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投资集团本部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费用报销范围
1、 会议费
2、 培训费
3、 差旅费(含市内交通费)
4、 招待及礼品费
5、 办公费
6、 邮递费、书报费
7、 车辆费
8、 医疗费
9、 电话费
10、 其它
第二条 费用报销标准
1. 会议费:企业召开各类会议,会前由主办部门做出具体预算,报主管总裁同意后,由资金财务部预支,并严格控制。会议结束后由总裁或主管行政副总裁签字后报销;企业职员外出参与相关部门组织会议,会议费凭会议通知及正式发票由主管行政副总裁签字后实报实销。
2. 培训费:经企业组织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财务部提交经主管行政副总裁同意正当单据实报实销;企业职员自行报名参与学习、培训,依据情况由主管行政副总裁确定报销百分比。
3. 差旅费、交通费:
(1) 交通工具:企业总裁出差可乘坐飞机、轮船头等舱、火车软卧;其它职员出差,标准上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路途在12小时以上或特殊情况经主管行政副总裁同意可乘坐飞机一般舱。
(2) 住宿费:企业领导住宿费实报实销,部门经理每人天天不得超出300元,其它职员每人天天不得超出200元,未经企业主管行政副总裁同意,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3)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
(4) 出差期间个人就餐每人天天补助60元;因公发生招待费,按本要求“业务招待费”项目要求实施。
(5) 出差期间急诊药费报主管行政副总裁同意后凭住院、急诊单据报销。
(6) 日期计算。出差期间(天数)根据实际天数计算,即根据往返车票或机票日期区间计算(包含头尾日期)。
(7) 北京市内交通费在各部门限额内,凭当月发票当月实报实销。各部门限额以下:
审计监察部: 400元/月
资产管理部: 500元/月
人力资源部: 500元/月
研究发展部: 500元/月
总裁办公室: 600元/月
资金财务部: 600元/月
投资管理部、投资银行部报企业主管投资副总裁同意。
4. 业务招待费、礼品:每次餐费在5000元以下,由主管总裁审批,超出5000元以上由总裁审批。
5. 办公用具:办公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由总裁办公室依据需要报主管行政副总裁同意后统一采购、保管、发放,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置。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下,由主管行政副总裁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裁审批。
6. 邮递费、书报费:
(1) 邮递费实报实销。
(2) 书报费:依据工作需要,书费由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主管行政副总裁审批;报刊杂志统一由总裁办公室对外订购。
7. 车辆费:按《——投资集团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要求》实施。
8. 医疗费:企业正在研究医疗费报销标准、措施及为职员办理医疗保险可能,在新政策出台之前,职员发生重大急、难病症由工会主席提出意见报总裁同意;本企业职员未满16周岁独生儿女医药费按国家要求可报销50%。
第三条 签字审批程序:
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行政副总裁(超要求及特殊情况由总裁审批)→财务审核→出纳付款。具体参见《企业本部部门费用申请步骤》。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不予报销项目
a. 未取得正式发票
b. 发票填写不规范,有涂改、伪造、变造现象
c. 取得假发票
d. 部门经理或主管总裁未审批、或不予审批
e. 交通费、电话费、差旅费超出企业要求限额部分
2. 合格票据认定
a. 发票须是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或“财政局专用章”
b. 邮资费以发票或加盖邮戳收费凭据为准
c. 电信票据以加盖银行收讫章收费凭据或发票为准
d. 往来发票不得作为费用报销凭据
e. 除上述a、b、c情况外一般收据、白条等,不得作为费用报销
第五条 本要求由资金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要求由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和补充。
第七条 本要求自总裁办公会同意,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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