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2013055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轮辋轮毂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3年11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轮辋轮毂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周文杰
联系人
吴先生
通讯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平步大道以东
联系电话
13922788593
传真
邮政编码
510820
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平步大道以东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 366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用地面积(㎡)
8100
建筑面积(㎡)
8449
总投资
(万元)
15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67%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已于2011年12月投入生产,现为补办环评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括
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投资1500万元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平步大道以东兴建“轮辋轮毂仓库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100平方米,主要建筑为一栋1层(部分2层)的仓库,总建筑面积为8449平方米,主要进行汽车轮胎的轮辋轮毂组装,年组装轮胎300万个。
本项目已于2011年12月投入生产,本环评属于补办环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部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公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请有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100平方米,主要建筑为一栋1层(部分2层)的仓库,总建筑面积为8449平方米。其中,一层部分面积约8100平方米,主要为轮胎组装车间,设有原辅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轮辋轮毂组装间及叉车通道等,二层部分面积约349平方米,为员工办公室。
三、原辅材料及产品
本项目主要进行汽车轮胎的轮辋轮毂组装,年产汽车轮胎300万个。
项目使用到的原材料主要为轮辋、轮毂、气门咀及润滑油,项目原辅材料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单位
备注
1
轮辋
300
万个/年
根据顾客订单要求购置轮辋
2
轮毂
300
万个/年
根据顾客订单要求购置轮毂
3
配件
300
万套/年
与轮辋轮毂配套
4
润滑油
4400
千克/年
组装时使用
四、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不设锅炉、发电机,组装车间内空调系统采用风冷式中央空调,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1
生产线设备
打点机
FABM-6142CN
1
2
全自动车摆差测试机
FRC-6142W(41C-0050)
1
3
压装机
SICE S43GP
2
4
拆装机(压装机)
bultler-HP34.120
1
5
S43GP拆装机
SICES43GP
2
6
充气平台
非标
2
7
充气机
89XDB-1031
6
8
充气机
89XDB-1040
6
9
优化机
规格型号:AHCON Matchmatic-3/900
2
10
优化机
Airdraulic
1
11
车轮平衡机
Geodyna6300P
1
12
车轮平衡机
6300P
1
13
车轮平衡机
Geodyna6300P-2P
8
14
打点机(全自动摆差测试机)
Wheel Gauging System R2010
1
15
半自动匹配机
RMM
1
16
装胎机(自动压装机)
RMS-KL
1
17
充气机
RFG-M
1
18
优化机
RSO-SR
1
19
平衡机
AWS-RE12H2
1
20
复检机
AWS-RE11K
1
21
动力设备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SA-22A-1.25MA
2
22
空压机
SA55A
2
23
储气罐
2-1.1
1
24
储气罐
1M3
1
25
储气罐
2M3-1.25MPA
3
26
干燥机
IDFA37E-23
2
27
干燥机
ND-75AC
1
28
其他
中央空调
TICA TSD250DNVD
2
五、给排水系统
给水:本项目由市政自来水管道供给,生产工艺中无需用水,地面定期进行清理,清理频率为10次/月,每次清理用水为0.04m3/次,则清洁用水为4.8t/a;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用水量约为6.85t/d,1678.25t/a。
排水:项目外排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废水量为4.32t/a;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冲厕、清洁用水,废水量为6.165t/d,1510.425t/a。外排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华污水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天马河。
六、用能情况
该项目用电从当地供电主线路接线,各生产设备均使用电,年用电量约10万度,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
七、配套设施
本项目不设员工宿舍,员工食堂;项目只在组装车间内设置2台风冷式中央空调系统,并在办公室设置分体空调,仓库其他主要通风设施为抽排风机。
八、人员规模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设有职工137人,所有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日245天,每天按两班制生产,每天工作时间10小时。
九、产业政策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及广东省2008年1月通过、颁布的《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该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平步大道以东,项目东面约23m外为建设单位的调达集配仓库;南面约20m外为九塘西路;西面为建设单位的叉车训练场,8m外为宽约17m的市政绿化空地,项目与西侧的平布大道西相距约45m,与九塘村居民楼相距约70m;北面为建设单位后期建设用地,现状为空地;西北侧与九塘居民楼相距约115m。详见附图1、附图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平步大道以东,项目东面约23m外为建设单位的调达集配仓库;南面约20m外为九塘西路;西面为建设单位的叉车训练场,8m外为宽约17m的市政绿化空地,项目与西侧的平布大道西相距约45m,与九塘村居民楼相距约70m;北面为建设单位后期建设用地,现状为空地;西北侧与九塘居民楼相距约115m。详见附图1、附图2。
新华街是花都区中心城区,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新华于2005年5月28日撤镇改街。新华街东接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西连花都港,南接雅瑶镇,北邻狮岭镇,京广铁路、106、107国道横贯城区,机场高速、广清高速、北二环高速在新华街都有出口。
二、地形地貌
花都区总面积968平方公里,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丘陵绵亘,中部浅丘台地,南部为广花平原,形成东北向西南斜置的长方形。东有流溪河流经,西有巴江河过境。
三、气象与气候
项目所在地区花都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雨量充沛,年平均气压为1012hpa,历年最大降雨量为2865mm(1992年),最小降雨量为1113mm(1916年),年平均降雨量1755mm。年降雨量多集中在4-9月,前期为热雷期,后期为台风雨,合占全年降雨量的81%,降雨量最小是12月,占全部降雨量的1.4%左右。年相对湿度为77%,全年日照时数为1862hr,年蒸发量为1276mm。
本地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季风分明,秋、冬季吹北风和西北风为主,春、夏季吹南风和东南风为主。全年风向以北风为主导风向,其次为东南风。年平均风速为2.35m/s,静风频率为25%,夏季常有台风侵扰,风速可达28m/s。
四、水文
花都区境内河流主要分白坭河、流溪河两大水系。白坭河境内流域面积628.58平方公里,支流有国泰水、大官坑、天马河。流溪河境内流域面积196.5平方公里,支流有网顶河、老山水、高溪河。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6条:流溪河、天马河、白坭河、国泰河、新街河、芦苞涌。流溪河和芦苞涌都是区域分界河,东部流溪河与从化市及广州市花都区为邻,西部芦苞涌则与三水市隔河相对。除天马河、新街河在境内发源呈扇形分布并自北向南汇流白坭河出境外,其余河流均发源于邻市。花都区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受季风影响明显,春夏多降锋面雨,夏秋多降台风雨,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754.9毫米。降水量山区多,平原少,自东北向西南递减,且年内分配不均,汛期(4-9月)降水量占全年的79.7%,多年平均径流量11.59亿立方米。
项目所在地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华污水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天马河。
五、植被
项目所在区域植被以人工栽种者多,按功能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植被类型。
(1)常绿阔叶林
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附近的山岗,作为风水林较好地保存下来。整个群落分成两层。乔木层以禾本科的水竹、粉单竹为优势种,高达8-10米,伴生有苦谏、樟树等常绿树种。落木树种丰富,以樟科、山茶科、金楼梅科为优势种。层间植物种类较多,群落的覆盖度达95%以上。
(2)半人工次生林
主要分布于鹤嘴山、凤凰山、老虎头山以及西领山等山顶上。群落分为三层。乔木层以马尾松为优势种,间有细叶桉或木荷伴生,灌木以桃金娘为主,草木树种为芒箕,少数地方有白茅。整个群落层次分明,结构简单,覆盖度不大,常可达到75%。群落受迫害严重,向定级群落演化尚需一段很长的路。
(3)人工林
完全为人工种植的用材林,多为细叶桉林。多分布于各山丘、山冈的腰部,群落结构更简单,种类贫乏,分为二层乔木树种只有细桉一种,林下为草本层,以阳生草木为主。群落覆盖率低,达65%左右。在凤凰山脚下,还发现有木麻黄和苦谏林。
(4)经济林
以荔枝林为主,间有龙眼林、芒果林等。多分布于东侧空地上。群落为两层,乔本为荔枝或龙眼,草本为一些喜阴植物种类。
六、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下表:
表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序号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1
水环境功能区
天马河(海布—罗溪段)规划水质功能为饮用,水质目标为Ⅱ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Ⅱ类标准,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2
大气环境功能区
二类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3
环境噪声功能区
3类区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风景保护区(市政府颁布)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城市污水集水范围
新华污水处理厂
8
管道煤气干管区
否
9
施工地点是否可现场搅拌混凝土
否
10
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规定范围
否
11
是否“两控区”
是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行政管辖
本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平步大道以东,属于新华街管辖范围。全街总面积112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33平方公里。全街户籍人口261180人,外来人口121366人,辖24个村民委员会和3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人口分布
花都全区下辖新华街道办事处和花东、花山、梯面、狮岭、赤坭、炭步、雅瑶7 个镇,共188 个村(居)委员会。全区户籍人口64.62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43 万人,农业人口43.99 万人。
三、经济概况
根据《2012年广州市花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800亿元,同比增长6.3%;三次产业结构从2011年的3.6:64.9:31.5调整为3.7:61.8:34.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7.51亿元,同比下降3.2%。
工业增速明显放缓。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515.73亿元,同比增长7%;汽车产业增速下滑。全年汽车产业总产值1104亿元,同比下降10.3%;非汽车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29.4%,保持较快增长。
第三产业发展势头较好。实现增加值275.91亿元,同比增长10.9%。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围绕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全年接待游客724.2万人次,同比增长9.38%;旅游业总收入31.32亿元,同比增长12.37%。
农业保持平稳发展。实现农业总产值51.54亿元,同比增长2.6%。
投资稳步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4.42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04.32亿元,同比增长15.6%。消费市场持续兴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34亿元,同比增长14.5%。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金额分别增长3.4%、13.8%。出口形势逐步好转,我区出口总值31.51亿美元,同比增长10.6%;实际利用外资1.9亿美元,同比下降42.87%。
2012年,花都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516元,同比增长14.7%,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12元,同比增长11.4%。
四、教育、卫生情况
教育:花都区全区共有幼儿园91所,在园幼儿2.06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小学99所,在校学生8.25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普通中学47所,在校学生5.41万人,其中初中3.85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5.6%,高中1.56万人。区属3所职业中学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达98.5%。
卫生:花都区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36个,其中政府办医院(卫生院)13所,卫生机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外驻单位职工医院2所,民营医院1所,民营诊所、门诊部83个,厂矿等单位医务室(卫生所)28个,农村卫生站190个。全区有卫生技术人员4578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00名,注册护士2060名,药剂人员215名,检验人员148名,农村卫生站医务人员352名,其他卫生技术人员403名。全区医院、卫生院编制床位2112张。医院(卫生院)2008年门诊量3975581人次,住院111608人次,病床使用率87.28%,平均住院天数6.7天。
五、文化与文物保护设施
建设项目地块附近500米范围内无国家、省、市级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无文物古迹和文物保护目标。另外,在上述范围内亦无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珍稀、特有野生动植物存在。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规划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纳污河流为天马河。为了解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对天马河水质进行调查和分析。选取天马河的天马河口断面为监测断面,采用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2013年天马河口断面枯水期的监测数据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有关水污染物因子和监测结果(平均值)见表4。
表4 天马河口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pH除外)
项 目
pH
CODCr
BOD5
DO
NH3-N
总磷
天马河口断面
7.36
25.4
4.61
3.31
1.44
0.361
污染指数
0.18
1.69
1.54
5.04
2.88
3.61
(GB 3838-2002)Ⅱ类标准
6-9
≤15
≤3
≥6
≤0.5
≤0.1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纳污水体天马河口断面监测因子除了pH值达到标准限值外,CODCr、BOD5、DO、NH3-N、总磷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差,其主要原因是天马河上游河段两岸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生活废水及部分工业废水在未经处理情况下直接排入河内,而天马河的流量较小,上游大量的污水排入河内从而导致下游的监测断面水质达不到水质功能的要求。
二、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属二类区,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平步大道以东,为了解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选用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2年11月19日在项目所在地监测的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见表5:
表5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µg/m³)
名称
SO2
NO2
PM10
日均值
14~29
17~30
34~56
污染指数
0.09~0.19
0.21~0.38
0.23~0.37
(GB 3095-2012)二级标准
150
80
150
从上述的监测结果与执行标准可知,各污染物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平步大道以东,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的相关规定,项目位于居住、工业混合区,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现状,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12月19日昼、夜间分别在项目周围设点监测,测量时段为昼间10:00-18:00,夜间22:00-0:00,测点结果见表6。
表6 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
测点
昼间Leq
夜间Leq
实测值
标准值
实测值
标准值
1#东边界
56.8
60
46.2
50
2#南边界
56.6
60
46.6
50
3#西边界
55.4
60
45.3
50
4#北边界
55.1
60
45.0
50
从上表的四个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结果表明,各边界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保护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2、保护建设项目所在水域天马河的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表水污染,使该水域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使其水质变差。
3、保护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变差。
4、项目周围敏感点情况:
表7 项目周围敏感点情况
敏感点
影响规模
影响因素
方位
距离
保护目标
九塘村
约80户
废气、噪声、固废
西北
115米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2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西
70米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NH3-N无相应标准,SS≤400mg/L,LAS≤20mg/L,石油类≤20mg/L。
2、噪声
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废
①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标准,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执行;
②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标准。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量:1514.745t/a;CODCr:0.454t/a;NH3-H:0.0381t/a。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无
3.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
21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图1 项目工艺流程图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项目已于2011年12月投入生产,施工期已结束,本次环评不对其进行评述。
二、营运期的污染工序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来源:地面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生产设备噪声;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包装桶等。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洁废水,以及员工生活废水。
1、清洁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地面需定期清洗,约10次每月,每次用水0.04t,废水产生系数按0.9计,则废水产生量约4.32t/a。
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格栅隔渣处理后,与厂区员工废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员工生活废水
本项目有员工137人,均不在厂区内住宿,参照《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用水量按机关事业单位“无食堂”的0.05m³/d·人计,本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6.85t/d,1678.25t/a(按年工作日245天计)。污水产生系数按0.9计,则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6.165t/d,1510.425t/a。
3、废水排放情况
参照同类污水水质监测数据,外排污水的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见表7:
表7 污水主要污染物负荷一览表
污染物
CODCr
BOD5
SS
NH3-N
LAS
员工生活用水1510.425t/a
产生浓度(mg/L)
350
200
400
25
30
产生量(t/a)
0.529
0.302
0.604
0.038
0.045
清洁废水
4.32t/a
产生浓度(mg/L)
300
150
350
25
20
产生量(t/a)
0.002
0.001
0.002
0.0001
0.0001
总废水
1514.745t/a
总产生浓度(mg/L)
350
200
400
25
30
总产生量(t/a)
0.531
0.303
0.606
0.0381
0.0451
外排废水
1514.745t/a
排放浓度(mg/L)
300
190
300
25
20
排放量(t/a)
0.454
0.227
0.530
0.0381
0.0303
削减量(t/a)
0.077
0.076
0.076
0
0.0148
2、废气
本项目不设发电机组;项目区内不设厨房,无油烟废气产生;项目工艺主要为组装,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气。
因此,项目区内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运转噪声,轮辋、轮毂及其他配件在卸货、装货、组装过程产生的作业噪声,噪声源强为60~105dB(A)。
表10 主要噪声源的声级范围
设备名称
位置
声级范围 dB(A)
参考点位
空压机
空压机房
80~105
设备旁1米
叉车、装载车
卸货区
60~75
落料旁1米
叉车、装载车
装货区
60~75
落料旁1米
组装
组装车间
75~95
设备旁1米
4、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所使用的轮辋、轮毂在进货时已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安装过程使用的轮辋、轮毂都是合格品,则安装后的轮胎不会产生不合格品,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的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包装桶。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成分主要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包装纸等。本项目有员工137人,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37人×0.5kg/人·d=68.5kg/d(16.78t/a)。
(2)废包装物、废包装桶
轮辋、轮毂组装后经充气、检测后即为成品,组装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固废,主要为组装过程使用到的配件包装物,及润滑油包装桶。配件包装物主要为纸箱及塑料袋,产生量约0.5t/a,此类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包装桶产生量约为0.05t/a,此类固废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42的危险废物。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别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处理后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无
无
无
水
污
染
物
1污水
1514.745m³/a
CODCr
300mg/L
0.531t/a
≤300mg/L
≤0.454t/a
BOD5
200mg/L
0.303t/a
≤190mg/L
≤0.227t/a
SS
400mg/L
0.606t/a
≤350mg/L
≤0.530t/a
NH3-N
25mg/L
0.0381t/a
≤25mg/L
≤0.0381t/a
LAS
30mg/L
0.0451t/a
≤20mg/L
≤0.0303t/a
固
体
废
物
2固体废弃物
废包装物
0.5t/a
0
废包装桶
0.05t/a
0
生活垃圾
16.78t/a
0
噪
声
3营运期
噪声
装载机、叉车、组装线等
60-95dB(A)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其他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建设项目无明显生态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已于2011年12月投入生产,施工期已结束,项目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需对地面进行定期清洁,清洗频率为10次/月,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SS,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格栅隔渣处理后,进入厂区的污水沟,与厂区员工废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且周边市政管网已铺设完善,则项目外排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NH3-N无相应标准,SS≤400mg/L,LAS≤20mg/L,石油类≤20mg/L后,接驳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输排至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天马河。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设发电机组;项目区内不设厨房,无油烟废气产生;项目工艺主要为轮胎组装,无生产废气产生。
因此,本项目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轮辋、轮毂及其他配件在卸货、装货、组装过程产生的作业噪声,噪声源强为60~105dB(A)。建设单位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对高噪声设备,例如空压机进行隔音、吸音处理,且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装置,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本项目现状噪声情况的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各边界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即项目经过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西面及西北面的九塘村居民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为进一步减小运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将原辅料、产品的装卸点设于项目东侧,减小装卸噪声对西侧、西北的敏感点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使用的轮辋、轮毂在进货时已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安装过程使用的轮辋、轮毂都是合格品,则安装后的轮胎不会产生不合格品,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包装桶。
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16.78t/a,主要成分为废纸、果皮、塑料包装袋等,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废物,进行收集后由专门回收公司回收;
组装过程需使用少量的润滑油,润滑油包装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42的危险废物,由生产厂商回收处置。在回收前,需将润滑油包装桶临时存放于危废暂存点,该暂存点设于车间西北侧,为独立储藏间。危废暂存点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 cm/s。
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垃圾经上述方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无
无
无
水
污
染
物
1废水
1514.745m³/a
CODCr
清洁废水与一般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处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天马河。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SS
LAS
NH3-N
BOD5
固
体
废
物
2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卫生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采取相应措施后,将可实现安全处置的目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无不良影响。
废包装物
收集后由专门回收公司回收
废包装桶
收集后由生产厂商回收处置
噪
声
3噪声
装载机、叉车、组装线等
选用先进设备,采用减振措施、密封屏蔽、隔消声等措施。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建设单位应根据该项目特点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和花卉做好厂区内绿化。采取生态防护措施后,可改善原地块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项目所在地块景观,和美化厂区环境。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投资1500万元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平步大道以东兴建“轮辋轮毂仓库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100平方米,主要建筑为一栋1层(部分2层)的仓库,总建筑面积为8449平方米,主要进行汽车轮胎的轮辋轮毂组装,年组装轮胎300万个。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纳污水体天马河口断面监测因子除了pH值达到标准限值外,CODCr、BOD5、DO、NH3-N、总磷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差。
(2)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所在的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的各测点中,各污染物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噪声环境监测表明,据监测结果可看出建设项目周围昼间与夜间等效连续声级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2类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良好。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已于2011年12月投入生产,施工期已结束,项目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一般生活废水经格栅隔渣),与清洁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排至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天马河。外排废水需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NH3-N无相应标准,SS≤400mg/L,LAS≤20mg/L,石油类≤20mg/L。
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装载机、叉车、组装线等作业噪声,通过减振、隔音和消音处理,经过墙体的阻隔和距离的衰减,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则本项目的噪声对厂界周围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包装物收集后由专门回收公司回收;废包装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商回收处置。
项目产生的垃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处理率达10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⑤总量控制
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量:1514.745t/a;CODCr:0.454t/a;N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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