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反恐安全核心制度.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725666 上传时间:2024-06-0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6.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反恐安全核心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反恐安全核心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 反恐怖防范应抢救援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标 为全方面提升应对可能发生暴力恐怖活动能力,有效地 应对目前日趋复杂反恐防范工作形势和社会治安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安全保卫事件、重大火灾事故及其造成伤害。切实维护国家和自治区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抢救援预案》,结合XXXX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1.3应急预案工作标准 1.3.1 反恐怖防范应抢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标准: 1.3.1.1“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 1.3.1.2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1.3.1.3 以事件发生单位为主组织自救; 1.3.1.4 事件发生单位负担救援费用; 1.3.1.5任何单位和个人全部必需支持、配合事件救援,并提供事件救援所需一切便利条件。 l.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发生严重危害本单位稳定、职员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火灾事故、“三股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和针对我分局管养关键桥梁、交通“咽喉”路段、油库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恐怖攻击破坏活动应抢救援工作。 2 应抢救援工作体系及工作职责 2.l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成立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指挥部,配合上级相关单位,统一组织指挥局系统内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工作。 2.2指挥部关键职责 2.2.l统一协调局系统应抢救援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 2.2.2组织制订并实施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方案; 2.2.3全方面掌握事件性质和事件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结合事件现场实际采取果断方法,预防事件蔓延扩大; 2.2.4统一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药品、器材、设备; 2.2.5适时同意开启和终止本预案; 2.2.6做好事件救援安全保护,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3指挥部组成人员 2.3.l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成立“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组员组成见附件一。 2.3.2指挥部内设办公室、教授组、救援组、事件调查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二。 地窝堡分局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指挥部 高松 陈林 李晓龙 高松 陈林 张莹 2.4关键职责 2.4.l办公室及其关键职责 成立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应抢救援工作常设机构,负担分局应抢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其关键职责是: 负责实施局应抢救援指挥部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验局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搜集分析中国外和局属各单位报送所属范围内社会安全相关信息,尤其重大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预警信息,上报局应抢救援指挥部,并依据指挥部决定公布警情;负责定时组织修订管理局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预案,审定各级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专题应急预案,督促检验预案演练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局属各单位信息共享,保障交流通畅;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对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接应急指挥部责任人交办其它应急工作。 2.4.2教授组及职责 教授组组员由局选派安全保卫方面人员及聘用相关领域人员组成。 教授组职责: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和要求,为应抢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参与重大危险源评定,并对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2.4.3救援组及职责 救援组组长由事件发生地单位关键责任人担任。组成人员为事件发生地单位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组员。 救援组职责:具体制订并实施预防事件扩大安全防范方法;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保护事件现场;快速指挥抢险救灾,查明事件性质、事件基础情况;承接指挥部责任人交办其它事项。 2.4.4事件调查组及职责 事件调查组组长由分局安全办责任人担任,组成人员为事件发生地单位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组员。 事件调查组关键职责: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重特大治安事件调查处理要求,负责调查事件发生全过程,和采取方法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反应至局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指挥部。 2.4.5善后组及职责 善后组组长由事件发生地单位关键责任人担任,组成人员为事件发生地单位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组员。 善后组关键职责:负责事件伤亡人员亲属抚慰、接待及善后处理工作;承接指挥部责任人交办其它事项。 2.4.6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事件发生地单位关键责任人担任,组成人员为事件发生地单位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组员。 后勤保障组关键职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件发生区域秩序;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队伍;指挥疏散事件影响区域人员;筹措调集应急所需交通工具、器材、通信、抢救药品等;承接指挥部责任人交办其它事项。 2.5应抢救援组织机构 应抢救援组织机构分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养护中心)二级组织机构。 3 应急响应分级 参考《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突发恐怖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高速公路突发恐怖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内容实施。 4 应急处理 4.1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治安部门汇报,同时应快速开启本单位应抢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2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接到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汇报后,其关键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应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开启本单位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预案,快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4.3必需时,责令受到严重威胁单位立即撤离并疏散人员。 4.4严格根据救援预案职责分工实施救援,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私自改变计划。 4.5应抢救援人员进入救援现场应采取防护方法,并需经现场指挥部同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亲密监视险情并立即汇报总指挥,一旦发生有可能危及应抢救援人员安全情况,立即将受到安全威胁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 4.6根据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等级,依据应急响应进展情况,由响应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宣告应急响应解除,解除应急响应所采取各项方法。 4.7各级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新闻公布相关要求确定公布内容,经上级相关部门同意后,指定专员立即公布。 5 应急保障 5.1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配置必需通信保障设备,同时建立应急响应机构联络表和相关单位联络表。并向社会公布应抢救援接报电话110 5.2设备和装备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应抢救援设备台帐。 5.3应抢救援物资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配置必需应抢救援物资,同时建立应急响应物资台帐,和应抢救援物资保障机制。 5.4应抢救援经费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设置应抢救援专题经费,为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 预案开启及终止 6.l预案开启及终止 6.1.l预案开启 当分局发生III级应急响应事件时,或分局发生影响尤其恶劣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立即开启本预案。 本预案开启后,分局应抢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实施救援。 6.1.2救援终止 分局应抢救援指挥部宣告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救援终止。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重特大治安事件调查处理要求,向相关机构提供事件调查处理所需相关情况和资料。 7 应抢救援培训和演练 7.l应抢救援培训 依据《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突发恐怖事件演练制度》做好各项应抢救援预案学习培训计划,不停提升应抢救援人员业务知识水平。 7.2应抢救援演练 分局应视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本单位应抢救援预案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7.3应抢救援演练总结 应抢救援演练结束后,应抢救援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演练是否达成预期目标和效果,防范意识和应抢救援能力、应变能力是否有显著提升。应抢救援演练工作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实施方案、影像、图片、演练总结及评定汇报报上级主管部门立案。 8 附则 8.1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经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同意后公布实施。 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指挥部每两年或发生重特大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汇报,分别报送相关部门。顺丰速运(沈阳)盘锦分企业负责本预案管理和修订。 8.2奖励和责任追究 在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抢救援中对做出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给奖励,并对出现严重渎职单位及人员,按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9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