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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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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 编写: 审核: 年 月 日 目 录 1、工程监理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 2、安全监督检验管理制度………………………………………… 6 3、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 5、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2 6、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13 7、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4 8、安全设施监督检验管理制度…………………………………… 18 9、应抢救援管理制度……………………………………………… 20 10、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22 11、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23 1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25 13、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30 14、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31 15、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3 16、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36 17、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7 一.工程监理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总责任人。 1.1 认真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相关要求。根据国家颁布相关监理要求及相关文件制订工程建设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安全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安全工作关键。 1.2 推行监理协议要求安全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承包商推行协议要求相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3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时,提出“暂停施工”通知,责令承包商分析、处理问题,直至隐患消除方可恢复施工。 1.4 组织审查承包商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方法、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5 对承包商选择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6 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 1.7 组织并主持安全大检验,参与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验。 2、安全专责工程师职责 2.1 在总监、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2 负责编写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2.3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中相关安全施工、文明方法。 2.4 监督检验承包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相关方法和要求,督促承包商编制安全控制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第一安全责任人。 2.5 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整理、分发会议纪要。 2.6 处理施工现场通常安全事故,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事故技术判定及技术防范方法审定。 2.7 参与建设单位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验,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2.8 负责对本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9 负责编写工程安全工作总结。 3、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安全职责: 3.1 认真落实实施《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安全施工管理要求和上级相关安全工作指示,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3.2 参与安全检验,对查出问题,按“三定标准”督促整改。 3.3 监督检验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发觉事故隐患,立即通知整改。 3.4 阻止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汇报总监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复施工。 3.5 参与承包商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对安全工作计划、方法实施情况进行检验、考评、总结。 3.6 督促承包商做好劳动防护用具、用具和关键工器具定时试验、判定工作。 3.7 参与审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文明施工方法。开工前,检验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方法实施。 3.8 审查承包商选择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承包商对分包商安全、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验和指导,严禁以“包”代管。 3.9 做好监理人员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做好本身安全防范。 3.10 按“四不放过”标准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安全监督检验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规程方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实施,立即发觉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方法消除不安全原因,确保工程监理安全目标实现。依据《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劳动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安全监督检验制度》。 1、安全监督检验内容   1.1查思想:关键是查现场监理人员、施工人职员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认识,是否真正做到了关心职员安全健康;现场有没有违章指挥;职员是否人人关心安全,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   1.2 查管理、查制度:关键是查承包商班前会、安全学习情况;承包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安全方法等落实、实施情况。 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关键是查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到位情况;多种机械设备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气设备防爆、防漏电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现场器材保管:施工用材料及机具设备有没有损坏、摆放是否整齐安全。   2、安全监督检验方法   2.1 日常巡视安全监督检验: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在开展质量监督同时进行安全监督,发觉安全隐患立即给纠正。   2.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承包商安全确保方法,参与承包商安全例会、班前会。承包商安全员持证上岗,安全考试合格,高空作业人员有合格体检汇报。 2.3 安全查岗:不定时进行安全监督检验。   2.4 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验,存在安全问题要有整改方法和复检。   3、基础要求   3.1 由现场监理部组织不定时安全检验活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承包商管理人员参与。   3.2 安全监督检验按要求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每到一处必需是全方面细致地进行检验。   3.3 发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要果断停工处理,不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准开工。   3.4 对检验出来问题和隐患,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属于安全施工责任制不落实,人为造成隐患,必需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领导,落实监理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立即研究处理工程建设中存在安全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标准 1.1 坚持依法议事标准。 1.2 坚持责权相统一标准。 1.3 坚持相互协调、科学决议、高效运行标准。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 学习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面方针、政策、要求、指示、指令。 2.2 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承包商落实安全技术方法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方法方法,并落实到相关监理人员。 2.3 对本工程项目发生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对违章人处分,吸收教训,制订防范方法,预防事故发生。 2.4 检验前次安全工作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与,承包商项目关键责任人员及安全专责人员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3.2 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标准上同每七天监理例会共同召开,内容统计于监理例会纪要中。遇特殊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 安全工作例会议题,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前申请会议讨论决定议题,关键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 凡提交现场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议方案。 4.3 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通常性问题可缓议,如包含时间性较强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4.4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关键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在此次工作例会上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实施和督查 5.1 安全工作例会统计,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签发相关单位、立即转告因故缺席会议人员。 5.2 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事项由监理人员根据分工范围督促检验,并立即通报落实落实情况。 5.3 各参与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标准上必需参与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与者上报企业监理部。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企业职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降低伤亡事故发生,制订本制度。 1、企业全部职员必需定时接收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2、企业职员每十二个月必需接收一次专门安全培训。 2.1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每十二个月接收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 2.2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 每十二个月还必需接收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 2.3 其它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十二个月接收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 2.4 其它职员每十二个月接收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 2.5 待岗、转岗、换岗职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需接收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 2.6 以上(2.1)—(2.5)中所列时间均包含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3、企业新进场职员,必需接收企业、监理部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3.1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关键内容是: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政策、方针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 3.2 监理部安全培训教育关键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不安全原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 4、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企业必需建立职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收安全培训教育职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5、安全培训实施关键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企业相关专业人员或企业骋请专业人士对职员一个培训;外部培训是指企业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员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升业务水平。 6、企业定时选派、安排企业领导及职员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7、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员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因为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缺点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身安全或社会正常秩序事件。按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通常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通常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通常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承包商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汇报单》。监理人员应立即抵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统计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汇报先分别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并经监理部查验认可。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部相关监理人员全部应参与由业主组织相关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议,并指派专员进行书面汇报,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员填写相关质量事故报表。 2、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处理根据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实施。 六.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按企业奖惩制度实施。 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设置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1.1 工程项目设安全领导小组 工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决议和管理。 1.1.2 工程项目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1.1.3 承包商应设兼职安全人员,负责班组日常安全工作。 1.1.4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受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同时受建设单位领导和业务指导。 1.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 责任制标准: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层负责标准。即:坚持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负全责,安全专责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2.2 项目监理部必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检验考评,真正做到领导负责、逐层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  1.2.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现场项目监理部相关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发觉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原因,要立即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2、安全管理及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停完善包含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实施并实施、检验。 3、工程项目必需按国家及各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方法要求,确保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具等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立即提供安全防护用具,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4、工程开工前,必需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安全技术方法并立即下发和传达给全部施工人员,对基础安全防范方法要传达成相关方。各单项作业技术交底中,必需有施工作业安全方法。 5、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5.1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常常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2 按要求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要求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记录表,方可许可上岗。 5.3 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考评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5.4 承包商招用临时工(民工)必需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含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5.5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国家要求经专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6 在施工中,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需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征,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方法,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5.7 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承包商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工序工艺要求,立即下达安全技术方法和交底 6、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6.1 工程项目必需对生产经营活动中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时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需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应急方法。 6.2 对存在较大危险原因位置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显著、规范安全警示标志。 7、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安全管理 7.1 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轻易发生安全事故机械设备。它包含:锅炉、压力容器、各类起重机械等。 7.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认真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相关要求,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7.3 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需按要求参与培训、审核,取得授权部门发放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7.4 严格实施安全设备定时检验、检定制度 7.4.1 安全生产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实施,必需按要求周期进行检验。 7.4.2 安全设备必需进行常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时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统计。 八.安全设施监督检验管理制度   1、目标:为加强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监督检验,降低危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我企业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监督检验工作。     3、职责   3.1 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监督检验。   3.2 工程现场承包商负责施工安全设施设置及维护。   4、具体内容   4.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4.1.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必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方法。   4.1.2 施工技术方法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必需设置。   4.1.3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电动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4.1.4 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情况下施工。   4.1.5 施工现场临时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垃圾通道、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临时厕所等应实施标准化。   4.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使用及维护   4.2.1 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由承包商项目部指定对应专业企业进行管理及维护。   4.2.2 专业企业应对工程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4.2.3 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拆除应由承包商统一安排,严禁个人私自挪用、拆除。   4.2.4 因施工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拆除,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关键安全设施,必需报项目监理部同意后才能拆除,并要采取临时替换方法。   4.2.5 承包商对施工过程中使用临时安全设施应给予珍惜,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回收。   4.2.6 闲置安全设施(包含周转性安全设施)应立即退还所属单位进行集中保管。   4.3 项目监理部监督检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发觉问题,立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4.4 项目监理部应定时对周转性安全设施进行检验,发觉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立即通知相关单位更换。  九.应抢救援管理制度 1、应抢救援预案编制目标及范围 1.1 编制目标:是经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方法,充足利用一切可能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快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员和周围居民健康和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1.2 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工程安全事故、自然灾难、突发事件全部应编制预案。 2、应抢救援预案编制、审核、审批 2.1 现场监理部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 关键内容: 2.1.1 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和国家相关要求,确定重大危险源部位; 2.1.2 建立应抢救援机构和指挥中心,和对应职责; 2.1.3 应抢救援预案开启程序。 2.2 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企业监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实施。 3、应抢救援预案教育和演练 3.1、现场监理部应定时组织应抢救援预案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应抢救援预案和救援程序。 3.2、应定时组织职员学习应抢救援预案或自救方法,使监理人员熟悉预案和自救方法,掌握具体处理方法和自救方法。 3.3、定时组织应抢救援预案整体演练,或进行针对性局部演练。经过应急演练,评定应急准备状态、事故应急能力,检验应急人员对预案、实施程序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 3.4、现场监理部应定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抢救援预案进行讨论,并结合应急演练过程中发觉缺点和不足,立即对预案进行修订。 3.5、应针对具体情况对应抢救援预案或自救方法进行修订。 十.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于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上,做到专费专用而制订本项制度。 1、监督承包商对安全防护、文明方法费使用情况。 2、认真审查月进度款支付报表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查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使用明细、发票(或发票复印件)并已用于本工程,无明细、发票(或复印件)、未用于本工程拒绝支付。 十一.安全防护用具、用具管理制度 1、定义 1.1 职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用以保护本身安全和健康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具;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 所使用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2、管理职责 2.1 企业负责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验。 2.2 监理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具采购计划。 2.3 企业负责发放及防护用具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给。 2.4 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具、用具验收、保管,不合格用具、用具拒绝入库。 3、选择和保管 3.1 必需依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相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取适宜防护用具和器具。 3.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严禁使用失效防护器材。 3.3 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需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 多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现场监理部应派专员保管,建立台帐。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专员管理,对防护器材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3.5 必需建立防护用具和器具领用登记卡制度,并依据相关要求制订发放标准。 3.6 定时校验和维护 3.6.1由综合部负责企业安全防护工具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时校验工作。 3.6.2 使用现场监理部对所属区域劳动防护用具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时进行检验和统计。 3.7 劳动防护用具用具必需按要求用途使用,不得改作她用或变卖。 十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标 对本工程范围内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确定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就此制订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方法。 2、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3、职责 3.1 质量环境安全部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3.2 各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3.3 管理者代表同意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风险控制方法。 4、工作程序 4.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时机。 4.1.1 开工前,要做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4.1.2 在各分项开工前应对重大危险隐患进行标示、统计。 4.1.3 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运行条件,和其它相关方要求等情况发生改变时,可适时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4.2、危险源辨识 4.2.1 质量环境安全部将“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4.2.2、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从其活动、产品、服务、运行条件中找出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填写“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表”并反馈到质量环境安全部。 4.2.3、对企业共有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周围地带危险源辨识,由质量环境安全部进行。 4.2.4、质量环境安全部对搜集回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表”进行统计和分析,整理出全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记录表”。 4.3、风险评价 4.3.1 质量环境安全部依据“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记录表”,将汇总分类后危险源逐一填入“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表”中,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定性方法进行风险评价。 4.3.2 风险等级确实定 以事故后果严重性等级(见表1)作为表列项目,以事故发生可能性等级(见表2)作为表行项目,制成二维表格,在行列交点上得出风险评定分级(见表3)。 表1 事故后果严重性等级 严重性等级 等级说明 事故后果说明 Ⅰ 严重伤害 出现多人伤亡 Ⅱ 通常伤害 人员严重受伤,严重职业病 Ⅲ 轻微伤害 人员轻度受伤,轻度职业病 表2 事故发生可能性等级 可能性等级 等级说明 事故发生情况 A 很可能 可能性极大 B 极少 有可能发生 C 不可能 很不可能,以至于能够认为不会发生 表3 OHS风险评定等级确定表 严重性程度 风险等级 可能性等级 轻微伤害 (Ⅲ) 通常伤害 (Ⅱ) 严重伤害 (Ⅰ) 不可能 (C) 5级 4级 3级 极少 (B) 4级 3级 2级 很可能 (A) 3级 2级 1级 4.3.3、风险等级含义 表4 风险等级含义 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含义 1级风险 (不可许可风险) 事故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风险。 2级风险 (重大风险) ◆事故潜在危险性较大,较难控制,发生频率较高或可能性较大,轻易发生重伤或多人伤害;或会造成多人伤亡,但事故发生可能性通常风险。 ◆粉尘、噪声、毒物作业危险程度分级达Ⅲ、Ⅳ级者。 3级风险 (中度风险) ◆即使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可能性较小,但常常发生事故或未遂过失,潜伏有伤亡事故发生危险。 ◆粉尘、噪声、毒物作业危险程度分级达Ⅰ、Ⅱ级者,高温作业危险程度分级Ⅲ、Ⅳ级者。 4级风险 (可许可风险) ◆含有一定危险性,即使重伤可能性极小,但有可能发生通常伤害事故风险。 ◆高温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达Ⅰ、Ⅱ级者;或粉尘、噪声、高温、毒物作业危害程度分级为安全作业,但对职员休息和健康有影响者。 5级风险 (可忽略风险) 危险性小,不会伤人风险 4.3.4 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确实定 4.3.4.1 确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确实定准则 ①1级、2级、3级、4级风向,要确定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向。 ②下述情况可直接确定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a)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b)相关方有合理埋怨或要求。 c)曾经发生过事故,至今未采取防范、控制方法。 d)直接观察到可能造成危险错误,且无合适控制方法。 4.3.4.2 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登记 将确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登记到“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其控制方法一览表”中。 4.4 风险控制策划 4.4.1 依据风险评价结果,策划风险控制方法。 风险控制方法包含风险等级见表4: ①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对1级、2级风险,一定要制订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对3级风险,视情况制订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②运行控制 对1级、2级、3级、4级风险,要制订运行控制程序,按程序进行管理。 ③应急控制 对于潜在紧急风险情况,应制订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按程序进行管理。 4.4.2、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其控制方法填入“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其控制方法一览表”中,报管理者代表同意后,由质量环境安全部下发至各部门。 4.5 当运行条件、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立即对危险源进行补充识别,并报质量环境安全部进行风险评价以重新确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 5、危险源三种状态 5.1 正常状态: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产生风险危险源。 5.2 异常状态: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如土方坍塌、变压器油泄漏等能够预见情况下产生和正常状态有较为严重后果风险问题。 5.3 紧急状态:如火灾、洪水、爆炸、台风、地震等突发情况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危险源。 6、危险源三种时态 6.1 过去:以往存在风险或过去曾发生安全事故等。 6.2 现在:组织现有、现存危险源。 6.3 未来:组织未来产生新危险源 十三.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立即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于正式开工前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报审。 2、承包商报审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要求,其关键点是安全确保体系,人员配置,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置、安全保护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含有编写、校核、审查、同意人员署名,其中审查人员应是承包商安全技术责任人,同意人员应是承包商项目责任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公章。 3、承包商报审安全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并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提出审查意见,署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签署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 4、施工技术方案(方法)审核措施 4.1 承包商在工序正式开工前应编制好该工序使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方法),并于正式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监理部报审。 4.2 承包商报审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要求。 4.3 承包商报审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审查,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 十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标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订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根据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设计、部署临时施工用电,进行电源管理。 3.责任 现场项目监理部负责定时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验。 4.管理要求 4.1 临时施工电源供电方法采取“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取双门、双漏保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4.2 供电值班室内悬挂供电系统部署模拟图。供电系统模拟图上标明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截面积、计量表及用途编号。 4.3 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二级电源箱(包含电源箱内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级电源箱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 4.4 各类电源箱由物资部采购,电源管理单位检验、维修、标识(在电源箱上粘贴《检验合格》标签)、编号和保管;三级电源控制箱由施工队伍向电源管理单位租用。 4.5 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需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4.6 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需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30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4.7 铺设各处临时线路绑扎牢靠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预防外部受机械损伤。 4.8 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取裸导线,采取架空线时,必需按要求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有车辆通行路口不得低于5米。 4.9 严禁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需采取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4.10 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取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需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需使用12V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取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需和高压线路分开铺设。 十五.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标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强化消防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全部些人员。 3、内容及要求 3.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消防网。 3.2 消防管道管径及消防水扬程应满足施工最高消防点要求。 3.3 室外消防栓应依据建筑物耐火等级和密度程度布设,通常每隔 120m 应设一个。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关键设备旁应有对应灭火器材,通常按建筑面积每 120m2设置灭火器一个。 3.4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方法,并定时进行检验、试验,确保消防水通畅、灭火器有效。 3.5 消防水带、灭火器、沙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显著、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做她用。 3.6 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7 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吸烟”显著标志,并采取响应防火方法。 3.8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作业,必需办理动火工作票,经相关部门同意,并采取响应方法方可进行。 3.9 存放炸药、雷管,必需得到当地公安部门许可,并分别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员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3.10 氧气、乙炔等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取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 3.11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按当地公安部门相关要求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12 仓库应依据储存物品性质采取对应耐火等级材料建成。 3.13 采取易燃材料搭设临时建筑应有对应防火方法。 3.14 各类建筑之间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要求。 3.15 挥发性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或存放在一般仓库内。 3.16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它易燃物质容器,应立即退库,并保留在距建筑物大于 25m 单独隔离场所。 3.17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它易燃物质容器未经采取方法,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接或切割。 3.18 闪点在 45℃以下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必需少许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应严禁曝晒并采取降温方法。化学易燃物品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落实防燃方法。 3.19 凡属施工、生产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单位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购置。 3.20 对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必需建立和实施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进入库内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鞋,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库区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3.21 使用保管化学易燃、易爆品设备和容器,必需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凡能产生静电引发燃烧、爆炸物品,必需有导电设备。 3.22 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必需由知道其性能人负责管理,并做到常常检验。 3.23 施工单位用火要严格控制,确需用火时,必需填写申请单,经施工、安监、保卫等部门审批,方可动火。 3.24 凡在管区使用多种电热器具,必需写出申请,经安监、保卫等部门审批,方可使用。 3.25 多种取暖设施,在使用期间,必需有防火专员负责。 十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承包商选购机械和工器具必需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实和试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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