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
深基坑工程专题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湖北时代工程建设监理
襄樊分企业
二○一○年三月
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
深基坑工程专题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阶段)
工程项目名称: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章):湖北时代工程建设监理
襄樊分企业第七项目部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二○一○年三月
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
深基坑工程
专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1、项目名称:襄樊市汉江明珠城1#、2#、3#、4#、5#、6#、8#、9#、地下车库及门卫房
2、建设单位:襄樊市嘉恒房地产开发企业
3、监理机构:湖北时代工程建设监理第七项目部
4、设计单位:上海思纳建筑设计
5、施工单位:江苏沪武建设工程
6、工程项目地址:襄樊市沿江大道
7、工程项目规模:145760平方米
8、工程项目造价: 约2亿元人民币(以决算为准)
9、项目建筑特点:
序号
项 目
1
工程名称
襄樊市汉江明珠城1#、2#、3#、4#、5#、6#、8#、9#、地下车库及门卫房
2
工程地址
襄樊市沿江大道
3
建设单位
襄樊市嘉恒房地产开发企业
4
设计单位
上海思纳建筑设计
5
耐火等级
一级
6
屋面防水等级
二级
8
建筑规模
建筑总面积:145760平方米
9
抗震设防烈度
六度
10、汉江明珠城3#、4#、5#、6#楼下设计7米深基坑,1#、2#、9#楼下设计4.67米深基坑。
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2.0.1 《中国建筑法》;
2.0.2 《中国安全生产法》;
2.0.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5 《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
2.0.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0.7 《相关印发〈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要求〉通知》;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题施工方案编制及教授论证审查措施》;
2.0.9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措施》;
2.0.10 《湖北省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暂行措施》;
2.0.11 《湖北省建设工程基坑支护专题监测管理措施(暂行)》;
2.0.12 《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2.0.13 经审定监理计划、安全监理计划;
2.0.14 施工单位编制深基坑工程专题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目标
实现深基坑、防高处坠落施工全过程无安全事故。
四、安全监理职责
深基坑、防高处坠落安全监理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项目监理机构责任人指定一名安全监理人员专门负责深基坑、防高处坠落安全监理工作,其岗位职责以下:
1 按要求对安全专题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出具监理机构审查意见。
2 安全专题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须经承包单位技术责任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部,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 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时,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总监汇报,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向建设单位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安全隐患严重时,应立即发出《临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并报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不停止施工,应立即向安全监管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汇报书》;承包单位因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应立即督促承包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汇报落实整改情况。
4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验,并做好统计,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立即阻止,主动进行旁站监理,并立即填写《旁站监理统计表》。
5 负责安全监理资料搜集、整理和归档。
6 定时向总监汇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7 常常对照《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措施》要求,认真推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坚持连续改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监理日志。
8 不得越权代签应由总监签认监理文件。
五、安全监理控制关键点
5.1 深基坑安全监理控制关键点
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关键原因有: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类别和坡度许可值,按要求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因为震动,破坏了土体内聚力,引发土体结构破坏,造成滑坡;因为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排水方法不力和解冻时造成坍塌等。
5.1.1 施工方案
1 基坑开挖之前,要根据土质情况、基坑深度和周围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含: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次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方法及监测要求等。
2 施工方案制订必需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原因和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周围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订具体可行方法,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 高层建筑筏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所以基坑深度常超出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需认真制订安全方法预防发生事故。如:
1) 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 基坑深度不一样,主楼较深,群房较浅,所以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取悬臂板桩;
3) 合理采取降水方法,以降低板桩上土压力;
4) 当采取钢板桩时,合了处理位移和弯曲;
5) 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忽然而来明水;
6) 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能够立即采取另一路电源,预防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总而言之因为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出现,所以必需做专题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 支护设计方案合理是否,不仅直接影响施工工期、造价,更关键还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是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需经上级审批。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深基坑支护方案须经教授论证。实践证实这些要求不仅确保了施工安全,还对缩短工期、节省资金取得了显著效益。
5.1.2 临边保护
1 当基坑施工深度达成2m时,对坑边作业已组成危险,根据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要求,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 基坑周围搭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法及牢靠程度全部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要求。
5.1.3 坑壁支护
不一样深度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支护方法也不一样。
1 原状土放坡
通常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取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成4~5m时,也可采取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需确保边坡稳定,依据土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适用于较浅
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取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稳定。
2 排桩(护坡桩)
当周围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能够采取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取间隔排桩时,将桩和桩之间土体固化形成成桩墙挡土结构。
土体固化方法可采取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土体不得含有整体性好,同时能够阻止地下渗透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利用桩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取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稳定。
3 坑外拉锚和坑内支撑
1)坑外拉锚:
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悬臂部分,将锚杆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需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经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能够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取坑外拉锚较采取坑内支撑法能有很好机械开挖环境。
2)坑内支撑:
为提升桩稳定性,也可采取在坑内加设支撑方法。坑内支撑可采取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取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需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次序。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需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4 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既可起挡土护壁又可起隔渗作用,还能够成为工程主体结构一部分,也能够替换地下室墙外模板。
地下连续墙也可简称地连墙,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根据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内放入钢筋笼,然后浇注混凝土。施工时,能够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终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
5.1.4 排水方法
基坑施工常遇地下水,尤其深度施工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基坑施工,还会给周围建筑造成沉降不均危险。对地下水控制方法通常有:排水、降水、隔渗。
1 排水
开挖深度较浅时,可采取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季暴雨忽然而来明水,也采取明排。
开挖深度大于3m时,可采取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能够预防在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
2 降水
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可采取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取深井降水。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同时采取回灌方法。回灌井是一个较长穿孔井管,和井点过滤管一样,井外填以合适级配滤料,井口用粘土封口,预防空气进入。回灌和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察地下水位改变,以保持原有地下水位不变。
3 隔渗
基坑隔渗是用高压旋喷、深层搅拌形成水泥土墙和底板而形成止水帷幕,阻止地下水渗透基坑内。隔渗抽水井可设在坑内,也可设在坑外。
坑内抽水:不会造成周围建筑物、道路等沉降问题,能够坑外高水位坑内低水位干燥条件下作业。但最终封井技术上应注意防漏,止水帷幕采取落底式,向下延伸到不透水层以内对坑内封闭。
坑外抽水:含水层较厚,帷幕悬吊在透水层中。因为采取了坑外抽水,从而减轻了挡土桩侧压力。但坑外抽水对周围建筑物有不利沉降影响。
5.1.5 坑边荷载
1 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含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大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出1.5m。
2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依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规范要求“基坑周围严禁超堆荷载”。土方开挖如有超载和不可避免边坡堆载,包含挖土机平台位置等,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设计计算确定。
3 当周围有条件时,可采取坑外降水,以降低墙体后面水压力。
5.1.6 上下通道
1 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需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2 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取梯子或专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要求。
5.1.7 土方开挖
1 全部施工机械应按要求进场经过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确定合格,并有统计。
2 机械挖土和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需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面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3 挖土作业位置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需满足机械作业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工作面。
4 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
5 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终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而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降低亮槽时间(降低土侧压力)。
5.1.8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1 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监测方案。包含: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部署、观察周期、工序管理、统计制度、信息反馈等。
2 基坑开挖过程中尤其注意监测:
1)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2)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3)临近建筑物动态。
3 监测支护结构开裂、位移。关键监测桩位、护壁墙面、关键支撑杆、连接点和渗漏情况。
5.1.9 作业环境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往往是地下作业条件被忽略,坑槽内作业不应降低规范要求。
1 人员作业必需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需符合规范要求,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2 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需按摄影应规范进行检验。
3 深基坑施工照明问题,电箱设置及周围环境和多种电气设备架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要求。
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方法
6.1 事前控制
6.1.1 深基坑安全生产事前控制
6.1.1.1 通常要求
1 深基坑工程必需严格实施基础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标准。
2 督促建设单位应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资料及对毗邻建筑物安全判定(检验评价)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监理部也必需搜集掌握并立案。
3 审查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监测单位资质等级。
4 审查承包单位深基坑专题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6.1.1.2 深基坑支护方案设计
1 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含计算书、图纸、文字资料等,并应按基坑安全等级明确结构变形、水平位移和沉降观察许可值,和临界状态报警值,并对施工组织、土方开挖程序、监测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2 当采取和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该和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亲密配合,依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基坑护壁设计,并应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适应性。
3 深基坑工程支护设计,必需符合国家、行业和湖北省相关技术标准及《中南地域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要求》,要尤其重视保护基坑整体稳定性和周围环境安全要求。
4 基坑支护方案必需注明支护有效使用时间。
6.1.1.3 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评审论证
1 当基坑开挖深度不超出10m且地质条件较简单(如流砂、淤泥层厚度不超出4m)时,其支护设计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经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2 对于开挖深度超出10m或地质条件较复杂基坑,其支护设计方案,必需经过由市建委和建设单位共同组织、市建设科技委教授组主持评审会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3 需要报市基坑评审教授组评审论证支护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工程用地红线图;
2) 工程地质勘察汇报;
3) 建筑红线外30m范围内地面、地下建(构)筑物及管线资料;
4) 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计算说明书及图纸;
5) 本项目工程简况及地下工程平面图和剖面图。
4 教授组应对支护设计设计方案提出书面评审意见。经教授组评审认为需作部分修改完善方案,设计单位应依据教授意见调整设计方案,并把修改后图纸送市建委立案。如经教授组认定需作较大修改方案,设计单位需重新做设计方案,并把调整后支护设计方案送原来审查教授复审。
6.1.1.4 施工和监测
1 审查承包单位专题施工方案
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该依据设计文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有针对性施工组织设计,其施工组织设计除应该含有常规内容外,还必需包含施工安全确保体系、监测方法、抢险方法、救护方法、环境保护方法等内容。
2) 深基坑工程承包单位应该依据经审查合格设计文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题施工方案。专题施工方案除应该含有常规内容外,还应该包含实施规范、规程、设计中所要求施工程序技术方法;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方法;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供电及市政管线保护方法、监控方法;应急抢险方法等内容。
3) 深基坑工程承包单位应采取符合环境保护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进行深基坑工程施工。施工方案必需包含针对扬尘、噪声、污水专题处理方法,以达成符合城市环境保护要求。
4) 深基坑护壁施工完成后,总承包单位应该立即组织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凡超出设计许可暴露时间且未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基坑,建设、总承包单位应采取有效方法预防坍塌事故发生。
5)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需为深基坑工程施工作业相关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检测单位应该依据深基坑支护结构型式按摄影关规范、规程要求编制检测实施计划。检测实施后应立即编制检测汇报,检测汇报应包含检测目标、检测项目、检测精度要求、检测结果及检测异常情况原因分析。
3 监测单位应该定时作好建设工程施工期基坑安全和周围环境监测监护工作。监测单位应该依据勘察汇报、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监测要求,制订监测监护方案,并经设计单位、项目总监签字认可后实施。监测统计应该规范,监测数据应该正确,并依据监测统计和数据提出合理意见,经监测单位技术责任人审核后立即报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4 监测单位应该立即向建设、监理、设计、承包等单位通报监测分析情况。当监测采集数据异常时应立即汇报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并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提议;当监测数据超出报警值时,应该立即通知相关各方,方便立即采取有效方法立即处理。
6.2 事中控制
6.2.1 深基坑安全生产事中控制
1 施工期间安全监测。深基坑和边坡支护施工各责任单位要二十四小时设专员监测基坑和边坡安全情况,并做好监测统计。监测采集数据已达报警界限时,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方法,预防险情扩大,并快速上报建筑安全监督部门。
2 安全监理责任落实到人,全方位、全天候跟踪控制并统计形成书面资料。
1) 分析天天施工作业安全控制点;
2) 逐一检验当日施工作业安全控制点安全情况;
3) 观察深基坑周围变形情况,跟踪基坑变形监测;
4) 观察深基坑实际地质、水文和勘察汇报描述差异;
5) 关注天天天气情况和近期气候趋势;
6)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3 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下列情况进行检验,发觉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在监理日志上登记并汇报总监理工程师:
1) 施工现场多种安全警示标志和临时设置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2) 施工现场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司索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3) 承包单位按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4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工程作业进行巡视检验,必需时实施旁站监理,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根据已审批专题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检验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进行现场监督,立即阻止违规施工作业。如抽查土方开挖设备司机持证上岗情况;根据要求程序挖土并有没有超挖现象;
5 监理人员应在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前对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行审查,符合者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场;对施工起重机械(如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见。
6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发觉承包单位未根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该立即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立即汇报建设单位;情况严重,应该立即下达暂停工令并汇报建设单位。整改完成后,项目监理部应对承包单位报送整改回复单核查并签署复查意见。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项目监理部应该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7 项目监理部在日常安全检验、巡视和旁站过程中发觉通常性安全问题,也应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承包单位限期整改,指定人员进行跟踪检验整改情况,并把发觉问题和整改情况立即填写在当日安全施工监理统计和监理日志上,每七天工地例会,要把上周工程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必讲内容进行讲评。
8 经过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安全检验统计等形式,定时或不定时向建设单位、企业、安监机构汇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对企业,还可利用OA网把项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发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9 项目监理部对建设过程形成安全监理资料应立即整理上传,需上传安全监理档案资料应包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题监理方案》;
2) 《项目监理部重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3) 项目监理部安全员名单及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对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及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审查意见;
5) 项目可能存在危险点、危险源及其监控方法和效果;
6) 由各方组成现场安全生产联合工作小组架构;
7) 对承包单位专题施工方案和其它应按相关要求制订并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方案审查意见。若经过教授组进行论证审查,还应包含教授组书面论证审查汇报等等;
8) 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意见;
9) 对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验统计资料、整改通知书、整改回复单;
10) 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题会议纪要;监理例会纪要;
11) 日常监理工作中发出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整改回复单;
12) 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方法费用列支情况审查。
6.3 事后控制
安全生产事后控制是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义务,监理工程师必需有所作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最关键首先是应抢救援,任何拖延和耽搁全部有可能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或损失扩大。所以,要未雨绸缪,预先建立应抢救援组织,制订应抢救援方法,一旦发生事故,可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方法,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1 建立应抢救援组织,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现场监理责任人)任组长,并指定若干监理部组员和安全员参与;只派驻一人项目监理部,该职员当然就是应抢救援人员。
2 编制《重大安全事故监理应抢救援预案》。
3 项目监理部救援小组参与审查承包单位重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检验救援器材配置情况和安全方法费用情况,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参与救援演练。
4 工地一旦发生相关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下达暂停工令,并向企业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项目监理部救援小组立即行动,帮助承包单位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方法预防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需移动现场物品,监理要做好相关统计,保留好相关证据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事故汇报制度立即、如实向相关部门汇报。
5 事故调查组进入现场后,项目监理部应主动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帮助调查组立即查出原因,分清责任。
6 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需按“四不放过”标准总结经验教训,整理、归档监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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