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配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规定,建立和完善状态检修技术监督体系,充分发挥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在状态检修中作用,推动状态检修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保证配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营,依照冀北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行业关于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范。第二条 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是指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根据国家、行业关于原则、规程,运用先进测量和管理手段对供电公司配网设备绝缘状况和影响绝缘性能污秽状况、接地装置状况等,在设备设计选型、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营检(监)测、检修实验、故障解决、更
2、新改造等环节性能和指标所进行过程监控与质量管理。第三条 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方针,积极履行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防止事故发生,提高配电网安全运营水平。第四条 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按照统一制度、统一原则和分级管理原则,以设备可靠性为中心,原则为根据,状态评价为手段开展工作。第五条 本规范合用于冀北公司所属各供电(电力)公司,各单位应依照本规范制定本单位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管理细则。其她接入配电网涉网设备也合用于本规范。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体制,第一级为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第二级为电科院
3、,第三级为各供电(电力)公司。第七条 冀北公司运维检修部是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专业管理部门,其重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行业管理关于规定;组织制定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并督促实行。(2)在配网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即在设备设计选型、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营检(监)测、检修实验、故障解决、更新改造等环节,组织或参加完毕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管理、检查、评价和考核等各项工作。(3)督促、检查各供电(电力)公司对的、及时地收集配网设备运营、检修、实验等状态信息,掌握特别重要设备健康状态;指引和督促各供电(电力)公司及
4、时、精确进行设备状态检测和评价;对各供电(电力)公司上报特别重要设备中超周期、异常设备状况进行跟踪监督;编制年度技术监督筹划。(4)组织研究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可靠、有效配网设备带电检测、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提高配网设备性能监督工作技术和管理水平。第八条 电科院是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执行单位,负责开展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各项详细工作,其重要职责如下:(1)依照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协助冀北公司运维检修部开展详细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2)在配电网建设和生产设备设计选型、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营检(监)测、检修实验、故障解决、更新改造等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
5、和质量管理工作。(3)掌握重要配网设备运营状态,建立健全重要监督设备技术档案,定期核算、分析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指标,参加配网设备事故、故障或异常状况调查与分析,向冀北公司运维检修部报送技术监督报表,编制技术监督异常状况报告并提出建议和办法,编制技术监督年度总结报告。(4)全方位参加冀北公司配网状态检修工作,指引各单位科学开展状态信息收集、状态评价、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各单位年度综合报告和专业报告审查,定期记录分析设备健康状态信息,提出异常设备监督筹划并跟踪分析,及时提出家族性缺陷或其她共性缺陷认定建议;负责在线监测和带电检测设备指引、检查;收集国内外各类配网设备事故、重大缺陷信息;参加状态检
6、修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决策。(5)按照关于原则和规定,建立健全实验仪器检测机构,不断完善测试手段,开展相应检测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检测仪器设备台帐,保证设备仪器状态可控、在控。及时理解先进检测技术和设备,进一步开展基层单位技术监督人员、实验人员技术培训、考核和信息交流。(6)根据并网合同或供用电合同,对并网运营分布式电源、电力顾客开展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工作。(7)配备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程师,详细负责开展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各项工作。第九条 各供电(电力)公司配网生产管理部门为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专业管理部门,配电运维单位为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执行主体。1.各供电(电力)公
7、司配网生产管理部门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专业规程、制度和上级关于批示,制定本单位技术监督有关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配网设备技术档案。督促检查本单位配网设备实验筹划执行及消除配网设备缺陷状况,并提出监督意见。(2)负责做好和督促本单位配网设备性能监督工作,掌握本单位配网设备健康状态,代表本单位与电科院联系专业工作。(3)对配电运维单位上报超周期、异常设备状况进行跟踪监督。负责编写本单位年度配网设备性能监督工作筹划与总结,编写配网设备性能监督各类报表,并在规定期间内上报。(4)负责重大配网事故调查分析,编写重大事故分析报告,督促本单位关于部门及时解决和消除实验或检修中发现设备缺陷。(5)负责本单
8、位配网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工作,协助本单位关于部门解决配网设备性能监督工作中技术问题,并组织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活动。(6)负责在运有关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管理,涉及制定有关管理办法,规范使用、数据分析、设备管理、缺陷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基层生产单位配网设备性能有关信息检测和收集;整顿配网设备家族性缺陷等资料;参加本单位配网状态检修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信息收集、状态评价、风险评估及检修决策等寻常工作。2. 各供电(电力)公司配电运维单位重要职责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批示、规程、制度、条例,协助检查配网设备性能监督工作。(2)掌握配网设备运营、检修和实验状况,掌握设备健康状态,依照配网
9、设备缺陷、运营中异常现象和设备事故,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和报告,提出防止对策和解决意见。(3)精确、及时、完整地收集所管辖配网设备状态信息;组织开展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检修筹划等各环节工作;审查设备评价报告(含检修建议),并提交生产管理部门。(4)建立健全所管辖配网设备台帐及运营、检修、实验等专业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5)编写技术监督筹划、关于专业技术总结和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第三章 监督范畴及重要内容第十条 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范畴涉及冀北公司各单位负责管理所有配网设备,其绝缘状况、过电压、防污闪及接地系统等均为监督内容。第十一条 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重要内容:(1)设计选型环节应
10、根据电网设备有关技术原则,选用技术成熟、可靠性高设备,全面贯彻配网设备防止事故办法。(2)设备制造环节应加强设备质量抽检,以及设备运送、储存、保管监督,全面记录浮现异常及解决状况。(3)安装调试环节应执行有关工艺原则和调试、实验规程,全面记录安装、调试、实验过程中浮现异常及解决状况。(4)验收环节应执行有关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交接验收,保证设备“零缺陷”投产。(5)运营环节应合理安排巡视和检测周期。在电网特殊运营方式、新设备投产后,以及经历严重自然灾害、过负荷、外力破坏等状况后,应增长设备巡视、检测频次,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6)检修实验环节应按照现场原则化作业规定,执行有关原
11、则、规程、导则,全面记录检修过程中发现缺陷、异常及解决状况。(7)技术改造环节应根据设备状态评价成果,全面贯彻设备防外力破坏、防自然灾害、防过载、防过热、防污闪等技术办法, 制定设备技术改造筹划并组织实行。(8)加强设备运营分析,做好设备故障因素查找,及时排查也许存在家族缺陷,采用针对性防止办法。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各供电(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其内容涉及:(1)依照本规范建立各单位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管理细则;(2)国家、电力行业颁发重要规程、办法、原则等;(3)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度。第十三条 各供电(电力)公司应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定
12、期向电科院报送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及时向电科院报送重大问题和缺陷。(1)按照技术监督工作动态管理制度,依照科技进步、电网发展以及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状况,结合电网运营中浮现新问题,制定每年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筹划,于每年1月15号前上报年度配网设备性能监督工作筹划(包括实验筹划、重大设备改造、培训筹划等)。每年1月15号前上报年度配网设备性能监督工作总结。总结应包括发现缺陷及解决状况、重大设备缺陷故障分析、监督设备健康状况等。(2)督促缺陷管理系统信息上报和规范等工作,缺陷信息涉及运营、检修、实验、基建、改造等各阶段,以及家族缺陷信息。(3)重大配网设备绝缘缺陷或事故应及时上报分析报告
13、与反事故办法。第十四条 从事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部门和班组应备有与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关于台帐及档案资料,并应及时、规范、完整录入生产MIS系统,重要内容涉及:(1)与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关于规程、原则、制度和反事故办法等;(2)主设备出厂实验及交接实验报告;(3)被监督配网设备技术台帐;(4)标有每台配网设备名称和运营编号实验报告和历年实验数据档案;(5)配网设备缺陷及缺陷解决明细表;(6)历年事故分析报告和记录;(7)历年实验筹划和年度工作总结;(8)本单位配网一次系统图、接地网图及污区别布图等;(9)仪器仪表和测试设备技术档案和定期校验记录。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配网设备性能技术
14、监督工作考核奖励与责任解决制度,做到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严格考核与奖惩,杜绝由于监督不到位导致配网设备损坏。第十六条 高压实验对保证配网设备安全运营具备重要作用,各单位应从实验人员、实验设备、实验场地等方面保证开展配网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需要。(1)各单位应在实验人员素质与数量上,保证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2)各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能满足高压实验工作规定实验设备和仪器。实验设备、仪器仪表必要建立维护使用管理制度,对标有精确度级别仪器仪表应定期校验。电科院应建立健全检测仪器仪表台帐,对各单位检测仪器仪表状况实时掌握。(3)实验场合是进行高压实验工作不可缺少条件,各单位应依照本单位工作状况予以保证。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规范由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