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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岗前培训管理规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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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驾驶员岗前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把好安全生产的源头关,提高驾驶员“准入门槛”,贯彻落实驾驶员岗前培训考核制度,使驾驶员岗前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驾驶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和职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岗前”,是指从新聘驾驶员面试开始至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的时间段。 第三条 凡公司新聘驾驶员(含责任车驾驶员)上岗前一律按本《规定》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公司统一制作的《上岗证》上岗,不准先上岗后培训,更不准不培训上岗。 第四条 驾驶员岗前培训考核坚持基层单位具体实施、股份公司监督考核的原则。 第五条 股份公司安委会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全司驾驶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驾驶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归口由股份公司安委会领导,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驾驶员岗前培训开展情况,考核、验收、评价培训成果,核发驾驶员《上岗证》。 组长由分管安全副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担任,成员由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客运部、机务部、稽保部、信息中心经理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部。 第七条 各基层单位成立驾驶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小组,归口由各单位安委分会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驾驶员岗前培训工作。 组长有经理(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主管担任,成员由本单位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科。 第三章 岗前培训考核的内容 第八条 岗前培训由安全、客运、机务技术、人事、稽查保卫等相关部门科室综合组织实施,工作环节包括面试、理论培训、理论考试、路考、跟车实习、实习评价、试用、试用评价、签订劳动合同等九个阶段。具体培训考核工作流程见下图 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 实施部门 基层单位 证件、资格审核 面试 理论实操培训 基层单位 按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跟车实习、熟悉线路、车辆及客运作业流程 跟车实习 基层单位 实习评价 基层单位 评价实习情况,作出评价结论 组织理论考试、测评培训效果 理论考试 安全部 培训学校 组织路试、测评操作技能 路考 基层单位 安排试用,跟踪安全行车、服务等综合情况 试用 基层单位 评价试用情况,作出评价结论 试用评价 基层单位 安全部 试用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核发上岗证上岗 签订劳动合同 核发上岗证上岗 第九条 培训大纲(见附件1)由公司统一制定,有理论和实操课两种类型。大纲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学时安排和培训部门。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员职业道德、行车安全、机务技术、客运作业流程和公司相关制度。 第十条 股份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大纲统一编制培训教材和课件,各分公司(车队)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写补充教材和课件。 第十一条 培训大纲涉及的新教材和课件由股份公司组织教学培训、开展试讲活动,以确保授课质量。 第十二条 驾驶员理论和实操培训7天、跟车实习考核7天、试用期考核3个月。 第四章 岗前培训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三条 理论和实操培训由基层单位组织实施,组织培训教学时必须按规定填写《培训日志》(见附件2),培训结束时学员填写《学员问卷调查表》(见附件3)。《培训日志》和《学员问卷掉查表》是岗前培训的重要工作记录和依据,随同培训档案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 驾驶员跟车实行由基层单位统一安排,明确实习车辆、线路和指导驾驶员,通过SD卡录像和GPS监控考核实习期间的安全驾驶、遵章守纪、服务质量等情况,最后由基层单位的驾驶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小组填写《驾驶员跟车实习考核评价表》(附件4),作出实习评价结论。 第十五条 理论考试由公司安全部按闭卷考试形式在培训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试卷满分100分,80分以上的合格,不合格的次月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第十六条 路试由公司培训学校按《客车驾驶员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场地考和路考,不合格的次月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第十七条 理论考试、路试每月举行两次,分别为每月的10日、20日,各基层单位将考试名单在考试三日前报送至公司安全部,考试费用320元/人。 第十八条 培训考试的组织方式为全脱产集中培训考核,培训考试期间参训驾驶员工资按所在单位驾驶员平均工资计发。 第十九条 驾驶员试用期间,基层单位继续通过SD卡录像和GPS监控跟踪考驾驶员的安全驾驶、遵章守纪、服务质量等情况,最后由基层单位的驾驶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小组填写《驾驶员试用期考核评价表》(附件5),作出评价结论。 第二十条 驾驶员执行岗前培训考核工作流程到位、成绩合格的,填写《驾驶员员岗前培训工作流转表》(附件6)(相关培训考核部门签署意见、基层单位一把手签字),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核发股份公司《上岗证》(附件7),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招聘培训考核记录资料纳入驾驶员档案管理。 第五章 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未按要求填写《培训日志》、《驾驶员跟车实习考核评价表》、《驾驶员试用期考核评价表》的,处责任人200元/次扣款。 第二十一条 股份公司定期开展驾驶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督查,检查培训考核资料记录,核查培训考核质量。对工作缺失,执行不到位的,处罚培训责任人200员/次扣款,客运主管100员/次扣款,经理(队长)100元/次扣款。 第二十二条 理论考试、路试合格率低于90%的,按每2个百分点处客运主管200元扣款,经理(队长)100元扣款。 第二十三条 凡岗前培训考核未履行到位,资料记录缺失的新聘驾驶员,股份公司不予审批。 第二十四条 凡不履行驾驶员岗前培训工作责任,执行不到位的,事故倒查时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安全部解释。修订权属股份公司安委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2 培训教学日志 培训部门: 授课人: 授课日期: 培训项目 培训目标 培训内容 所用学时 学员签字: 授课人评价及签字: 附件3 学员问卷调查表 单位: 姓名: 日期: 问题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你对理论课的设置? 2、你对实操课的设置? 3、你对培训内容的安排? 4、你对授课人的授课水平? 5、你对授课人的授课方法? 6、你认为谁的课讲的最好? 7、你认为谁的课讲得最差? 8、你对培训还有什么问题 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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