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市中区红旗小学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xx市市中区红旗小学英文译名:x地址:xxx邮政编码:277100学校网址:x第三条 学校由xx市市中区教育局举办,经xx市市中区教育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市中区教育局。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24个班级,1560人。第四条 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374万元
2、。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单位收入。第五条 办学宗旨:让学生享受幸福的教育,让教师享受教育的幸福,让校园充满生命的活力。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遵循现代教育基本规律, 以“情智课堂幸福教育”为理念,以师生的发展为根本,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科学民主管理为保障,以课程改革为主线,以教育质量为核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育人机制,推进课程改革,优化办学条件,深化校际间的合作交流,打造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学校。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自主合作、快乐发展的阳光少年第八条 教师发展目标: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大教师基本功的培训力度,拓宽教师成长的途径和方法,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坚持“名师强校
3、工程”,发挥校内名师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为青年教师提供多元发展平台;构建发展性教师多元评价体系,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培树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团队。第九条 学校文化和特色:学校秉承“幸福教育”的办学核心理念,树立“制度规范,文化引领,注重效益,崇尚精致”的管理目标,坚持“高效率、重质量”的工作原则,彰显“ 常规做实,特色做靓 ”的办学特色,以“天生我才 贵自砺成”为校训,以“相融和谐 日新有成”为校风,以“博学润德 启迪智慧”为教风,以“自主合作 快乐发展”为学风,形成了学校愿景、学校精神,凝练了教师誓词、学生誓词、及学校宣言,确定以“红旗”为基础造型的
4、校徽,确定红旗飘扬为学校校歌。每年9月29日为教代会召开日。第二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第十一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责:1.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决定、指令。完成国家规定的和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在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学校重大事项。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3.根据法定要求和学校实际,遵循有关权限和程序,以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实行聘任、分工和管理。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
5、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5.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提出国家拨给的办学经费及筹集资金的使用方案,由校委会或办公会通过后执行,并接受上级审计。对校舍和设备合理使用,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第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1.学校建立党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学校党支部要加强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师德水平;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学校成立工会组织,设工会主席、
6、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生活委员、女工委员。在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3.学校成立团支部和少先队。学校团支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并带领全体青年教师,在深化教育改革中发挥突击队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少先队组织在党支部、团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1.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方能召开。教代会进行选举和表决,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即可执行。2.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
7、方针、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行使其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举措等重大问题,并对其提出意见或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评价制度,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3)制定或修改学校章程,并报请区教育局核准。(4)评议、督促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5)讨论并向校长递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规定设置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1.教导处: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改革,按教学
8、计划,对教学进行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负责学校电教器材和广播系统器材的保管、使用和维修;负责学校微机室、录课室、电子监控室的管理;负责学校的网络建设。2.德育处: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及考核;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负责家委会建设、艺术社团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各项重大活动,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校容净的目标。3.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负责学校的经费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后勤保障。4.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班子例会、行政办公会、教职工会议记录;负责学校的文字材料的撰写、打印、装订、分发、上报等工作
9、;负责各种的会议准备及接待工作;负责学校的宣传报道及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成立校务委员会。1.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等人组成。 2.校务委员会定期每月召开12次,或根据学校需要随时召开。 3.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其任务就是重点分析、研究、反馈或交流教育教学、总务及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教代会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的正确裁决提供依据。4.校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做出决定。在意见有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作出最后决定。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凡涉
10、及到学校的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及使用情况、教师职务晋升及干部的推荐、选拔、使用、校园建设与管理、校产及重大设备的添(购)置等,要通过办公会或校委会研究,并征求部分教师的意见;凡涉及到全体教师切身利益或学校今后发展的重大问题,需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并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师、学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第
11、十八条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教师和学生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聘用合同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的聘用、待遇、奖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的调解意见不满意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
12、进行善后处理。第二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体制。1.学校将管理重心下移到年级组、教研组,充分发挥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职能作用,通过教育教学和文体活动的开展及优秀年级组、教研组的评选,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年级组、教研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团结、协调、高效的工作团队。2.学校实行集体备课管理制度,其程序为:集体备课资源共享个人加减课后反思,以此来提高教师把握新课标、驾驭教材的能力,提高教师群体素
13、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3.学校加强对名优教师的培养,通过对名优教师的考核与评价,设立“名优教师培养基金”,为名优教师搭建外出学习、培训平台等途径,促进名优教师成长,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第二十二条 认真贯彻学校德育规程,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构建德育目标体系,突出强调生命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1.学校倡导“德育生活化,生活规范化”的育人模式,守住常规教育根本,做到常规做实,特色做靓,促进学生的养成教育。2.学校打造“百星评价”和“校园吉尼斯”品牌。通过组织“校园吉尼斯”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学校根据小学生一日常规的内容和学生的认知水平,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
14、,采取每周确定一个德育教育主题的形式,强化学生的规范养成。4.学校加强学生上学、放学路队及课间操管理,注重学生自理能力的培养,开展“自理日”活动,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5.学校不断创新班级管理模式,以创建特色班级为载体,做到我的班级我做主,形成自己的班级文化,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第二十三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遵循课程改革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学校依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研发校本课程,成立艺术社团。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使学生的个性、特长
15、、爱好得到有效发展。第二十四条 学校组织教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学校在课堂教学模式上实施“问题 情智(LOC)学习模式”,各学科依据本学科特点,构建不同的教学模式,每个教师在学校基本教学模式和学科教学模式的基础上,根据具体的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按规定组织好教学质量检查、考试及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察。学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第四章 教职工第二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
16、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聘任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第二十七条 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责,负有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使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第二十八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第二十九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1.学
17、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三名”(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工程,加大名优教师和骨干教师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发挥校内名师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为青年教师搭建多元发展平台。2.学校要加大教师基本功培训力度,通过远程研修,三笔字训练,普通话比赛,信息技术培训等途径,将教师的基本功训练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3.学校要加强常规教研活动的监管与指导,教研内容要形成专题化、系列化,教研形式要多样化,确保教研活动真正起到实效。4.学校要建立教科研成果激励机制,对教师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以及基本功比赛和各类辅导奖等要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
18、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大班主任的培训力度,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学校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教育管理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和奖惩的基本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对于违纪违法、重大失误,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1.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及
19、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评优文件精神,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区级以上的各种奖励。2.学校建立践行“幸福教育”的激励机制,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每学年评选一次。第五章 学 生第三十三条 凡按照招生规定招入或按正常手续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 学生享有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规定的权利,享有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等权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学生应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规定的义务,履行维护学校名誉和利益、爱护并合理使用
20、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等义务。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1.学校对学生要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不得单纯以学业水平来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2.学校对学生要建立激励机制,分不同类别评选表彰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不低于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3.学校要建立学生个人成长档案,随时记录学生的成长足迹。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的自主管理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少先队大队干部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每学年竞选一次。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学校设立少先队大队维权部,对违反小学生守则
21、、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者,可按规定提出申诉。第六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监督。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校舍、土地资源、设备设施和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学校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三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
22、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学生乱收费或摊派各种辅导资料。第四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七章卫生保健及安全第四十一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建立卫生室,设有专兼职校医,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咨询室,设有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负责学生的心理疏导。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每年定期为学生体检。第四十二条 学校要加强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有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发现疫情,控制疫源,并在第一时
23、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四十三条 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实行校长带班制度,安排好值勤人员,做好学生安全护导。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四十四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学校、年级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24、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第四十五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有计划地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和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四十六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在社区内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学校要充分发挥班级家委会的作用,依靠班级家委会,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第四十七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设,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决策机构通过,并报市中区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实施。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五十条 章程的修改,需由学校决策机构或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决策机构通过,报市中区教育局核准。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决策机构。-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