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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综合部负责员工奖罚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和授予“劳动模范”、“金牌职工”、“开路先锋奖章”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公司申报给予通报表彰、授予“金牌职工”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表现突出的;
(二)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节约成本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有显著成绩的;
(四)在改进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项目贡献较大的;
(五)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项目免受重大损失,在安全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六)在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和苦、脏、累、险等平凡而艰苦岗位上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的;
(七)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维护生产工作现场及公共财物安全方面,有显著功绩的;
(八)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增收节支,事迹突出的;
(九)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第四条 对在公司举办的劳动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向公司申报授予“开路先锋奖章”。
第五条 处罚包括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两种形式,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可单处也可并处。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含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经济处理包括:减发工资、罚款和经济赔偿。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向公司申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含撤职)处理,并酌情给予相应经济处理:
(一)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消极怠工;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不履行职责的,没有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的;
(三)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四)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安全质量隐患或事故的;
(五)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丢失公司财物,造成经济损失的;
(六)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损公肥私、侵占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七)未经允许向公司外人员提供公司相关文件、证照、数据或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秘密,造成损失的;
(八)弄虚作假,谋取个人利益的;
(九)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三)项所规定的情形,项目向公司申报给予其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处理,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月度内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满15次或年度内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满30次的;
(二)连续旷工3天或月度内旷工累计满5天或年度内旷工累计满10天的;
(三)工作时擅自离岗,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公司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四)工作态度散漫,消极怠工,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公司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公司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六)待岗员工拒绝参加单位安排的转岗培训、竞聘上岗,拒绝接受推荐或安排上岗的;
(七)聚众闹事,辱骂攻击同事、领导,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
(九)对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隐患瞒报、谎报、缓报、漏报,引发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未履行指挥职责,引发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导致公司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一)对发生的各类安全质量事故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二)故意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三)疏于防范,致使项目财物、资料被盗、被骗、丢失,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四)滥用职权,擅自决定事项,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五)未经允许,向公司外人员提供公司相关文件、证照、数据,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公司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六)未经许可,擅自发文、使用单位印章、证照或伪造领导签名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七)故意伪造、涂改单位文件、证照,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八)违规签署对外文书,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十九)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投资、担保、贷款,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十)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挪用资金,侵占公司财物,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公司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十一)伪造、变造、涂改材料(证件、发票等)虚报各种费用的;
(二十二)违反相关审计纪律和忠诚性原则,未真实披露审计过程所获悉的全部重要事项,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十三)资产管理不善或违规处置项目各类资产,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十四)内外勾结,损害项目利益,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十五)违反项目物资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十六)违反劳动用工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项目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十七)利用单位计算机网络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淫秽、反动等非法信息和虚假信息的;
(二十八)未经授权,向媒体散布项目信息,给项目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十九)弄虚作假,以抄袭、剽窃等手段骗取科研成果,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公司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三十)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企业秘密,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公司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三十一)违反法律法规,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但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十二)年度内被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含撤职)累计达三次的;
(三十三)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的“严禁”、“禁止”的情形。
第八条 员工出现符合奖惩条件的情形时,综合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阐明理由并附有关依据。
第九条 项目经理负责对《员工奖惩呈报表》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呈报表内容真实无误,并填写申报奖励或处罚意见。
第十条 项目经理审批完《员工奖惩呈报表》后,综合部在3个工作日内将《员工奖惩呈报表》上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附件:员工奖惩呈报表。
附件:
员工奖惩呈报表
姓 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 码
党政
职务
技术
职称
奖惩
类别
奖励□ 处罚□
主要
事实
(可另附纸张)
项目经理部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人力
资源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工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意见
(根据公司××会议决定,给予××。)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奖惩类别”一栏请在所属类别后划“√”。
2.本表一式四份,员工本人一份,所在项目经理部一份,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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