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销售分销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销售位于上海市 项目之商品房(以下简称“该物业”)事宜,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如下:
一、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该物业,包含乙方自费进行有关宣传推介、带领乙方客户到访、协助乙方客户签署合同及督促乙方客户按时支付房款等内容。
二、 委托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后90天内,已确认为乙方的客户成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佣金)。
三、 合作方式
1.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参与分销的乙方门店、关联公司及下属机构的名单,上述机构的相关人员均视为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应对上述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1. 客户清零:甲方保留案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所有来电来访客户。
2. 带看流程:
a) 乙方应至少提前XX小时向甲方短信预约,预约信息需包含乙方分行名称、业务员名字、业务员联系方式、客户姓名、客户联系方式。
b) 甲方工作人员核查客户在明源系统中是否为甲方已接待客户,且接待期限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内。
c) 经甲方确认后,符合带看条件的客户,可确认带看。
d) 乙方业务员按照预约时间带客户到现场,经甲方指定联络人、乙方业务员、接待业务员在客户确认单上签字并加盖甲方印章共同确认客户有效。带看客户确认完毕后,由甲方业务员负责接待,乙方可指定一人陪同带看。
e) 带看结束后,乙方业务员与客户离开现场。
3. 乙方自费对该物业进行宣传推介,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带领客户到访该物业销售中心。
4. 有效的乙方客户成交并符合佣金支付条件后,甲方按约定的佣金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佣金。
四、 客户确认原则及有效期
1. 乙方陪同客户到访该物业售楼处时,须提交《客户确认单》(见附件二),《客户确认单》经甲方签署后,该客户视为有效的乙方客户。
2.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方可对《客户确认单》进行签署:
(1)该客户首次到访该物业售楼处时乙方须陪同。
(2)该客户首次到访该物业售楼处时,乙方已提前将客户确认单所要求的客户信息通知了甲方。(3)在甲方 项目的明源数据库中,不包含该客户或其父母、子女、夫/妻。
(4)该客户不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上海开发项目(即华润置地·上海滩花园、华润置地·橡树湾、华润置地·外滩九里、华润置地·中央公园)的业主或业主的父母、子女、夫/妻。
3. 《客户确认单》中的客户人数不得超过到访时的实际人数,《客户确认单》为唯一有效的客户确认文件和甲方支付乙方佣金的必要凭证。
4. 有效的乙方客户的父母、子女、夫/妻成交,乙方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证明前述关系的,原《客户确认单》和前述证明文件可视为有效的客户确认文件和佣金支付凭证。
5. 本合同期满后90天内,有效的乙方客户成交且符合佣金支付条件,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随时调整该物业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他代理商)、付款方式、优惠方案,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2. 乙方客户的所有成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房源、价格、付款方式、按揭银行均由甲方确定,乙方无权更改并承诺客户。
3. 甲方有权全面了解乙方的销售安排、市场推广方案、销售进度等情况,并对乙方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4. 甲方负责收取由乙方客户支付的款项。
5.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要求,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该笔成交佣金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回该笔佣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 甲方仅与乙方结算分销佣金,不接受乙方门店、关联公司及下属机构的佣金结算要求,因乙方与上述机构间、人员间佣金结算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7.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同时分销该物业。
8. 甲方保证该物业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
9. 甲方须指定工作协调人(详见附件一),代表甲方负责与乙方开展信息通报、单据审核与签字确认等工作,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协调人的确定与变更。
10. 甲方须及时向乙方通报乙方代理该物业所需的最新信息,乙方客户签署前,甲方须通知乙方按时到场。
1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分销佣金。
12.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若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需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向乙方结算经甲方确认的应付的佣金。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在自费发布的该物业宣传推介资料上以“分销代理”的身份披露乙方公司的名称及标记。
2. 乙方客户享有与非乙方客户同等的认购权及优惠。
3. 乙方就该物业开展的所有宣传推介事宜均须事先征询甲方意见,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宣传推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宣传推介不当,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
4.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该物业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传达与规定不一致或有误解的信息或者有损甲方形象的言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如下范围内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步行、自驾车、公交车、非机动车拦截非乙方客户到访该物业售楼处,否则甲方可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整改,违反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范围为:以甲方销售现场为圆心,半径2000米以内的区域。
6. 乙方须指定工作协调人(详见附件一),代表乙方负责与甲方进行信息通报、单据审核与签字确认等工作,(工作协调人的权利仅限于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其他以乙方公司盖章书面确认为准)。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协调人的确定与变更。如该工作协调人的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予以更换。
7. 乙方须将有意向的客户跟踪情况及时汇总,并定期(每隔3日一次)交送甲方,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情况报告,且乙方应就知晓的客户信息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乙方须全程陪同并协助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及相关法律文件,乙方不得代理甲方办理所有与乙方客户签订的与销售相关的文件。乙方须协助甲方催收乙方客户的房款、办理银行按揭等手续。
8.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客户对该物业购买意向等情况。
9.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物业的任何分销代理行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若因乙方分销代理行为不当或过失而引起的销售争议,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若因乙方的过错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进行该物业的销售。
11.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归还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该物业的所有资料,已发放给客户的除外。
七、 佣金计算比例和方式
1. 有效的乙方客户成交的标志为其与甲方签署《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且签署时乙方在场,签署一份合同计为成交一套,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相应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计算方法如下:
成交套数 佣金比例
1~3套 0.9%
4~6套 1.0%
7~9套 1.1%
10~12套 1.2%
13~15套 1.3%
16~18套 1.4%
19~21套 1.5%
22~24套 1.6%
25~27套 1.7%
28~30套 1.8%
31~33套 1.9%
34套或以上 2.0%
2. 当乙方成交套数达到跳佣条件之后,前期成交已经结算部分补齐最后佣金比例差额,未结算部分按新的佣金比例结算佣金。
八、 佣金支付条件与方式
1.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佣金:
(1)有效的乙方客户成交;
(2)成交客户按照预售/出售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或贷款全款到账;
(3)成交客户全部提供了房地产管理规定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2.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有符合支付条件的佣金的付款申请文件(见附件三),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文件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 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4.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 因乙方客户原因(包括因乙方客户原因导致甲方解除)解除《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则甲方可不支付或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还该份合同的佣金。
6. 因乙方做出不实承诺造成甲方与客户产生纠纷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佣金内扣除甲方的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九、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佣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 乙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而构成根本违约的,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对尚未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委托第三方进行该物业的销售。
(2)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的义务,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
(3)乙方擅自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推介方案,且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以甲方销售现场为圆心,半径2000米以内的区域范围内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步行、自驾车、公交车、非机动车拦截非乙方客户到访该物业售楼处的。
(5)因乙方分销代理行为不当或过失而引起的销售争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包或分包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
(8)乙方有其他构成法律规定的根本违约行为的。
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
十、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有义务对于从甲方获得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该物业的资料、甲方与客户所达成之任何约定严格保密,并只能用于本合同委托事项所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甲方造成了损失,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十一、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受到直接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十二、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 通知
如有任何通告,应经邮局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或该方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更改的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送快递处当日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
甲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
十四、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附件: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如下:(1)《工作协调人名单》;(2)《客户确认单》;(3)《付款申请文件》。
3. 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其它合同条款的效力。
4. 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册地址: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册地址: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工作协调人名单
一、 甲方指定以下工作人员
工作协调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签名样式: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签名样式:
客户确认签署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签名样式:
甲方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_ __ 签名样式:
二、 乙方指定以下工作人员
工作协调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签名样式: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签名样式:
乙方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_ __ 签名样式:
附件二:客户确认单
项目 客户确认单(A联)
客户1
姓名
性别
电话
客户2
姓名
性别
电话
中介员工
信息
姓名
手机
分行
组别
分行
电话
分行
传真
特别说明:1、客户确认单要求中介员工在到项目前事先用分行电脑填写打印(A、B、C联都要填写)。2、经开发商对接人员确认是否符合有效客户认定标准,符合的签字确认为有效的中介客户.3、此客户确认单分A、B、C联,经确认后A联发展商存留,B联中介方对接人留存,C联门店业务员留存。
案场对接人(签字): 案场销售(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发展商(盖章):
项目 客户确认单(B联)
客户1
姓名
性别
电话
客户2
姓名
性别
电话
中介员工
信息
姓名
手机
分行
组别
分行
电话
分行
传真
特别说明:1、客户确认单要求中介员工在到项目前事先用分行电脑填写打印(A、B、C联都要填写)。2、经开发商对接人员确认是否符合有效客户认定标准,符合的签字确认为有效的中介客户.3、此客户确认单分A、B、C联,经确认后A联发展商存留,B联中介方对接人留存,C联门店业务员留存。
案场对接人(签字): 案场销售(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发展商(盖章):
项目 客户确认单(C联)
客户1
姓名
性别
电话
客户2
姓名
性别
电话
中介员工
信息
姓名
手机
分行
组别
分行
电话
分行
传真
特别说明:1、客户确认单要求中介员工在到项目前事先用分行电脑填写打印(A、B、C联都要填写)。2、经开发商对接人员确认是否符合有效客户认定标准,符合的签字确认为有效的中介客户.3、此客户确认单分A、B、C联,经确认后A联发展商存留,B联中介方对接人留存,C联门店业务员留存。
案场对接人(签字): 案场销售(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付款申请文件
合 名称: 请款次数:第 次
合同 总价:RMB 元 本次请款金额:RMB 元
已申 请总款额:RMB 元 已收到总款额:RMB 元
付款 申请(由请款单位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须填写)
完成 内容及请款计算简述:(工程量计算需另附详细说明文件)
请款 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日 期: 联系方式:
工作 验收及确认(须经过相关部门人员验收及确认,并附上验收记录)
监理 意 见(仅针对工程类需要)
照管 单位意见(仅针对工程类需要)
验收人意见:
日期:
确认人意见:
日期:
附件相关验收记录:
工作验收流程如下:
1. 工程类合同的相关工作由现场工程师进行验收,项目经理确认;其中最后一期付款增加客户关系管理部负责人(代表房修角色)进行审核,项目经理确认;
2. 营销类合同的相关工作由销售/策划主管/经理进行验收,营销经理确认;
3. 设计类合同的相关工作由专业设计师进行验收,责任建筑师确认;
4. 软装类合同的相关工作验收及确认程序:【尾款】由软装设计师验收、室内总监、营销经理共同确认;【其余过程款项】由软装设计师验收、室内总监确认。
5. 工程类质量保证金申请工作由项目物业经理/客户关系部负责人进行验收,项目经理确认;
6. 配套类合同的相关工作由现场工程师及配套工程师进行验收,项目总经理确认;
7. 其他类别合同的相关工作由直接操作人员进行验收人为,部门负责人确认。
合约复核(仅针对工程类合同付款,需合约部相关成本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并编制付款明细清单及工程款审批汇总表)
复核人意见:
日 期:
附件相关复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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