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1. 目标规范绿化工作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2.范围适适用于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管理。3.内容3.1绿化管理范围.各管理处辖区内全部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它植物养护。3.2绿化工作管理要求3.2.1绿化员负担辖区绿化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担,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工作安排,遵守全部绿化管理规则,珍惜公物,同时认真推行绿化养护服务。3.2.2严格实施绿化养护工作技术规范要求,按要求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时检验和定量考评。3.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
2、物等完好,若发觉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有意损坏行为应立即阻止,对不听劝说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汇报。3.2.4珍惜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要求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方法,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尤其是喷洒药品时,应注意风向,选择适宜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方法,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不便。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预防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验,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防护罩。3.4绿化管理检验规程3.4.1绿化员按要求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统计,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汇报。3.4.2环境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验规程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验,立即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相关问题, 重大事故立即提交管理处主任处理,环境主管每个月应对辖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3.4.3管理处主任按绿化服务质量检验规程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验,立即处理环境主管提交重大事情,对环境主管提交月工作汇报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