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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一六七团(麦海因镇)城镇总体规划学士学位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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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一六七团(麦海因镇)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2007~2020年) 文 本 项 目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一六七团(麦海因镇) 城镇总体规划 前 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一六七团从成立至今已有35年的历史,团部所在地麦海因镇,有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现已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小城镇。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给团场城镇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给城镇建设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六七团麦海因镇为贯彻执行建规[2002]20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响应国家“小城镇,大战略”的号召,使城镇功能完善,社会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城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一六七团于2004年7月20日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并委托我公司对一六七团(麦海因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我公司于2004年7月底成立规划编制小组,配合一六七团收集总体规划基础资料,并蹲点进行实地调研。通过一个月的工作,于2004年9月26日我公司向一六七团做了第一次方案汇报。此次会议对总规大体骨架和布局基本定案,并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我公司根据会议纪要,对方案进行了调整,2004年12月21日根据农九师建设局的建议,由农九师一六七团邀请兵团建设局组织兵团专家对调整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专家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我公司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调整,并于2005年3月提交成果给农九师一六七团。 由于2007年2月1日兵团建设局颁发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深度规定》,该规定提出了许多新的内容,根据新规定 和农九师建设局师建发[2007]36号文与29号文要求,我公司受农九师一六七团委托对原总体规划内容进行了完善和整理,现正式上报兵团建设局评审。 方案形成过程中,曾得到一六七团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在此对他们深表感谢。 本次总体规划完成的成果包括图纸、文本和附件(包括说明书与基础资料汇编)。 石河子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7年5月 工作成果包括: 一、规划文件 1、规划文本 2、附件(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 二、规划图纸 1、区位图 2、团域村镇体系现状图 3、团域村镇体系规划图 4、团域村镇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 5、团域空间管制分区图 6、区划与郊区规划图 7、用地现状图 8、用地规划图 9、规划结构图 10、道路交通规划图 11、道路断面示意图 12、绿地系统规划图 13、景观规划图 14、给水工程规划图 15、水厂布置与水压图 16、排水工程规划图 17、供热规划图 18、热负荷变化图 19、消防规划图 20、综合防灾规划图 21、电力、电信规划图 22、环保、环卫设施规划图 23、近期建设规划图 24、住宅建设规划布局图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团域体系规划 2 第三章 城镇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 4 第四章 团部麦海因镇总体布局 4 第五章 对外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 6 第六章 园林绿地规划 7 第七章 城镇景观规划 9 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 10 第九章 环卫设施规划 11 第十章 城镇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11 第十一章 城镇防灾与军事防卫规划 14 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 15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 16 第十四章 附 则 17 一六七团(麦海因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一六七团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及麦海因镇的城镇建设,特编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一六七团(麦海因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城镇规划区内各项城镇建设,以及团域发展与建设方向的指导性文件。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城镇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划是为了适应一六七团麦海因镇在新形势下城镇发展的需要,保证城镇合理开发建设和城镇功能的综合完善而修订编制的,本规划批准生效后,原规划同时废止。 第四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和文件汇编》 《村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关于加快兵团团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新兵党办发[2001]41号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兵建发<2007>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2000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县城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2000年4月 《农九师一六七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 农九师一六七团“十一五”计划和20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上一轮《农九师一六七团麦海因镇总体规划(1999—2015)》 第五条 规划原则 5.1 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的原则。 5.2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确定小城镇的性质、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的原则。 5.3 合理利用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4 运用新理念、新思路,强调规划的超前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5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 第六条 规划指导思想 新时期的规划指导思想,必须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并对“小城镇、大战略”的思想有具体的诠释。 6.1 本规划要为加快农村城镇化,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服务。 6.2 从新疆大区域范围出发结合兵团实际情况和农九师垦区状况,科学合理地提出发展战略目标以及进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区总体规划。 第七条 规划期限 基期2006年,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 第二章 团域团域体系规划 第八条 全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指导思想 按照农九师“强牧、增糖、兴草、兴贸”的工作方针,把加快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结构转化为重点,深化团场改革,实施结构优化,广泛应用科技、调高调优农业和畜牧业,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工业发展,做强做活第三产业,增强团场经济综合实力,加快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第九条 团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 9.1 建设目标:建立一个等级规模完善、空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团域体系结构,最终形成“一个中心镇、两个中心连队”的布局形式。一个中心镇指的是麦海因镇,两个中心连队指的是三连、七连。 9.2 国民经济发展目标: 9.2.1 近期(2007~2010年) 到2010年,全团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300万元,年均增长9.12%。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6408万元;第二产业增长值达到532万元;第三产业增长值达到2360万元。 9.2.2 远期(2011~2020年) 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争取在2.1亿元以上。 9.3 社会发展目标 9.3.1 提高人口素质:继续加强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全民素质,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3.2 塑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建设完善、方便、文明、健康的文化服务设施,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人民身体健康水平。 9.3.3 到规划期末完成自来水普及率100%,麦海因镇电话线到户率100%,有线电视到户率100%。 第十条 团域体系规划指导思想的原则 在现状团域布局的基础上,依托现有优势,强化区域中心镇的职能,积极发展城镇经济,重点建设麦海因镇和两个中心连队,以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 第十一条 团域体系空间布局规划 空间布局以麦海因镇为全团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重点建设麦海因镇和三连、七连两个中心连队,以带动整个区域发展。根据兵团有关文件,把水利连并入一连,畜牧连并入三连,四连大部分人口并入麦海因镇,其它连队维持现状居民点建设用地,鼓励有条件的职工冬季到麦海因镇生活。 第十二条 团域规模结构规划 第一级: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城镇一座——麦海因镇。 第二级:人口在500~800人之间的中心连队2个,即三连和七连。 第三级:人口在500人以下的一般连队7个。 第十三条 团域体系职能规划 全团总体发展实行“中心拓延轴线,轴线带动点”的发展原则。其中麦海因镇为农贸型小城镇,北部山区连队为畜牧型连队,其它连队为种植型连队。 第十四条 城镇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现状全团人口6247人,城镇人口3436人,城镇化水平55%,规划近期2010年全团人口规模为6566人,其中城镇人口为3808人,城镇化水平为58%;远期2020年全团人口为7509人,其中城镇人口为4880人,城镇化水平为65%。 第十五条 区域设施规划 15.1 基础设施规划 建立高效的通信网络,在麦海因镇设邮政局和电信局,在三连和七连连部设置邮电所,建立稳定的电力网络,完善的供水工程和排水网络。 15.2 文化、医疗设施规划 规划在麦海因镇设置学校、文化站、卫生院,在其它各连队连部设置文化室和卫生所,以供整个团域的文化需求。 15.3 交通运输系统布局规划 根据《农九师一六七团公路规划》(2001~2020年)和本次村镇体系规划布局结构,公路网布局规划应着重以下几点: 15.3.1 为加强团部与师部、团部与中心村、团部与山区畜牧区的交通联系,需加强麦上线、红麦线、锡麦线、麦喀线四条公路建设,公路等级为三级。 15.3.2 公路网建设围绕一六七团“强牧、增糖、兴草、兴贸”的发展方针,使公路建设为经济飞跃提供发展平台。 15.3.3 公路选址应优先考虑山区旅游景点、畜牧业发展和国防的需要。 15.4 防洪规划 15.4.1对已建好的别里其水库堤坝定期实施维护工作,新建麦海因水库,库容设计500万m3,以解决麦海因河流域的防洪和农田灌溉需要。 15.4.2按照《农九师建设兵团地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要求,在重点防洪地段新增滚水坝1座,丁字坝2座,加固河堤3.5km,总投资为369万元。 15.4.3为了防止春季雪融对麦海因镇造成的洪水灾害,规划要求在镇区北三路外侧设置截洪沟,在南北向道路东二路东侧,西二路西侧设置导洪沟,沟宽1米,沟渠深0.5~1米。 第三章 城镇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 第十六条 城镇性质 麦海因镇是兵团和农九师重点发展的边陲城镇,是一六七团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信息中心,是以农业为主导,肩负国防和边境建设的双重使命的新型军垦城镇。 第十七条 城镇规模 17.1 人口规模 近期至2010年,城镇人口为4970人,其中常住人口为4260人 远期至2020年,城镇人口为5940人,其中常住人口为4940人 17.2 用地规模 近期至201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112.0公顷, 人均建设用地225.35平方米。 远期至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117.17公顷, 人均建设用地197.26平方米。 第十八条 城镇发展以向南为主,用地选择原则为:以现有基础设施和用地布局形态为基础,填空补缺,使用地布局趋于完整。 第十九条 本次规划区范围东至四连、五连东边边界,西至麦海因河,北至三连、五连连部北界,南至霍达公路。规划区总面积33.73平方公里。 第四章 团部麦海因镇总体布局 第二十条 城镇规划结构 根据麦海因镇现状用地和发展方向分析,本次规划结构为“二轴”、“一心”、“四区”。 “二轴”:沿人民路形成多功能综合发展轴,沿中山路形成商业发展轴。 “一心”:以现有团部办公楼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形成全团行政办公、商业、文化医疗、教育综合中心。 “四区”:以生活区二级路为界,分为中心区、西区、南区、东区。 第二十一条 城镇用地布局 21.1 生产建筑用地 对现有闲置或对生活有影响的生产建筑用地进行土地置换或搬迁;对新增工业项目选址在南区(变电站以北)。 21.3.1 行政管理用地 对现状行政管理用地不作大的变动,考虑到发展需要,规划在沿人民路西侧和公园南侧布置一定的办公用地。 21.3.2 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要求商业金融用地集中布置在中山路和人民路两侧。四个区中心按规范规定设置满足居民生活要求的商业网点。 21.3.3 集贸市场用地 结合现有的农贸市场向北、向西扩大形成综合性市场,内含农贸市场、商品零售批发市场和超市等。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要求,在居住社区中心布置相应的小型菜市场网点。 21.3.4 教育机构用地 现状中小学校用地位置不变,为满足发展需要,向育才路以西扩大用地,规划总用地6.48公顷;新扩用地布置400米标准运动场和体育馆,其规模与功能应同时满足学校与全镇体育运动需要。规划在公园南侧布置9班幼儿园,以满足东、南社区居民需求。 21.3.5 文体科技用地 为提高城镇文化品位,树立城镇形象,以及满足居民体育运动的需要,规划结合学校布置运动场(运动场内有400米标准跑道,灯光球场)和体育馆。保留现状文化宫,在休闲广场东北侧临中山路布置科技馆和青少年宫。 21.3.6 医疗保健用地 保留医院现状位置,并向南扩大用地。 21.4 居住用地 确定合理村民与居民的居住用地结构与用地指标,满足“方便、舒适、优美、节约用地”的原则。强调与镇区发展相适应,与工作岗位分布相均衡的原则。镇区居住用地分为四大区。 21.4.1 中心区居住组团:该区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规划要求必须集约土地,提高土地使用价值,同时加强现有居住组团市政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和绿化率。住宅开发以楼房为主,不适宜建平房或庭院式住宅。 21.4.2 南居住组团:人民路西侧布置四层为主的商业开发性小区,人民路东侧布置二~三层中高档住宅区。该社区住宅造型与空间环境要体现现代生活的要求和地方特色,作为麦海因镇的文明住宅小区窗口。 21.4.3 东居住组团:团部大楼与休闲广场东侧片区改造以小康型住宅形式开发,层数以四~五层为宜,其它片区改造以庭院式住宅为主。 21.4.4 西居住组团:西生活区以庭院式居住为主,楼房为辅。 21.5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21.5.1 废除现有锅炉房,规划在医院西南侧重新选址热源站用地,用地面积为1.20ha左右。 21.5.2 保持现有电站、邮政、电信、广播电视站位置不变。 21.5.3 水厂:在西水塔位置新建水厂,规划用地1.64公顷,并满足一定的防护范围。 21.5.4 垃圾填埋场:规划布置在镇区东南侧1.5公里的荒漠地挖坑填埋。 21.5.5 污水处理用地:在现有污水出水口(团部西南约4.5公里干沟旁)建氧化塘作生物氧化处理。 第五章 对外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 第二十二条 规划原则 22.1 功能清晰,等级分明,系统规划原则 22.2 科学合理,可行性原则 22.3 道路与城镇特色,空间艺术相结合,反映城镇的历史、文化传统原则。 22.4 处理好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的关系。 第二十三条 对外交通规划 23.1 配合交通部门尽快完成霍达公路和麦上线的改造,提高道路等级,逐步完成公路两侧防护林建设,使镇区通往农九师师部和塔城有顺畅的交通联系。 23.2 改善客运和货运运输条件,多形式多渠道促进客货运输流通体系,为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提供保障。 23.3 保留现状客运站和油库加油站,在人民路入镇处西侧建汽车维修中心和清洗站。 第二十四条 镇内交通规划 24.1 道路网布局 规划基本保持现有路网布置,采取方格网形状,按《镇规范要求》,规划干路、支路、巷路三路构成麦海因镇道路网总体骨架。具体布局结构为“一丁”、“一环”、“一井”的道路布局形式。 “一丁”:指人民路与中山路构成“丁”字形干路。 一环:指沿城镇外围形成环形货运交通为主的支路。 一井:指在城镇中心区四周形成四条以生活性为主的支路。 24.2 道路等级和红线宽度 为满足镇区的交通要求将道路分为三级,道路红线和车行道宽为: 干路道路红线24~26米,其中车行道15米(中山路、人民路车行道为现状)。 支路道路红线控制20米:其中车行道为5——7米,生活性道路要求设置人行道,货运性道路可视情况而定。 三级道路红线控制在16米,其中车行道3~6米。 一六七团城镇道路规划统计表 道路 名称 道路级别 起止点 道路长度(米) 红线宽度(米) 断面构成 建筑后退(面向道路红线距离) (米) 机动 车道 绿化带 人行道 人民路 干路 电站-中山路 981 26 2×7.5 2×2.5 2×3.0 >6 中山路 干路 东支渠-西支渠 1285 24 2×7.5 2×2.0 2×2.5 >5 南环路 支路 西环-东环路 964 20 2×3.5 2×6.5 无 >5 北环路 支路 西环-东环路 1253 20 2×3.5 2×6.5 无 >5 东环路 支路 北环-南环路 1400 20 2×4.5 2×5.5 无 >5 西环路 支路 北环-南环路 1427 20 2×3.5 2×6.5 无 >5 东一路 巷路 中山-北环路 795 16 2×3.5 2×4.5 无 >3 东二路 支路 北环-南环路 1400 20 2×3.5 2×5.0 2×2.5 >5 西一路 巷路 中山-北三路 325 16 2×3.0 2×3.0 无 >3 西二路 支路 南环-北环路 1400 20 2×3.0 2×4.5 2×2.5 >5 西三路 巷路 中山-北三路 325 16 2×3.0 2×3.0 无 >3 北一东路 巷路 东一-东环路 410 16 2×3.0 2×3.0 无 >3 北一西路 巷路 西一-西二路 130 16 2×3.0 2×3.0 无 >3 北二路 巷路 西三-东环路 930 16 2×3.0 2×3.0 无 >3 北三路 支路 西环-东环路 1150 20 2×4.5 2×4.0 2×2.5 >5 南二路 支路 西环-东环路 1027 20 2×3.5 2×5.0 2×2.5 >5 24.3 交通组织 交通功能组织结构为“二线”“二环”。 24.3.1 二线:指人民路和中山路,为城镇交通主干道,承担车行、步行与景观控制等综合功能。 24.3.2 二环:由货运性支路组成外环,主要解决城镇边缘交通和对外货运交通;由生活性支路组成“井”形内环,用以满足中心区与各功能区之间的交通联系。 第二十五条 道路纵坡控制在0.3‰~8‰,横坡一般在1%~2%。一级路应控制开口数量,单位开口宜放在支路和巷路上。 第二十六条 道路交叉口的缘石半径应按下表要求控制: 单位:米 道路等级 干路 支路 巷路 干路 20 15 12 支路 15 15 12 巷路 12 12 9 第二十七条 规划交叉口主要为平面形式,远期在交通流量大的一级路与一级路交叉口原则上要求采用信号灯控制,各交叉口必须保留视距三角形用地。 第二十八条 道路与周边建筑竖向关系处理 28.1 对于已建道路 周边为保留建筑地段时,利用绿化带和人行道升降与建筑正负零标高合理衔接,周边无保留建筑时,新建建筑正负零应高于道路标高15~30cm。 28.2 对于新建道路 道路设计与施工时,应尽量根据地块整体高程,避免过高或过低,以减少沿街用地建设土方量工程。 第二十九条 镇区内结合广场和其它人流集中地布置四种公共停车场:依附大型商服区,公共建筑,交通枢纽,设小型停车场 ;在城镇广场,商业区设置城镇专用的大型停车场;独立单位应按停车场规范要求设置专用停车场;居住组团于路边设置半岛式停车场或结合中心绿地设置半地下式集中停车场。停车指标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要求。 第六章 园林绿地规划 第三十条 规划原则 30.1 保留原有绿地,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充分利用本地自然条件,合理布局,以公园、绿化广场为主体,生产防护绿地为补充,街道绿化为纽带,社区花园为点缀,形成疏密相间,收放有序的绿地空间系统。 30.2 从改善城镇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行绿地系统规划和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0.3 充分挖掘城镇的人文景观和自然资源,以绿地系统规划为蓝图,沿袭军垦的优良传统,筑就“军垦园林小城镇”。为城镇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 30.4 正视新疆土壤质量差和缺水的现实,解决绿化用水,提高绿化质量的原则。 30.5 城镇绿地率在规划期末达35%,人均公共绿地在新区不低于1.5m2/人,在旧城改造区不低于1.0m2/人。 第三十一条 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31.1 生产防护绿地规划 从生态角度考虑,形成连续绿地使城镇外围大生态环境和城镇生态环境相互交融,以到达改善城镇内部小气候和卫生防护的作用。规划在二级货运性道路外侧布置30~50米生态防护林带,形成环状,包围全镇。 31.2 公共绿地规划 本次规划结合城镇总体布局,均匀布置公共绿地,确定合理的绿地面积和性质,形成点、线、面、环相结合的公共绿地系统。 31.2.1 面:中心综合公园——休闲广场南侧布置中心综合公园,用地功能含儿童嬉戏区、花圃区、健身区、餐饮区、后勤服务区等。林业公园——规划考虑在学校体育场北侧,主要以植物造林为主,前期可考虑作为城镇苗圃地。 31.2.2 点:文化休闲广场绿化——以植物造景为主,构成多层次绿化空间,给人们提供一个休闲、晨练、健身的绿化场所;政府广场绿化——以草坪、花木为主,反映麦海因镇文明形象;中、东、西、南社区花园绿地——结合小区改造,在合适位置布置中心花园,花园体现各自特色,用地0.5~1ha。。 31.2.3 线和环:结合“井”字形二级生活道路,在小区改造时沿道路红线外侧布置15米宽林荫带。 31.3 道路绿化规划 31.3.1 道路绿地要突出多样化的树种配置,丰富路面的铺展,形成高低起伏,错落有致,色彩多季节性变化,并尽量做到“一路一景,路变景移”的效果。 31.3.2 近期重点改造人民路与中山路道路绿化,中远期根据道路建设和小区改造逐步完成其道路绿化建设。 31.3.3 一级道路绿化以吸毒能力强的乔木为主,并不得妨碍交通视线,道路绿化率面积比在30%以上,二、三级道路绿化率面积比在25%以上。 31.4 居住小区绿地和专用绿地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每个居住区要求绿地率不少于35%,其中居住小区内的公共绿地不少于1.5m2/人。其它各类用地中,公建绿地不小于30%,仓库绿地率不小于20%,工业绿地率不小于30%,市政绿地率不小于40%,学校、机关、医院绿地率不小于40%,对外交通用地绿地率不小于20%。 第三十二条 树种规划 32.1 因地制宜适地种树,突出优良乡土树种和各类花卉,烘托地方特色。 32.2 充分利用植物的生物学和生态学进行合理搭配,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来显示季节变化,提高观赏效果。 32.3 树种搭配合理,乔木设为城镇骨干树,利用藤本植物对墙体、栏杆等实施立体绿化,实现乔、灌、花、藤、草的立体空间。 32.4 植物种植形式内容特点多样化、科学化。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互衔接,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相互配合,镇区绿化与乡村绿化相互呼应。 第三十三条 绿化灌溉渠系规划 33.1 “渠系规划”——利用镇区东、西两侧灌溉渠引农用水到镇区灌溉绿化,中远期可利用水厂地下水和麦海因河引水从东二路与西二路外侧引两条1.0米宽南北向渠道引水入镇区,以满足全镇绿化灌溉用水和景观用水需求。 33.2 两条南北向渠道保证春季畅通,作为春天雪洪泄洪渠。 第七章 城镇景观规划 第三十四条 规划原则 34.1 尊重历史的原则。 34.2 反映军垦特色原则。 34.3 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原则。 第三十五条 城镇景观规划 35.1 景观轴线:中山路景观轴体现商业景观;人民路景观轴体现城镇入口迎宾景观,注意建筑立面造型、色调的和谐统一。 35.2 景观带:外围防护林景观带以林木形成郁郁葱葱林带景观;城镇“井”形林荫带体现林荫景观休闲效果。 35.3 景观节点 35.3.1 城镇广场 政府广场——近期保留现状景观效果,中远期可对其广场铺地和团部大楼南立面进行改造,以增加其处在人民路终端的对景效果。 文化休闲广场——反映城镇特色的主要景观节点,要求作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 步行商业街——体现小城镇商业气氛和生活气息。 35.4 景观区 35.4.1 公共绿地景观区——由中心综合公园和林业公园组成,体现“以人为本”以生态优先的设计理念。 35.4.2 公共建筑景观区——注重建筑单体个性与整体建筑群风格的协调,注重沿街立面效果控制。 35.4.3 住宅景观区——住宅立面体现地方特色,营造优美、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空间。 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六条 环境功能分区 根据麦海因镇总体规划布局,将镇区分为四个综合环境功能分区:生活区为一般保护区,中心区、医院、学校和水源地为重点保护区,工业区为污染控制区,城镇外围为生态保护区。 第三十七条 环境目标 37.1 大气环境:保持国家大气质量二级标准。 37.2 水体环境:建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保持在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二级标准。镇域内水体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保持二类以上。 37.3 环境规划主要指标 工业废水处理率:90%以上 生活污水处理率:95% 城市燃气普及率:90% 集中供热普及率:90% 锅炉除尘率:10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生活垃圾清运率:10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 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65分贝 绿地率:45%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38.1 宣传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 38.2 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为管理和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38.3 实施定量考核与目标责任制、将每年环保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单位、加强检查、定期考核、按绩奖惩。 38.4 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限制高能耗高物耗.鼓励促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工艺改革,使用先进设备. 38.5 坚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38.6 加强城镇绿化,提高大气净化能力,改善环境质量。 第三十九条 水源保护 水井周围10米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性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成铺设污水渠道。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限制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排水管网系统,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加强对重点水污染源的综合治理, 在规划区内严禁向灌溉渠排放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倾倒垃圾,严禁施用剧毒农药,以免地下水水质变坏.保证符合饮用水和农、林、渔业用水水质标准。 第九章 环卫设施规划 第四十条 环卫设施 40.1 环卫设施布置原则和标准 40.1.1 公厕:沿街800~1000米设一所公厕,每个社区设2~3所,大型市场、商业用房及娱乐场所根据国家规范设置。 40.1.2 到2020年,机械化清扫水平达30%~5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基本控制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40.1.3 垃圾收集:居民100~120户设置一处垃圾箱,推行垃圾分类袋装化,以便分类处理。 40.1.4 果皮箱:一级道路两侧50米左右设一处果皮箱,其它生活性道路80米左右设一处,货运性道路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四十一条 垃圾处理 41.1 垃圾量预测 预测2020年麦海因镇生垃圾1.2kg/日,按无害化处理率90%计算,则2020年需处理垃圾量为6吨/日。 41.2 垃圾处理场 因垃圾的收集已经分类,故垃圾的处理也实行分类处理。规划垃圾处理场布置在镇区东南1.5公里处。 第十章 城镇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规划 第四十二条 水源选择 规划在镇区现西水塔附近新建水厂,新打机井一眼。近期以山泉水作为主要水源,地下水作为辅助水源,远期以地下水作为主要水源,山泉水作为辅助水源。 第四十三条 水源防护范围及措施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有关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 水厂生产区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确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以保证水源地水质不受污染。 第四十四条 给水水质和水压 44.1 城镇统一供给水源,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结合本地区的水源水质情况,进行定期、定点、定项目的监测。 44.2 管网干线水压不应低于0.14MPa。 44.3 压力式输水管线应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内运行,沿途管线宜装设压力表,进行观测。 第四十五条 用水量估算 规划近期(2010年)城镇最高日用水量: ΣQ=1019.4m3/d 规划远期(2020年)城镇最高日用水量:ΣQ′=1633.5m3/d。 第四十六条 清水池 46.1清水池必须装设水位计,并应连续检测,也可每小时检测一次。 46.2严禁超上限或下限水位运行。 46.3卫生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6.3.1清水池顶不得堆放污染水质的物品和杂物。 46.3.2清水池顶种植植物时,严禁施放各种肥料。 46.3.3检测孔、通气孔和人孔应有防护措施,以防污染水质。 46.3.4清水池应定期排空清洗,清洗完毕经消毒合格后,方能蓄水。 第四十七条 水厂制水能力 最高日用水量(远期) Q"远期=1633.5m3/d 第四十八条 输配水管道布置 48.1 输配水管道的管径按远期供水量计算,按近期需求敷设。 48.2 水厂输水管采用两条,当一条管道发生故障时,另一条管道可 通过70%流量。 48.3 尽可能利用原有管道以满足近期及消防要求。 第四十九条 严禁利用自来水进行庭院绿化的浇灌。 第二节 排水规划 第五十条 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采用不完全分流制:雨、雪水就近排入边渠,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医院污水排入城镇排水干管,但对工业区及医院排水要经过前期处理,满足排放标准时方可排入干管,然后由城镇的总排水管,汇入距镇区4.5公里处的污水氧化塘处理。 排水管道沿道路的东侧或北侧敷设,起点埋深不小于1.6米,按自然坡度放坡,但最小坡度不小于3‰。排水管道为钢筋混凝土管;检查井间距25~40米,为混凝土结构。 第五十一条 排水量估算 规划近期(2010年)城镇最高日排水量:ΣQ=607.3m3/d 规划远期(2020年)城镇最高日排水量:ΣQ′=943.5m3/d。 第五十二条 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的抽样检测,并建立管理档案。 第三节 供热规划 第五十三条 热源 城镇供热规划采用集中供热,为满足镇区发展要求,规划在医院西南侧新建热源厂,设35MW锅炉。供热指标:住宅为55w/m2、公建70w/m2、工业建筑100w/m2。 第五十四条 供热规划 54.1 2020年,远期规划居住建筑面积32.6万m2,公共建筑面积14.7万m2,工业建筑面积4万m2,供热总负荷32.2MW。 54.2 禁止小锅炉房建设,将原小区已有供热管线进行改造,逐步接入城镇规划热网中进行集中供热。 第五十五条 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应经技术培训,司炉工、水质化验工等上岗人员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五十六条 对维修人员应实行区域维修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发现供热管网故障应及时处理。 第四节 供电工程规划 第五十七条 电力规划 57.1 电源建设 一六七团35/10千伏变电所,总容量为3300千瓦。 57.2 电网建设 57.2.1 结合路网建设,调整10KV线路的架设位置,新增加一条10KV专用线路自来水厂,医院采用双回路供电;逐步实现电力线路地埋敷设,将路边杆上变压器为箱式变电站,移至负荷中心。 新建0.4千伏线路全部采用地埋电缆。 57.2.2 千伏线路环网供电,确保医院、行政区、商业区、广播电视台、锅炉房等重要负荷用电。 57.2.3 镇中心区采用地埋电缆,避免电力线路与绿化的矛盾。 57.2.4 合理选用10KV变电所的形式及安装位置,如:箱式变电站具有可拆装、可移动的特点,且无人值守,在住宅小区内可采用。 57.2.5 0.4千伏电网供电半径不超过250米,合理选择导线截面,提高供电的可靠性。线路应尽量采用地埋敷设。 57.2.6 减少线路的调整及更换次数,避免重复投资。 57.2.7 强、弱电线路布置位置应分开,以免产生强电对弱电的干扰。 第五节 通讯、广播、有线电视信息化 第五十八条 邮电通信规划 58.1 邮电通信规划 58.1.1 邮电电信发展目标 1、逐步实现电信网络集语言、数据、图像、有线电视和图文一体的数字化、宽带化(高速化)、综合化、智能化和个人化。邮政网络布局合理,为居民提供综合的邮电服务。 2、合理规划电信设施用地,建立畅通的地下管网和空中微波通讯系统。 3、提高电信、邮政服务质量,贯彻“以人为中心”的原则,提供快捷方便的“用邮、用讯”环境。 58.1.2 近期至2010年城镇人口为0.488万人,主线数为1952门,百人主线普及率为40门/百人。 城镇增加移动电话(小灵通)以满足野外作业的职工经济利用移动电话。 58.1.3规划发展至2020年城镇人口为0.624万人,预测麦海因镇话3120余门,百人主线普及率50门/百人。 第五十九条 通信管道 配合城镇路网规划,调整麦海因镇网和架空线路网,建议城镇区采用地下管网光缆敷设。 59.1 建设中的商服、文化、办公、住宅等小区将按以下要求进行电信、邮政服务网点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59.2 改扩建原有邮政电信局,居民区的邮政服务半径为0.5km,设邮政服务网点,其占地面积应为40平方米。 59.3 文化、办公、住宅等建筑工程按综合管网规划,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楼内应留有6~10m2的电信服务间。 59.4 规划小区以500户为基础,规划不小于10m2的电信中心服务间。 59.5 建筑物在建设过程中,应埋设宽带网管线,留足发展管路。 第六十条 广播电视 60.1 有线电视以传统的电视业务为中心,积极发展扩展业务和增值业务,使有线电视网络成为智能化的宽带网。 60.2规划根据规划路网及规划小区、组团,重新改造电视管线的布置位置,主干线采用光缆管道埋地安装。 60.3逐步健全完善卫星电视传播系统及全团有线电视网。增加节目频道,提高人们的文化生活水平。 60.4贯彻执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对现有及规划建设的夫线电台、站及设施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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