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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华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一期工程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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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新疆衡华贸易有限公司 年产18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缩本) 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二○一三年六月 西安 1 工程概况 1.1项目实施背景 焦亚硫酸钠作为化工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化工、医药、橡胶、印染、制革、食品等行业,用于生产羟基香草醛、盐酸羟胺、氯仿、苯甲醛等,可用作凝固剂、脱氯剂、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等。现阶段,焦亚硫酸钠已逐步成为引领医药、橡胶、印染、化工等行业发展的先导,其研究水平和产业化规模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 新疆衡华贸易有限公司紧抓这一促进企业发展的市场机遇,经充分考察调研,拟从中亚五国进口硫磺,同时依托国内纯碱生产企业,在阿拉山口口岸建设年产18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及附属配套设施,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4条生产线,年产6万吨焦亚硫酸钠;二期建设8条生产线,年产12万吨焦亚硫酸钠。本次仅对一期工程年产6万吨焦亚硫酸钠项目进行评价。该项目已于2012年底建成,尚未进行试生产,属于补做环评。 本项目已于2012年3月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取得阿拉山口口岸发展计划统计局的备案文件(阿计统发[2012]23号)。 1.2 工程基本情况 ⑴ 工程名称:年产18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一期工程 ⑵ 建设性质:新建 ⑶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年产18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及附属配套设施,一期建设4条生产线,年产6万吨焦亚硫酸钠;二期建设8条生产线,年产12万吨焦亚硫酸钠。本次仅对一期工程年产6万吨焦亚硫酸钠项目进行评价 ⑷ 建设地点:阿拉山口友好路以西、西迁路以东 ⑸ 总投资:7000万元 ⑹ 占地面积:3.3313hm2 ⑺ 行业类别: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⑻ 建设单位:新疆衡华贸易有限公司 ⑼ 项目运行时间:年运行6300h ⑽ 项目可研编制单位:北京华灵四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⑾ 评价单位: 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证书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610号 1.3 地理位置与交通 阿拉山口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是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的西桥头堡,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的铁路、公路并举的国家一类口岸。阿拉山口北临哈萨克斯坦,东邻塔城地区托里县,南依艾比湖,西接博乐市,距博乐市79km,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477km,距哈萨克斯坦德鲁日巴口岸12km。阿拉山口口岸在博乐市位置见附图1。 本项目位于阿拉山口友好路以西,西迁路以东,乌兰达布森街以北,连云港街以南,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45°08′21.36"、东经 82°33′20.97"。厂址东侧紧邻博阿公路(205省道),东距北疆铁路约600m,交通运输便利。 地理位置与交通见附图2。 1.4 工程概况 1.4.1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建设4条焦亚硫酸钠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年产1.5万t焦亚硫酸钠。 年产焦亚硫酸钠6×104t。 1.4.2 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见表1.4-1,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 表1.4-1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焦亚硫酸钠生产装置 建设4条焦亚硫酸钠生产线,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⑴SO2气体制取工段:包括燃烧炉、气体冷却、洗涤等。 ⑵化碱工段:由化碱槽、纯碱料斗等组成。 ⑶吸收反应工段:由3级串联的反应釜、间接冷却水系统等组成。 ⑷分离与干燥工段:包括离心机、气流干燥器等。 公辅工程 给水 给水水源来自阿拉山口市政供水管网,采用生产、生活、室内消防合一给水系统,设1座循环消防水池,容积600m3(10m×18m×1.8m)。 排水 生产废水回用或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阿拉山口污水处理厂。 供电 用电引自阿拉山口供电管网,厂区内新建配电室。 供热 新建1座锅炉房,内设1台0.14MW的CWSG卧式自然通风燃煤锅炉,用于厂区冬季采暖供热;生产工艺用热来自燃烧炉夹层热风,利用硫磺燃烧过程放出的热量生成热风,供干燥工序使用。 空压站 建设1座6000Nm3/h的空压站,设空气压缩机及缓冲罐等。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离心机尾气、干燥及包装尾气经抽气风机排入旋流塔中,由10%的稀碳酸钠溶液吸收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 厂区内设酸性废水回收槽,气体净化酸性废水经稀碳酸钠中和处理后回用于洗涤工序,地坪冲洗、锅炉排污水中和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固废处置 旋流塔吸收液排入母液槽回用于化碱工序;锅炉炉渣环评建议用于建材或铺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控制 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事故防范 设1座废水池(兼事故池),容积224m3(8m×8m×3.5m),钢筋混凝土结构。 绿化 厂区内设计绿化率15%。 储运工程 仓库 建设原料硫磺仓库、纯碱仓库各1座,常温常压储存,储存面积均为1350m2。建设1座焦亚硫酸钠成品库,面积324m2。 储料罐 生产车间内建设2个焦亚硫酸钠半成品储料罐,单个储罐直径1.5m,高度2.5m,常温常压储存。 生活办公 设办公楼(局部二层)、生活用房(一层)、门卫室等生活服务设施。 1.4.3 生产工艺 本项目采用过程技术成熟可靠的湿法工艺。 1.4.4 建设周期 本项目于2012年4月份开工建设,2012年底建成。 1.5 产业政策、规划、选址分析 1.5.1 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鼓励类,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关于促进新疆工业 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信部产业[2010]617号)文件中提到“鼓励高附加值精细无机盐产品生产”,本项目符合该政策意见要求。项目整体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1.5.2 相关规划符合性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含减排)“十二五”规划、阿拉山口口岸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阿拉山口口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与阿拉山口口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工业发展方向相符,详见表1.5-1。 表1.5-1 本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对照表 相关规划 规划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应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含SO2工艺废气采用旋流塔净化处理(10%的碳酸钠溶液吸收),SO2去除效率为90%,达标排放 符合 将西南诸河、西北内陆诸河、东南诸河,鄱阳湖、洞庭湖、洪泽湖、抚仙湖、梁子湖、博斯腾湖、艾比湖、微山湖、青海湖和洱海等作为保障和提升水生态安全的重点地区,探索建立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水生态安全综合评估,落实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安全保障措施。 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余量及生活污水排入阿拉山口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排入艾比湖,不会对艾比湖的水质产生影响 符合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加强重点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取缔渗井、渗坑等地下水污染源,切断废弃钻井、矿井等污染途径。 生产区、化学品库、废水池等实施防渗,锅炉灰渣临时堆场地面硬化,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符合 完善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 锅炉灰渣作为建筑材料销售,用作铺路及制砖等 符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水资源重复利用和污水综合利用,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80%以上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离心母液、旋流塔吸收液均返回母液低位槽,回用于化碱工序;酸性废水经酸水回收槽回收,稀碱液中和处置后回用于洗涤工序,实现废物资源化,节约水资源 符合 加快推进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博斯腾湖、艾比湖等重点流域总体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工业和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土保持和农业面源治理,整治尾矿库等水环境安全隐患,建立流域统筹、水陆结合、全面控源的污染防控体系,保障水环境安全。 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余量及生活污水排入阿拉山口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排入艾比湖,不会对艾比湖的水质产生影响 符合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含减排)“十二五”规划 加快艾比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步伐。加大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力度,增加入湖水量。加强对艾比湖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优化保护区的机构功能,积极探索生态修复示范技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符合 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要加快企业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在建工程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尽早发挥减排效益。 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余量及生活污水排入阿拉山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 阿拉山口口岸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推进口岸新型工业化进程 充分利用口岸风能、进口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石、皮毛等资源,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实力强的大企业落户口岸,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公司上市,依托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带动口岸工业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项目生产用硫磺依托阿拉山口口岸的优势从中亚五国进口 符合 阿拉山口口岸工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发展重点:扶持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兴后续产业,打造龙头企业,精心实施重点项目,重点发展进口油气资源加工、进口有色金属矿产冶炼及深加工、进口皮毛精深加工三大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的具有比较优势的工业产业群,从而带动口岸工业产业的全面进步,实现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从中亚五国进口硫磺,作为原料生产焦亚硫酸钠,广泛用于化工、医药、橡胶、印染、制革、食品等行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符合 阿拉山口口岸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发展方向:选择规划期内口岸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在东面、南面和西面。东面主要安排城市工业用地,南面安排城市仓储用地,西面安排行政办公和生活居住用地。城镇远景向东和向西发展,向东作为工业和仓储业的发展方向,向西作为生活居住用地的发展方向。 项目厂址位于阿拉山口口岸南部,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二类工业用地,目前,项目用地性质已变更为三类工业用地,详见附件。项目建设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变更后符合 1.5.3选址可行性 项目所在的工业用地已变更为三类工业用地,同时,项目已经取得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口岸建设环保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意本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变更后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选址位于阿拉山口市南部划定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基础设施可依托性强;项目属于精细化工企业,生产流程短,污染环节少;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经评价预测,正常生产及事故状态下,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中污染物SO2、烟(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92m处,且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废气排放对下风向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三废”污染可以控制在较小的程度,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改变园区现有环境功能;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强化风险管理,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最低,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⑴ 环境空气质量 评价区环境空气中的SO2、NOX日均浓度均较低,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这和厂区所在地常年平均风速大于5m/s,对气态污染物有良好的扩散稀释能力有关;PM10日均值存在超标现象,超标原因和大风起尘、干旱、少雨有关。 ⑵ 地表水质量 地表水现状评价对象为艾比湖,布设2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艾比湖COD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COD超标原因与艾比湖为咸水湖、湖泊相对封闭等因素有关。 ⑶ 地下水质量 地下水的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共6项,共布设3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⑷ 声环境质量 背景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表明项目厂址及其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环境现状监测点位见附图4。 2.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环境评价范围见表2.2-1。 表2.2-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表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 评 价 范 围 环境空气 三级 以旋流塔排气筒为中心,半径3.5km的圆形,面积38.465km2 地表水环境 三级 评价对象为艾比湖,进行分析评价 声环境 二级 厂界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 地下水环境 三级 根据地下水流方向(由西北向东南)的影响范围,确定其范围为厂区边界西北、东南方向外扩500m,东北、西南方向外扩200m 环境风险 一级 为以事故源为中心、半径5km的圆形区域,面积78.5km2 生态影响 三级 同大气影响评价范围 3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环保措施 3.1 项目污染因素分析 本项目各生产线的污染因素分析见表3.1-1。 表3.1-1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要求 类别 代号 污染源名称 污染物种类 拟采取治理方案 环保设施 环评要求 排放 规律 名称 建设情况 废气 G1 反应釜废气 CO2、N2、少量SO2 由第三反应釜通过管道排入烟囱中 / / 达标排放 连续 G2 离心机尾气 SO2 由风机排入旋流塔净化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18m排气筒排放 旋流塔(1台) 排气筒(1根) 已建成 达标排放 连续 G3 干燥、包装尾气 SO2、粉尘 由风机排入旋流塔净化处理,净化后废气与离心机尾气公用一根排气筒 旋流塔(2台) 已建成 达标排放 连续 G4 无组织废气 SO2 气体通过密闭管道输送 / / 加强设备维护 连续 G5 锅炉烟气 烟尘、SO2、NOX 自然通风,排气筒高度10m 排气筒(1根) 已建成 锅炉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0m,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连续 废水 W1 酸性废水 pH、SO42-、SO32- 设酸水回收槽,经稀碳酸钠中和处理后回用于洗涤工序,不外排 酸水回收槽 已建成 / 间断 W2 循环水系统排水 盐类 未提及 / 建议作为道路洒水 间断 W3 锅炉排污水 pH、SS 未提及 / 中和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间断 W4 地坪冲洗水 pH、SS、COD 未提及 / 间断 W5 生活污水 COD、BOD5、氨氮、SS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阿拉山口污水处理厂 化粪池 已建成 / 连续 固废 L1 旋流塔吸收液 一般废物 排入母液槽回用于化碱工序 母液槽 已建成 / 间断 S1 锅炉炉渣 一般固废 未提及 / 厂内设临时贮存场地,外运用于建材或铺路综合利用 间断 S2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 垃圾箱 已建成 / 间断 噪声 N1 燃烧炉 等效A声级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连续 N2 碱液泵 等效A声级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连续 N3 循环泵 等效A声级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连续 N4 母液泵 等效A声级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连续 N5 抽气风机 等效A声级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连续 N6 离心机 等效A声级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连续 N7 进料机 等效A声级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连续 N8 输送风机 等效A声级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连续 N9 空压机 等效A声级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消声器 消声器 已建成 连续 环境风险 设1座容积224m3废水池(兼事故池),废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采用环氧树脂防腐,生产车间及硫磺仓库均有通向事故池的废水导排系统;废水排放管道采用防腐、防渗管道。 事故废水单独收集处理,不直接外排 / 项目“三废”排放汇总表见表3.1-2。 表3.1-2 本项目三废排放统计表 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种类 产生量 措施削减量 削减率(%) 排放量 废 气 废气量(104m3/a) 23343.8 0 0 23343.8 SO2 174.88 154.8 88.5 20.08 烟(粉)尘 265.94 260.6 98.0 5.34 NOX 0.081 0 0 0.081 废水① 废水量(m3/a) 2773.75 280 10 2493.75 COD 0.8925 0.1181 13.2 0.7744 BOD5 0.3938 0.0591 15 0.3347 氨氮 0.0788 0 0 0.0788 SS 0.4725 0.1969 41.7 0.2756 固 废 工业固体废物 543 543 100 0 生活垃圾 26.25 0 0 26.25 注:①清下水不计入 3.2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距离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实验区)最近距离5km,艾比湖湿地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评级区内无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等需特殊保护的区域。 艾比湖湿地保护区范围包括艾比湖湖体、四周的湖滨荒漠和湿、干涸湖底。艾比湖湖体位于保护区的中部及西北部,其中,西北部约一半湖面已干涸,成为干涸湖,湿地保护区西北部范围为艾比湖湖体向西北外扩500m,因此,本项目距离艾比湖湖体的最近距离为5500m。 本次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2-1,环境保护目标及四邻关系见附图5。 表3.2-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保护对象 人口(人) 相对厂界 保护内容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km) 环境 空气 阿拉山口市区居民居住点人 7380 N 2.8 人群健康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地表水 艾比湖 SE 5.5 地表水水质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Ⅴ类标准 地下水 厂区及附近区域潜水 地下水水质 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 3.3 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3.3.1 施工期环境影响 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均已建成,以下简要介绍项目建设进展、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存在的问题。 3.3.1.1 项目建设进展 本项目于2012年4月份开工建设,2012年底建成,施工周期8个月,总体上,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已经结束,据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施工过程委托新疆建工监理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监理,未进行环境监理。 3.3.1.2 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固废、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主要环境污染特征见表3.3-1。 表3.3-1 施工期环境污染特征 影响分类 影响来源 污染物 影响范围 特 征 扬尘 废气 运输、基础工程、物料堆放、汽车尾气、混凝土搅拌站等 TSP 施工场所及其周围、运输沿线 与施工期同步 噪声 运输、施工机械、混凝土搅拌站 LAeq 施工场地周围、运输沿线 间 断 废水 生活、施工废水 COD、BOD5、氨氮、SS 施工营地、施工现场 简单 固体废物 生活、建筑垃圾 有机物、无机物 施工营地、施工现场 生态环境 渣土堆放、占地 土方 施工场地 局部 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均为工矿企业,周边2.8k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期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场地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3.2 运营期环境影响 3.3.2.1 大气环境影响 ⑴正常工况废气影响预测 项目投产后,反应釜废气、离心机尾气、干燥、包装尾气中污染物SO2、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398mg/m3、0.0108 mg/m3,对应占标率分别为7.95%、2.4%,出现在下风向392m处;锅炉烟气中SO2、PM10、NO2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45mg/m3、0.00097mg/m3、0.002mg/m3,出现在下风向223m处,占标率分别为0.89%、0.22%、0.84%,均小于10%。说明本项目正常工况废气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生产工艺区无组织S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216mg/m3、占标率为4.33%,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在生产车间周围104m范围内,主要位于厂区内,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⑵非正常工况废气影响预测 非正常条件下,工艺废气未经旋流塔吸收直接排放后,其主要污染物SO2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3558mg/m3、占标率为71.16%,TSP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5428mg/m3、占标率为60.31%,位于污染源下风向392m处,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3.2.2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阿拉山口污水处理厂,最终用于荒漠灌溉,不排入艾比湖及其湿地保护区内,因此,不会对艾比湖及其湿地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 3.3.2.3 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不会因地下水抽采对当地的地下水水位及水资源量产生影响,厂区生产装置、仓库、事故池、固废临时贮存设施等均应按规范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厂区及附近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小。非正常情况设置事故池对废水进行收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或外排,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3.3.2.4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布置在厂区北侧中部,因此,东、南、西昼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受空压机、燃烧炉噪声影响,北厂界昼间超标1.5 dB(A),夜间噪声贡献值超标11.5dB(A),最大超标范围为厂界外50m,位于北侧相邻的雪龙纤维制品公司内,厂界噪声超标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3.3.2.5 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废液)主要为旋流塔吸收液、锅炉炉渣及生活垃圾。旋流塔吸收液、锅炉炉渣均为一般固废,前者排入母液槽回用于化碱工序,不外排,后者厂内临时收集后外运用于建材或铺路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4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3.4.1 施工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未进行环境监理,不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 依据环办[2012]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建设期应实行环境监理。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试运行前委托环境监理单位进行环境监理,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⑴ 组织与实施 ① 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要求制定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计划。 ② 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之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有环境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环境监理,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监理单位,并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施工阶段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③ 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依据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 ⑵ 环境监理重点 环境监理重点主要包括:项目主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工程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规定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范与事故应急设施与措施的落实情况,如事故池;与环保相关的重要隐蔽工程,如防腐防渗工程建设情况;施工场地或施工便道恢复情况等。环境保护投资是否落实到位。 本评价提出的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建议清单见表3.4-1。 表3.4-1 施工期环境监理建议清单 序号 项目 内容 要求 1 平整场地 在雨后或无风、小风时进行,减少扬尘影响 当出现风速≥四级风时,应停止土方等扬尘类施工,并采取防尘措施 2 基础开挖 ① 开挖产生砂土用于场区填方 ② 干燥天气施工定时洒水降尘 ① 砂土在场区内合理处置 ② 强化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扬尘 3 施工扬尘点 建筑材料石灰、水泥、砂石堆场(库)及现场作业点等 扬尘点应选在常住人群下风向,设在场地中部,远离环境敏感点 4 建筑砂石材料运输 ① 水泥、石灰等运输、装卸 ② 运输建筑物料车辆加盖篷布 ① 使用商品混凝土,罐装运输; ② 无篷布车辆不得运输砂石料 5 建筑物料堆放 沙、渣土、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① 扬尘物料不得露天堆放 ② 扬尘控制不利追究领导责任 6 施工废水 设临时沉砂池 施工废水合理处理利用 7 施工噪声 定期监测施工场界噪声 夜间22时~凌晨06时严禁施工 8 施工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废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合理处置 施工废弃物全部合理处置 9 临时堆渣场 ① 设防扬尘、防水土流失设施; ② 设弃土渣临时堆渣场、遮蔽 ① 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沉淀池 ② 临时渣场周围设1.2m高防风墙 10 场地道路 硬化临时道路地面,防止扬尘 定时喷洒水灭尘,防止二次扬尘 11 厂内绿化 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开展环境绿化,美化环境,植树、种花种草 厂内设置绿化区 12 配套建设的 环保设施 ① 环保设施在施工阶段的工程进展情况和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② 对生产车间、硫磺仓库、纯碱仓库、废水池(兼事故池)、酸水回收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等地面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进行重点监理; ③旋流吸收塔、废水中和预处理设施的落实情况; ④事故池容积、防渗设施及其导排系统; 按照本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进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措施按工程设计和报告书要求同时施工建设 ⑶ 环境监理方式 采取文件核对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质量、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环境监理应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包括纪录制度、报告制度和例会制度等。 监理人员应将日常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并应将有关情况通报承包商、业主以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⑷ 环境监理报告 建设单位应定期向负责“三同时”监督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⑸ 环境监督管理 项目所在地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施工的,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造成生态破坏的要采取补偿措施或予以恢复。 3.4.2 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3.4.2.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 项目拟采用旋流塔脱硫除尘技术,由抽气风机将离心机尾气、干燥及包装尾气排入旋流塔中,利用10%的碳酸钠溶液吸收处理,离心机尾气设1套旋流塔设施,干燥及包装尾气设2套旋流塔设施,共设3套旋流塔治理设施,经过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反应釜废气中含有极少量二氧化硫,收集后直接从该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经过旋流塔吸收处理后,SO2、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0mg/m3、40mg/m3,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550mg/m3、120 mg/m3的要求,治理措施可行。 ⑵ 采暖锅炉采用小型自然通风热水锅炉,烟气经1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排放限值,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评要求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20m。 3.4.2.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 燃烧炉气体洗涤废水经稀碳酸钠中和处理后回用于洗涤工序,不外排。 ⑵ 循环水系统排水评价建议作为厂区道路洒水,节约新鲜水用量。 ⑶ 锅炉排污水及地坪冲洗中和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阿拉山口污水处理厂 ⑷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排入阿拉山口污水处理厂。 ⑸ 硫磺仓库或生产装置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废水可收集至事故池内,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阿拉山口污水处理厂。 阿拉山口口岸污水处理厂(地理坐标北纬 45°07′9.17"、东经 82°36′12.04")位于本项目东南约4km处,于2009年底建成投产,污水处理设计总规模21000m3/d,目前,实际处理规模为10000m3/d,采用格栅+沉淀池+稳定塘处理工艺。从收水范围、污水处理规模、处理水质等方面,本项目依托阿拉山口污水处理厂有保证,可以进行依托。 3.4.2.3 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 ⑴ 燃烧炉车间、生产车间、净化间、成品库、硫磺仓库、纯碱仓库、锅炉炉渣临时堆放场地等地面均进行了水泥硬化处理。 ⑵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循环消防水池、废水池(兼事故池)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事故池采取防渗处理,底部采用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等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应小于1×10-7cm/s。 ⑶化碱槽、母液槽、酸水回收槽等采取防腐不锈钢材质。 ⑷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⑸生产废水排放管道采取防腐、防渗处理。 ⑹生产车间、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通过管网将事故消防废水等引至事故池内,当事故结束后废水经过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事故池应在日常保持空池容。 3.5 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SO2、硫磺等,厂区不属于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类型为SO2气体泄漏事故及硫磺仓库火灾爆炸事故,事故最大风险值为3.2×10-6/a,低于参考水平石油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因此,项目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主要要求: ⑴ 建设单位及其所属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 ⑵ 应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等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⑶ 要求建设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备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应纳入阿拉山口和博州市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区域联动。 ⑷ 加强生产车间及硫磺仓库等巡查、监视力度,强化风险管理,强化对员工的职业素质教育,杜绝违章作业。生产车间、硫磺仓库等应配备防护器材和应急抢险物资。 3.6 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目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不涉及环保搬迁问题。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规划为工业用地、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功能规划。 3.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225万元,在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的情况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协调发展,评价认为从环境经济综合的角度看,本项目可行。 3.8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本项目焦亚硫酸钠的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处于国内清洁生产较高水平。 项目按照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规定,采取了循环经济措施。整体上水耗、能耗较低,使用能源清洁,采取的工艺技术与设备较先进,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较低水平,各种资源和废物合理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等基本原则。 3.9环境监测计划及环保验收清单 ⑴ 环境监测计划 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3.9-1。 表3.9-1 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表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置 测点数 监测频率 污染源监测 反应釜废气、离心机尾气、干燥、包装尾气 SO2、烟(粉)尘 排气筒出口 1个点 半年1次 锅炉烟气 烟尘、SO2、NOX 排气筒出口 1个点 半年1次 厂界污染源监控点 SO2 厂界四周 4个点 半年1次 生产废水 pH、SS、COD 废水排放口 1个点 半年一次 厂界噪声 等效A声级 厂界四周 4个点 半年一次 环境监测 环境空气 PM10、SO2、NO2 厂址附近、阿拉山口汽车站 各1个点 每年1次 地下水 pH、氨氮、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 厂址附近、阿拉山口口岸民用取水点 各1个点 每年1次 ⑵ 环保验收清单 环境保护验收建议清单见表3.9-2。 表3.9-2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建议) 类别 治理项目 污染源 位置 污染防治设施 治理要求 数量 验收标准 废气 离心机尾气 生产区 旋流塔 达标排放 1套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干燥包装尾气 生产区 旋流塔 达标排放 2套 反应釜废气、离心机尾气、干燥包装尾气 生产区 高度≥18m的烟囱(工艺废气公用一根排气筒) / 1跟 锅炉烟气 锅炉房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0m 达标排放 1根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排放限值 废水 燃烧炉气体 洗涤废水 生产区 酸水回收设施,Ф10m×4m 中和处理后 回用 1座 不外排 地坪冲洗水等 生产区 废水池(兼事故池),容积224m3 达标排放 1座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 生活污水 生活区 化粪池 达标排放 1座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噪声 各类风机、各种泵类、燃烧炉、离心机、进料机 厂区 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 达标排放 24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空压机 空压机房 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消声器 达标排放 4台 固废 锅炉炉渣临时贮存场地 厂区 地面硬化、防渗、防流失 外售综合利用 1座 处置率100% 旋流塔吸收液 厂区 排入母液槽回用于化碱 回收利用 1套 处置率100% 生活垃圾 厂区 垃圾桶 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若干 处置率100% 环境绿化 厂区 绿化植树、种草 绿化系数≥15% 环境管理 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3人,由厂长直接管理 绿化专职管理人员1~2人 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理报告、试生产核查报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 4公众参与 4.1 公众参与的目的 公众参与目的在于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体现“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原则,通过增加工程透明度、充分征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来发现潜在环境问题,以便及时化解不良环境影响带来的社会矛盾,使工程建设能够被公众认可或接受,并得到理解和支持,最终促使项目设计、建设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更加完善、合理可行,起到公众参与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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