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企业管理制度汇编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企业管理制度汇编目 录第一章 通常要求第二章、掘进采煤部分第三章 提升运输部分第四章 机电部分第五章 火工、放炮管理第六章 奖 励1、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企业地面单位人员考勤制度3、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汇报制度4、企业安全例会制度5、企业管理人员入井井登记、入档制度6、企业安全仪器送检维护制度7、企业事故隐患汇报及处理制度8、企业事故统计汇报制度9、企业安全检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0、企业安全例会制度11、企业技术方案审批制度12、企业交换图制度13、企业结果资料和图纸使用保管制度14、企业相关各单位使用和保管测量仪器要求15、企业地
2、测资料,技术汇报审批制度16、企业图纸定时填绘制度17、企业矿井地质估计预报制度18、企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9、企业安全奖惩制度20、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21、企业安全检验制度22、企业顶板管理制度23、企业矿压观察管理制度24、企业考勤管理制度25、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制度26、企业劳动工资管理27、企业探亲管理制度28、企业职员档案管理制度29、企业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1、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完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员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和依法管理新型用工制度,调动企业职员主动性和发明性,保障企业和职员双方正当权益,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完善现代企业用人新机
3、制。依据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实施全员劳动协议制。全员劳动协议制是企业职员和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经过签署劳动协议来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协议一经签署就含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第三条:劳动协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会委托代理人)和企业职员本人直接签署。第四条:企业实施劳动协议十二个月一签署制度,期限为十二个月。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职员,不予续签劳动协议。 1、不遵守岗位聘约,不推行岗位职责,不能胜任本职员作,定时考评不合格者。 2、协议期内连续旷工8天或累计旷工1 5天者。 3、协议期内连
4、续迟到、早退、脱岗10次者,累计迟到、早退、脱岗30次者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行政、刑事处罚者。 4、协议期内违反企业安全、作业、操作三大规程,进“三违”学习班三次以上者。 5、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员,医疗期满后,经县(市)级以上劳动鉴订机构判定,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安排工作岗位无故不上班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解除劳动协议。 1、在试用期内,不符适用工条件。 2、协议期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者。 3、违反企业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 4、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5、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工作。 7、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8、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出现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原协议无法推行。 9、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协议。 因本条6、7、8款而解除协议,企业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它情况企业可随时解除协议。 第七条:企业解除劳动协议或劳动者本人不愿签署劳动协议,从决定之日起,停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等。第八条:工资分配遵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同工同酬,公开、公正、公平”标准,为真正表现“同工同酬标准,自本制度实施之曰起,原有工资中各项津贴、补助一律取消。 第九条:在协议期限内,职员收入伴随企业经济效益高低上、下
6、浮动。 1、地面各工种工资实施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具体根据企业乌煤司字()28号文件实施。 2、各分矿工资实施吨煤成本工资。 第十条:l、企业各分矿职员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所在区队队长同意;三天至二十天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批;二十一天以上者,单位领导审批后,报企业人力资源立案,但整年职员请事假不得超出六十天,超出六十天者需由企业董事会审批。 3、地面职员出差、请销假,按企业地面人员考勤制度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须经指定医院开含有效病假证实,方可休假。凡休假超出30日以上,由其所在单位报企业人力资源科立案。 第十二条:在协议期限内,企业职员享受国家要求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7、等候遇,女职员享受妊娠期、产期、哺乳期待遇。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内,双方应严格推行协议,除本要求第五条、第六条之外,任何一方中途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其标准按签署劳动协议未推行天数5元。 第十四条:本制度和企业现行制度有抵触,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职员代表大会讨论经过后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科。2、企业地面单位人员考勤制度为了加强企业地面单位职员出勤管理,特制订本考勤制度。一、考勤标准地面各单位依据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标准上每班工作八小时进行考勤。(地面单位包含医院、学校、八号井建井
8、办公室人员及实施效益工资全部地面单位和部门)二、考勤员和各单位、部门责任人职责1、考勤员和各单位责任人必需学习熟悉企业考勤制度假期管理各项要求,并严格实施,办事公道,一视同仁。2、考勤必需严格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然究责任,后果自负。 3、实施日考勤。考勤员必需于当日工作结束前对职员出勤用要求符号如实做统计,各类缺勤(旷工除外)须附经审批同意对应证实。 4、对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考勤员必需在考勤表上统计清楚。 5、考勤表必需填写清楚、整齐,一律不许可有涂改,做到不漏项、不漏报。 6、每个月地面各单位责任人必需认真审核考勤表和工资名册,核实后签字。考勤员将工资名册和考勤表及缺勤病事假
9、证件于每个月二十一现在 交企业人力资源科审核,并说明当月考勤具体情况。只报工资名册不报考勤表及缺勤证实,人力资源科不审批发放当月工资。 7、如发生内部调动情况,以月底所在单位为准,负责全月考勤。8、地面各单位当月考勤在上报前给予公布。 三、考勤具体细则1、各类假期审批,工休考勤按企业假期管理要求实施。2、签到考勤:地面各单位部门必需实施上班签到考勤制度,签到必需由本人签字,她人不得代签,每日早晨、下午各一次,以要求作息时间为签到时间,到时考勤员终止签到,凡未按时签到人员该天按迟到或旷工处理。3、请假要求:请病事假事先必需有假条,经审批同意将假条报考勤员后方可离去,病假须有当地医疗单位证实。地面
10、单位职员请病事假三天以内由所在单位部门责任人审批,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由总经理审批。科级干部病事假由总经理审批,副总等企业领导由董事长审批。4、出差要求:地面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办理业务,企业领导出差办事,出差前须在所在单位办理出差登记,并将同意派遣单交所在单位考勤员登记,不许未经同意出差,或先出差后办出差手续。职员出差一天以内由所在单位科室责任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所在单位科室责任人签字,总经理审批;科级干部由总经理审批;副总等企业领导由董事长审批。没有派遣单外出或不办理出差考勤登记按旷工处理,所在单位财务、企业财务不予报销出差费用。5、旷工:旷工系指职员因下列情况缺勤 (1)、未经单位领导审
11、批同意不到工; (2)、假期或出差时间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未获领导审批同意; (3)、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分配工作后消极怠工; (4)、工作时间假公济私,办私事,干私活; (5)、属于本人原因,被公安机关拘留; (6)、未经单位、科室责任人同意,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其中超出半小时按旷工四小时计,超出四小时按旷工八小时计。(7)迟到、早退、脱岗当日累计超出一小时按旷工4小时计,超出四小时按旷工八小时计。四、罚则:1、企业考勤管理领导小组每个月不定时对地面单位职员出勤及考勤情况进行检验。2、企业党政办、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科月底审核查实虚报考勤一次,扣发考勤员及审核领导当月工资各1 00元,企业党政办、
12、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科不推行审核职责,不严格实施考勤制度,扣发科室责任人当月工资各l OO元。3、对迟到、早退、旷工行为处罚。 (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发工资10元。 (2)、旷工天天扣发工资100元。 (3)、事假月累计7天,病假月累计l 5天者扣除当月效益工资。 (4)、事假年累计30天,病假年累计50天,旷工年累计5天,迟到、早退年累计20次者所保留效益工资不予发放。 (5)、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受警告处分者,所保留效益工资不予发放。3、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汇报制度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做到立即汇报,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员伤亡事故,主动采取预防方法,严格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充足发挥事故
13、警示作用,以事故预防为基础出发点,“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请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查处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方法不放过)为基础标准,逐步实施企业事故调查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事故统计汇报制度,矿井必需严格根据本汇报制度实施。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需当日(二十四小时)向企业安监局汇报。二、矿领导在发生事故后要主动帮助企业安监局及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责任者,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接收事故调查。三、企业安监局负责对企业各单位轻重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做好统计工作。四、企业安监局要对事故立即做出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企业通报单位事故经过,责任划分,及处理情况,以起到警示作
14、用。五、轻、重伤事故由企业领导组织企业安监局、总工办、纪检委、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六、死亡事故,由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局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负责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主动采取相关安全技术方法。七、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正常工作。九、各单位发生轻重伤事故后,必需在当初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企业安监局,五天内写出事故汇报交企业安监局。十、轻重伤事故发生后当日不汇报,恶意隐瞒事故,根据企业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十一、轻重伤事故发生后,不
15、按期交事故汇报,事故汇报不按要求写,对单位关键领导根据企业制度处罚。十二、隐瞒轻、重伤事故不向企业安监局汇报,单位一经查出,不管事故轻、重,均按事故单位重伤指标进行兑现。十三、各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方便事故调查,未经企业安监局许可,单位不能安排生产。十四、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按煤矿职员伤亡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暂行要求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十五、企业轻重伤等事故,由企业安监局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考评。十六、企业整年轻重伤等事故由企业安监局统计报企业安委会审查确定。4、企业安全例会制度1、安全例会是矿井安全会、班前会、调度会、企业安全生产调度会,企业安全会及 “一通三防”质
16、量评分会及其它临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 2、企业安全生产调度会每七天星期三下午定时召开一次,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各分矿、职能科室,安全生产技术员全部参与,会议地点在三楼会议室。 3、企业安全生产调度会内容围绕处理各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协调各单位工作,统一安排布署,安全整改措施等内容召开。 4、企业安全会除每七天三安全生产调度会正常召开外,依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不定时召开。 5、企业安全会,由企业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主持,企业安监局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参与,并做好会议记要。 6、企业安全会内容围绕,处理安全存在隐患,通报处理重大违章,制订补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目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17、审核工伤、职业病。 7、企业安监局在每个月月底,召开一次“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评分会议,由各分矿分管“一通三防副矿长,通安队长,科室技术员参与,会议内容为对质量标准验收矿井进行评分,提出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分矿分管“一通三防副矿长无故不参与,该矿井不予评分。 8、企业各矿每七天必需按期组织全矿井职员召开一次安全会,会议由各矿矿长主持,会议内容为处理并通报安全存在问题及隐患,“三违”处理,安全工作安排,传达企业对矿井各项要求等,并有会议统计可查。9、企业各矿、队每班必需召开班前安全会,班前安全会当班队长及安全员主持,值班矿长应巡视检验各队安全会召开情况,对各队存在关键安全问题,给讲解,安排
18、,并落实到责作任人,会议要有参与人统计,有会议内容统计,有工作安排统计。10、企业各矿应天天召开一次调度会,由矿长主持,副矿长、各队队长、技术人员参与,讨论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有会议统计。11、企业安全例会,必需按例会制度要求次数召开,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召开应调整时间,给补充召开,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安全例会,不然按企业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处罚。12、听取各矿及相关部门相关实施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情况,落实安全技术方法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在问题,提出处理方法措施,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13、对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
19、违章人员,吸收教训,制订防范方法,预防同类事故发生。14、检验以前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对完成好要表彰,对完成不好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15、每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足准备,抓住关键,讲求实效。会后对所研究确定事项要写出纪要上报下发,狠抓落实。会议纪要、统计纳入挡案管理。 16会议所议定事项、决定,必需落实到人、制订安全方法、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成。5、企业管理人员入井井登记、入档制度依据(国务院令446号)文件要求,我企业对各矿副队长以上基层管理人员、科室技术员、科室及机关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以下入井登记、考评管理:1、 严格严格遵守(国务院令446号)企业领导及职能科室下井严格根据企业制订下井
20、制度实施。2、 企业各矿门卫严格实施出、入井验身、登记制度。3、 企业各矿副队长以上基层管理人员、科室技术员、科室及机关相关部门领导入井,企业各矿门卫必需做好出、入井登记,并由本人亲自签字。4、 出、入井记录表严禁私自涂改,并将记录表保留好,在每个月底前交安全科存档。5、 各矿在每个月20日前必需将安全员及机关相关部门下井天数,上报企业相关部门,由企业相关部门对机关部门领导下井天数进行审核,严格根据企业制度进行考评发放,不得弄虚作假。6、 企业安全员及机关相关部门领导下井必需填写安全检验报表,并由矿井领导签字。7、 各矿基层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严格实施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现场交接班统计。6、企业
21、安全仪器送检维护制度 为加强企业各矿安全仪器统一管理,确保安全仪器正确使用、送检、维护,特制订以下制度: 1、各矿必需指派专员通安队长或瓦检班长送检静管理安全仪器(光干涉瓦检器、便携式报警仪),按时送检和领取仪器。 2、送检安全仪器时,各矿必需做好具体登记统计:包含仪器编号、送检日期、送检人署名、送检原因。 3、送检原因一栏必需填写正确真实,内容包含:更换人姓名、更换日期、被更换仪器编号)更换原因、重新更换使用仪器编号、使用班次。 4、领取仪器时通安队长或瓦检班长凭瓦检室开据送检收据,现场检验合格签字后领取。 5、仪器在使用当中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和送检,对所使用仪器应小心珍惜,造成仪器丢失、损
22、坏、丢失零部件,由该使用者照价赔偿,并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对应处罚。 ,_ 6、瓦检室修理人员必需对送检仪器问清送检原因,维修时做到认真负责,确保维修判定质量,杜绝判定事故发生。 7、企业各矿应主动主动配合瓦检室工作,共同努力做好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和曰常工作,确保企业全生产。 7、企业事故隐患汇报及处理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干部职员安全责任制,完全杜绝安全检验中存在漏洞,真正将安全预防检验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对事故隐患早发觉,早整改,实现对事故隐患控制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企业事故隐患汇报及处理制度,企业各级干部职员必需严格遵守,认真实施。1、 企业各级干部职员在进行安全检验,井下作业时如发
23、觉事故隐患全部要主动采取相关安全方法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汇报。2、 各职能科室技术人员入井检验发觉事故隐患要将事故隐患,存在问题立即填写在事故隐患处理卡上向上级汇报。3、 事故隐患一旦被相关人员查出要做到,有查出,有汇报,有安全落实整改,有监督。4、 各职能科室技术人员发觉事故隐患,填写事故处理卡后,要立即让被检验矿井领导签字,对查出事故隐患要制订相关方法,限期整改,严抓落实。5、 企业安全检验,及夜间抽查出事故隐患,由安监局立即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并向全企业进行通报。6、 企业安全检验查出事故隐患,能当班处理必需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制订方法,安排专员跟班处理,直至事故隐患完全处理完成,方许可
24、离开。7、 分矿值班矿长,安全员,队长发觉事故隐患后,能够现场做出处理现场处理,并向上级汇报,不能现场处理应立即向企业领导和安监局、总工办汇报。8、 企业领导和职能科室接到单位出现事故隐患,不管任何时间全部要高度重视,立即商议,决议采取相关处理方法,安排专员到现场处理。9、 单位职员在生产作业中发觉事故隐患要立即停止工作,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采取相关立即方法处理。10、 分矿值班矿长、安全员、队长在安排职员处理事故隐患时必需在现场监督检验、确保无误,不得借故离开处理隐患现场,不然按企业要求进行处罚。11、 企业救护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二十四小时待命,接到通知后立
25、即出动,对事故隐患进行处理。12、 企业干部领导,技术人员,分矿管理人员,救护队员,分矿瓦检员。通风工等工人要有高度安全责任感,要立即查找,发觉事故隐患,严格根据本事故隐患汇报立即处理制度实施。8、企业事故统计汇报制度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做到立即汇报,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员伤亡事故,主动采取预防方法,严格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充足发挥事故警示作用,以事故预防为基础出发点,“四不放过”基础标准,逐步实施企业事故调查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事故统计汇报制度,企业各分矿必需严格根据本汇报制度实施。1、 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需当日(二十四小时)向企业安监局汇报。2、 各单位领导在发生事故后要
26、主动帮助企业安监局及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责任责,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接收事故调查。3、 企业安监局负责对企业各单位轻重伤事故及末遂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做好统计工作。4、 企业安监局对事故立即做出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企业通报单位事故经过,责任划分,处理情况,以起到警示作用。5、 轻、重伤事故由企业领导组织安监局、总工办、纪检委、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6、 死亡事故,由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局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主动采取相关安全技术方法。7、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8、 任何单
27、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正常工作。9、 各单位发生轻重伤事故后,必需在当初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企业安监局,五天内写出事故汇报交企业企业安监局。10、 轻重伤事故发生后当日不汇报,恶意隐瞒事故,根据企业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11、 轻重伤事故发生后,不按期交事故汇报,事故汇报不按要求写,对单位关键领导根据企业制度处罚。12、 隐瞒轻、重伤事故不向企业安监局汇报,单位一经查出,不管事故轻,重,均按事故单位重伤指标进行兑现。13、 各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方便事故调查,未经企业安监局许可,单位不能安排生产。14、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按煤矿职员伤亡事故汇
28、报和调查处理暂行要求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15、 企业轻重伤等事故,由企业安监局根据企业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考评。16、 企业整年轻重伤等事故由企业安监局统计报企业安委会审查确定。9、企业安全检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 企业分矿、各科室在安全检验时要深入井下生产现场检验,检验内容包含现场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运转及完好情况,对应安全卫生设施情况。2、 安全检验必需要有明确地目标,要求。企业组织安全检验要成立由领导负责,相关科室人员参与检验小组,并以书面通知下发科室,做到有计划地分组进行全方面检验。3、 分矿自检由分矿组织各队长、工程技术人员成立自检小组进行检验,矿井每七天必需组织一次全方面自检
29、,并有检验统计及整改落实措施。4、 企业在安全检验中查出问题,现场能处理在现场签发 安全隐患处理卡,交相关处理责任人签字,立即现场落实,并安排人员事后复查落实情况。5、 安全检验中发觉由物质技术条件当初不能处理问题,由检验小组下发书面整改措施通报,限定整改。到期限后如没有按要求整改,按企业安全奖惩细则相关要求处罚。6、 分矿及企业安监局、总工办进行安全检验中如发觉重大隐患,要立即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并派人现场监督、蹲点,盯住不放,帮助想措施,订方法,督促整改,直抵达成安全生产要求,才能离开,做不到者按企业安全奖惩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处罚。7、 安全检验和抽
30、查,要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需做到全方面细致检验,避免图形式,走过场,并将走到路线在处理卡上写明。8、 在检验中,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问题,请相关单位及领导出面处理,或在会议各提出,大家协商处理,不能悬而不决,坐视不管,影响安全生产。9、 企业安监局、总工办技术人员入井日常检验,排查隐患应对井下发觉安全隐患及处理措施填写在隐患处理卡上让处理隐患责任人签字,并有限定时限及方法,隐患处理卡交安全科存档。10、 对隐患排查要做到有安排,有监督,有复查落实责任人,填写隐患处理卡人员必需在最终期限里对处理隐患单位,进行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复查者,按相关要求处罚。11、 企业安全检
31、验组,夜间抽查小组,在安全检验中发觉隐患及违章,要立即给文件形式通报到各单位,起到警示作用,存在隐患单位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法,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企业安全科。12、 上级部门对企业安全检验,提出整改意见,企业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责任人制订整改措施,以书面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逐一落实责任人,落实单位及责任人要按期复查整改情况,不按期整改,不复查,追究责任人责任。10、企业安全例会制度1、 安全例会是分矿安全会、班前会、调度会、企业安全生产调度会,企业安全会及“一通三防”质量评分会及其它临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2、 企业安全生产调度会每七天星期三下午定时召开一次,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各分矿、职能科室,
32、安全生产技术员全部参与,会议地点在三楼会议室。3、 企业安全生产调度会内容围绕处理分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协调各单位工作,统一安排布署,安全整改措施等内容召开。4、 企业安全会除每七天三安全生产调度会正常召开外,依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不定时召开。5、 企业安全会,由企业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安全科负责通知相关有员参与,并做好会议记要,会议地点在安全科。6、 企业安全会内容围绕:处理安全存在隐患,通报处理重大违章,制订补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目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审核工伤、职业病。7、 企业安监局在每个月月底,召开一次“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评分会议,由分矿分管“一通三防”副矿长,
33、通安队长,科室技术员参与,会议内容为对质量标准验收矿井进行评分,提出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分矿分管“一通三防”副矿长无故不参与,该矿井不予评分。8、 企业分矿每七天必需按期组织全矿井职员召开一次安全会,会议由分矿矿长主持,会议内容为处理并通报安全存在问题及隐患,“三违”处理,安全工作安排,传达企业对矿井各项要求等,并有会议统计可查。9、 企业分矿各队每班必需召开班前安全会,班前安全会由当班队长及安全员主持,分矿值班矿长应巡视检验各队安全会召开情况,对各队存在关键安全安全问题,给讲解,安排,并落实到责任人,会议要有参与人统计,有会议内容统计,有工作安排统计。10、 企业分矿应天天召开一次调度会
34、,由分矿矿长主持,各副矿长、技术人员,队长参与,讨论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有会议。11、 企业安全例会,必需按例会制度要求次数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召开应调整时间,给补充召开,任何人不得无帮缺席安全例会,不然按企业安全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处罚。11、企业技术方案审批制度为适应企业机构改革,加强企业技术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安全技术方法审批程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 矿井开拓设计、采区设计、由企业总工办负责完成,经企业技术讨论会经过后报送企业总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2、 采煤工作面部署设计、工作面开采设计、关键井巷工程
35、(井筒、大巷、石门、采区上下山、工作面巷道、关键硐室、关键车场等)单项施工图设计由企业总工办负责完成,报送企业总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3、 辅助井巷工程(上述以外辅助硐室、联络巷、辅助车场、临时水仓等)单项施工图设计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完成,报送矿井相关职能科室科长、矿井总工程师、矿井生产副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同时报企业总工办立案。4、 企业各矿井长久防治水计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由企业总工办负责编制,报送企业总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矿井涌水异常区域及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报送矿井相关职能科室科长、矿井总工程师、矿井
36、生产副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同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5、 矿井采区地质说明书由企业总工办负责编制,报送企业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矿井回采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制订,报送矿井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审批后实施。6、 采掘工作面过地质结构改变带安全技术方法、井巷工程施工(包含巷修)需处理安全隐患时制订安全技术方法、巷道贯通前安全技术方法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制订,报送矿井相关职能科室科长、矿井总工程师、矿井生产副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同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7、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采煤工作面首次放顶和收尾安全技术方法,综采工作面设备运输、安装和拆除操作规程
37、(安全技术方法)和补充要求、更换、和拆修工作面支架大型部件时安全技术方法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报矿井各职能科室科长、矿井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并报总工办、安监局立案。8、 3000米以下井巷工程贯通设计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报矿井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审批后实施并报企业总工办立案。9、 矿井采煤工作面正式生产前,掘进巷道开口前,机电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之前,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矿井各职能科室、相关施工队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将验收结果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10、 矿井石门、煤仓、穿煤(岩)层巷道素描图和巷道柱状图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绘制,报矿井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企
38、业总工办立案。11、 喷浆、铺设永久或临时轨道、砌碹、锚索支护等辅助工程安全技术方法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制订,报矿井施工队长、矿井各职能科室科长、矿井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12、 企业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企业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企业雨季巡视制度、企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验制度、企业年度雨季三防方法和应急预案由企业总工办负责制订,报送企业总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各矿井对应制度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制订,报送矿井相关职能科室科长、矿井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同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13、 各矿井年度地质预报及水情
39、水害预报由企业总工办负责制订,报送企业总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各矿井季度、月、及临时性地质预报及水情水害预报由矿井生产技术科负责制订,报送矿井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审批后实施。14、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汇报制度由企业安全监察局制订,报企业总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矿井灾难预防及处理计划、年度通风设计、年度防灭火设计、矿井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矿井“安全工程计划”、“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由矿井安全管理科负责完成,报送矿井相关职能科室科长、矿井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同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15、
40、 矿井年度瓦斯等级判定和二氧化碳判定工作、反风演练计划由矿井安全管理科负责完成,报送矿井相关职能科室科长、矿井总工程师、矿井安全副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同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企业安监局、总工办负责技术指导。16、 矿井及采掘工作面风量分配计划由矿井安全管理科负责完成,报送矿井安全管理科长、矿井总工程师、矿井安全副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同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17、 矿井开启封闭墙汇报,井下使用明火汇报经企业总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由矿井安全管理科制订安全技术方法,报送矿井安全副矿长、矿井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实施。采掘工作面过有害气体异常区域安全技术方法,由矿井安全管理
41、科制订,报送矿井安全副矿长、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实施。并立即向企业总工程师、企业安全副总经理汇报。18、 瓦斯检验点设置及瓦斯检验线路由矿井安全管理科制订,报送矿井安全管理科长、矿井安全副矿长、矿井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19、 矿井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关键通风机运转时,由矿井安全管理科制订安全方法,报送矿井安全副矿长、矿井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实施。停风区排放瓦斯时,由矿井安全管理科制订排放瓦斯安全方法,报送矿井安全副矿长、矿井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实施。20、 拆除或改变和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和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
42、,由矿井机电科制订安全方法,报送矿井机电、安全副矿长、矿井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并报企业监控室立案。21、 矿井瓦斯日报表由矿井安全管理科长、通安队长,矿井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矿长审签,有害气体异常或超限时,需立即向企业总工程师汇报。22、 矿井测风、测尘统计由矿井通安队长、安全管理科长、安全副矿长、矿井总工、矿长审签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矿井测水统计由矿井生产科长、矿井总工程师审签并报企业总工办立案。23、 企业总监控室瓦斯报表由当日值班领导,企业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审签。矿井监控室瓦日报表由矿井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矿长审签。24、 矿井、采区供电设计、大型设备安装设计由
43、企业总工办负责编制,报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25、 矿井要求改变供电方法,改变设备使用性能等相关改变机电设备使用汇报矿长审签后由企业总工办、安监局,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26、 大型设备(提升机、主扇、胶带输送机、主排水泵、采煤机、大型刮板运输机)安装和检修安全技术方法由企业总工办负责制订。报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27、 小型设备(除大型设备以外各类设备)检修和安装安全技术方法及操作规程由矿井机电科负责制订,报机电副矿长、矿井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实施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28、 矿井设备检修计划
44、由矿井机电科负责完成,报矿井机电副矿长、矿井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实施同时报企业总工办、安监局立案。12、企业交换图制度为规范我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总企业和各分矿间联络,特制订企业交换图制度。1、 企业安监局、总工办每三个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交换一次图纸,包含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2、 各分矿每个月25日前向安监局、总工办交换一次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每三个月交换一次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3、 各单位、科室交换图纸要正确反应本时期正确情况,做到图纸清楚,图例统一规范。不然罚关键责任人50100元,且限期更正。4、 不按要求时间内交换图
45、纸或超期5天及以上者处200元以下(处罚责任人)。以上要求有不完善之处再进行填补。13、企业结果资料和图纸使用保管制度为了愈加好地使用和保管结果资料和图纸,保护矿山原始施工资料和井巷部署开拓情况,为以后工作提供数据和资料。特制订本制度方便加强管理。1、 企业结果资料和图纸和图纸属矿集体财产,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随意使用或损坏。2、 企业和各分矿地测资料和图纸设专员保管。保管人员对结果资料和图纸建立清楚目录,对使用和保管情况有清楚统计,做到合理保管。3、 企业各矿井和上级相关部门使用资料或图纸需经生产副总经理或企业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登记借阅,并统计使用情况和归还时间。4、 外单位使用需经企业领导同意
46、方可签字借出,并定出归还日期。5、 各分矿对于已使用过短期内不再使用资料图纸要妥善保管或送生产技术科统一管理。本制度各分矿和相关科室人员需认真实施,对违犯本制度单位或个人,企业依情做处罚。14、企业相关各单位使用和保管测量仪器要求我企业各分矿和生产科使用各测量仪器,为确保仪器使用年限,确保测量精度,保护企业利益,特制订本要求。1、 对各测量仪器(经纬仪、水准仪等)要常常定时检校,要有检校统计和使用完好统计。2、 仪器井下使用出井后,要立即擦试,凉干后方可装箱。3、 井下使用仪器时,不得让仪器搭乘运输车辆,由人员背着出入。仪器架站时要检验站点安全情况和有没有淋水,如有上述情况当选择移站或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4、 严禁人员或重物品放在仪器箱上,任何个人不得将仪器随意外借。15、企业地测资料,技术汇报审批制度为确保地测资料和技术汇报真实可靠正确指挥生产,做到层层把关,杜绝因地测资料和汇报精度太低而造成无须要经济损失和工作被动,特制订本制度方便加强管理。1、 各生产矿井在采掘过程中所搜集到地测资料在搜集整理后先由井口技术室和生产技术科工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