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XXX股份职员薪酬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薪酬方法和适用范围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等级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第六章 薪酬组织和发放第七章 附则江苏XXX股份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签订薪酬管理要求。第2条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标准。第3条 本制度所称职员是指企业全部些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一般职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职员。第4条 企业设置薪酬考评委员会,负责每十二个月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底效益奖金方案和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评定、审议。第5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编制内全部职员(不含
2、董事长、总经理)。第二章 薪酬方法和适用范围第6条 企业薪酬方法分为四种:计件工资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第7条 计件工资制适适用于生产工人。生产工人工资管理采取计件工资制,依据工人产量按月考评发放,具体发放按生产工人薪酬管理暂行措施实施。对于季节工、学职员工资管理,各单位可结合本身实际情况确定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后实施。第8条 年薪制适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企业总经理、关键副总经理。年薪工资依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 实施年薪制职员,其工资包含三部分:月工资、六个月考评工资、年度考评工资,其工资百分比为4:2:4 。超额完成任务在年底按经济责任书要求,由企管计划部考评发放超
3、额奖金。第9条 谈判工资制适适用于企业引进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依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第10条 绩效工资制适适用于实施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其它职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底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第11条 依据岗位性质和在岗人员具体情况,确定职员工资等级。第12条 职员工资等级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依据各岗位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百分比。l 副总经理级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百分比为6:4;l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百分比为7:3;l 一般职员级岗位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百分比为9:1;l 研发人员岗
4、位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百分比为6:4。第13条 业绩工资:l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绩效考评系数(见下表)。SABCD副总经理1.31.00.70.40.1部门经理1.31.00.80.60.4一般职员1.31.11.00.80.6l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职员业绩工资依据季度指标考评结果和年度指标考评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第14条 职员工龄工资。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职员加入新企业签署协议后满十二个月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以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十二个月,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第15条 超额任务奖。研发人员依据项目标进度及
5、效果视情况发放项目奖金;依据研发项目在市场上盈利情况发放结果奖金。销售人员当绩效考评成绩达成标准,而且超额完成销售量任务和回款任务时,企业依据片区和职员超额完成销售量、超额完成回款额发放销售奖金。采购人员年底根据超出任务部分,提取一定百分比发放年度成本任务超额奖金。第16条 研发人员按相关要求发放创新奖金。第17条 企业完成董事会要求经营任务指标后,能够发放年底效益奖金。第18条 每十二个月年底效益奖金具体数额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同意。具体分配方案由企业企管计划部确定,报总经理审批。第19条 职员病事假整年累计超出15天,福利假累计超出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企业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
6、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年底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第20条 不管何种原因在每十二个月12月31日以前离职职员全部不享受当年年底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企业人力资源部同意认可离职时间为准。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等级第21条 职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等级,各个岗位工资等级有一定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等级,人力资源部依据考评结果确定一般职员实际岗位等级,报总经理审批。第22条 企业薪酬考评委员会每十二个月依据职员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职员岗位晋级或降级。第23条 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一般职员层。第24条 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
7、、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第25条 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一样经理等级不一样,可在自己对应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第26条 一般职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第27条 职员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等级作对应调整。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第28条 企业职员试用期通常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能够延长到六个月。第29条 职员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试用期工资。第30条 试用期期间考评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第31条 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和试用职员单独约定。第六章 薪酬组织和发放第32条 薪酬考评委员会主席为企业总经
8、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实施副主席,其它委员包含各中心、事业部关键责任人。第33条 薪酬考评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十二个月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关键讨论岗位工资等级调整、年底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相关薪酬激励问题。具体职员工资等级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依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实施。第34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个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实施。第35条 企管计划部负责制订年度效益奖金发放方案,报
9、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实施。第36条 职员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8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30天8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30天25日。各生产单位必需在次月1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第37条 职员超额任务奖金,依据考评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第七章 附则第38条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内部全部职员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第39条 本要求是企业企业管理制度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40条 企业实施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她人,也得向她人问询,相互之间不得讨论,不然将视情节给处罚。第41条 本要求从9月1日起开始试行。江苏XXX股份生产工人
10、薪酬管理暂行措施第1条 本措施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生产工人薪酬管理要求。第2条 依据企业相关用工制度,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第3条 在和上年相同条件下,坚持工人收入不降低标准。第4条 生产工人采取计件工资制。工资发放依据工人当月产量按相关标准核定后次月发放。月工资=固定工资+计件工资(月产量*单件标准工资)+工龄工资固定工资表现岗位和技能价值(等于原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70%),月不低于180元;计件工资表现个人业绩。月产量以当月出库结算单为准,各相关部门必需在当月26日报财务部,并对所报数据正确性负责。第5条 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造成生产任务不足,造成职员当月工资低于400元时,企业按400元标准给职员发放当月工资;因生产工人请假、怠工等个人原因造成当月工资额度低于400元,按实际情况发放,企业不给予赔偿。第6条 季节工经考评合格后,发放固定工资为100元。第7条 试用期生产工人,领取标准月工资400元,试用期通常为3-6个月,试用期滿后按计件工资发放。试用期间考评依据由各生产单位和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第8条 依据企业整体效益情况,不定时对生产工人发放效益奖金。奖金由企管计划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报总经理同意。第9条 本措施是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10条 本措施定从4月1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