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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委员会工作制度 7
防火安全检验制度 7
车库和司机防火制度 8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9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9
警卫人员防火制度 10
单位消防责任人防火制度 10
发生火灾汇报制度 11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11
俱乐部消防工作制度 12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3
消防设施定时检验制度 13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矿生产及安全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实施“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依据“消防法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标准,结合矿内实际,制订本管理措施。
第二条:本管理措施适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关键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全方面责任。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全矿消防管理工作,矿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各单位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矿消防委员会含有以下职责:
(一)认真落实实施《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实施分级负责消防检验制度,每个月在防火责任人领导下,以单位领导,消防监督员为主,对所在单位、车间、库房等处防火情况进行检验,并加强日常巡回检验,节假日期间要关键防范。
(三)依据季节特点,同其它安全结合起来。火险隐患,必需做出具体登记逐条研究、整改,一时难以处理问题要立即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方法,确保安全,其心围绕“整改”狠下功夫,争取使检验达成每查一次,进步一次。
(四)检验各单位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实施情况。
(五)组织对职员进行常常性消防知识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
(六)依据矿内消防工作动态情况,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不停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安全方法,杜绝火灾事故。
各单位消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消防管理监督部门领导下,制订切实可行单位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报销防管理部门存档,关键部位岗位防火责任制要上墙。
(二)把消防安全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
(三)组织本单位职员进行安全及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
(四)常常组织本单位防火检验,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提出意见要立即整改,不停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认真整改消防检验和消防部门查出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六)主动帮助上级相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条:矿安全科负责全矿消防监督管理。保卫科负责矿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验工作,设一专职或兼职消防监督员,要主动配合安监部门搞好全矿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员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义务消防员、关键工种人员进行专门灭火演练和自我逃生方法培训。
第三章 地面消防
第七条:含有火灾危险场所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需事先向安监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防范方法,切实确保安全。
第八条: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必需做到:
(一)不准超出额定人数。
(二)禁烟场所,严格遵守《61号》令,违章行为停产警告和处罚。
(三)安全出口处应该设置显著标志,疏散通道必需保持通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需符合防火要求,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需采取对应方法,确保安全。
(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六)管理工作人员应该坚守岗位,强化检验制度,尤其是散场后,要仔细检验火险隐患。
第九条:各单位应该依据防火、灭火需要,配置对应种类数量灭火器材、设备和设施,责成专员负责保养、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全部有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关键工种人员,必需进行消防知识专业培训,经相关部门考评合格后,方可从事操作管理。
第十二条:供电、机电部门对防雷装置要建立必需维护和保养制度,每十二个月五月前做一次全方面检验,如遇特殊情况还要进行临时性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处理。
条十三条:各单位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开关、线路必需符合条例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确保开关、线路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仓库必需按要求存放货物,做到定点、定人、定方法,同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并严格实施。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十五条;矿每十二个月要和相关防火单位签署责任状。
第十六条:任何人发觉火灾全部有义务向消防部门报警,讲清起火单位、部门、地点、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需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第十七条:着火单位要快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人员和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全部有义务支援救火。
第十八条:火灾扑救后,相关单位必需向矿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写出具体书面汇报。
第五章 井下消防
第十九第:各井下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服务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其它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消防安全负责,各工种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向本单位职员宣传消防法规,参与矿里组织消防培训和消防灭火演练,会熟练使用器材和掌握救火常识。
第二十一条:井下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应采取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火势威胁到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离。
第二十二条:调度室接到火警后,检立即向矿长汇报,同时向矿区救护队报警,通知井下人员佩带自救器进行撤离。
第二十三条:井下电器设备多种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第二十四条:井口和井口房周围20m内严禁烟火。
第二十五条:在井口房内、井下关键硐室和井下关键进风巷中进行电气焊工作,必需提前制订安全方法,经矿长同意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气焊工作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需放在焊接地点上风侧,两瓶间距必需大于5m。
第二十六条:全部井下焊接或其它维修需使用电氧气焊时必需报批方法,审批后,由安监人员监督、检验有害气体,备足防火用具和消防、地面洒水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二十七条:完善井上下管路系统,并配齐多种消防器材。井下各机电硐室、临时配电点、充电硐室、加油站、皮带机头等处必需设置灭火器材,每处最少配置台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沙箱内最少备有10个沙袋,存放灭火器地点要悬挂灭火器标识牌。
第二十八条:井下硐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过棉纱、布头等放在盖严铁筒内,并定时送到地面处理。
第二十九条:胶带输送机巷每隔50m应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及阀门,每隔200m接有一根20m胶管。
第三十条:立即清理皮带机道浮煤和煤尘,皮带机托辊运转良好,皮带不跑偏,以防摩擦起火。
第六章 奖惩
第三十一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优异事迹之一单位和集体,矿将按年度进行总结评选,并给表彰奖励。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方法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立即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二)立即组织扑救火灾或主动支援其它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
(三)在消防工作及其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第三十二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优异事迹之一个人,矿按年度进行总结评选,并给表彰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主动参与消防活动,成绩显著。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阻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事迹突出。
(三)立即发觉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
(四)主动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
(五)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
(六)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作出显著贡献。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管理措施,不按消防监督人员要求整改,消防监督人员有权给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并给单位责任人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管理措施造成火灾事故者,情节严重组成犯罪交地方司法机关处理,情节较重,造成火灾或火险由矿安全委员会依据情节给行政处分(开除、降级、降职、记过、警告)或给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管理措施,有下列和为之一,但未造成火灾或火险,由矿安全委员会依据情节给行政处分或给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防火责任人不推行职责。
(二)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渎职。
(三)违反消防要求,在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四)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造成严重损失。
(五)谎报火警,制造混乱拒不实施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
(六)失火烧毁国家财产或她人财产还未造成严重后果。
(七)对于发觉火险隐患有能力立即整改而拖延不改,所以发生火灾造成损失责任者。
(八)过失引发火灾,还未造成严重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措施,井下消防处罚制度
(一)灭火器配置不齐,每缺一具罚单位责任人100元。
(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配置不立即处罚责任人200元。
(三)作业地点设备移动时消防设施未到位处罚责任人100元。
(四)区队责任区按要求配齐灭火器后,丢失损坏补充费用由区队工资总额中扣除。
(五)使用电氧气焊时无方法,未按要求配消防用具和材料或配置不齐,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六)通风科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验,并依据以上条款处罚,安监处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七条:消防处罚地面由保卫科负责,井下由通风科负责,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交被罚款单位或责任人一份,交财务一份,留存根一份,所罚款项于其它罚款合并使用。
第七章 义务消防员任务
第三十八条: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使群众认识火灾危害性,从而自觉地做到时时防火,四处防火,同时应在群众中普及消防常识,使她们知道怎样防火、怎样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扑救早期火灾。
(一)带头落实实施国家和当地政府和矿内颁布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参与消防灭火演练学习。
(二)开展防火宣传,阻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行为。
(三)进行防火检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四)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地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主动抢救受火灾威胁人员和物资,维护好火场秩序,同时要快速正确地向消防部门报警,并请专员到街头路口迎接消防车,指示道路,介绍火场情况,帮助进行火场扑救工作。
(五)、火灾扑灭后,要即使总结经验教训,帮助相关部门进行火灾原因调查,主动地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六)、熟悉本岗位设备,(物质)性质和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防火委员会工作制度
1、 认真落实实施《中国消防法》和消防令和规章制度,落实“消防管理十项标准”,主动推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标准。
2、 将防火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挂钩,做到同部署、同检验、同评选。
3、 主动组织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制度。
4、 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验,主持研究整改存在火险隐患。
5、 加强义务消防队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义务消防队建设成如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消防队伍。
6、 指导对消防器材、设施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7、 对发生火灾事故,要主动组织义务消防队和职员群众进行扑救,并配合公安消防人员检验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防火安全检验制度
1、 建立起第一把手全方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格局,成立有各级责任人组成防火安全委员会,各单位关键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单位消防工作负全方面责任。
2、 各单位每三个月和重大节日要定时进行防火安全检验,开展防火检验关键内容是:职员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安全组织活动情况,多种设备安全运行及灭火器材、设备完好情况。
3、 对查出隐患要做好统计并立即整改,无法事故要以书面形式逐层发映,同时采取对应安全方法,矿领导要根据事故排查制度,立即自理相关问题,并作统计。
4、 防火检验要依据防火安全责任制内容,检验各级责任人和岗位职员推行职责情况,对检验出隐患久拖不改或违反本制度行为要立即给处罚。
5、 消防监督员发觉重大火险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采取停工停产并立即向上级反应。
车库和司机防火制度
一、 车辆入库停车后,要切断电源,检验四上是否留下火种,是否有漏油现象。
二、 汽车停放时,车头应朝向出口方向,方便疏散。
三、 车库及停放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四、 车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更不准使用电焊、气焊作业。
五、 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严防因电路混乱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六、 车库内除工作灯外,不准安装临时照明设施。
七、 清洗汽车零件时,要远离火源。
八、 要配置灭火器材。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 关键防火管理区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方法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同意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二、 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需由正式电工负担,严禁私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 严格用电管理,严格实施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四、 爆炸危险场所用电严格实施国家相关要求,安装防爆电器设备。
五、 对电器线路和设备实施专员负责管理,定时检验。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 认真学习相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规范要求,熟知其特征。
二、 必需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三、 依据各类危险物品类、项、标准,分类分项储存,登记造册,并符合分类存放标准要求,不得超量储存。
四、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相关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部门消防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五、 依据危险物品种类,性质,设置对应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消防安全方法。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一、 检验出火灾隐患要逐条登记立案,常常督促整改。
二、 一时处理不了火灾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方法,并定项、定人抓紧整改落实,同时以书面形式报矿安监处。
三、 部分重大火灾隐患、难以处理应立即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以求得处理。同时采取有效应急方法。
四、 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问题,一时确实无法处理,要采取部分必需临时性补救方法,以确保安全,并逐步加以处理。
五、 火灾隐患整改完成,要有复查意见,负责整改部门或人员应该将整改情况统计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定后存档。
警卫人员防火制度
一、 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准撤离职守,更不准饮酒、睡觉。
二、 明确职责。掌握警卫区域内关键要害部位火源、电源和水源情况。
三、 熟悉掌握储存物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需知道其危险程度、性能、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 掌握报警电话号码和报警常识,掌握灭火器材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五、 常常清扫库区,立即清除废纸、杂草等易燃物。
六、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使用明火,对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相关人员,要求检验是否携带火种。
七、 严格交接班手续,天天下班前对自己管理库区和周围要进行认真细致检验,发觉火险隐患,立即向相关领导或派出所汇报。
八、 对警卫区域内不用电源要切断电源开关,发觉有碍安全防火行为,要立即阻止。不听劝阻者,立即汇报派出所。
单位消防责任人防火制度
一、 认真落实实施消防条例、条令和规章制度,落实消防管理十项标准,主动推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标准。
二、 将防火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挂钩,做到同部署、同检验、同总结、同评选。
三、 组织开展防火检验,主持研究整改存在火险隐患。
四、 主动组织本单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五、 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队伍。
六、 指导对消防器材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七、 对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要主动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群众进行扑救,并主动地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明原因,按单位防火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发生火灾汇报制度
一、 发觉火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全部有义务快速、正确地报警,并主动参与补救。
二、 一旦发生火灾后,首先向矿区消防救护中心报警,报警电话8272119,其次向单位领导及派出所值班人员汇报,并快速组织职员利用灭口器材和其它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三、 报警时,要说清起火单位,起火部位,着火物资和火势大小。
四、 报警时要报出自己电话号码,方便消防队随时查询情况,报警后要派人到路口迎接。
五、 发觉火情不立即报警贻误灭火战机或谎报火情,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及治安处罚。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
1、 热爱消防工作,在消防工作中认真宣传和实施相关消防法规、措施和规章制度。
2、 主动参与防火安全活动,实施各项防火规章制度,有突出成绩。
3、 勇于同违章作业行为作斗争,并主动发觉和消除火险隐患。
4、 珍惜消防设施和器材,勇敢扑救火灾做出贡献个人、单位要给表彰或物资奖励。
二、处罚
5、 违反消防要求,在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6、 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造成严重损失。
7、 谎报火警、制造混乱或拒不实施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
8、 失火烧毁国家财物或她人财产还未造成严重后果。
9、 对于发觉火险隐患有能力立即整改而拖延不改,所以发生火灾造成损失责任者。
10、 过失引发火灾,还未造成严重损失。
11、 防火责任人不改选职责。
俱乐部消防工作制度
一、 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做好安全防范方法,责任到人。
二、 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更不准使用明火,如必需使用时,应报相关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火方法。
三、 必需确定专员负责安全值班,注意巡视,方便立即发觉和处理事故隐患。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进行全方面检验,尤其要注意有没有遗留下烟火等火种,确定安全后切断电源。
四、 根据“消防技术规范”配足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时进行检验保养。
五、 电器设备常常进行检验,发觉有可能引发打火、短路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需请专职电工立即维修、更换,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不合格熔丝和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
六、 完成各级消防监督部门下达其它任务。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一、 提升全体职员对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工作意识,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教育,常常对职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深刻了解防火设施在安全工作中关键性,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安全意识。
二、 各部位全部器材均实施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需有单位指定专员具体负责保养和管理,严禁乱用、乱借、乱放,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三、 消防器材配置消防锹、桶严禁在生产劳动中使用,如发觉使用或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罚器材管理单位50——200元。
四、 部位全部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冲洗地面和和消防无关方面。消防器材、设施不准损坏、丢失和私自挪用,如有有意损坏者,当事人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200——500元,现任不明确或丢失,对器材管理单位罚款500——1000元。
五、 全部器材、设施常常进行检验、保养,发觉问题立即更换、维修。
六、 各单位领导及器材管理工作人要对此项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管理防火设施要常常进行检验,发觉问题汇报单位及主管单位,方便立即落实处理。
消防设施定时检验制度
1.消防管理部门应该最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对消防设施定时检验,并有检验统计。
2.消防器材、设施做到登记在册,分工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转借或挪用。
3.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要求定时检测,发觉损坏或失效,立即维修和更新。
4.定时检验消防器材和设施使用和保养情况,发觉问题立即上报。
5.消防器材和设施按要求排列整齐,预防风吹雨淋和日晒,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6.定时维护、测试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室内外消防栓、安全标志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7.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保障通畅,严禁占用。
8.对室外地下消火栓,要在上冻前进行一次测试、检修,并做好保温工作。在春季时,再对消火栓进行一次检修,发觉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一、各部门全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均实施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需有单位指定专员具体负责维护保养,严禁乱扔乱放,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工具如:锹、桶、斧、钩严禁在非生产劳动中使用。如发觉使用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器材管理单位100—200元。
三、单位、车间内所设室内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冲洗地面、洗车或和消防无关方面。消防器材、设施不准损坏、丢失或私自挪作它用。如有有意损坏,处罚当事人200—500元,责任不明或丢失,对管理单位罚款500—1000元。
四、全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统一由矿保卫科负责维护保养。保卫科消防监督员要常常进行检验、保养,发觉问题立即更换、维修。
五、如单位需购置灭火器、消防工具,单位要递交购置灭火器审批单,同意后,送往矿保卫科统一购置。
六、室外地下消火栓,每十二个月要在上冻前,进行维护保养,以防冬天冻裂管道,冬天过后,要在春季再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如发觉问题立即和相关部门联络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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