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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持股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员持股理念
1. 营造企业利益共同体,即劳动、知识、资本拥有者和企业经营者共同发明企业价值,共同发展;
2. 建立企业命运共同体,即职员持股使职员、企业和股东结成命运共同体;
3. 延伸激励约束机制,即经过职员持股确保企业优异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和技术人才取得合理酬劳,以留住优异人才使企业竞争优势不停增加、延伸。
第二条 职员持股目标
职员持股计划是企业为了激励企业职员工作行为和企业长久发展战略保持一致,由企业职员出资认购企业部分股权,企业职员不不过企业管理者、工作者和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股东新型股权形式,经过职员持股计划可达成以下目标:
1.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处理全部者缺位问题;
2. 经营者和全部者合二为一,提升企业管理效率;
3. 产权结构调整,提升企业竞争力;
4. 激励、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
5. 提供职员发展平台,调动职员主动性;
6. 共同发明,共同发展,实现企业和个人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股份认购标准
1. 公平,公正,公开标准;
2. 风险和收益共担标准,职员需要出资认购股份,以表现职员和企业共同负担经营风险、共同享受经营收益,达成共赢;
3. 自愿购置,限额认购标准;
4. 共同参与贷款审批决议标准。
第二章企业股份结构
第四条企业现有股权以下:
股东
股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额百分比(%)
累计
注:企业资产内部评定后,按经评定净资产额对股本金进行分配,对外股权结构不变,按实际出资分配相对应红利。
第三章职员持股方案
第五条职员持股总额
职员可认购股本总数为不超出净资产总额30%。
以每股 5万元人民币定价,企业股本累计 股,总金额累计人民币 元。
企业职员所持股份占企业股权总额 %,总金额累计人民币 元;企业原始股东所持股份占企业股权总额 %,总额累计 人民币 元。
实施职员持股后,企业股权结构以下:
股东
股数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百分比(%)
原始股东
职员
股东
累计
第六条此次股份认购人员资格具体包含:
1. 在企业长久任职职员,并自愿参与认购;
2. 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名义股东均可入股;
3. 含有符合职位要求工作能力:
备注:职员包含荣海实业职员和鑫阳信贷职员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能参与认购
1. 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违反企业相关要求;
2. 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被企业开除人员;
3. 有信用不良统计,品行不端正,不诚信者。
第八条持股认股程序
1. 职员向企业提出认购申请;
2. 企业做出批复,依持股方案确定职员个人持股金额;
3. 职员一次性缴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签署认购协议;
4. 企业颁发《职员股权证实书》,供企业内部使用。
第九条职员持股分配
1. 每十二个月度,依据职员股东在企业所占股份份额享受相对应红利;
2. 每十二个月12月底,企业全部贷款处理完成情况下,由企业依据本年度全部纯利润(总收入额-总成本-总税收-风险准备金)做为红利进行分红;
3. 企业每十二个月提取一定百分比预留股份红利作为风险准备金,风险 准备金优先用于处理和化解不良贷款,剩下金额用于维持股份运作或再作其它分配。假如以风险准备金处理不良贷款收回,其贷款金额自动结转到风险准备金;
4. 职员股东在股份十二个月内退股,按认购当初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投资收益。
第十条股权管理
1. 内部职员所持股份由企业管理运作,持股职员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议,但依据所持股份行使对应表决权,以保障企业资本安全增值和持股职员依法取得收益;
2. 企业贷款审批等重大事宜必需召开职员持股大会讨论决定,运作内容定时向持股职员公布,并接收持股职员监督;
3. 企业在完成年度审计汇报30天内,将经确定财务情况、经营结果、资产情况向持股职员公布,将分红方案在经管委会同意后30天内向持股职员公布;
第十一条股份购回
1. 职员持有股份在职期间不能退股;
2. 职员股东在离职时,其持有股份优先由原始股东按每股净资产赎回,并办理退股手续,在原始股东不收购情况下,也能够向企业内部职员转让,并报企业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第十二条职员股东权益
1. 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议,按股权百分比进行投票表决;
2. 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3. 监督企业经营,提出合理化提议。
第十三条风险和责任
1. 持股职员和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 持股职员以其所持股本为限对企业负担对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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