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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规划方案设计标准规范.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714681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8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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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都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年版) 8.0.6 居住区内必要配套设立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0.6.1 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不大于10%;8.0.6.2 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比率)不适当超过10;都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8.1.3 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分布:在市中心和分区中心地区,应为所有停车位数50%-70%;在都市对外道路出入口地区应为所有停车位数5%-10%;在都市其他地区应为所有停车位数25%-40%。公安部、建设部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公安部、

2、建设部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10月3日)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改进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都市规划条例关于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合用于都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第三条 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露天或室内场合。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重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场合和私人停车场合;公共停车场是指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停车场合。第四条 停车场建设,必要符合都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定,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停车场设计方案(涉及关于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都市

3、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合、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要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都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依照需要配建相应停车场。机关、团队、公司、事业单位应依照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停车场。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地局限性,应逐渐

4、补建或扩建。第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暂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本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变化停车场使用性质,须经本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都市规划部门批准。第七条 需要运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暂时停车场地,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都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第八条 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勉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本地人民政府关于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第九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都市规划部门制定停车场规划,并对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第十条 对

5、违背本规定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都市规划部门予以制止纠正,并视其情节轻重,依照关于规定予以警告、罚款、吊销建筑允许证惩罚。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都市规划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制定详细管理办法,报本地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第一条 本规则合用于大、中都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规划设计,小都市可参照执行。第二条 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畴之内。第三条 机动车停车场内必要按照国标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立交通标志

6、,施划交通标线。第四条 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应有良好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不不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不不大于80米。第五条 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不不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不不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净距须不不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不大于7米。公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涉及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停车指标。第六条 机动车停车场内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以便、保证安全为原则。重要停车方式见图一。第七条 机动车停车场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设计时,应将其她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

7、算车位总指标。第八条 机动车停车场重要设计指标应不不大于表2规定。第九条 在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之间净距应不不大于表3规定。第十条 机动车停车场内重要通道宽度不得不大于6米。第十一条 机动车停车场通道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不大于表4规定。第十二条 机动车停车场通道最大纵坡度应不不不大于表5规定。第十三条 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应不少于2个、宽度不不大于2.5米。第十四条 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以便为原则,重要停车方式见图二。第十五条 自行车停车场重要设计指标应不不大于表6规定。第十六条 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停车位指标。专用自行车停车场停车位指标应不不大于

8、本单位职工人数30。第十七条 各类建筑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不大于表7至表18规定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都市规划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制定细则,报本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门和建设部备案。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停车场(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 表1 项目尺寸(m)车辆类型各类车型外廊尺寸(m)车辆换算系数总 长总 宽总 高机动车微型汽车3.201.601.800.70小型汽车5.002.002.201.00中型汽车8.702.504.002.00大型汽车12.002.504.002.50较接车18

9、.002.504.003.50自 行 车1.930.601.15 注:(1)三轮摩托车可按微型汽车尺寸计算。(2)二轮摩托车可按自行车尺寸计算。(3)车辆换算系数是按面积换算。 机动车停车场设计参数 表2 项目车型分类停车方式垂直通道方向停车带宽()平行通道议程停车带长(m)通道宽(m)单位停车面积(m2)平行式迈进停车2.62.83.53.53.55.27.012.716.022.03.04.04.54.55.021.333.673.092.0132.0斜列式30迈进停车3.24.26.48.011.05.25.67.07.07.03.04.05.05.86.024.434.762.376.

10、178.045迈进停车3.95.28.110.414.73.74.04.94.94.93.04.06.06.87.020.028.554.467.589.260迈进停车4.35.99.312.117.33.03.24.04.04.04.05.08.09.510.018.926.953.267.489.260后退停车4.35.99.312.117.33.03.24.04.04.03.54.56.57.38.018.226.150.262.985.2垂直式迈进停车4.26.09.713.019.02.02.83.53.53.56.09.510.013.019.018.730.151.568.399

11、.8后退停车1.26.09.713.019.02.62.83.53.53.54.26.09.713.019.016.425.550.868.399.8注:表中类指微型汽车,类指小型汽车,类指中型汽车,类指大型汽车,类指皎接车。302车位 车 辆 纵 横 向 净 距 表3 车辆类型尺寸(m)项目微型汽车和小型汽车大、中型汽车和铰接车车间纵向净距2.004.00车背对停车时车间尾距1.001.00车间横向净距1.001.00车与围墙、护栏及其她构筑物之间纵0.500.50横1.001.00注:多层车库和地下车库净距按国标6784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表506规定执行。停车场通道最小平曲线半径 表4 车

12、 辆 类 型最小平曲线半径(m)铰 接 车13.00大 型 汽 车13.00中 型 汽 车10.50小 型 汽 车7.00微 型 汽 车7.00停车场通道最大纵坡度() 表5 通道形式坡度()车辆类型直线曲线铰接车86大型汽车108中型汽车1210小型汽车1512微型汽车1512自行车停车场重要设计指标 表6 停车方式停车带宽(m)车辆横向间距(m)过道宽度(m)单位停车面积(m2)单排双排单排双排单排侧停车单排两侧停车双排一侧停车双排两侧停车斜列式301.001.600.501.202.02.202.002.001.80451.402.260.501.202.01.841.701.651.5

13、1601.702.770.501.502.601.851.731.671.55垂直式2.003.200.501.502.602.101.981.861.74旅馆机动车停车位指标 表7 旅馆类别停车车位指标(车位客房)都市类型第一类旅馆第二类旅馆大 城 市0.200.08中 等 城 市0.180.06注:第一类以接待外国人、港澳同胞和华侨为主。第二类接待国内旅客。 饮食店停车位指标 表8 项 目机 动 车自 行 车停车位指标(车位100m2营业面积)1.703.60办公楼停车位指标(建议指标 ) 表9 项目停车车位指标(车位100m2建筑面积)都市类别机动车自行车一类0.400.40二类0.25

14、2.00注:1.一类:中央、省级机关、外贸机构及国外驻华办事机构。.2.二类:其她机构。商业场合停车位指标(建议指标) 表10 项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位指标(车位100m2营业面积)0.307.50注:以接待外国人、港澳同胞和华侨为主商业场合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恰当增长。体育馆停车位指标(建议指标) 表11 项目停车车位指标(车位百座)类别机动车自行车一类2.5020.00二类1.0020.00注:1.体育场停车位指标可恰当减少。2.体育馆:一类 座位数4000;二类 座位数4000。3.体育场:一类 座位数15000;二类 座位数15000。影(剧)院停车位指标 表12 项目停车车位指标(车位百座

15、)类别机动车自行车一类3.0015.00二类0.8015.00注:一类:省、市级和相称于省、市级影(剧)院。二类:普通影(剧)院。 展览馆停车位指标 表13 项 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位指标(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01.50医 院 停 车 位 指 标 表14 项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位指标(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01.50注:表中所称建筑面积为门诊和住院部建筑面积之和。游览场合停车位指标 表15 项目停车位指标(车位100m2游览面积)都市类别机 动 车自 行 车一类市 区0.080.50郊 区0.120.20二类0.050.20注:一类:古曲园林、风景名胜。二类:普通性都市公园。 火 车 站 停 车 位 指 标 表16 项 目机 动 车自 行 车停车位指标(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2.004.00码 头 停 车 位 指 标 表17 项 目机 动 车自 行 车停车位指标(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2.002.00表18住 宅 停 车 位 指 标 项目停车位指标(车位户)类别机 动 车自 行 车一类0.50 二类 1.00注:一类:国内高档住宅以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等使用住宅。二类: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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