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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片分账发行放映合同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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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协议编号: 电影片分账发行放映协议甲方: 乙方: 0*年*月14 / 14电影片分账发行放映协议协议编号: 甲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住所地): 通讯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联系人:电话: 传真号码:邮箱: 乙方信息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住所地): 通讯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联系人: 电话:传真号码: 邮箱: 本协议由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于 年月 日签订于 。鉴于: 1.甲方为依据(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享有电影片 (下称电影片)的著作权,该电影片(已经/即将)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2乙方为依据(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设

2、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其已合法取得电影片发行、放映资格资质,有意愿发行、放映甲方所摄制的电影片。3.甲方同意乙方在相应区域和期限内发行该电影片。 甲乙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信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发行甲方享有著作权的电影片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1.1制作单位 .1.1电影片的制片单位为 ; 1.2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上(已经/拟定)载明的出品单位为 ; 1.2影片长度 1.2.1电影片正片长 分 秒。.3主创人员 13.1编剧为 ; 1.3.2

3、导演为 ;1.主要演员为 ; 1.3.摄像师为 ;1.3.5录音师为 ;.6灯光师为 。第二条 授权范围 2.1授权类别2.1.1独占许可,指作为电影片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影片发行权、放映权(依据有关发行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协议规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授权方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再行使。 1.排他许可,指作为电影片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影片发行权、放映权(依据有关发行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协议规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

4、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权,授权方甲方不得再授权他人行使,但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行使该项权利。21.3普通许可,指作为电影片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影片发行权、放映权(依据有关发行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协议规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授予乙方,不但授权方甲方可以行使该项权利,而且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该项权利。.发行渠道 乙方发行电影片仅限于电影院/戏剧院/无线电视有线电视(包括不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所有覆盖或开通范围突破发行区域的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 放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

5、过任何未经授权的渠道对电影片进行放映。 23发行区域 乙方发行电影片的区域为 (下称发行区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外发行电影片,也不得使发行区域内的发行行为之后果及于其他区域。2.4发行期限 电影片第一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电影片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之日。 乙方发行电影片的期限为电影片在本协议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历经 (小写: )个自然天。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初步确定为 年 月 日。发行渠道为有线电视且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的,播映的时间分别为: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

6、继续发行电影片。第三条权益分配 3.各方分配的依据与前提是发行毛收益,即乙方依据有关本协议的授权行使发行权、放映权取得的所有形式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入,甲方的分配比例是百分之 (小写:%)。乙方向甲方支付电影片票房收入分配额的时间为: ,方式为: 。 涉及发行权、放映权外的其他授权类别及/或影视剧院、院线外的其他渠道的,分配方式为: ,分配时间为: 。 甲方户名: 开户 行:账 号:乙方户名: 开 户 行:账 号: 3.电影片的票价由甲乙各方依据有关影片的制作成本、发行区域的平均消费水平等因素共同拟定。各方可以依据有关影片发行的实际情形在协商一致后对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的放映票价进行调整,

7、但不得低于人民币 (小写: )元。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低于此金额,以此金额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高于此金额,以实际放映票价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 3.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的授权费用后,应于最后一次收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正式的发票,发票抬头为 ,项目为 。 第四条 物料交付 4.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关于电影片发行必须的所有素材和资料文件资料,所造成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所有素材和资料文件资料的详细目录详见本协议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前款未作商定的物料,若因乙方发行、放映需要,甲方也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8、 个工作日内尽力提供;若因甲方未能提供、不愿提供或者甲方所提供物料不符合有关标准而被退回,且确属乙方发行、放映必须的物料,乙方有权自行制作该等物料,由此造成或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各方平均分担/甲方分担/乙方分担)。 4.2甲方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电影片发行必须的素材和资料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归属,依据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4.2.1甲方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文件资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终止之日起 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造成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造成损毁的,乙方应折价赔偿。 .2甲方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文件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协议

9、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但素材和资料文件资料的知识所有权、商品化权(或称形象权、角色权等)等权利并不因此转移。 4.23 。 4.3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的商定直接或间接取得适用于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底片、复制拷贝或主拷贝等本协议或者本协议附件列明的素材和资料文件资料,就此素材和资料文件资料乙方应尽到如下勤勉尽责的检查、保存、储存和安保义务: 4.31在任何时候都保存所有物料完整、准确的存货清单。 4.3.2未经书面授权,避免任何物料被复制、发行、放映,以及其他使用或者利用。3.3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随时协助配合甲方的审验,以及之后每年不超过 次的审验。 4.

10、3.若物料遗失,乙方应在立即通知甲方后依照甲方确认的格式就遗失物料的关于情形提供书面说明,并尽最大努力找回遗失的物料。.3.5乙方应遵守甲方就处置物料所发出的合理指示,乙方依据有关指示销毁关于物料的,应向甲方提供销毁证明,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除参加电影节或电影展以及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应严格依照本协议授权类别的商定履行不得自行或者授权第三人发行、放映的义务。5.1.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影片的音像制品;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影片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进行

11、播放。 .3甲方应取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必要授权,以确保有关人员不会因乙方在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而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否则,有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乙方无关。 5.2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协议授权类别的商定进行发行、放映,并尽力争取最佳的发行、放映收益。 5.2.2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每 天以电子邮件、传真号码形式向甲方报送一次该期限内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并授权 (身份证号: )至少每 天书面确认一次。5.23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天内,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内另行发行、放映其他电影片。

12、5.4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物料后应及时查验。对于物料数量、包装等通过肉眼即可初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即时提出;对于质量等需要进一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物料数量、包装、质量等符合商定。 5.2.5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终止之日,乙方为了发行的需要有权以任何合法形式在发行区域内的各种媒介上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该所有发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在相应发行渠道与区域的电影场、电影节与电影展进行放映,供发行商、媒体、影评的特别场,翻译与传译,电话、互联网、传真号码、邮递,主创人员等剧组及有关人员之巡回宣传,样带制作,电影拷贝与录像素

13、材之存储,素材之复制与销毁,保险,律师服务,院线发行奖励的费用。 526乙方在对电影片的宣传、推广过程中,有权采用电影片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且乙方不必因上述使用行为而向甲方或有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但该等使用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且不应使受众造成或产生任何诸如某主创人员可能为某品牌代言等误认或误解。 乙方在电影片发行时的所有宣传、推广中使用的摄制单位以及其他主创人员名单应严格依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料和其他有关广告材料中确定的

14、排名表进行罗列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应采取必要措施与手段促使放映机构不得做任何增加与删改(翻译除外)。 2.7乙方应于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予以协助配合,并尽可能邀请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较多主创人员及时参加电影片首映式,费用由乙方承担;除首映式外,甲方还应邀请关于主创人员至少参加_次由乙方举办的电影片宣传活动。 关于主创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5.乙方有权在电影片、宣传片或预告片的片头、片尾字幕以及其他宣传资料文件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详细方式、位置和形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不得对电影片的名称和

15、内容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变更,也不得违反国家关于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且应书面通知甲方。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影片中加载或删减贴片广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加载贴片广告的,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电影片放映时间,且乙方保证所加载贴片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所加载贴片广告的总播出时间不超过 秒。5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电影片进行除授权之外的其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例如,将电影片进行音像制品出版或电子出版,将电影片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戏剧等其他形式以及发行电影片中的音乐作品等)。 .11 在发行期限内,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放映

16、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他人对电影片进行非法盗版录制。 5.22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被第三方侵权时,乙方享有的是独占、排他许可权的,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主张,支出的所有成本与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均由乙方负担、享有;乙方享有的是普通许可权的,乙方需要以甲方的名义主张的,甲方予以协助配合,支出的所有成本由乙方负担,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扣除维权的必要成本后依照甲方与乙方分别占 的比例分配。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6.1甲方承诺与保证:.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协议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协议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6.1.2甲方(已经/将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

17、内)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6.1.3甲方为电影片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著作权人之一,其已取得电影片其他著作权人授权,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6.1.4本协议签署之前,甲方(尚未/已经)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放映电影片;本协议签署之日至发行期限终止之日,甲方亦不会再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 6.本协议签署之前,甲方未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 6.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影片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影片已经履行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适合用于电影院放映。 .7其他: 。 6.2乙方承诺与保证: 6.

18、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协议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协议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 .2其已依法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或者能且只能许可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放映。 6.23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6.2.4其保证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的机构所上报票房收入的真实性。 6.2.其他:_。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本协议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致使本协议一方部分或完全未能履行本协议的未能预见、未能避免并未能克服的客观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现象,由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社会现象,以及禁运等政府行为。 72

19、若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本着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原则,就协议的履行立即进行协商并尽速达成一致。未能达成一致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延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通知发出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延续期间的充份证据。 7.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延续超过 天且各方未就协议的履行一致,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协议,且解除方可依据有关不可抗力的影响大小主张部分或者所有免除责任。第八条 协议变更 8.1未经

20、甲乙各方签署书面资料文件,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任何变更。 8.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及/或义务所有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许可或者授予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协议终止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 (1)发行、放映期限届满,甲乙各方另有商定的除外。 (2)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后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协议的商定解除本协议。 (4)其他:_。 9.本协议履行期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直接停止发行、放映该电影片的;或者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后

21、仍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及/或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甲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协议主体的。 (3)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4)其他: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或者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2)甲方未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物料,且自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

22、交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乙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协议主体的。(4)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5)其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履行或未按商定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细如下: 0.1.1甲方明知或者应知不具备电影片的著作权或者享有的著作权具备瑕疵而授权乙方的,或者授权乙方后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商定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发行、放映的,应依照所有授权费用百分之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1.2甲方未取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必要授权而致使乙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甲方所

23、有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侵权致使乙方承担的所有赔偿责任、乙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影片未能或未能及时发行致使的损失以及甲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致使乙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3甲方未依据有关41所列详细目录交付物料的,逾期在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自解除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照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1甲方依据有关

24、.2的商定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除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未能发行、放映期间所对应的所有已付款,还应承担相应的发行费用;若甲方拒不返还的,每迟延一天应依据有关应返还费用的百分之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0.1未发生本协议商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应依据有关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尚应赔偿乙方该部分的损失。 10.1.甲方具备4所列情形之一,且乙方据此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1.7_。 0.2乙方未履行或未按商定履行本协议商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2.1乙方未依

25、据本协议商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授权费用的,逾期在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应自解除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依照累计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02.2乙方未依据本协议商定的授权范围发行、放映的,则乙方每突破一个渠道或者区域,或者在影视剧著作权保护期内,乙方超过授权期限后仍发行、放映的,应至少依照人民币 (小写:)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证据证明甲方应分账费用高于该费用的

26、以高者为准。 10.2.3乙方或放映机构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额倍的违约金。 10.2.4由于乙方未取得有关著作权人、其他权利人授权而在电影片中增删贴片广告或者非为了宣传电影片的需要使用电影片中有关人员的姓名、肖像等而致使甲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乙方所有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侵权致使甲方承担的所有赔偿责任、甲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影片未能或未能及时发行致使的损失以及乙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致使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0.5乙方违反本协议5.2.3之商定在发行区域内另行发行、放映其他电影片的,或者电影片在发行

27、区域内首映后乙方未以电子邮件、传真号码形式向甲方报送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的,则乙方应至少依照人民币 (小写: )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分账费用,甲方有证据证明甲方应分账费用高于该费用的以高者为准。 1.6乙方违反本协议.28、5.2.、5.2.0之商定的,应依据有关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2.7未发生本协议商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应依据有关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乙方具备9.3所列情形之一,且甲方据此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应赔偿

28、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1.2.9_。 10.自甲乙各方就此合作事宜进行接触之时至无限期,甲乙各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漏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有关事宜,即便诉诸法律解决也不应对不有关的人进行任何披露。否则,披露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每披露一次应给予的赔偿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各方因履行本意愿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等,均应依照本意愿协议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办公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协议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办公地址或者传真

29、号码、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号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第十二条法律地位与知识所有权、所有权保留 1.1任何一方不因本协议之签订,而成为另一方之合伙人、代表人或设立其它相类似之法律关系;除非另有商定,各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为之法律行为,均应以自己之名义独立行使,不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

30、12.2甲方未收到乙方支付的所有授权费用前,甲方或者电影片所涉的各方享有的所有知识所有权以及物料等的所有权均属甲方或者电影片所涉的各方所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所有授权费用后,知识所有权与所有权的归属、使用依据本协议的其他商定执行。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3.2凡因本意愿协议引起的或与本意愿协议关于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 的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二选一),依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

31、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3.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协议效力与签署 14.1本协议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均充份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 14.2本协议一式 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建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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