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一、有待分析的问题引出问题:如何处理工厂(甲)对居民(乙)的烟尘污染问题?庇古,福利经济学:赔偿、征税或责令工厂迁出。科斯认为这些办法并不合适,这类问题有待分析。二、问题的交互性质甲对乙的污染或侵扰固然是一种侵害。但,如果不让甲侵害乙,会使甲受到侵害。问题具有交互性,处理这个问题要全面权衡利害关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三、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羊牛者(甲)对农夫(乙)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赔偿费用的支付额取决于农夫与养牛者进行讨价还价的本领。但这笔费用既不会高得使养牛者放弃这个地点,也不会不随牛群规模而变”。“这种协议不会影响资源的配置,但会改变养
2、牛者与农夫之间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简单地说,养牛者支付给农夫m1,而m1大于农夫放弃土地耕种的收益m2,但m1小于养牛者由此新获得的收益m3。前提:交易成本为0。四、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由农夫承担责任。农夫会付给养牛者l1作为补偿养牛者减少牛群数目的损失,而l1大于养牛者的损失l2,但小于农夫由此而获得的收益l3。前提:交易成本为0。*两种方式都导致一种结果:双方都盈利,双方都满意,产值、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最优化。五、问题的重新说明科斯以四个实例论证其观点的本质,并表明其普遍适用性。甲对乙的侵害对乙来说是损失,但,如果不让甲侵害乙,同样会对甲造成损失。如果甲胜诉,乙会找甲谈判,表示:如
3、果甲放弃对乙的权利,乙会给甲补偿,而且补偿大于甲不放弃权利的收益。(乙对甲的补偿小于乙因此带来的收益。)这样,甲乙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乙胜诉,甲会找甲谈判,表示:如果乙放弃对甲的权利,甲会给乙补偿,而且补偿大于乙不放弃权利的收益。(甲对乙的补偿小于甲因此带来的收益。)同样,甲乙可以达成协议。因此,无论如何,在交易成本为0的情况下,甲乙都会通过谈判实现产值、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最优化。六、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第三、四、五部分都隐含了一个前提:在市场交易中是不存在成本的。但这不是现实,是个假定。通常交易成本很高,使交易根本无法进行。“一旦考虑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那么显然只有这种调整后的产值增长多于
4、它所带来的成本时,权利的调整才能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问题在于如何选择合适的社会安排来解决有害的效应。所有解决的办法都需要一定成本,而且没有理由认为由于市场和企业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因此政府管制就是有必要的”。七、权利的法律界定以及有关的经济问题 “当市场交易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致于难以改变法律已确定的权利安排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此时,法院直接影响着经济行为”。“我们在处理有妨害后果的行为时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是简单地限制那些有责任者。必须决定的是,防止妨害的收益是否大于作为停止产生该损害行为的结果而在其他方面遭受的损失。在由法律制度调整权利
5、需要成本的世界上,法院在有关妨害的案件中,实际上做的是有关经济问题的判决,并决定各种资源如何利用”。 八、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的研究九、庇古传统庇古的观点认为,解决的办法是对侵害者(甲)征税。科斯认为,单方面征税是不对的。即使征税,也应该建立一种双重的征税制度。因为甲对乙的侵害对乙来说是损失,但不允许甲侵害乙,同样会对甲造成损失。但“我无法想象如何得到这样的税收制度所需要的数据”。“就我的目的而言,只要表明这种税收一定带来最佳状况就足够了”。十、研究方法的改变研究问题的方法必须改变,要考虑总的效果:社会成本和社会利润。斯蒂格勒概括的“科斯定理”:1、如果交易成本为0,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使这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2、交易成本不可能为0,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3、产权制度的供给是人们进行交易、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