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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院管理核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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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社会主义卫生机关,必需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医院必需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升医疗质量基础上,确保教学和科研任务完成,并不停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   第三条 广大医院职员是办好医院依靠力量,必需认真落实党知识分子政策,充足发挥技术骨干作用,激励职员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技术队伍。   第四条 医院必需教育全体职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础标准,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五条 医院实施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党领导关键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关键工作是:落实实施党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员常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 群众组织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计划、年度计划、总结和关键工作布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对应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部要对党委负责,落实实施党委决议,工作中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工作,尊重院长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接收党委领导,重大问题要立即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施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确保监督各项任务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施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主动性,促进医院发展。   第六条 医院依据降低层次标准实施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 有力办事机构。医院根据规模、任务、专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置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 医疗预防   第七条 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观察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亲密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医院可设急诊科。急诊科、室要配置技术熟练、责任心强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抢救药品器材,制订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确保抢救工作立即、正确、有效地进行。观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统计。实施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危急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病人不应转院。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要求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 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建立门诊病历,实施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主任医师要定时参与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百分比,有条件医院可设置专科或专病门诊。门诊病人经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复诊。加强候诊教育,做好防治疾病、计划生育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工作。除国家统一要求节假日外,任何医院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不得停诊。   第八条 认真做好住院病人诊疗工作。对住院病人应有固定医师负责,实施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负责制,立即作出正确诊疗和诊疗。严格实施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时写好病历,保持病历立即性、正确性、完整性,提升病历书写质量。组织好危急重病人抢救、会诊及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加强手术管理,建立重大手术和新开展手术术前讨论和审批制度,明确门诊和住院手术范围。逐步建立重病监护室、危重病人抢救室、手术后病人复苏室。加强随访工作,搞好资料积累。主动发明条件逐步实施住院医师二十四小时负责制。一些科室实施总住院医师制。   第九条 医院要加强对护理工作领导,要有一名副院长分管护理工作。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副院长领导下,负责管理全院护理工作。科室护理工作 实施护士、护士长、科护士长三级负责制或护士、护士长二级负责制。护理人员培训、考评、院内调配由护理部或总护士长负责;任免、晋升、奖惩等要充足听取 护理部或总护士长意见。护理人员要树立专业思想,认真实施医嘱和护理常规,依据分级护理标准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严格实施交接班、查对等护理制度,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亲密观察病情改变,正确做好各项护理统计。实施护理查房、计划护理和夜间护士长总值班制。注意总结护理经验,开展护理科研工作。搞好病房管理,降低陪住,控制探视,建立良好病房秩序。   第十条 药剂、检验、血库、病理、放射、同位素、理疗、功效检验、营养等 医疗技术科室,要加强技术力量,充实必需设备,有计划地培训人员,依据临床需 要,主动开展新技术,扩大业务范围,提升工作质量。检验、药剂等科室要逐步统一标准,统一方法,开展质量控制。较大医院可设医疗器械科和专职维修人员,也能够配置工程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依据医院特点,对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有所侧重,全方面发展。建立健全中医科和中药房,设置中医门诊和病房。中医病房设置通常应占全 院总床位百分之五,有条件医院亦可超出这个百分比。要有计划地将中医院校毕业生充实到中医科,加强中医技术力量。继承、发掘、整理、提升祖国医药学遗产,总结名老中医、中药人员经验,搜集、验证民间单方验方,总结疗效,推广应用。主动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有条件应设中西医结合病房或病床,充足利用中西医结合结果,不停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少数民族地域医院,要切实做好民族医药继承、发展、提升工作。   第十二条 严格实施隔离消毒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交叉感染。内科、儿科实施预检和分诊。手术室、分娩室、婴儿室、监护室、血库、注射室、制剂室、检验科、供给室和能够成为传染源场所,均应严密消毒。对献血者进行体格检验、肝功效检验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等。依据任务设置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对传染病人实施分类隔离诊疗。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工作人员和病人,必需严格实施消毒隔离制度。发觉传染病人,要立即登记、汇报疫情。有毒有害和有传染性污水污物,必需经过消毒处理。医院应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室内卫生、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加强对病人卫生宣传教育,为病人发明一个整齐、肃静、舒适、安全医疗环境。   第十三条 医院预防保健科,要做好地段医疗预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工业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和妇幼卫生,做好围产期保健,指导托儿所、幼稚园业务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情汇报,做好预防投药和预防接种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家庭病床。主动防治传染病、职业病、结核病、精神病和其它多发病、常见病。工业比较集中城市,要在指定若干综合医院和工矿医院设置职业病科,加强工矿职业病防治。   第十四条 医院设置计划生育门诊,有临床研究任务可设置一定床位,要注意改善节育技术,确保手术质量。结累计划生育临床工作,主动进行节育、优生学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有医院,可建立婚前健康咨询门诊、遗传疾病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做好优生工作。   第十五条 搞好划区分级分工医疗,建立逐层技术指导关系,实施转诊、转院制度。上级医院要对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提升医务人员,输送技术骨干。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要为妇幼保健机构培训医务人员,指导处理疑难问题;帮助进行妇科病查治及婴幼儿健康检验;帮助开展医疗、保健、教学及科研工作。城市医院要和厂矿、基层医疗机构、县医院挂钩协作,开展技术指导,帮助提升技术水平。   第四章 教学科研   第十六条 医院必需制订培养本院各类人员计划,明确要求,落实方法。在加强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习,搞好基础技能训练基础上,努力跟上中国外医学科学发展,提升医务人员从事本职员作能力。重视对优异人才选拔和关键培养,努力建设又红又专技术骨干队伍。技术队伍培训,要坚持在职教育为主,发挥高级技术人员作用。行政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管理知识,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 医院要在确保医疗质量、完成医疗任务基础上,主动负担高中等医药院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和在职人员进修培训任务。对医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要确定专员负责,订出培养计划,严格要求,定时检验考评,确保教学质量,并培养她们树立正确医疗思想和优良医疗作风。   第十八条 医院要主动开展以提升临床医疗、护理水平为主科研工作,有条件应开展临床试验医学和基础理论研究,经同意可设置试验研究室或专科研究所(室)。对经过临床验证和判定,确已肯定科研结果,应主动推广应用。要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改善技术方法。常常开展学术活动,做好医学情报资料交流。要主动发明条件开展临床药学研究,使药剂工作在医疗中发挥最大效应,并不停降低毒副反应,做到安全合理用药,以提升医疗效果。   第五章 技术管理   第十九条 医院各级领导要常常深入业务实际,了解情况,立即掌握全院医疗业务动态。要做好人员、设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正常工作秩序,做到职 责清,情况明,调度灵,协作好,效率高,使医院各项业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 医院要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任务,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业务建设目标,制订长远发展计划和具体实施年度计划,按计划安排工作,并主动采 取方法付诸实现,使每所医院办成有自己特色医院。   第二十一条 医院要根据国家公布组织编制标准,配置各级各类人员。缺编业务技术人员关键从高、中等医药院校毕业生中补充,不得安插未经专业训练人员,对现有从事业务技术工作而又未经专业训练人员,要抓紧培训提升,经过技术考评仍不合格者,不能继续从事业务技术工作。医院要建立技术档案,经过实际考评,选拔优异人才。   第二十二条 医院必需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严格实施医疗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对病历书写、急症抢救、手术前讨论、查房、查对、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关键性制度,应常常检验实施情况。逐步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技术操作常规化,基础设施规格化。要主动预防和降低医疗差错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需采取严厉认真、实事求是态度查明原因,总结经验,吸收教训。通常医疗、行政、后勤人员疏忽、贻误所致差错事故全部要按要求上报,严厉处理。隐瞒事故真象者,要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医疗质量是衡量一个医院服务思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关键标志。医院要制订出反应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指标,并做好登记、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常常检验、总结、研究诊疗符合率、治愈率、抢救成功率、病死率、无菌手术感染率、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平均住院日、门诊人次、差错事故发生率等指标改变,立即处理存在问题,提升医疗护理质量。病案是医疗、教学和科研关键资料,也是法律依据。门诊、住院病人全部要有完整病案,用科学方法管理,开展综合研究利用。诊疗未明,有科研、教学价值死亡病例,要说服家眷,进行尸体解剖。   第二十四条 医院应依据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新诊疗仪器设备,并切实加强管理。大型、精密仪器确定专员负责,建立管理档案,严格实施使用、保养和定时检验维修制度,预防积压、浪费和损坏,实施专管共用,充足发挥效能。要重视常规器材配置、保管、维修和更新。   第六章 经济管理和总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经济管理是医院管理组成部分,要和政治思想工作、行政管理和业务技术管理相结合,利用经济手段促进医院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提 高医疗和服务质量,逐步实施医疗成本核实,讲究经济效果,愈加好地完成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各项工作任务。医院对药品材料,实施“金额管理、关键统计、实耗实销”管理措施。对多种物资要制订合理消耗定额,并严格实施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发、点交和赔偿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经费补助,要逐步实施“金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制度。结余经费用于发展事业、改善集体福利和个人奖励。医院要根据国家政策,合理组织收入,努力节省开支,反对铺张浪费,预防贪污偷窃。财会人员要果断实施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认真推行职责。   第二十六条 总务工作是完成医、教、研任务关键保障,必需重视和加强对总务工作领导。医院总务工作要面向医疗,配合临床,为医疗工作服务,为病人生活服务,主动立即地服务到科室。主动搞好职员生活,办好职员食堂、托儿所、幼稚园、浴室等集体福利,主动改善职员住宿条件。总务部门含有工种多、技术性强特点,要十分重视总务队伍建设,要采取 在职学习、以老带新、外出培训、举行业余学习班等方法,提升她们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总务部门一些单位,能够参考企业管理措施,实施企业化管理。有些工作,比如清洁卫生工作,也能够和劳动服务企业签署承包协议。   第二十七条 医院新建和改建房舍全部要以有利于方便病人就诊、诊疗诊疗、符合预防交叉感染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标准。做到合理设计、合理布局、合理使用,充足发挥医院建筑使用效能。   第七章 政治思想工作   第二十八条 政治思想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关键确保。医院党、行政、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全部要重视思想工作,主动主动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础标准,调动全体职员主动性。政治思想工作一定要和业务工作结合,和处理实际问题结合,和经济手段结合。要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表彰好人好事,批评歪风邪气。尤其是对那种脱离社会主义轨道、脱离党领导、搞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要进行必需批评和合适斗争。   第二十九条 政治思想工作一定要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五讲”、“四美”,医德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医务人员以白求恩同志为楷模,树立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发扬救死扶伤,实施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对工作极端负责,对同志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遵守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改善医疗作风,做到文明行医,礼貌服务。   第三十条 各级医务人员必需严格实施保护性医疗制度,消除多种影响病人不良刺激。立即了解病人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病人思想工作,激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信心。同时,要教育病人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诊疗,和医务人员亲密合作,共同向疾病作斗争。本条例适适用于地、市以上综合医院,其它医院能够参考实施。 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常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经典,帮助总结推广优异经验。   2.深入科室,关键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确保和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意见,表彰好人好事,改善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七天一次,率领相关干部深入科室检验工作,发觉问题立即处理。   4.院领导要参与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会诊、危重病员抢救及其它相关业务活动等。 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参与。每七天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责任人)、护士长及各科责任人参与。每七天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责任人参与,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与。每七天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与。每个月一次,检验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实施情况,总结和部署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与。每七天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部署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全部在门诊工作各科责任人参与,每个月一次,研究处理医疗质量、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和门、急诊管理等相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与。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处理医疗、护理和管理工作中存在关键问题,部署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员召开,工休代表参与。院每季一次,科室通常每个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眷意见,增强团结,改善工作。 请求汇报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需立即向院领导或相关部门请求汇报: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需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关键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单位领导和家眷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珍贵器材和珍贵药品,发觉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包含法律和政治问题和有自杀迹象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与会诊、接收院外任务时;   9.参与院外进修学习,接收来院进修人员等。 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相关人员参与,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立即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验夜间工作人员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统计,认真交接班,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十二个月最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落实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实施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预防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和常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七天大清扫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验、竞赛、评选,定时公布检验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要求,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需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要求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时回收并注意检验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珍惜,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通常不予外借,必需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同意,能够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标准上应永久保留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需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多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正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通常包含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和最终诊疗符合率、临床和病理诊疗符合率、手术前后诊疗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和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依据统计指标,定时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觉问题,改善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验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合适开放。   2.凡院内职员、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需遵守图书室一切要求,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需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出要求借阅数量和时间。要求在图书室内阅览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需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不然应按要求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时购置、登记、整理、搜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需保持清洁、平静和应有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亲密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定时介绍新书刊内容。 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要求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员负责进修工作,认真实施进修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依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确定计划,定时检验,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立案。   5.医院领导要常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她们学习和生活,定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善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表彰。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评和书面判定,办妥离院手续。 赔偿制度   1.因工作渎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依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和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相关人员证实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立即向领导汇报外,应检验原因,追究责任。 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人员按要求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同凭陪同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相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同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需经过检验后方可放行,不然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依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要求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络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需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需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相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通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眷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同意,并由病员或其家眷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依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私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和病区联络,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查对入院证件。对当日能够入院病员,应具体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络,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通常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通常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实,开具帐单。病员或家眷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探视、陪同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要求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通常不得探视和陪同。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探视。   3.陪同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同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同证。陪同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需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不得私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疗统计,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诊疗事宜,不要吃病员食品和使用病员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齐平静,不准吸烟。要珍惜公物,节省水电。   5.凡探视、陪同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同意方可参与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责任心和同情心,立即、严厉、灵敏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改变,做好各项统计。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病员应立即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确保随时可用。由专员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常常检验,立即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实施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多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置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相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亲密观察病情改变,立即有效地采取诊治方法。观察时间通常不超出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与指挥。凡包含法律、纠纷病员,在主动救治同时,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限制,对需要转院急诊病人须事先和转去医院联络,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因为疾病发作,忽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很痛苦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比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忽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忽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忽然、症状猛烈、发病后快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要求,不可机械实施耽搁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依据病员全方面情况斟酌决定。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显著标识,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立即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立即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查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出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七天须根本清扫、消毒一次,室内严禁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多种疾病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成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 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依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依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诊疗。凡收入观察室病员,必需开好医嘱,按格式要求立即填写病历,随时统计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立即修订诊疗计划,指出关键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立即统计、反应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临时改变,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具体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需情况书面统计。 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业务技术领导。各科(尤其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帮助科主任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与门诊工作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和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议。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医师、护士担任,实施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医院和科室,必需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时出门诊,处理疑难病例。对一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依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置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验,简明扼要正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时检验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多种检验结果,必需做到正确立即。门诊手术应依据条件要求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诊疗室检验指导,必需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和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络,方便依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诊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实施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汇报。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可能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常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取确保疗效,经济廉价诊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含姓名、性别、年纪、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历号将多种检验汇报贴到病历页上。 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同意,登记立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私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要求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相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要求及国家相关管理麻醉药品要求办理。   4.通常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一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合适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出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眷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含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纪,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验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通常见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需在涂改处签字。通常见拉丁文或汉字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需超出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要求之药品可采取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通常处方保留十二个月,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同意销毁。   10.对违反要求,乱开处方,滥用药品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汇报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验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多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实施。对过敏药品,必需按要求做好注射前过敏试验。   2.严格实施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亲密观察注射后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立即进行处理,并汇报医师。   4.严格实施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时消毒和更换。确保消毒液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时检验,立即补充更换。   6.室内天天要消毒,定时采样培养。   7.严格实施隔离消毒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诊疗室制度   1.常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天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诊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立即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多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显著,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珍贵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实施无菌技术操作,进入诊疗室必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天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常常保持七十五度。   7.已用过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给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出一周者重新灭菌。 换药室制度   1.严格实施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品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出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出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七天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主动帮助。   2.定时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依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帮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齐、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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