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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教职工选购磬苑小区住宅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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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徽大学教职工选购磬苑小区住宅方案 磬苑小区是我校同合肥丹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霞公司)合作开发的商品房住宅小区。根据“学校主导、民主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为做好该小区选购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套型、套数、面积及建设计划 磬苑小区教职工住宅总建筑面积120225m2,共901套。其中:110 m2住房300套,135 m2住房399套,160 m2住房150套,180 m2住房52套。每种套型学校各预留5套用于引进人才等,共20套,剩余881套住宅可供教职工申请购买。小区计划在二至三年内分三期实施。目前一期住宅已经开工建设,二期住宅计划在2006年下半年开工建设,三期住宅计划在2007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十八个月内住宅经验收合格交付购房者。 一期开发9幢,286套,建筑面积35100m2。其中110 m2住房234套,180 m2住房52套; 二期开发12幢,369套,建筑面积51015m2。其中135 m2住房321套,160 m2住房48套; 三期开发10幢,246套,建筑面积34110m2。其中110 m2住房66套,135 m2住房78套,160 m2住房102套。 二、申请购房的对象和范围 凡2006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在职在岗的本校全民正式教职工均可申请,每户限填一份申请表(夫妻双方同在学校工作的,只能以其中一方名义申请购买一套)。 三、房屋价格 1、全部住宅均价为1650元/㎡(其中一期住宅均价为1620元/㎡左右,二期住宅均价为1650元/㎡左右,三期住宅均价为1680元/㎡左右),每套住宅的价格由开发商根据楼层、朝向、环境等因素测算,经学校确认后另行公布。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外墙保温材料价格据实另计。 2、房屋产权登记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政府统一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由购房者承担,丹霞公司可代为办理产权登记。入住后的相关配套设施经费(天然气开户费1600元/户、有线电视开通费350元/户)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网络宽带及电话开通费由购房者自理。 四、购房方案 本小区住宅的购买以适应磬苑校区办学需要,向教学与管理骨干倾斜并考虑住房现状为原则,采取自愿申请、积分排序、一次性依次选房的办法进行选房,选完为止。购房款的交纳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定等按工程进度分期进行。 (一)基本程序与步骤 1、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提交《安徽大学教职工选购磬苑小区住宅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在此之前填过《磬苑小区房型需求意向表》的人员须重新申请。 2、学校同丹霞公司签订合作定向开发教职工住房的《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向丹霞公司预付的30%购房款,可由学校贷款垫付(利息由购房户按购房面积均摊,从购房定金中扣除),也可由购房者直接交付。 4、由后勤管理处牵头,纪委办、人事处、工会及教代会房管会等部门参加,对申请者资格、现岗划分、学位、住房及积分情况进行审查。 5、公布经审查后的积分排队第一榜,如积分有误,各申请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更正。 6、公布终榜并说明被更正者相关情况,确定购房人员名单和选房次序。终榜所确定的购房者选房前每人须交纳购房定金5000元,由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凭购房定金收据在规定时间内按次序逐户选房,选房过程中如有放弃者,10天后退还所交定金;选过房号后再有放弃者,定金不退。所有放弃房源按积分顺延。 7、房号选好后,学校发给《安徽大学磬苑小区教职工住宅认购通知书》,凭《认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购房款(含30%预付款)、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学校退还各户定金。 8、学校成立相关组织监督开发商认真履行其与学校和购房教职工签定的有关合同。 (二)积分排序及选房办法 具体方案:以现岗分为基础分进行积分排序,按积分高低依次选房 1、积分办法:总积分=现岗分+学位分+ 缺(超)房面积分 (1)个人现岗、学位情况、住房及家庭情况等均以2006年3月31日为界。 (2)现岗分:以2006年3月份个人现岗为准(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退休职工以退休时岗位为准),按下表分值计分: 序号 现 岗 位 现岗分值 1 正校职 48 2 教学科研类正高、副校职 46 3 其他专业技术正高、正处职 44 4 教学科研类副高 42 5 其他专业技术副高、副处职、正处调研员(含正处待遇) 40 6 教学科研类中级、未定职博士、正科职、副处级调研员(含副处待遇) 38 7 其他专业技术中级、副科职 36 8 教学科研类初级、科员或相当于科员、未定职硕士、高级工 34 9 其他专业技术初级、未定职本科、中级工 32 10 初级工及以下、教辅及一般工勤人员 30 (3)学位分:获博士学位者加1分,获硕士学位者加0.5分。 (4)缺(超)房面积分:以本人现住房面积与省直房改办公布的面积标准之差计算,不达标的面积每平方米加0.05分,超过本人职称(务)标准的面积每平方米减0.2分; ①校内外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含第三单位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合并面积计分; ②租住校内套房按上述规定计分,租住校内平房及集体宿舍折半面积计分; ③2005年底分配或调整的住房,不论住进与否,一律按所分配或调整的住房计分。对于尚未住进的住房,如果户主以书面文字放弃所分配或调整的住房,可以不按所分配或调整的住房计分; ④离异职工在离异前享受过福利住房仍按面积计分; ⑤配偶单位以货币化补贴方式购买的住房,折半面积计分; ⑥校内外住房合并计算已超出本人住房标准,如果超标部分已经房改办审批和房产局正式评估,且已全额交付市场评估价房款,其超标面积不计。东门集资户超标面积未经正式审批和评估,仍按上述规定计分。 ⑦以上面积均指房产部门确定的建筑面积。 2、选房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全部人员按积分高低排成一队,轮到选房时在可供选择的所有房源内不分面积和楼层自由选择。积分相同时抽签决定次序。 五、在选房之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选房: 1、 抢占住房者; 2、 已集资或调整住房的教职工到选房前仍未退还原住房者; 3、 到选房前第七批集资房款尚未交清者; 4、其他违反学校住房管理规定者。 六、根据学校与丹霞公司的约定,丹霞公司收到30%购房预付款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完善预售条件后一个月内,由教职工个人与丹霞公司正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支付购房款。教职工可以一次性付款,也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或银行按揭。办理公积金贷款各项手续应在一个月以内办理完毕,办理银行按揭各项手续应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7天内办理完毕。 七、本小区商品房是学校多方争取进行定向合作开发的项目,主要用于在磬苑校区工作的教职工自住,按双方约定,我校教职工所购住宅在丹霞公司同期开发的房屋交付使用三年内不得上市出售,教职工申请购买本小区住宅,视为接受这一条款。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我校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书》及购房者本人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依据。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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