
2.“工程管理考核评价指标由项目管理标准化、履约管理、质量管理三项指标组成,各项指标权重及分值见下表1。
表1 工程管理考核评价指标组成
指标
内容
权重、分值区间
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标准化
20%、[0,20]
履约管理
40%、[0,40]
质量管理
40%、[0,40]
项目管理标准化指标主要考核成员企业在项目管理制度化体系成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控体系、标准化管理水平及项目管理信息化程度等。
履约管理指标主要考核成员企业履约管理水平,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项目经营管理制度、进度计划、分包商(承包商)管理、资料报送等。
质量管理指标主要考核成员企业质量管控力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管理目标、体系、过程控制、资料报送等。
本考核指标设置了加分项,以鼓励成员企业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争先创优,做精品工程,提高企业履约服务水平,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工程管理评价考核指标满分为100分,子企业得100分后,加分项不再加分。
各板块成员企业工程管理评价考核细则见表2~表5。
3.参照《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办法》中对成员企业的划分,结合工程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成员企业归为四类进行考核。
(1)建筑施工板块
(2)勘测设计板块(含总院)
(3)装备制造板块
(4)、平台公司板块(含及投资、房地产开发、租赁)
三、考核方式
对工程事业部、勘测设计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授权管理企业,由工程管理部牵头负责,委托事业部进行具体考核。
四、附 则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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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建筑施工板块成员企业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权重、分值区间
考核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20分)
项目管控体系
5%、[0,5]
体系健全,执行到位,得5分;体系总体健全,执行基本到位,得3分;体系不健全,缺一方面的管控制度扣1分;管理层级混乱、各方职责不清的,得0分。
项目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0%、[0,10]
项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较高,得8-10分;项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程度一般,得4-7分;项目管理没有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或存在以包代管情况的,得0-3分。
信息化程度
5%、[0,5]
将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与日常的项目管理有机结合,满足科学、高效、快捷的项目管理要求的,得5分;没有运用信息化手段的,得0分。
履约管理(40分)
制度
10%、[0,10]
1.项目履约管理机构健全,项目经营管理制度完善(至少含项目经营班子选聘,项目经营责任体系,分包管理,合同变更及索赔等内容)(满分6分,机构不健全,扣3分,制度不完善,每缺一项,扣1分)。2.建立分包商资源库并至少每年进行评审一次(满分4分,未建立资源库扣4分,建库未按期评审,扣2分);
工期进度
10%、[0,10]
1.不晚于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由成员企业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满分5分,一项工程工期延误扣1分;重大项目履约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2.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或已完工在质保期内),收到业主、监理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关于履约方面通报批评、投诉,并致函股份公司的情况(满分5分,发生一起扣1分)
分包商管理
15%、[0,15]
1.分包合同签订流程规范(至少包含立项、评审、备案)(满分3分,缺一项扣1分); 2.正在使用分包商100%进入分包商资源库(满分2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3.分包商履约评价,对每个分包商履约进行评价,并进行等级评定,不合格分包商及时上报股份公司,(满分5分,漏评一个扣1分;评定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上报不合格分包商,扣5分)。 4.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的有关劳务工资纠纷(满分5分,发生一起扣1分;重大劳务工资纠纷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扣5分)
资料报送
5%、[0,5]
按工程管理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告、报表及存在的重大问题事项,评分指标包括按时报送、数据准确完整、论述清晰(满分5分,上述每项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质量管理(40分)
质量目标
8%、[0,8]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扣2分/起,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一票否决)
2.投诉或通报为零。(有效的质量投诉或通报扣0.8分/次)
体系
8%、[0,8]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级各类人员责任明确,执行有效。(体系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扣0.4-1.6分/项;外部审核一般不符合项扣0.4分/项,严重不符合项扣1.2分)
过程控制
21%、[0,21]
1.现场质量管理到位(不到位扣0.2-2分/项)
2.制定在建项目质量检查(内审)计划并审批实施,覆盖率达到100%。(不满足要求扣0.4-1.6分/项)
资料报送
3%、[0,3]
及时上报质量报表、工程实物量统计、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质量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未按要求上报扣0.2分/次。
加分项
评优创优
加分项最高得分10分,工程管理考核满分100分,成员企业得满分后,不再加分
质量方面: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加5分/项, 省部级(集团级、行业级)优质工程奖加2分/项;在项目管理、履约、质量方面受到业主单位(省级公司以上或集团公司层面)通报表彰并致函股份公司,每次加2分。
表3 勘测设计板块(含水电总院)成员企业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权重、分值区间
考核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20分)
项目管控体系
5%、[0,5]
体系健全,执行到位,得5分;体系总体健全,执行基本到位,得3分;体系不健全,缺一方面的管控制度扣1分;管理层级混乱、各方职责不清的,得0分。
项目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0%、[0,10]
项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较高,得8-10分;项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程度一般,得4-7分;项目管理没有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或存在以包代管情况的,得0-3分。
信息化程度
5%、[0,5]
将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与日常的项目管理有机结合,满足科学、高效、快捷的项目管理要求的,得5分;没有运用信息化手段的,得0分。
履约管理(40分)
制度
10%、[0,10]
1.项目履约管理机构健全,项目经营管理制度完善(至少含项目经营班子选聘,项目经营责任体系,分包管理,合同变更及索赔等内容)(满分6分,机构不健全,扣3分,制度不完善,每缺一项,扣1分), 2.建立分包商资源库并至少每年进行评审一次(满分4分,未建立资源库扣4分,建库未按期评审,扣2分);
工期进度
10%、[0,10]
1.不晚于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由成员企业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满分5分,一项工程工期延误扣1分;重大项目履约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2.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或已完工在质保期内),收到业主、监理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关于履约方面通报批评、投诉,并致函股份公司的情况(满分5分,发生一起扣1分)
分包商管理
10%、[0,10]
1.分包合同签订流程规范(至少包含立项、评审、备案)(满分3分,缺一项扣1分);
2.正在使用分包商100%进入分包商资源库(满分2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3.分包商履约评价,对每个分包商履约进行评价,并进行等级评定,不合格分包商及时上报股份公司,(满分5分,漏评一个扣1分;评定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上报不合格分包商,扣5分)。
资料报送
10%、[0,10]
按工程管理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告、报表及存在的重大问题事项,评分指标包括按时报送、数据准确完整、论述清晰(满分10分,上述每项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
质量管理(40分)
质量目标
5%、[0,5]
无设计错误,无不合格品出院。(设计错误扣1.6分,不合格品出院扣2分)
体系
4%、[0,4]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级各类人员责任明确,执行有效。(体系不健全或未按要求执行扣0.2-1分/项;外部审核一般不符合项扣0.4分/项,严重不符合项扣0.8分)
过程控制
29%、[0,29]
1.设计过程中会签、评审等程序符合要求。(不符合扣0.2-1分/项)
2.现场设代处质量管理到位。(不满足扣0.2-2分/项)
资料报送
2%、[0,2]
及时上报质量报表、工程实物量统计、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质量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未按要求上报扣0.2分/次。
加分项
评优创优
加分项最高得分10分,工程管理考核满分100分,成员企业得满分后,不再加分
质量方面:国家级勘测设计奖加5分/项, 省部级(集团级、行业级)勘测设计奖加2分/项;在项目管理、履约、质量方面受到业主单位(省级公司以上或集团公司层面)通报表彰并致函股份公司,每次加2分。
表4 装备制造板块成员企业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权重、分值区间
考核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20分)
项目管控体系
5%、[0,5]
体系健全,执行到位,得5分;体系总体健全,执行基本到位,得3分;体系不健全,缺一方面的管控制度扣1分;管理层级混乱、各方职责不清的,得0分。
项目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0%、[0,10]
项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较高,得8-10分;项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程度一般,得4-7分;项目管理没有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或存在以包代管情况的,得0-3分。
信息化程度
5%、[0,5]
将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与日常的项目管理有机结合,满足科学、高效、快捷的项目管理要求的,得5分;没有运用信息化手段的,得0分。
履约管理(40分)
制度
10%、[0,10]
1.项目履约管理机构健全,项目经营管理制度完善(至少含项目经营班子选聘,项目经营责任体系,分包管理等内容)(满分6分,机构不健全,扣3分,制度不完善,每缺一项,扣1分), 2.建立分包商资源库并至少每年进行评审一次(满分4分。未建立资源库扣4分,建库未按期评审,扣2分);
工期进度
10%、[0,10]
1.不晚于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由成员企业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满分5分,一项工程工期延误扣1分;重大项目履约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2.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或已完工在质保期内),收到业主、监理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关于履约方面通报批评、投诉,并致函股份公司的情况(满分5分,发生一起扣1分)
分包商管理
10%、[0,10]
1.分包合同签订流程规范(至少包含立项、评审、备案)(满分3分,缺一项扣1分); 2.正在使用分包商100%进入分包商资源库(满分2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3.分包商履约评价,对每个分包商履约进行评价,并进行等级评定,不合格分包商及时上报股份公司,(满分5分,漏评一个扣1分;评定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上报不合格分包商,扣5分)。
资料报送
10%、[0,10]
按工程管理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告及报表,评分指标包括按时报送、数据准确完整、论述清晰(满分10分,上述每项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
质量管理(40分)
质量目标
8%、[0,8]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扣2分/起,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一票否决)
2.投诉或通报为零。(有效的质量投诉或通报扣0.6分/次)
体系
9%、[0,9]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级各类人员责任明确,执行有效。(体系不健全或未按要求执行扣0.4-1.6分/项;外部审核一般不符合项扣0.4分/项,严重不符合项扣1分)
过程控制
21%、[0,21]
车间、制造厂等生产场所的质量检查,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出货检验等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扣0.2-2分/项)
资料报送
2%、[0,2]
及时上报质量报表、工程实物量统计、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质量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未按要求上报扣0.2分/次。
加分项
评优创优
加分项最高得分10分,工程管理考核满分100分,成员企业得满分后,不再加分
质量方面,国家级装备制造或产品奖加5分, 省部级(集团级、行业级)装备制造或产品奖加2分;在项目管理、履约、质量方面受到业主单位(省级公司以上或集团公司层面)通报表彰并致函股份公司,每次加2分。
表5 平台公司板块(含投资、租赁、房地产板块)成员企业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权重、分值区间
考核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20分)
项目管控体系
5%、[0,5]
体系健全,执行到位,得5分;体系总体健全,执行基本到位,得3分;体系不健全,缺一方面的管控制度扣1分;管理层级混乱、各方职责不清的,得0分。
项目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0%、[0,10]
项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较高,得8-10分;项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程度一般,得4-7分;项目管理没有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或存在以包代管情况的,得0-3分。
信息化程度
5%、[0,5]
将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与日常的项目管理有机结合,满足科学、高效、快捷的项目管理要求的,得5分;没有运用信息化手段的,得0分。
履约管理(40分)
制度
10%、[0,10]
1.项目履约管理机构健全,项目经营管理制度完善(至少含项目经营班子选聘,项目经营责任体系,分包管理等内容)(满分6分,机构不健全,扣3分,制度不完善,每缺一项,扣1分), 2.建立分包商资源库并至少每年进行评审一次(满分4分,未建立资源库扣4分,建库未按期评审,扣2分);
工期进度
10%、[0,10]
1.不晚于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由成员企业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满分5分,一项重要节点目标工期延误扣1分,一项里程碑目标延误扣2分;重大项目履约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2.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或已完工在质保期内),收到业主、监理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关于履约方面通报批评、投诉,并致函股份公司的情况(满分5分,发生一起扣1分)
承包商(含监理)管理
10%、[0,10]
1.承包合同签订流程规范(至少包含立项、评审、备案)(满分3分,缺一项扣1分); 2.正在使用承包商100%进入承包商资源库(满分2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3.承包商履约评价,对每个承包商履约进行评价,并进行等级评定,不合格承包商及时上报股份公司,(满分5分,漏评一个扣1分;评定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上报不合格承包商,扣5分)。
资料报送
10%、[0,10]
按工程管理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告及报表,评分指标包括按时报送、数据准确完整、论述清晰(满分10分,上述每项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
质量管理(40分)
质量目标
7%、[0,7]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扣2分/起,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一票否决)
2.投诉或通报为零。(有效的质量投诉或通报扣0.8分/次)
体系
6%、[0,6]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级各类人员责任明确,执行有效。(体系不健全或未按要求执行扣0.2-1分/项)
过程控制
26%、[0,26]
1.现场质量管理到位。(不到位扣0.2-2分/项)
2.制定在建项目质量检查(内审)计划并审批实施,覆盖率达到100%。(不符合扣0.4分/项)
资料报送
1%、[0,1]
及时上报质量报表、工程实物量统计、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质量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0.2分/次。
加分项
评优创优
加分项最高得分10分,工程管理考核满分100分,成员企业得满分后,不再加分
质量方面,每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加5分, 省部级(集团级、行业级)优质工程奖加2分;在项目管理、履约、质量方面受到业主单位(省级公司以上或集团公司层面)通报表彰并致函股份公司,每次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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