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录3体外诊疗试剂(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 范围和标准1.1 本附录适适用于根据医疗器械管理体外诊疗试剂。1.2 本附录是对体外诊疗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特殊要求。第二部分 特殊要求2.1 体外诊疗试剂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该含有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和所生产产品相关专业知识,并含有对应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推行职责。2.2 从事体外诊疗试剂生产全体人员,包含清洁、维修等人员均应该依据其产品和所从事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和安全防护培训。2.3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应该定时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临时进入洁净室(区)人员,应该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2、2.4 洁净室(区)内人数应该和洁净室(区)面积相适应。2.5 应该建立对人员清洁要求,制订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该根据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裸手接触产品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应该对手再次进行消毒。消毒剂种类应该定时更换。2.6 应该制订人员健康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操作人员每十二个月最少体检一次。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工作。2.7 应该明确人员服装要求,制订洁净和无菌工作服管理要求。工作服及其质量应该和生产操作要求及操作区洁净度等级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法应该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要求。洁
3、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得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应该能够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2.8 应该有整齐生产环境。厂区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产品生产造成污染。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厂区应该远离有污染空气和水等污染源区域。2.9 生产厂房应该设置防尘、预防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设施。洁净室(区)门、窗及安全门应该密闭,洁净室(区)门应该向洁净度高方向开启,安全门应该向安全疏散方向开启。2.10 应该依据体外诊疗试剂生产过程控制,确定在对应等级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过程,避免生产中污染。空气洁净等级不一样洁净室(区)之间静压差应该
4、大于5帕斯卡,洁净室(区)和室外大气静压差应大于10帕斯卡,并应该有指示压差装置。相同等级洁净室间压差梯度应该合理。2.11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试剂、免疫荧光试剂、免疫发光试剂、聚合酶链反应(PCR)试剂、金标试剂、干化学法试剂、细胞培养基、校准品和质控品、酶类、抗原、抗体和其它活性类组分配制及分装等产品配液、包被、分装、点膜、干燥、切割、贴膜、和内包装等,生产区域应该不低于100,000级洁净度等级。2.12 阴性、阳性血清、质粒或血液制品等处理操作,生产区域应该不低于10,000级洁净度等级,并应该和相邻区域保持相对负压。2.13 无菌物料等分装处理操作,生产区域应该不低于100级洁净度等级
5、。2.14 一般类化学试剂生产应该在清洁环境中进行。2.15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等级应该符合下表要求: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等级表洁净度级 别尘粒最大许可数m3微生物最大许可数0.5mm5mm浮游菌m3沉降菌皿100级3,50005l10,000级350,0O02,00010031OO,000级3,500,00020,000500102.16 洁净室(区)应该根据体外诊疗试剂生产工艺步骤及所要求空气洁净度等级进行合理布局,人流、物流走向应该合理。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生产操作不得相互交叉污染。2.17 进入洁净室(区)管道、进回风口布局应该合理,水、电、气输送线路和墙体接口
6、处应该可靠密封,照明灯具不得悬吊。2.18 洁净室(区)温度和相对湿度应该和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该控制在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2.19 洁净室(区)和非洁净室(区)之间应有缓冲设施。2.20 洁净室(区)内表面(墙面、地面、天棚、操作台等)应该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并便于清洁处理和消毒。2.21 洁净室(区)空气如循环使用应该采取有效方法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2.22 洁净室(区)内水池、地漏应安装预防倒灌装置,避免对环境和物料造成污染。2.23 产尘操作间应该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有效方法,预防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2.24
7、对含有污染性、传染性和高生物活性物料应该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传染、污染或泄漏等。2.25 生产激素类、操作有致病微生物、芽胞菌制品,应该使用单独空气净化系统,和相邻区域保持负压,排出空气不能循环使用。2.26 进行危险度二级及以上病原体操作应该配置生物安全柜,空气应该进行过滤处理后方可排出。应该对过滤器性能进行定时检验以确保其有效性。使用病原体类检测试剂阳性血清应该有对应防护方法。2.27 对于特殊高致病性病原体采集、制备,应该根据相关部门颁布行业标准人间传染病微生物名目、微生物和生物医学试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试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要求,配置对应生物安全设施。2.28 生产聚合
8、酶链反应(PCR)试剂,其生产和检验应该在各自独立建筑物中,预防扩增时形成气溶胶造成交叉污染。其生产和质检器具不得混用,用后应严格清洗和消毒。2.29 对生产环境没有空气净化要求体外诊疗试剂,应该在清洁环境内进行生产。清洁条件基础要求:要有防尘、通风、预防昆虫、其它动物和异物混入等方法;人流物流分开,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该有换鞋、更衣、佩戴口罩和帽子、洗手、手消毒等清洁方法;生产场地地面应该便于清洁,墙、顶部应平整、光滑,无颗粒物脱落;操作台应该光滑、平整、无缝隙、耐腐蚀,便于清洗、消毒;应该对生产区域进行定时清洁、清洗和消毒;应该依据生产要求对生产车间温湿度进行控制。2.30 易燃、易爆、有
9、毒、有害、含有污染性或传染性、含有生物活性或起源于生物体物料管理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所包含物料应该列出清单,专区存放、专员保管和发放,并制订对应防护规程。2.31 动物室应该在隔离良好建筑体内,和生产、质检区分开,不得对生产造成污染。2.32 洁净室(区)空气净化系统应该保持连续运行,维持对应洁净度等级。若停机后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应该进行必需测试或验证,以确定仍能达成要求洁净度等级要求。2.33 应该确定所需要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应该满足产品质量要求。应该配置对应制水设备,经过管道输送至洁净区用水点,并有预防污染方法。2.34 应该制订工艺用水管理文件,工艺用水储罐和输送管道应该满足产品要
10、求,并定时清洗、消毒。2.35配料罐容器和设备连接关键固定管道应该标明内存物料名称、流向,定时清洗和维护,并标明设备运行状态。2.36 洁净室(区)内使用压缩空气等工艺用气均应该经过净化处理。和产品使用表面直接接触气体,其对产品影响程度应该进行验证和控制,以适应所生产产品要求。2.37 生产设备、容器具等应该符合洁净环境控制和工艺文件要求。2.38 和物料或产品直接接触设备、容器具及管道表面应该光洁、平整、无颗粒物质脱落、无毒、耐腐蚀,不和物料或产品发生化学反应和粘连,易于清洁处理和消毒或灭菌。2.39 应该根据物料性状和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管理,应该明确要求中间品储存条件和期限。物料应该在要
11、求使用期限内、根据优异先出标准使用,无要求使用期限,应该依据物料稳定性数据确定储存期限。储存期内发觉存放条件改变且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立即进行复验。2.40 需要冷藏、冷冻原料、半成品、成品,应该配置对应冷藏、冷冻设备,并按要求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统计储存温度。2.41 进入洁净室(区)物品应该按程序进行净化处理。2.42 在生产过程中,应该建立产品标识和生产状态标识控制程序,对现场各类物料和生产区域、设备、管路状态进行识别和管理。2.43 应该对每批产品中关键物料进行物料平衡核查。如有显著差异,必需查明原因,在得出合了解释,确定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2.44 应该制订批号管理
12、制度,对关键物料、中间品和成品按要求进行批号管理,并保留和提供可追溯统计。同一试剂盒内各组分批号不一样时应尽可能将生产日期靠近组分进行组合,应该在每个组分容器上均标明各自批号和使用期。整个试剂盒使用期应以效期最短组分效期为准。2.45 不一样品种产品生产应该做到有效隔离,以避免相互混淆和污染。有数条包装线同时进行包装时,应该采取隔离或其它有效预防混淆方法。2.46 应该制订洁净室(区)卫生管理文件,根据要求对洁净室(区)进行清洁处理和消毒,并作好统计。所用消毒剂或消毒方法不得对设备、容器具、物料和产品造成污染。消毒剂品种应该定时更换,预防产生耐药菌株。2.47 生产设备所用润滑剂、清洗剂均不得
13、对产品造成污染。2.48 应该建立清场管理要求。前一道工艺结束后或前一个产品生产结束后必需进行清场,确定合格后才能够入场进行其它生产,并保留清场统计。相关配制和分装器具必需专用,使用后进行清洗、干燥等洁净处理。2.49 应该建立可追溯性程序并形成文件,应该要求可追溯性范围、程度、标识和统计。统计应该包含生产过程所用原材料、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生产环境等内容。2.50 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该对关键项目进行再验证。当影响产品质量关键原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关键原辅料、关键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质检或用户反馈出不合格项时,应该进行相关内容重新验证。2.51 生产车间停产超出十二个月,重新组织生产前
14、应该对生产环境及设施设备、关键原辅材料、关键工序、检验设备及质量控制方法等重新进行验证。2.52 外购标准品、校准品、质控品、生产用或质控用血液采购应满足可追溯性要求。应该由企业或提供机构测定病原微生物及明确定值范围;应该对其起源地、定值范围、灭活状态、数量、保留、使用状态等信息有明确统计,并由专员负责。2.53 应该对制备校准品、参考品量值进行溯源。2.54 生产和检验用菌毒种应该标明起源,验收、储存、保管、使用、销毁应实施国家相关医学微生物菌种保管要求和病原微生物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应该建立生产用菌毒种原始种子批、主代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系统。2.55 生产用细胞应该建立原始细胞库、主代
15、细胞库、工作细胞库。应该建立细胞库档案资料和细胞操作日志。自行制备抗原或抗体,应该对所用原料起源和性质有具体统计并可追溯。2.56 应该对生产用需要灭活血清或血浆建立病毒灭活处理操作规程,并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对生产用灭活前后血清或血浆状态进行显著区分和标识。2.57 生产中废液、废物等应该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2.58 应该对检验过程中使用标准品、校准品、质控品建立台帐及使用统计。应该统计其起源、批号、效期、溯源路径、关键技术指标、保留状态等信息,根据要求进行复验并保留统计。2.59 留样应该在要求条件下储存。应该建立留样台帐,立即统计留样检验信息,留样检验汇报应该注明留样批
16、号、效期、检验日期、检验人、检验结果等。留样期满后应该对留样检验汇报进行汇总、分析并归档。2.60 研制条件,包含配合使用设备、仪器和试剂应该满足研究所需,研制所用设备、仪器和试剂应该保留使用统计。2.61 研制过程中关键原料、中间体、关键辅料应该明确起源,其数量、使用量及其剩下量应该保留统计。2.62 工艺研究、标准研究、稳定性研究、检验、临床试验等各个阶段样品数量、贮存条件、留样、使用或销毁情况应该保留统计,样品试制量应该满足从事研究所需要数量。2.63 委托研究,应该保留委托研究协议及相关证实文件。第三部分 术语3.1 下列术语含义是: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等。关键物料:试剂产品组成中在性能上起到关键作用成份。物料平衡:在合适考虑可许可正常偏差情况下,产品或物料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和实际产量或用量之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