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1
第三章、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3
第四章、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
第五章、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4
第六章、浆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8
第七章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2
第八章 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26
第九章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9
附件1: 38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顺利开展@@高水村、吉河坝村堤防工程监理工作,本着实用、可操作性强、质量优、工期合理,投资最省标准制订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施工承包协议技术条款、监理计划,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SL17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和基础工程》(SL63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等相关工程规程、规范、标准制订。
第二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1 本细则适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协议要求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图纸负有审核责任项目。
2 对施工单位按要求提交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单位行使审查权。
3 未经监理审核同意签发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二 设计文件审核依据
1 设计使用规程、规范。
2 国家颁布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3 施工文件技术条款。
4 已经审查同意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协议书。
三 审核程序
1 监理机构收到发包人批转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14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建设单位。
2 施工单位必需在单元工作实施前28天内,提交根据协议要求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设计(协议要求项目)各工程项目标图纸、文件,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审核后报发包人同意。
3 监理机构设计文件审核步骤:
⑴监理办公室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进行登记后,送总监(或副总监)批阅。
⑵总监(副总监)批阅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⑶工程监理组安排专员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阅统计单,突出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经监理组长审查签字后报送总监。
⑷总监(副总监)对工程监理组报送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上报发包人。
四 审核关键内容
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审核关键内容:
1 施工详图和对应项目、部位招标图纸差异,并进行工程量复核。
2 开挖类图纸建筑物轮廓线及转角坐标和实际地形符合程度。
3 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依据。
4 结构优化具体提议。
五 其它
1 不管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意见,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
2 有发包人签发图纸,施工单位应认真研究,领会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按正常程序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如发觉该设计文件图纸还有一些遗漏、欠缺和问题,则施工单位应在收到图纸或文件后14日内,以书面方法通知监理机构和发包人。监理机构复核后,提请建设单位批转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和补充。
第三章、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1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设计图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和现行相关规范编制。
2 本细则适适用于本监理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测量。
二 过程监理
1 承包人应在施工测量前7天将相关反应其施工测量能力、水平和施工测量进度安排计划汇报一式四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除非监理工程师有专门要求,或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不然,这份汇报最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⑴施工测量项目概述。
⑵施工测量技术方案关键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
⑶观察仪器设备设置(含水量计算机、气象仪器和仪器检验设备等)。
⑷测量专业人员设置。
⑸施工测量进度计划。
⑹测点保护方法。
⑺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其它资料。
2 以上汇报须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责任人签署后递交。监理工程师审阅后,将返回审批意见单一份,以作为施工测量单位施测或进行下道工序开工审批依据之一,原件不退回。
3 工区范围内相关控制点基准数据由勘测设计人经过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施测单位)提供,以作为承包人进行施工测量工作基础。承包人在收到上述基准数据后应进行复核验算。如对该数据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汇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监理测量工程师或其指定代表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4 施工测量应依据经同意施工测量进度日程安排计划,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一定时间内(见下表),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业已完成阶段性测量结果资料,方便监理工程师进行过程审议和质量监督。
阶段性测量结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测量项目
阶段性测量结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
备注
控制测量
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7天以内报送
局部地形测量
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7天以内报送
放样测量
每间隔7~14天报送一次
断面测量
每间隔10~15天报送一次
收方测量
每个月月底或按对应监理实施细则要求
5 (基础)控制测量各阶段汇报内容要求:
5.1平面、高程控制网(或系统)设计。
⑴已经有控制点结果及略图、测区地形图、工程部署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
⑵设计书(含联测方案、引用技术标准)。
5.2控制测量选点、埋石、控制网点部署图、水准路线图、导线路线图。
5.3控制测量观察
⑴观察纲领(含观察时多种限差标准)。
⑵仪器检验资料。
⑶外业观察资料检验计算结果。
5.4内业计算和结果验收
⑴内业结果计算资料。如高程计算结果和平面图。
(2)结果表(含坐标系统、投影面和高程系统)。
(3)质量评价、技术总结、验收汇报。
(4)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其它资料(或包含对应计算程序使用说明)。
6 放样测量各阶段通常报送关键轮廓点(轴线)和关键部位放样数据及资料。必需时,应依据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全部放样数据及资料。汇报内容包含:
⑴施工区等级控制点结果及略图、工程部署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此项内容反复者,只需注明,无须反复递交。
⑵放样数据、放样略图(含可能控制方格网图)。
⑶放样方法、程序及点位精度估算。
⑷放样计算资料。
⑸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其它资料。
另外,在每个单位工程完成后14天以内,施工测量还应报送单位工程放样测量工作总结、质量评价和验收汇报。
7 断面测量各阶段汇报内容要求:
⑴断面轴线点或中心桩放样图、断面点测量方法。
⑵断面施工测量统计、计算和断面点结果表。
⑶多种断面图及断面编号。
⑷危险地带断面测量技术安全方法。此项内容反复者,只需注明,无须反复递交。
⑸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其它资料。
8 收方测量各阶段汇报内容要求:
⑴施工前原始地形图、断面图或其它业已报监理工程师签发或确定资料。
⑵已报给监理工程师确定收方测量资料。
⑶工程量计算资料。
⑷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其它资料。
9 局部地形测量各阶段汇报内容要求:
9.1测图控制
⑴基础控制参见(2.5)控制测量要求。此项内容无须反复递交。
⑵图根控制测量设计、相关永久性标石点记。
⑶仪器、工具检验资料。
⑷测站点平面坐标和高程测定方法;图根点和测站点坐标计算及对应计算程序使用说明。
⑸加密高程观察方案和控制路线图;图根点、测站点、加密高程点结果表及展点图。
9.2地形图测绘
⑴地形图百分比尺、等高距、分幅、图式。
⑵仪器、工具检验资料。
⑶测点计算资料,地形原图、索引图、图历表。
⑷质量评价、技术总结、验收汇报。
9.3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其它资料。
10 施测单位应依据相关测绘结果质量评定实施标准对其业已完成测量结果进行质量评定,并报送监理工程师确定。被认定为不合格测量产品,施测单位应立即安排给予复测,并负担由此而产生一切费用。
11 测量结果资料经施测单位专业技术责任人及项目经理检验签署后递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阅后,限时退回原施测单位,并就工序管理中关键点签发审查意见单,方便下道工序顺利进行。
12 假如施测单位拥有某种新仪器设备或掌握某种新技术方法,对应地在施测过程中实施了现行规范还未要求技术要求,则该技术要求须事先报送监理工程师同意。
13 施测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以上汇报资料,所以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施测单位负担全部责任。若施测单位在限时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退回审查意见单,可视为已经过审阅。
14 全部(或关键)测量和放样相关参数全部应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必需时,监理部可要求施测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测量。但监理工程师所作任何对照测量和对施测单位报送文件审批决不意味着能够减轻施测单位对施测结果和正确性所应负协议责任。
施工测量关键精度指标表
序
号
项目
精度指标
说明
内容
平面位置中误差(mm)
高程中误差(mm)
1
混凝土建筑物
轮廓点放样
±(20~30)
±(20~30)
相对于邻近基础控制点
2
土石料建筑物
轮廓点放样
±(30~50)
±30
相对于邻近基础控制点
3
机电和金属
结构安装
安装点
±(1~10)
±(0.2~10)
相对于建筑物安装轴线和相对水平度
4
土石方开挖
轮廓点放样
地物点
±(50~100)
±0.75(图上)
±(50~100)
相对于邻近基础控制点相对于邻近测站点
5
局部地形测量
高程注记点
1/3基础等高距
相对于邻近基础控制点
6
隧洞贯通
(≤4km)
贯通面
横向±50
纵向±100
±25
横向、纵向相对于隧洞轴线。高程相对于洞口高程控制点。
三 测量质量标准
1 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关键精度指标(参见上表)。如施测期间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了新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则新标准(规范)生效以后所进行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关键精度指标参考其实施。
2 各分部工程项目施测质量控制标准按对应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四 其它
1 对于施测单位报送申明属于秘密并于文件首页一个显著位置加盖了密级印章结果资料和技术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对第三方保密,而且只限于在本监理项目范围内引用。
2 当施测单位因为多种原因,需要修改已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作业方法和计划,并致使施测技术条件发生实质性改变时,施测单位应于这类修改计划或方法实施7天以前另行报送监理工程师同意。
3 施工测量全部项目工作及经费,已包含在对应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第四章、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设计图纸和《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相关工程验收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
2、本细则适用范围:基础开挖和本项目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土石方开挖。
二、开工条件控制
1、在土方开挖工程开工前28天内,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详图、协议技术条款要求,将包含下述内容施工方法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1)施工平面部署图;
(2)土方开挖方法和程序;
(3)关键开挖机械;
(4)安全方法;
(5)排水方法;
(6)施工进度计划。
2、划分开挖区及开挖次序,依据测量资料计算开挖量。
3、开挖前5天,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详图在地面上打桩放样并通知监理机构复核放样结果,放样精度应为:
平面误差(土方) 小于25cm
平面误差(石方) 小于20cm
4、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监理机构审签同意后,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在接到施工单位申请后3天内开出对应工程项目标开工批复文件。
5、施工单位用于施工实施测量放样、试验结果在应用前必需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或认可。
二、施工过程监理
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同意施工方法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统计、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觉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立即修订施工方法计划和调整爆破作业,报送监理机构同意后实施。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含下述内容:
(1)依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地形测量放样,在施工过程中,立即测放、检验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地形、断面资料,如原是地面、开挖施工场地部署、土石方分界、完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和地形图;
(3)工程月报表收方测量统计;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协议文件要求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其它测量工作。
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损失,必需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验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任何对照检验和校测,并不意味着能够减轻施工单位对于确保放样质量所应负协议责任。
4、施工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方针,建立和健全质量确保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5、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一些部位如必需采取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协议必需利用开挖料,应采取有效安全和技术方法,并于事先报经监理机构同意。
6、施工过程中发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改变或其它实际条件和设计条件不符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相关资料报送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7、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察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施工单位应:
(1)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采取对应防范方法,预防事故和事态范围扩大和延伸;
(2)统计施工或事态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立即报送监理机构;
(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立即提出处理方法报监理机构同意后实施。
8、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协议文件要求,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和调整施工方法计划,并重新报监理机构同意后实施。
9、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有下列情况之一:
(1)不按同意施工方法计划实施;
(2)不按要求路线、场区出碴、弃碴、进行有用料堆存;
(3)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4)因弃碴不妥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妥排污造成对环境污染;
(5)其它违反工程承建协议文件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法给予阻止。由此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协议责任,均由施工单位负担。
10、基础等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据协议文件要求,按监理机构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发明工作环境。
11、在整个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依据协议文件要求,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统计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5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当月施工资料。
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各部位已完工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方法);
(2)采取施工方法、投入劳动力、施工设备和关键材料消耗量;
(3)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
(4)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方法和过程;
(5)分部工程质量检验统计和统计;
(6)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
(7)安全监测资料及分析结果;
(8)其它必需汇报情况。
必需时,施工单位还应该按承建协议文件要求和监理机构指示,报送每七天施工统计。
三、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应负责发包范围内土石方开挖、装运并将开挖碴料运到监理机构指定地点堆放或用作建筑物填筑。
2、地表腐殖土应按监理机构指定地点单独堆放,以供工程完工以后恢复之用。
3、假如在开挖到施工详图标明高程或位置后,发觉地基中存在裂隙、湿陷、断层、洞穴等地质缺点,施工单位应立即汇报监理机构并请示对这些地基缺点处理方法。
4、施工单位应按业主指定深度、尺寸和范围挖除地质缺点,用砼或其它经监理机构同意材料将地质缺点部位和勘探孔,洞回填或封堵密实。地质缺点挖除和回填和勘探孔洞封堵费用由监理机构比照相关单价确定,在协议总价以外另行支付。
5、明挖工作应依据施工详图标明开挖线、坡度和尺寸进行。开挖期间,监理机构可依据实际情况修改开挖线、坡度和尺寸,施工单位不得因这种修改而要求改变开挖单价。假如在开挖完成后监理机构再修改开挖线、坡度和尺寸,则由此引发费用增减,首先由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假如施工单位为加紧开挖进度或其它原所以根据自己意愿开挖其它部位,则必需得到监理机构同意,由此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负担。
6、对开挖完成岩基建基面和坡面进行清理和整修,并达成下述要求:
(1)岩面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
(2)建基面及坡面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和其它有害岩脉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处理;
(3)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且不陡于设计边坡;
(4)岩面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钝角或圆滑状。
7、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临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保护处理。
8、边坡开挖完成后,应立即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边坡还应按协议或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边坡稳定检测,方便立即判定边坡稳定情况和采取必需加固方法。
9、开挖作业中碴料,应运往监理机构指定弃碴场地堆放;假如需要临时弃碴场地,施工单位应取得监理机构同意。临时弃碴场地应在使用完成后清理洁净。
10、除非另行报经监理机构同意,不然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均应在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施工单位应负担任何协议责任。
11、因开挖作业造成地基破坏、周围建筑物损坏、人员伤害及其它财产损失和工期延迟,全部责任均由施工单位负担。
12、主体工程任何部位完成开挖以后,假如监理机构为了检验和测绘基础地质特征,认为有必需进行基础清理,施工单位应按监理机构通知进行基础清理。清理作业包含清除基础表面全部松散体,并用高压风(水)枪根本清洗基岩面。经检验以后,监理机构依据检验结果如提出补充开挖,施工单位必需按此实施。凡实施补充开挖部位,开挖完成后还需重新清理直到监理机构认可为止。
四、开挖工程验收
1、基础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基础完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明建筑物实际基面平面位置、分块线和关键预埋件位置);
(2)和施工详图同位置、同百分比基础完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改变部位,应增测剖面图;
(3)基础完工地质汇报及关键工程照片;
(4)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汇报(应包含: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和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相关资料说明);
(5)基础完工汇报(关键反应和施工质量相关开挖、基础处理及其质量评价);
(6)开挖施工汇报(关键包含施工过程,施工技术,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情况,工期、质量、协议支付情况等);
(7)开挖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含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文图号;
(8)施工原始统计资料应整编成册;
(9)其它必需准备和报送材料和资料。
2、获取分部或单元工程验收签证。
五、支付计量
经监理机构验收签证后,计算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对应单价进行支付计算。
第五章、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1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和《堤防工程技术规范》和相关工程验收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
2 本细则适用范围:河堤填筑和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标土石方填筑工程。
二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1 承包人在施工放样前7天,完成施工控制网建立工作,并将下述结果资料报送监理部:
⑴首级施工控制网部署图,测量技术设计书(或观察纲领)(假如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⑵首级施工控制网测量结果平差计算(包含结果表)及测量技术总结(假如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⑶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技术总结及结果表。
2 承包人应在现场放样前3天,依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方法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方法计划应包含下述内容:
⑴施工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核测量、编号情况及平面图。
⑵计算放样数据。
⑶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⑷放样程序、技术方法及要求。
⑸测量专业人员设置,使用仪器、设备配置和仪器设备检验和校正情况。
⑹数据统计及资料整理制度。
⑺质量控制和验收方法。
3 工程填筑开工前3天,承包人必需依据设计要求、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填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汇报内容应包含:
⑴施工部署图。
⑵填筑方法、程序、施工作业方法和碾压试验结果。
⑶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
⑷施工排水方法。
⑸安全作业方法。
⑹施工进度计划汇报。
⑺质量确保方法和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4 任何单元工程开工前5天,承包人应对填筑剖面实地放样结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结果报到监理部审核。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损失,必需时,监理部能够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验,不过监理工程师所进行任何对照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能够减轻承包人对确保放样正确性所应负协议责任。
5 上述报送文件和需要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在限定时间内送返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含“照此实施”、“按意见修改后实施”、“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6 除非承包人接到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不然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收承包人申请单3~12小时内开出对应工程项目标开工许可证。
7 假如承包人未能按期向工程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全部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审签意见,可视为已经审阅。
三 施工过程监理
1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测量工作,承包人施工测量应包含下述内容:
⑴依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控制图、进行测量放线,按实际地形测量开口轮廓位置;在施工过程中,测量、检验开挖数据及高程。
⑵测绘或搜集填筑前后原始资料,如覆盖层、完工建基面等内容纵、横数据面图及地形图。
⑶测绘施工现场地部署图及各阶段填筑面貌图。
⑷提供单元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土石方测量资料。
⑸其它相关测量工作。
2 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统计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7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原始统计资料,以利于监理工作进行。
施工原始统计资料包含下述内容:
⑴观察资料。
⑵采取施工方法、机械配置和劳动力组合。
⑶机械生产效率及关键材料消耗量。
⑷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处理方法及处理过程。
⑸各阶段施工进度及所完成工程量。
⑹质量检验原始资料。
3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核定施工方法文明施工,加强技术管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出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随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方法计划并报送监理部审核。
4 施工中,发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改变或其它实际条件和设计条件不符时,应立即将相关资料报送设计单位、施工地质责任单位和监理部,供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时参考。
四 施工质量控制
1 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础控制点,平面位置许可误差±30mm~50mm,高程许可误差±30mm。
2 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需清除,堤基范围内坑、槽、沟等,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基面清理平整后,应立即报验。基面验收后应抓紧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时,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再检验,必需时需重新清理。
3 堤身填筑应遵照:“薄层轮加”标准,严格控制加载速率。通常情况应按施工加荷控制曲线进行堤身填筑,并依据原位观察资料分析结果指导施工。若出现堤身开裂或忽然沉降时,应立即停止加载并汇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分析原因并立即采取对应处理方法。
4 相邻施工段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和段之间不可不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相接。
5 铺料至堤边时应在设计边线外侧各超填一定余量:人工铺料宜为10cm,机械铺料宜为30cm。
6 严禁将透水料和粘性土料混杂,填筑料中杂质应给予清除。
7 抛石体和闭气土方接触面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反滤层。
8 抛石体达成预定断面,并经沉降初步稳定后,应按设计轮廓将抛石体整理成型。
五 单元工程划分及验收
1 依据设计和填筑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以施工检验验收区段划分,每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具体划分措施另行确定。
2 填筑验收过程中,承包人应立即做好下列关键资料。
⑴填筑完工地形图。
⑵和施工详图一样位置、一样百分比填筑完工纵、横剖面图。
⑶施工测量技术汇报(应包含: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和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相关资料说明)。
⑷填筑完工汇报(关键反应和施工质量相关控制过程、质量问题处理及其质量评价)。
⑸填筑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含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这类图纸和图号及设计文件文号)。
⑹原始统计资料整理归档。
3 本细则未列入单元工作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评定方法、检测数量、表格标准化等未尽事项,按相关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实施。
六 工程计量和结算支付
1 全部为协议工程所进行填筑料,均归业主全部。为便于按不一样填筑分类单价计量结算,承包人应依据协议文件和相关规程规范对填筑料进行分类。
2 在填筑作业前,承包人应对填筑区域原地形进行复测。在两种不一样填筑料作业之间,承包人应对两种不一样材料结合面进行地形进行测量,方便多种材料计量。
上述测量结果均应在下道工序开始以前报送监理部确定。
3 土石方开挖作业开始前,承包人应对开挖区域原地形进行复测,支付量测应按着施工详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并经过监理部确定开挖线和纵坡进行支付工程计量。
4 每个月施工日期计算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其工程价款结算单及其对应工程价款结算汇报,承包人应按相关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在当月27日前送达监理部审核和签证。
第六章、浆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1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设计图纸和《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相关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编制。
2 本细则适适用于:堤防砌筑、(及其对应整坡、垫层、砌筑等工序)工程项目。
3 除非施工承包单位愿意负担一切风险,不然用于施工实施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通知书均必需经监理工程师签发。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1. 承建单位在含有了浆砌石工程开工条件时,应依据协议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对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方法计划报监理部同意。
2.承建单位应在浆砌石工程施工前,完成施工放样工作,并将其结果报监理部同意,其内容:
(1)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
(2)施测方法,使用仪器和人员配置;
3.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其它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
4.除非承建单位接到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不然可立即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开工申请单后,二十四小时内开出对应工程项目标开工许可证。
5.假如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由承建单位负担协议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三、施工过程监理
1. 施工作业开始前,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送交石料评定资料和产品地点。水泥产品合格证和检验证实单,砂料检验资料,水泥砂浆配比试验等资料。
2.承建单位应对分批次购进上述材料、中间产品进行检验、试验,对于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并限期清出场地。
3.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根据报经同意施工方法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熟练砌石工人上岗。
4.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实施三检制,并认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统计、整理。于当月25日前向监理部报当月月报。
5.施工过程中,发觉施工技术方法效果,不符合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现场监理人员汇报,并提出调整方法报送监理部同意后实施。
6.施工过程中,当监理工程师需查阅资料和现场统计或需作检验时,承建单位及其各级施工单位不得拒绝。
7.监理部巡视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和检验,发觉施工违反设计及技术要求时,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法给予阻止,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建单位负担协议责任。
四、施工质量控制
1.基础坡面处理及开挖施工参见《土方开挖施工监理细则》。
2.浆砌块石工程技术要求:
(1)浆砌石厚度及碎石垫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砌筑采取座浆法施工,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不许可通缝砌筑。
(2)砂浆拌合应用机械拌合。砂浆应随拌随用。因故停歇过久,砂浆达成初凝时看成废料处理。
(3)面石勾缝,全部水泥砂浆应采取较小水灰比。勾缝前剔缝,缝深20~30mm,清水洗净,不得有泥土,灰尘杂物,缝内砂浆要分次填充,压实,然后抹光、勾齐。洒水养护不少于7天。
浆砌、勾缝检验项目应符合下表要求要求
项 次
检验项目
质 量 标 准
1
原材料
符合规范标准
2
砂浆配合比
符合设计要求
3
砂浆抗压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4
勾缝
无裂缝、脱皮现象
5
浆砌
空隙要先填浆后塞片石塞满
浆砌石检测项目及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允 许 误 差
1
铺底高程(mm)
+100 -50
2
砌体总高(mm)
+100 -50
3
铺底高(mm)
+100 -50
4
砌体顶高(mm)
+50 -50
5
坡度(%)
+3 -3
6
缝宽(mm)(块石)
要求横缝宽20,最大25,竖缝20~40
7
咬牙缝
尽可能避免,2m2内不得超一条
8
面洞
严禁出现大于0.003m2面洞,面积0.0025%~0.003m2洞在2m2内不得超出3个
9
悬石
不得存在
3.浆砌石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浆质量检验:每一分部砂浆取成型试件一组,进行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2)单元工程质量检测数量,每单元检测点次不少于6个。
4.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4.1合格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2)通常项目逐项应有70%以上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4.2优良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2)通常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5.浆砌石工程分缝和止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6.为确保施工质量,承建单位应认真进行质量跟踪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工程师抽检认可。
第七章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2)无人身死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无重大交通事故;
(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杜绝重伤事故;
(7)杜绝反复发生相同性质事故。
2、本细则编制依据
国家、部、省及相关部门制订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及规程;工程施工协议文件及施工质量监理协议文件。
3、本监理中心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负担职责为:帮助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安全确保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方法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验实施情况;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处理安全问题,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必需安全施工技术方法;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提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帮助对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二、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确保体系
1、 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相关部门关键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监督和协调。
2、 在监理中心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法
1、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实施国家现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确保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方法;
4、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检验并督促承建单位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安全防护方法;
6、督促检验施工单位现场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时组织安全综合检验,按《建筑施工安全检验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觉违章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觉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理。
四、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1、在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以下相关安全生产文件:
(1)、安全资质及证实文件(含分包单位)
(2)、安全生产确保体系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置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验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题安全生产技术方法、安全渡汛方法、安全操作规程
(6)、关键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7)、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实
(8)、职员安全教育、培训统计、安全技术交底统计
2、依据承建单位上报相关文件,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经检验并含有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
(1)承建单位(含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协议要求,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确保体系;
(2)建立对应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题安全技术方法、安全度汛方法和防护方法;
(4)检验开工时所必需施工机械、材料和关键人员是否抵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含有对应资质及上岗证;
(6)对全部从事管理和生产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方面安全教育,关键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员安全意识。
(7)分部工程开工前应严格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原因,方便掌握相关资料,立即提出防范方法;
五、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落实实施“安全第一,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