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4篇【第1篇】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1、加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以突出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把事故苗头当事故来处理,严格按安全生产现场监察规定,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2、厂区内(包括办公室)严禁吸烟,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50-300元。在检查中发现烟头或火柴,如当班人员不能说明来历每个烟头(火柴)罚款40元。 3、工人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禁穿高跟鞋和带钉鞋上岗,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岗上喝酒,如有违犯发现后每人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5、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岗窜、乱岗等,如有违者扣罚当
2、月奖金的20%。 6、严禁携带香烟火种上岗,违者予以没收,并罚款40元。 7、班组“三标”建设不达标的班组,扣罚当月奖金的30%。 8、对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9、对及时发现并排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避免造成损失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0、在发生事故时,能沉着通敢地抢险救灾,减轻损失或避免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2篇】驾校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考核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学校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管理、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源头安
3、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结合我校培训源头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评比的依据是市安监局、市交通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下属的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阶段性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源头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源头安全实行部门管理,各受考核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 各受考核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与安全管理目标,职责明晰,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经费
4、,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第七条 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核范围及单位 第八条 考核各培训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 年终源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全管理委员组织人员进行,并提出初步意见,提经理办公审定后按职工奖惩规定实施奖励。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十条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经费落实。未落实机构扣2
5、分,未落实安全经费2分。 2、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 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 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并进行初验和申请验收。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1分。 4、强化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的记录。人员不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5、做好“环境整治”、“培训秩序”、“人口密集型场所安全”、“安全生产月”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
6、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2、凡发生行业安全事故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 扣2分。 3、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到市 处述职,接受训导。未做到扣5分。 4、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5、层层分解培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不分解扣10分。 (
7、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1、凡突破市驾办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2、凡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死亡3人,重伤9人以下),每次扣10分,发生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评奖资格。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部门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二条 同样问题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罚责任人5001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
8、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单位。 第十四条 安全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可参照职工奖惩办法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具体奖励办法: 1、被上级机关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员每人奖励200元。 2、被局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科室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 3、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100元。 4、造成重伤以上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元。 5、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轻伤事故,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 6、造成死亡、火灾事故,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或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单位,如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自动用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等或
9、人身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第3篇】电站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10、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
11、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
12、100元。 【第4篇】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范例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
13、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