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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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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触化工(张家港)日触化工(张家港)有有限公司限公司 扩建丙类仓库扩建丙类仓库项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日触化工(张家港)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环评单环评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一七七年年二二月月 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目 录录 1 前言前言.1 1.1 项目由来.1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2 1.3 主要环境问题.2 1.4 结论.3 2 总则总则.4 2.1 编制依据.4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9 2.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3 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14 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7 2.6 本项目建设与规划相容性和选址可行性.39 2.7 产业政策及环评审核准入.40 3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43 3.1 现有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43 3.2 拟建项目概况.69 3.3 拟建项目工程分析.72 3.4 污染源强及污染物排放分析.76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0 4.1 自然环境概况.80 4.2 社会环境概况.85 4.3 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86 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3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

3、与评价.104 5.1 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104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8 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6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21 6.1 废水处理措施分析.121 6.2 废气治理措施分析.126 6.3 噪声治理措施分析.126 6.4 固废处臵措施分析.127 6.5 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127 6.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分析.127 6.7 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可行性论证.149 6.8 环保措施投资.149 6.9“三同时”验收项目一览表.149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1 7.1 项目经济

4、效益分析.151 7.2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151 7.3 环保经济损益分析.151 7.4 小结.152 8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53 8.1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53 8.2 环境管理.155 8.3 环境监测计划.161 9 结论和建议结论和建议.164 9.1 项目概况.164 9.2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164 9.3 项目厂址选择符合当地规划.165 9.4 工艺设计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166 9.5 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166 9.6 总量控制.167 9.7 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167 9.8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水平内,建成

5、后周围环境的质量可以达到本报告书提出的保护要求.168 9.9 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和接受范围内.168 9.10 公众参与.169 9.11 结论与建议.169 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附附 件件 附件一:环评委托书 附件二:张家港保税区发改备案通知 附件三:土地证 附件四: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五:废水处理协议 附件六: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 附件七:年产 3 万吨高吸水性树脂扩建项目取消说明 附件八:排污许可证 附件九:会议纪要及修改清单 附件十:评估意见 附件十一:建设单位确认书 附件十二:环评技术服务协议 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

6、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前言前言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高吸水性树脂(Super Absothent Polymer,简称 SAP)是由低分子物质经聚合反应合成或由高分子化合物经化学反应制成,是一种经适度交联而具有三维网络结构的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分子链上具有很多强亲水基团,能吸收相当于自身重量几百倍甚至上千倍的水,且保水能力非常高。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林业、卫生用品材料、工业脱水剂、油田助剂、医用材料、水凝胶材料等。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触化工”)由日本触媒单独出资,公司于 2005 年建成投产,占地面积 153880m2,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和混凝土助剂的开

7、发、生产、销售;与本企业生产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丙烯酸的批发、出口、佣金代理及相关附属服务。公司现有产品主要有高吸水性树脂 30000t/a、混凝土助剂 17000t/a。由于企业未建设高吸水性树脂仓库,现厂外租用仓库进行成品储存。因此,为了节约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同时为了加强产品管理,公司拟投资 1500 万元建设一座 6000 m2丙类仓库、360 m2辅助用房。仓库及辅助用房建于现有厂区东南侧,该地块为厂内预留,不涉及新增用地。丙类仓库主要用于储存高吸水性树脂,最大储存量 5000 吨,年周转量 30000 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

8、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253 号令)等有关规定,应当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决定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 3209 号)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和工程排污状况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报请审查。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1.2 环境影响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2-1。图图 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3 主要环境问题主

9、要环境问题 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主要用于存放高吸水性树脂,最大储存量为 5000 吨,年周转量为 30000 吨。本项目建设后需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废水方面:本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仓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胜科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因此,水污染物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极小。废气方面:仓库内存储物料密封性良好,故无废气产生;运输车辆运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转排放的废气产生量较少,较为分散,本评价不将其尾气列入污染物进行统计计算。噪声方面: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主要为货物装载过程产生的噪声,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产生的

10、噪声。货物运输产生的噪声采用优化机动车流组织,通过一定区域划分或设臵隔音屏障减少交通噪声对人的影响,并限制车辆喇叭在项目区域范围内的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噪声。固废污染: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1.4 结论结论 本项目的厂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厂址选择可行;项目符合区域规划要求;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要求;基本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周围居民对项目建设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并不反对。因此,从环境角度而言,本项目

11、的建设符合“6+2”审批原则,是可行的。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2 总则总则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1.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一一、国家级的法律法规国家级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08 年 2 月 28 日修订通过,自 2008 年 6

12、 月 1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订通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1996 年 10 月 29 日通过,自 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3、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2 年 2 月 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修正),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8年8月29日通过,自2009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8)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3年 9 月 1 日起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号,1998 年 11 月 18 日国务院第 10 次常务会议通过);(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令,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2006 年 2月 14 日,环发 2006【28 号】);(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国家环保总局,20

15、14 年 1 月 1 日生效;(13)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1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2011 年 8 月 24日第 169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2】77 号);(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2】98 号);(17)环境风险排查技术重点(环办【2006】4 号附件三);(19)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3】20 号,2013 年 2 月

16、 7 号);(20)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2】130 号);(2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2)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知(环办【2014】30 号);(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本名录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24)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2】98 号)。二二、省级、地方环保法规省级、地方环保法

17、规(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1993 年 12 月 29 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7 年 7 月 31 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2004 年 12 月 17 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停止执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有关处罚权限的规定,本决定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通过修订,自 2012 年 2 月1 日起施行);(3)江苏省长江

18、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通过修订,自 2012 年 2 月1 日起施行);(4)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通过修订,自 2012 年 2月 1 日起施行);(5)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 年 1 月 12 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 2012 年 2 月1 日起施行);(6)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1993 年省政府 38 号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

19、报告书 7 令);(7)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 号,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编制,2003 年 3 月);(8)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 号);(9)江苏省排污口设臵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10)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 号);(11)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 号);(1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 号;(1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

20、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 年 8 月 30 日颁布;(1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 号);(15)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14】25 号);(16)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苏府办【2012】229 号,2012 年 11 月 22 日);(17)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 号);(18)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

21、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苏环办【2014】3 号);(19)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苏环办【2014】148 号)。2.1.2 产业政策与行业管理规定产业政策与行业管理规定(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 22 号令,2015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3】9 号);(3)关于修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

22、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4)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苏府【2007】129号),2007 年 9 月 11 日;(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1.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环境HJ/T 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

23、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1.4 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建设项目有关文件(1)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 3 万超吸水性树脂(SA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混凝土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 7000t/a 混凝土助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企业提供的其他材料。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特征,结合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子识别,确定

24、本项目的环境评价因子,见表 2.2.1-1。表表 2.2.1-1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 气 PM10、SO2、NO2、TVOC/地表水 pH、SS、CODMn、COD、NH3-N、TP SS、COD、NH3-N、TP COD、NH3-N 噪 声 环境噪声(等效连续 A 声级)厂界噪声(等效连续 A 声级)/地下水 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六价铬、总硬度、氟、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土 壤 pH、镍、锌、铬、铜、铅、镉、汞、砷/2.2.

25、2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照 2003 年 3 月江苏省水利厅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的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附近河流长江水质功能区划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具体限值见表 2.2.2-1。表表 2.2.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单位:mg/l)执行标准 指标 标准限值(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PH 69 CODMn 6 COD 20 NH3-N 1.0 TP(以 P 计)0.2 地表水资源标准(SL63-94)SS 30 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

26、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水质标准。具体限值见表 2.2.2-2。表表 2.2.2-2 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单位:mg/l)指标 标准限值 类 类 类 类 类 PH 6.58.5 5.56.5,8.59 5.5,9 总硬度 150 300 450 550 550 硫酸盐 50 150 250 350 350 氯化物 50 150 250 350 350 氟化物 1.0 1.0 1.0 2.0 2.0 高锰酸盐指数 1.0 2.0 3.0 10 10 氨氮 0.02 0.02 0.2 0.5 0.

27、5 亚硝酸盐 0.001 0.01 0.02 0.1 0.1 溶解性固体 300 500 1000 2000 2000 硝酸盐 2.0 5.0 20 30 30 六价铬 0.005 0.01 0.05 0.1 0.1 挥发性酚类 0.001 0.001 0.002 0.01 0.01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建设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它参考标准。具体限值见表 2.2.2-3。表表 2.2.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执行标准 指标 标准限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

28、2)二级标准 PM10 年均值 0.07 mg/m3 日均值 0.15 mg/m3 SO2 年均值 0.06 mg/m3 日均值 0.15 mg/m3 小时平均 0.50 mg/m3 NO2 年均值 0.04mg/m3 日均值 0.08 mg/m3 小时平均 0.20 mg/m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TVOC 8 小时 0.6 mg/m3 (4)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具体限值见表 2.2.2-4。表表 2.2.2-4 声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

29、质量标准 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65dB(A)55dB(A)(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2.2.2-5。表表 2.2.2-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mg/kg)类 别 二级标准值 pH 值 6.5 6.57.5 7.5 汞 0.3 0.5 1.0 铬 水田 250 300 350 旱地 150 200 250 铅 250 300 350 砷 水田 30 25 20 旱地 40 30 25 铜 农田等 50 100 100 果园 150 2

30、00 200 镍 40 50 60 镉 0.30 0.30 0.60 锌 200 250 300 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可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水务)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1 间接排放限值(即胜科水务接管限值),具体标准见下表。尾水排放中 COD、NH3-N、TP 执行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 3 中的“化工行业中其他行业”标准,其他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

31、996)表 4 中一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2.2-6。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表表 2.2.2-6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指标 污水厂接管 执行标准 污水厂出水 执行标准 PH 69 胜科水务 企业标准 69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3 化工行业中其他行业 COD 500 mg/L 80 mg/L NH3-N 25 mg/L 5 mg/L TP 2.0 mg/L 0.5 mg/L SS 250 mg/L 70 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

32、项目仅对高吸水性树脂成品进行储存,不进行包装。高吸水性树脂为密封袋装,不易挥发,无废气产生。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丙烯酸及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限值见表 2.2.2-7。表表 2.2.2-7 大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 指标 标准限值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mg/m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颗粒物 30/丙烯酸*20/非甲烷总烃 100/注:*丙烯酸排放限值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3)噪声污染物

33、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具体限值见表 2.2.2-8。表表 2.2.2-8 噪声污染物排放标准噪声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65dB(A)55dB(A)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dB(A)55dB(A)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价重点 2.3.

34、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T2.4)中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各环境专题评价等级确定为:(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仓库内存储物料密封性良好,故无废气产生;运输车辆运转排放的废气产生量较少,较为分散,本评价不将其尾气列入污染物进行统计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仅作简要分析。(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仓库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相应预处理后混合可达到胜科水务的接管要求,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 0.64m3/d,污水水质简单,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因此,本项目论证污水纳管可行性。(3)噪声影响评价 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

35、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 3 类地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低于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因此,确定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为三级。(4)地下水影响评价 本项目为化工仓储,环评类别为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本项目地下水环境为: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中表 2,判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标准为二级,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及敏感点情况,确定评价范围以项目为中心 20km2区域。(5)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6、(GB18218-2009)中辩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凡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性物质,且危险性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涉及的物质为高吸水性树脂,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高吸水性树脂毒性3,属于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并且非爆炸危险性物质,结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附录 A.1及表 2.3.1-1,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表表 2.3.1-1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

37、、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2.3.2 评价评价重点重点 本次评价工作重点:拟建项目工程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其评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环境风险分析、周边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2.4.1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界为中心,半径 2.5 公里的圆形范围。(2)地表水评价范围 地表水评价范围为:胜科水务排口上游 500m 至排污口下游 3000m。(3)地下水评价范围 以项目建设地

38、为中心,周边 20km2的矩形范围。(4)噪声评价范围 噪声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 200m 范围内。(5)土壤评价范围 项目厂界范围内。(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环境风险评价中大气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周围 3 公里范围。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2.4.2 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 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2.4.2-1。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图 2.4.2-1。表表 2.4.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位置 距离(m)规模(人)备注 1 大气 德积村 SE 1750 60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

39、12)中二级标准 2 天妃村 NE 1000 60 晨阳村 SE 1900 2000 3 双丰村 NE 1800 1000 4 德丰村 NE 2200 280 5 福民村 NE 2000 2000 9 德积镇 NE 2600 10000 10 东海粮油厂区 SW 1000 粮油企业 11 护漕港中学 NE 2450 师生 1720 12 德积小学 NE 2400 师生 1893 13 德积幼儿园 NE 2400 师生 551 14 地 表 水 东海粮油取水口 W 排口上游1800 3000t/d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 15 热电厂取水口 W 排口上游2200 2

40、0000t/d 16 张家港第四水厂取水口 NE 排口下游16km 400000 t/d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 类标准 17 生态 双山岛风景名胜区 W 距二级管控 区最近边界4000 14.7 平方公里 重要生态 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18 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 NE 排口下游14km17 km/重要湿地 19 长江张家港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NE 排口下游15.5-16.5km/饮用水源保护区 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福民村德丰村德积村晨新新村双丰村德积镇天妃村N比例尺:0 250 500长江路港 丰 公 路港华路长江

41、德积幼儿园护漕港中学德积小学东路长 江十字港南 海 路北京路东海粮油3公里范围图2.4.2-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图2.4.2-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5.1 张家港市总体规划张家港市总体规划 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文本(2011-2030)中将张家港城市性质定位为现代化的滨江港口工业城市,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江苏省重要的滨江工业基地、苏锡常都市圈内重要的保税物流中心。张家港市总体空间布局为“一城、双核、五片”的空间结构。“一城”指张家港作为高度城市化地区

42、,呈现整体发展的空间结构特征,整个张家港就是一个城市;“双核”指杨舍城区和金港城区,是市域内主要的居住和公共服务中心;“五片”指杨舍城区、金港城区和锦丰片区、塘桥片区、乐余片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金港城区。根据规划:金港城区为长江重要港口,长江三角洲物流中心之一,大型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物流、化工等临港型产业。将发展成为对外交通顺畅,信息服务先进,港口运输、保税物流和化工等临港工业高度发达的港口工业城市,与杨舍城区相辅相成。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图见图 2.5.1-1。2.5.2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规划概况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规划概况 一、规划概况 张家港保税区是1992年10月经国务院

43、批准成立的(国函1992150号),是我国唯一的内河港保税区。张家港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保税区发展规划,于 1998 年经国家批准成立了张家港市化学工业园区,并于 2001 年 5 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苏政复200182 号),该园区作为保税区的配套区,一期规划面积为 6.64km2,四至范围为:东至东环一路,南至十字港,西至长江,北至张家港东华优尼科能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东华能源有限公司)北边线。2003 年 4 月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化工园原一期规划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图图 2.5.1-1 张家港

44、市城市总体规划图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图 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 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 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面积 13.8km2(西起十字港、东至张家港东华优尼科公司边线、南起规划的上海路(德积的福民村天妃庙村沙洪村一线)、北至长江岸边(含6.64km2范围)的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进行了环评,并于 2003 年 10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苏环管2003162 号)。根据 2007 年的规划,扬子江化工园总规划面积为 24km2(含 6.64km2范围),分南北两区,其中南区 17.5km2,北区 6.5km2。2007 年 11 月苏州市政府对化工园一

45、期规划面积 6.64km2以外的 17.36km2化工集中区予以了确认(苏府复2007165 号),至此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24km2成为张家港被确认的化工园区之一。2008 年管委会委托对扬子江化工园原二期(总规划面积 24km2)进行了环评,并于 2008 年 7 月取得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苏环管2008144 号文)。2010 年 11 月,扬子江化工园被批准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根据 2016 年园区新一轮规划,为进一步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利于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安全环保水平的提升,结合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原则,管委会申请对扬子江化工园原有规划范围(24km2)进行调整,在

46、园区原有范围内调减规划面积至 19.78km2,已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取得苏州市政府批复(苏府复201670 号)。调减后,分南北两区:北区 3.90km2,四至为东至环宇路,南至东华路,西至长江,北至东新路;南区 15.88km2,四至为东至太字圩港,南至港丰公路,西南至十字港,西至长江,西北至北海路,东北至渤海路。管委会根据园区开发情况、入区企业的建设情况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思路,发布了关于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实施意见(张保发201626 号),对调整后的园区实施分期滚动开发。园区规划分为两期:一期面积为 14.5km2,分为南

47、北两区:北区 3.19km2,四至为东至护漕港河,南至东华路,西至长江,北至东新路;南区分为西南片区和华昌片区:西南片区 9.54km2,四至为东北至霍尼韦尔公司东厂界,东南至港华路,南至港丰公路,西南至十字港,西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 至长江,北至北海路;华昌片区 1.77km2,四至为东至太字圩港,南至港丰公路,西至华昌路,北至渤海路。该范围内及开发边界 500m 宽隔离带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已具备成熟的开发条件。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一期(14.5km2)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查会。本项

48、目位于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一期规划(14.5km2)范围内,该工业园属于张家港保税区的工业配套区,规划情况见图 2.5.2-1。二、化工园性质及产业定位 园区性质为化工生产基地、江苏省化工企业聚集区,世界知名的、国内一流的化工工业园。产业导向为: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绿色化工、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生物及能源新技术和新能源技术、新型化工节能环保产业为主导产业,适当发展机械等加工工业。园区目前汇集了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化工企业,技术先进、效益高、低污染,入园化工企业中,不存在产业政策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项目,也不存在落后产能淘汰,园区将重点实施化工产业改造和提升计划。根据 2011年 8 月

49、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的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化工产业规划,对化工园产业链进行了细化,提出努力打造“9 条环境友好产业链”,即优先发展丙烯、有机硅和锂电子化学品产业链,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延伸发展高性能材料、精细化工和聚氨酯产业链,并实现对煤气化、基础化学品和苯乙烯产业的转型升级。化工园在充分考虑园区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国内外市场、生产工艺和技术、上下游物料供给等角度充分考虑园区内产业链的配套。入园项目鼓励、限制、禁止类清单见 2.5.2-1;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 2.5.2-2。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1 图图 2.5.2-1 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

50、工业园用地规划图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用地规划图 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 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 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丙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2 表表 2.5.2-1 入园项目鼓励、限制、禁止类清入园项目鼓励、限制、禁止类清单单 鼓励引进的产业 1、国际知名的规模型、基地型化工、物流项目 2、与陶氏、道康宁、瓦克、霍尼韦尔、扬子江石化等基地性企业配套项目 3、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精细化工项目 聚丙烯、聚乙烯项目 一氯甲烷与三氯甲烷项目 有机硅项目 工业气体项目 食品添加剂 涂料 4、高科技含量的树脂加工项目 5、高科技含量的医药、生物制药项目 6、环境友好服务型项目 环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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