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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协议步骤
步骤
工作内容
注意事项
责任部门
统计
1、签署出口协议
1.通常包含三个部分。一是约首部分:协议名称、编号和交易双方名称、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等;二是基础条款:品名、品质、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三是约尾部门:订约日期和地点和双方当事人签字。
1.当事人应含有签署协议行为能力;
2.协议必需有对价或约因;
3.协议内容必需正当;
4.协议必需符正当律要求形式;中国对外签订、修改或终止协议,必需采取书面形式不然无效;
5.协议当事人意思必需真实。
业务部和企业分管领导
1.外销协议。
2.协议评审统计。
2、备货
1.选择、评定合格供方;
2.签署收购协议;
3.安排生产、加工和收购;
4.核实货物品质、规格、数量和交运时间;
5.进行包装、刷唛头。
1.落实货源,备货时间结合船期安排;
2.货物品质、规格须和协议相符;
3.货物数量须和协议要求相符;
4.包装材料、重量、方法,唛头刷制应和协议或信用证要求一致;
5.必需时收证审证后再组织投产;
6.不得侵犯第三方工业和知识产权。
业务部为主,企管部和单证储运部帮助。
1.合格供方能力评定;
2.收货协议;
3.生产计划;
4.产品检验汇报。
3、催证、审证、改证。
1.向进口方催促立即开出信用证;
2.审证和改证,关键内容:
1)开证行和保兑行资信;
2)信用证性质和开证行付款责任;
3)信用证金额和货币;
4)商品品质、规格、数量、包装;
5)装运期、使用期、到期地点及转运和分批装运;
6)单据;
7)投保人、保险险别、投保加成;
8)其它附加条件。
1.信用证内容是否符合中国对外政策,有没有歧视性内容;
2.安全立即收汇是否有保障;
3.和中国有贸易协定国家来证,是否符合协定要求;
4.证内各项条款和对议付单据要求,是否符合协议要求,出口企业是否做得到。
业务部和银行共同实施。
1.经审核和修改信用证。
外贸出口协议推行步骤(以信用证为付款依据CIF)
步骤
工作内容
注意事项
责任部门
统计
4、租船订舱
1.填写订舱委托书递送外运企业;
2.填写外轮代理企业签发“装货单;”正确填写收货人具体地址、目标港名称、货物具体名称,具体列明件数、重量、尺码、装运期限和结汇期、能否转船或分批装运、限制性运输条款等其它特殊事项。
1.在船舶抵达港口或截止签单前,办妥托运手续,明确船期和舱位;
2.订舱手续正确无误,避免加载、退载和变载情况发生;
3.对冷藏鲜活货,事先通知外运企业;
4.危险品应提供所要求项目;
5.超重超长超高货物应提供每件货物尺码、毛重。
业务部
1.订舱委托书。
2.装货单。
5、报验
1.向商检部门提出检验申请;
2.填制“出口报验申请单”,其内容有发货人、品名、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产地、输往国别或地域、申请报验项目、证书种类及副本份数、检验依据、货物堆存地点、中国收购价和出口价、报验日期等。
1.商品名称(含货号)应和协议、信用证一致;
2.商品数量和重量,除信用证另有要求,一律用公制单位表示;
3.商品标识和号码要填写清楚;
4.注明证书种类及副本份数;
5.货物出口价一律按美元计;
6.有外文译文时,中外文内容应一致。
7.如有预先检验时应提供预检《检验结果单》。
业务部
1.出口报验申请单。
2.商品检验汇报。
6、投保
1.向保险企业申请货物保险;
2.按“仓至仓条款”实施投保。
1.正确掌握投保时机:货物自发运人仓库运往启运地发运时办理保险;
2.提供相关投保资料,掌握保单内容;
3.按协议和信用证要求填保单,预防多保、错保或漏保。
业务部
1.货物保险单。
7、报关
报关时需提供单证有:
1)出口货物报关单;2)商品检验证书,免检除外。3)出口证可证;4)装货单;5)普惠制产地证实书;6)动植物检疫证书;7)中西药检验合格汇报书;8)文物判定证实书;9)其它单证:如协议副本、发票、装箱单等。
1.出口报关提交相关单证,必需是有效,其份数应该齐全,内容必需正确无误;
2.相关单证、票据对应内容应一致和相符。
单证储运部报关员
1.经海关同意放行报关单。
外贸出口协议推行步骤(以信用证为付款依据C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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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注意事项
责任部门
统计
8、装船
1.到码头监督装船,收取由船长或大副签发“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
2.凭大副收据向外轮代理企业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1.货物在装船前必需收取信用证,完成审证和改证工作;
2.商检、保险、报关等手续办理完成;
3.装船后立即通知进口方。
业务部
1.船运企业装船后签发提单。
9、制单结汇
货物装运后,按信用证要求,正确缮制多种单据,在信用证要求交单使用期内,送交银行议付和结汇。
1.正确:即要求做到单证一致、单货一致、单单一致,预防错装错运;
2.完整:单据种类、项目和份数完整;
3.立即:在信用证要求交单期和使用期内,立即将单据送交议付银行;
4.简明:单据内容简练明了;
5.整齐:单据布局美观、字迹清楚,表面清洁,通常不宜更改。
单证储运部和银行。
1.全套结汇单据。
控制方法:
1.依据出口协议编制工作计划或协议推行进程卡片,明确工作阶段、要求、责任人和实施方法;
2.协议推行过程中,采取员工自检、部门责任人抽检和企管部跟踪检验方法,确保出口协议顺利完成;
3.企业编制《进口/出口业务服务质量跟踪检验统计》,定时搜集汇综业务进展情况,做好以协议为中心“四排”和以信用证为中心“三平衡”工作,以提升履约效率。
法律法规:
1.《中国对外贸易法》
2.《中国协议法》
3.《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4.《中国家标准准化法》
5.《中国海关法》
6.《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协议条约》
8.《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
9.《跟单信用证统一贯例》
信用证关键内容:
1、信用证本身说明:包含信用证类型、号码、开证日期、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受益人,信用证金额、使用期及到期地点;
2、对汇票说明:信用证项下如使用汇票,要明确汇票出票人、付款人、汇票金额、期限、出票条件等;
3、对装运货物说明:包含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4、对运输事项说明:包含装运港、目标港、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转运等;
5、对货运单据说明:如商业发票、装运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单据;
6、其它事项:如开证行对议付指示条款、开证行负责条款、开证行名称及签字及其它尤其条款等。
缮制汇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出票条款。缮制汇票时,必需按来证要求具体条文填写,不能省略或更改;如来证中未予要求,或系电开信用证,则在缮制汇票时,由出票人自行编写出票条款。
2、 汇票号码应使用发票号码。
3、金额。除非信用证另有要求,汇票金额不得超出信用证金额,并应和发票金额一致。金额应分别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金额必需一致。同时,所使用货币应和信用证相同。
4、付款期限。应填在At和Sight之间,如见票后若干天如30天付款则填“At 30 days sight”如为即期,只须将At和Sight连上即可,即“At…sight”。
5、收款人。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未作要求,则填写议付行。
6、付款人。按信用证要求具体填写,地址不能省略。如信用证汇票条款中未要求付款人,则以开证行作为付款人。
7、出票人。在汇票右下角打出出口企业名称(必需是信用证所指定受益人)和责任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8、出票日期和地点。通常由议付行代填。
9、其它。如来证中要求在汇票上加注词句,则缮制汇票时不可遗漏。另外,指示性抬头汇票要进行正确背书。而且汇票上所填内容通常不许可更改,尤其是金额、付款日期等关键处,绝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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