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服装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适用于适适用于以面料为关键原料,进行裁剪、缝制等加工后生产服装、衣饰生产企业,皮革、毛皮服装生产企业参考实施。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8项考评项目和142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依据“考评内容”和“考评措施”相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累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以下:
最终得分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申请评审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两起以上轻伤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人员重伤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申请评审前十二个月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
附表1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关键组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措施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和指标制订、分解、实施、考评等步骤内容。
2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乏制订、分解、实施、绩效考评等任一步骤内容,扣1分;未能明确对应步骤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对应责任,扣1分。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制订文件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公布,不得分。
1.2监测和考评
依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并制订实施计划和考评措施。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评措施,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不得分;每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指标实施计划或考评措施,扣1分。
根据制度要求,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并保留相关监测统计资料。
2
无安全目标和指标实施情况检验或监测统计,不得分;检验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要求,扣1分;检验和监测资料不齐全,扣1分。
定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评定和考评,依据考评评定结果,立即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
评定结果、实施计划调整、修改统计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留。
2
未定时进行效果评定和考评,不得分;未立即调整实施计划,不得分;调整后目标和指标和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扣1分;统计资料保留不齐全,扣1分。
小计
10
得分小计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4
未设置或配置,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不得分;设置或配置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扣满4分,追加扣除10分。
依据相关要求和企业实际,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未设置,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扣1分;组员未包含关键责任人、部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扣1分。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三个月应最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留。
3
未定时召开安全专题会,不得分;无会议纪要,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或未制订新工作要求,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方法,每一项扣1分。
2.2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4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每缺一个部门、岗位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和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每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扣1分。
企业关键责任人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给予职责,全方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推行安全生产义务。
3
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不得分;未按要求推行职责,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3
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每人扣1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3.安全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步骤、范围、检验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
未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扣1分。
制订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置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验。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抢救援器材、装备配置及应抢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它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物品或活动。
8
无该使用计划,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每次扣2分。
3.2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3
未缴纳,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不得分。
保障受伤害职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相关保险评定、年费、赔偿等资料不全,每一项扣1分;未进行伤残等级判定,不得分;赔偿不到位,本项目不得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4.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缺乏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步骤要求和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每缺乏一项扣1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扣2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时、立即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公布清单。
5
未定时识别和获取,不得分;不立即,每次扣1分;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时识别和获取,扣1分;未立即汇总,扣1分;无清单,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文本或电子版,扣1分。
立即将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5
未立即融入,每项扣2分;制度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不符,每项扣2分。
立即将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评。
5
未传达,不得分;未培训考评,不得分;无培训考评统计,不得分;缺乏培训和考评,每人次扣1分。
4.2规章制度
按摄影关要求建立和公布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拆除管理、危险作业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验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15
未以文件形式公布,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其它考评内容中已经有不反复扣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和实际不符,每项制度扣1分;无制度实施统计,每项制度扣1分。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职员应掌握相关内容。
5
制度未发放,扣2分;发放不到位,每处扣1分;职员未掌握相关内容,每人次扣1分。
4.3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每个扣2分;内容缺乏风险分析、评定和控制,每个扣1分。
向职员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员应掌握相关内容。
5
未发放至岗位,不得分;发放不到位,每处扣1分;职员未掌握相关内容,每人次扣1分。
职员操作要严格根据操作规程实施。
5
现场发觉违反操作规程,每人次扣1分。
4.4评定
每十二个月最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它要求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实施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验、评定。
10
未进行检验、评定,不得分;无评定汇报,不得分;评定汇报每缺乏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评定结果和实际不符,扣2分。
4.5修订
依据评定情况、安全检验反馈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0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每项扣1分;无统计资料,扣5分。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步骤、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留要求等事项。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或人员、步骤、形式、权限等,每处扣1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留周期、保留形式等,每处扣1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效力。
5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实施,不得分;缺乏步骤统计资料,每处扣1分。
对下列关键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资料实施档案管理:关键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统计、隐患管理信息、培训统计、资格资质证书、检验和整改统计、职业健康管理统计、安全活动统计、法定检测统计、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练信息、事故管理统计、绩效评定统计、维护和校验统计、技术图纸等。
10
未实施档案管理,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2分;每缺乏一类档案,扣1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5.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乏一类培训要求,扣1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评管理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相关要求,每处扣1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时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订各类人员培训计划。
企业每名职员掌握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和技能,碰到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安全地救援和逃生。
5
未明确主管部门,不得分;无培训计划,不得分;未定时识别需求,扣1分;识别不充足,扣1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扣1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定和改善。做好培训统计,并建立档案。
20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扣2分;统计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未进行效果评定,每次扣1分;未依据评定做出改善,每次扣1分;未实施档案管理,扣10分;档案资料不完整,每个扣1分。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含有和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要求进行再培训。
10
关键责任人未经考评合格上岗,不得分;关键责任人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再培训,扣2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评合格或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再培训,每人次扣2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职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0
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未经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人次扣2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次扣2分;未按要求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人次扣2分。
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5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每人次扣4分;证书过期未立即审核,每人次扣2分;缺乏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每人次扣1分;扣满15分,追加扣除10分。
5.5其它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要求、可能接触到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安全教育和通知,并由专员率领。
15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扣10分。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每人次扣2分;对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通知,每人次扣2分;内容和实际不符,每处扣1分;未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具,每人次扣1分;无专员率领,扣3分。
5.6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个形式活动来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10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每项扣1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6.生产设备设施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不符合相关要求,每处扣1分。
严格实施 “三同时”管理制度,依据项目情况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完工验收及立案等工作。
按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立案等工作。
15
未实施“三同时”要求,不得分;根据相关要求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完工验收及立案、消防审核、验收、立案等工作,每缺乏一个扣5分。
厂址选择、厂区部署和关键车间工艺部署、关键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设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场所通风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中监视和显示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照明、人员通行安全路线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10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组成重大隐患,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
6.2通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缺乏内容或操作性差,扣1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订检维修计划。
检维修计划(方案)应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方法。
3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不得分;资料不齐全,每次(项)扣1分。检维修计划(方案)没有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方法,每项扣1分。
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账,定时检验、维护和更新。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统计应该完整正确,存档备查。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
未按要求配置设施、器材和标志,每处扣2分;未建立台账,扣3分;设施、器材和标志有缺点,每处扣1分;建筑消防设施未按要求检测和统计,扣3分;通道、出口不通畅,每处扣2分;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每处扣3分。
按检维修计划定时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必需经企业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方法,检维修完成后立即复原。
6
未按计划检维修,每项扣2分;未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每次扣1分;失修每处扣1分;未经企业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每处扣2分;未采取临时方法,每处扣2分;检修完成未立即恢复,每处扣1分;检维修统计归档不规范、不立即,每处扣1分;检修完成后未按程序试车,每项扣2分。
生产现场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和装置。
3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仓库:
1.物品存放区和墙距、梁距、柱距,和物品之间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2.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
3.作业点和安全通道采光符合标准。
4.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正确、齐全。
5.按要求数量和种类配置消防器材,且灵敏可靠。
6.照明灯具完好率100%。
10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变配电系统:
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法等。
2.应有配电平面图。
3.应相关键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试验汇报和测试数据。
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
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实体门。
6.门、窗、自然通风孔洞全部应采取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毫米×10毫米。
7.油浸式变压器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储油池或排油设施。
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符合要求;遮拦高度不低于1.7米,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毫米×40毫米。
9.变压器中性点应和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10.配电室长度超出7米时,应设2个出口,并宜部署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双层部署时,楼上配电室出口应最少设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安全出口。配电室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11.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
12.保留完整要求存档期限内工作票、操作票。
8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
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
2.架空绝缘导线多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
3.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装有能满足线路通、断能力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
4.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其它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必需安装剩下电流保护装置。
5.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全部应穿管或采取其它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6.地下线路应有清楚坐标或标志和施工图。
8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动力照明箱(柜、板):
1.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取和环境相适应防尘、防水等动力照明箱、柜。
2.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靠,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3.多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烧、烧损或裸露带电表现象。
4.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要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由建筑物外引入配电线路,应在室内分界点便于操作维护地方装设隔离电器。
5.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电击保护。
8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和配电装置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
在低压TN系统中,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路终端,其PEN线或PE线应反复接地。电缆线路和架空线路在每个建筑物进线处,均需反复接地(如无特殊要求,对小型单层建筑,距接地点不超出50米除外)。
低压系统有单独低压电源供电时,其电源接地点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宜超出4欧姆。移动式用电设备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力设备接地要求。
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电源,假如使用TN型电源系统,应为危险场所中TN-S型(含有单独中性线N和保护线PE),即在危险场所中,中性线和保护线不应连在一起或合并成一根导线,从TN-C到TN-S型转换任何部位,保护线应在非危险场所和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
8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临时用电线路:
1.有完备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责任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
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通常场所使用不超出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
3.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必需根据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
5.必需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下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和负荷匹配熔断器。
8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和电焊机连接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预防人员或金属物体接触。
2.焊机必需以正确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必需连接良好,永久性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时检验。
3.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4.每六个月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检测一次,且统计完整。
5.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出5米。
6.电焊机二次线应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超出3个,长度不超出30米。
7.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和导线连接可靠。
8.严禁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9.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和地面亲密连接焊件时,应尤其注意避免电焊机和工件双重接地。
10.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猛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地方;在室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护方法确保其正常使用;使用场所应清洁,无严重粉尘。
4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电动工具依据使用环境不一样选择对应绝缘等级。
2.手持电动工具按要求进行绝缘电阻检测,且统计完整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4.电源线中间不许可有接头和破损。
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4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管线:
1.应有全厂管网平面部署图,标识完整,位置正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2.不一样介质管线,应根据《工业管道基础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要求涂上不一样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3.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靠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方法。
4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作业场所应划出人员行走安全路线,其宽度通常大于1.5米。
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关键通道及关键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电室、中控室。
4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设备裸露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4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6.3服装专用设备安全运行管理
验布机:
1.定时注油确保润滑,发觉严重磨损时要拆换。
2.立即清除电动机、传动部分积尘及浮毛。
3.电源线要安装到位,无线路老化,有漏电保护装置。
3
未按要求做到,每处扣1分。
预缩机:
1.加热辊进出口处及橡胶毯上下装有安全防护网,并有灵敏可靠电气安全联锁装置。
2.预缩机两边装有安全防护网。
3.加油器要定时注油,确保传动部件润滑良好。
4.随时清洗橡胶毯和呢毯,立即清除毯面上杂质。传送带老化或磨损、损坏时要立即更换。
5.立即清除电动机罩上和内部吸附灰尘和纤维。
6.温控器工作正常。
7.气压保持正常。
8.电源线要安装到位,无线路老化,有漏电保护装置。
5
未按要求做到,每处扣1分。
自动铺布机:
1.驱动齿轮、链轮及传送带需要定时检验,发觉严重磨损时必需拆换,加油器要定时注油,确保传动部件润滑良好。
2.拖铺轨道、滑架保持清洁,立即清除轨道上油污杂质等。空压机、油压机保持正常压力,橡胶台板面上小喷嘴保持清洁,预防喷嘴阻塞。按时清除台面板通气管道内灰尘、纤维等,使得管道保持清洁。
3.立即清除电动机、气泵、油泵中灰尘、碎布及纤维等。
4.拖布机要运转良好无停滞。
5.电源线安装到位,无线路老化,有漏电保护装置。
6.机器两边留1米以上通道,确保机器正常运作和人员安全。
7.紧急暂停装置运作良好。
4
未按要求做到,每处扣1分。
裁剪机:
1.要定时加注润滑油,按要求立即更换易损零部件,常常清洁。
2. 卧式、移动裁剪设备必需定时进行安全检测,更换和调整刀片、刀架等,确保合格有效;电气装置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可靠;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可靠。激光裁剪设备要状态良好、防护可靠。
3.设备要噪声低、精度高、工作状态良好。
4.要标注指定存放位置、专员专用和裁剪时佩带钢丝手套警示。
5.电源线要安装到位,无线路老化,漏电保护装置。
8
未按要求做到,每处扣2分。
粘合机:
1.检验传送带是否清洁、有没有粘合剂残渣等异物。
2.设备长时间不用时,应将工作压力立即调零。
3.工作完成后,应关闭加热器,打开机盖自然散热冷却,并使设备空转15-20分钟后停车,最终关闭总电源。
4.保持传送带清洁卫生,避免异物进入划伤或腐蚀损伤带面,需使用专用清洗剂清洗保养。
5.温控装置要良好。
6.电源线要安装到位,无线路老化,有漏电保护装置。
5
未按要求做到,每处扣1分。
电脑平缝机、链缝机、包缝机、绷缝机、撬边机、开袋机、钉筘机、锁洞锁眼机、套结机等设备:
1.检验电脑是否运转正常。
2.电机运行时应无异味。
3.设备要定时润滑,噪声要低,运动平稳。
4.包含到旋转、冲压、用刀等部位应该做到防护装置齐全、完整、安全、有效,护针器要安装到位。
5.换针要关闭电源。
6.电源线要安装到位,无线路老化,有漏电保护装置。
7.套结机工作时手要和压脚保持一定距离(8-15厘米)。
7
未按要求做到,每处扣1分;防护装置、护针器不齐全每处扣2分。
注:对设备抽查以在册数(H)按百分比抽取,抽查数量应覆盖全部种类设备,抽查数量按下列要求:
H≤10,抽查H台;
10<H≤100,抽查10台;
100<H≤500,抽查15台;
500<H≤1000,抽查20台;
H>1000,抽查30台。
自动吊挂线:
1.电源线要安装到位,无线路老化,有漏电保护装置。
2.要标注自动吊挂线专员操作警示。
3.紧急暂停装置运行良好。
3
未按要求做到,每处扣1分。
熨烫熨斗等定型工具、设备:
1.应该符合移动电器安全设计要求,电线、插头、温控等完好无损,绝缘可靠。
2.严格使用管理,定时进行安全检测。
3.防烫方法可靠、有效。
5
未按要求做到,每处扣1分。
6.4特种设备管理
建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或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和相关要求不符,每处扣1分。
按要求登记、建档、使用、维护保养和每个月自检,按期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时检验。
10
未进行检验,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含生产、安装、验收、登记、使用、维护等),每台套扣1分;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每台套扣2分;未经检验合格或检验不合格就使用,每台套扣2分;检验周期超出要求时间,每台套扣2分。本考评内容已经扣分,后面4个考评内容中相同情况不再反复扣分。
压力容器等设备(包含空气压缩机、气泵、储气罐等):
1.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注册证件、质量证实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汇报等。
2.本体、接口、焊接接头等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现象等缺点。
3.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动、声响或相互磨擦等现象。
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楚,安全阀每十二个月检验一次,统计齐全,且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生产过程中使用压缩空气、循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多种阀门应采取不一样颜色和不一样几何形状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标志。
7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工业气瓶:
1.对购入气瓶入库和发放实施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含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验、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常见气瓶检验周期为:通常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超出30年应按报废处理。
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识正确、显著;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防倾倒装置或方法;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要求留有剩下重量。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
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出5瓶;若超出5瓶,但不超出20瓶应有防火防爆方法;超出20瓶以上,应设置二级瓶库。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和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
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有预防阳光直射方法,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有显著标识;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
7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安装场(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
3.进行日常检验、保养和维护,确保正常安全状态。
4.每十二个月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效。
4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6.5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缺乏内容或操作性差,扣1分。
按要求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设备设施。
5
未进行验收(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1分;使用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
5
未按要求进行报废或拆除,不得分;包含到危险物品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理方案,不得分;未实施作业许可,扣1分;未进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资料保留不完整,每项扣1分。
小计
210
得分小计
7.作业安全
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建立最少包含下列危险作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
5.其它危险作业。
20
没有制度,不得分;缺乏一项危险作业要求,扣5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每处扣2分。
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评定分级,并制订对应控制方法。
20
未进行隐患排查、评定分级,不得分;无统计、档案,不得分;所包含范围未全部涵盖,每少一处扣1分;排查、评定分级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缺乏控制方法或针对性不强,每处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相关隐患及其控制方法,每人次扣1分。
应严禁和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
5
有和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不得分。
生产过程控制
1.裁剪工(环刀工、裁刀工)安全操作:
(1)使用手推落布机、电刀、钢带裁剪机时,必需集中思想,应避免和她人讲话谈笑,做到安全操作。
(2)手推落布机在操作前,应检验电线、插头等是否完好,电线不得放在刀口前,应吊在电刀上端,以免割破电线。戴好防护手套,操作时左手前、右手后。
(3)使用前需先拉上护刀片罩,然后再开启电机,使用后必需去下护刀罩。
(4)落布幅度控制在15厘米之内、不能超出手推刀前面档板,手不能放在刀口前面。
(5)钢带裁剪机在操作前,应顺手拿取裁片,不准反手拿取。取刀口边碎料时,必需在关车停稳后进行。
(6)在钢带裁剪机台面上理裁片时,必需关车,并要和刀口保持一定距离。
(7)使用时如需停止钢刀转动,或因其它某种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等机械全部转动停止后,再给予检修操作。
(8)听到裁剪电刀有异响应立即关闭电机,并通知保全工维修,发觉电机有异味应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维修。
(9)磨或换手推落布机、电刀刀片时,必需关闭电源,不准开车磨刀。调换刀片后要拧紧刀架上固定螺丝。
(10)离开车位,必需关闭开关。
(11)固定架中轴承润滑油,每六个月更换一次。每个月去除整机中布尘一次。每七天去除磨削装置中布尘一次。
2.缝纫工安全操作:
(1)在开机之前,要严格检验机器各部位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检验工具、夹具和量具是否完好。
(2)在操作过程中严禁把手放到传动带中,严禁放到挑线杆和机针下面,确保安全操作。
(3)在换取梭芯、梭套和穿线时,脚必需离开脚踏板。
(4)要注意保持油箱和机身清洁,油量不能低于最低油标线,要严格根据要求加油,但不得随意拆卸机器。
(5)当离开机器时,一定要注意关机,不可空机等候。
3.熨烫工安全操作:
(1)熨斗在使用前,应检验电器、接地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带伤使用,如有机械故障要立即通知保全工维修。
(2)熨斗必需放在耐火架上,操作中应随时掌握熨斗温度,预防着火。
(3)熨斗电线应悬吊在操作处上端,以免熨斗烫坏电线。
(4)熨斗旁不准堆放易燃物品,烫衣台板上衣服(衫裤)不要堆放过高,预防碰到熨斗上。
(5)如需要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必需拔掉电源插头。
(6)使用蒸汽烫衣机,必需注意管道、接头和熨斗防烫方法完好。
4. 打号工安全操作:
(1)己完成打号衣片,要和配料整齐捆放,并按要求位置摆放,不得乱丢乱扔。
(2)打号机要常常注意保养擦拭,发觉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
5. 特种机工安全操作:
(1)开袋机、锁眼机、打结机、钉扣机操作工要确保防护装置安装到位时才能操作。
(2)要注意保养好设备,按保养要求加油擦拭,不得拆卸机器。
6. 粘合工安全操作:
(1)要调整好粘衬机温度和压力。
(2)粘衬操作时,严禁将衬布粘上机器。
(3)要常常维护粘合机,定时上油和保养,常常擦拭。
(4)严禁私自拆卸机器,如有问题,要立即通知设备维修。操作完成离开机器时,要立即关掉机器,下工时切记关掉电源。
(5)操作工要按要求穿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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