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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综合项目工程基桩承载力静载检测关键技术作业规程修改说明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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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JXXXXX- DB34/TXXXX- 建设工程基桩承载力静载检测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修改阐明) - – 发布 – – 实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建设工程基桩承载力静载检测技术规程 DB34/T XXXX- 主编单位 :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批准部门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 X月X日 合 肥 前 言 为规范我省静载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和可靠性,结合我省工程特点,增强实行过程可操作性,依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原则制(修)订筹划〉告知》(建标[]131号)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重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单桩水安静载实验、预埋载荷箱法基桩静载实验等。 本规程主编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98号文景雅苑1号楼5层;邮编:230001) 本规程参加编写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芜湖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质检中心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安徽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院 本规范重要起草人: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语、符号 …………………………………………………………………………………2 2.1 术 语 ………………………………………………………………………………2 2.2 符 号 ………………………………………………………………………………3 3 基本规定 ……………………………………………………………………………………4 3.1 普通规定 ………………………………………………………………………………4 3.2 检测工作程序……………………………………………………………………………5 3.3 扩大检测…………………………………………………………………………………7 3.4 检测时间…………………………………………………………………………………7 3.5 仪器设备…………………………………………………………………………………7 3.6 慢速维持荷载法与迅速维持荷载法 …………………………………………………9 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11 4.1 普通规定 ………………………………………………………………………………11 4.2 设备仪器及安装 ………………………………………………………………………11 4.3 现场检测 ………………………………………………………………………………13 4.4 检测数据分析与鉴定 ………………………………………………………………14 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16 5.1 合用范畴 ………………………………………………………………………………16 5.2 设备仪器及安装 …………………………………………………………………… 17 5.3 现场检测 ………………………………………………………………………………17 5.4 检测数据分析与鉴定 ………………………………………………………………19 6 单桩水安静载实验 ………………………………………………………………………21 6.1 合用范畴 ………………………………………………………………………………21 6.2 设备仪器及安装 …………………………………………………………………… 21 6.3 现场检测 ………………………………………………………………………………21 6.4 检测数据分析与鉴定 ………………………………………………………………21 7 预埋载荷箱法基桩静载实验 ……………………………………………………………24 7.1 合用范畴 ………………………………………………………………………………24 7.2 设备仪器及安装 ………………………………………………………………………24 7.3 现场检测 ………………………………………………………………………………26 7.4 检测数据分析与鉴定 ………………………………………………………………27 附录A 静载实验数据传播原则………………………………………………………………30 附录B 混凝土桩桩头解决……………………………………………………………………31 附录C 静载实验登记表………………………………………………………………………32 附录D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设备安装 ………………………………………………34 附录E 预埋载荷箱法静载实验测试系统安装 …………………………………………35 附录F 桩身内力测试 ………………………………………………………………………37 本规范用词阐明 ………………………………………………………………………………40 1 总 则 1.0.1 原文:为保证基桩静载检测工作质量,规范我省静载检测行为,统一检测办法和仪器设备规定,使基桩静载检测工作符合安全合用、技术先进、评价对的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地质条件和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程。 专家意见: ①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使基桩静载检测工作符合安全合用、技术先进、评价对的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地质条件和实际状况”调节为“结合我省工程地质条件和实际状况,使基桩静载检测工作符合安全合用、技术先进、评价对的规定”。 ②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实际状况”改为“工程特点”。 修改后: 1.0.1 为保证基桩静载检测工作质量,规范我省静载检测行为,统一检测办法和仪器设备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特点,使基桩静载检测工作符合安全合用、技术先进、评价对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1.0.1 【条文阐明】桩基本是我省应用最为广泛一种基本形式,基桩承载力能否满足设计规定是基本验收时重要根据。静载实验是当前国内公认检测基桩承载力可靠、直观办法,其工作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基桩承载力取值、评价。随着静载设备技术水平提高,新监控手段采用,规范省内静载检测工作,对提高我省静载检测质量,增进静载检测技术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1.0.2 本规程合用于建设工程基桩承载力静载实验法检测与评价。 1.0.2【条文阐明】本规程合用建设工程基桩以及与基桩施工工艺相似基墩承载力静载实验法检测。详细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根据实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根据工程桩检测。本规程所指基桩重要涉及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预制桩(涉及预应力管桩)和钢桩等。对于复合地基增强体单桩承载力静载实验办法,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专家意见: ①湖北省检测中心:建议【条文阐明】中删除“以及与基桩施工工艺相似基墩”。 意见回答:考虑到实际应用中的确存在基墩需要检测承载力状况,特别是某些地基条件较好,埋深较浅地区,其基墩施工工艺与基桩没有差别,故本规程在条文阐明中提出,便于参照。 1.0.3 建设工程基桩承载力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范规定。 专家意见: ①安徽建筑大学:“原则、规范”改成“规范、原则”。 修改后: 1.0.3 建设工程基桩承载力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规范、原则规定。 1.0.3【条文阐明】考虑到静载实验检测在基桩工程中应用普遍,为了保证安全合用,经济合理,本规程所规定条款为最基本规定,设计及有关单位可依照详细工程实际状况提出高于本规程实验内容和数量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原文:基桩 桩基本中单桩。 专家意见: ①亳州质监站:“桩基本中单桩。”改为:“桩基本中单桩,重要涉及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预制桩(涉及预应力管桩)和钢桩。”。 修改后: 2.1.1 基桩 桩基本中单桩,重要涉及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预制桩(涉及预应力管桩)和钢桩。 2.1.2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沉降,以拟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实验办法。 2.1.3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上拔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上拔位移,以拟定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实验办法。 2.1.4 单桩水安静载实验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水平位移,以拟定单桩水平承载力实验办法。 2.1.5 原文:预埋载荷箱法基桩静载实验 在桩底或桩身某一部位预先埋设加载装置——载荷箱,运用桩端阻力或桩侧阻力作为反力,通过载荷箱逐级加载,测试桩在载荷箱上(普通为桩侧阻力)、下段桩极限承载力,进而评价桩极限抗压、抗拔承载力实验办法。 专家意见: ①安徽建筑大学:“运用桩端阻力或桩侧阻力作为反力”改为“运用所有或某些桩端阻力或桩侧阻力作为反力”。 ②湖北省检测中心:“运用桩端阻力或桩侧阻力作为反力”改为“运用桩身自重、桩侧阻力及桩端阻力互提供反力”。 意见②回答:载荷箱上段有效荷载为荷载箱施加荷载减去荷载箱上部浮容重。 修改后: 2.1.5 预埋载荷箱法基桩静载实验 在桩底或桩身某一部位预先埋设加载装置——载荷箱,运用所有或某些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或桩侧阻力作为反力,通过载荷箱逐级加载,测试桩在载荷箱上(普通为桩侧阻力)、下段桩极限承载力,进而评价桩极限抗压、抗拔承载力实验办法。 2.1.5【条文阐明】上世纪80年代中期,Osterberg创造了一种把载荷箱置于桩身或桩底部,运用桩身侧摩阻力作为反力基桩承载力检测办法,简称O-Cell法。在90年代中后期,此办法被引入国内,并将该办法取名为“自平衡试桩法”或“预埋载荷箱法”,日后交通部以及某些省份相继出台了行业或地方检测原则。桩身内力测试 2.2 符 号 H——单桩水安静载实验中作用于桩水平力; Q——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中施加竖向荷载、桩身轴力; s ——桩顶竖向沉降、桩身竖向位移; U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中施加上拔荷载; Y0——水平力作用点水平位移; δ ——桩顶上拔量; σs ——钢筋应力。 ——桩身直径(外径);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荷载箱上部桩钢筋混凝土自重; ——桩顶使用配重重量 ——桩侧抗拔与抗压阻力比; ——荷载箱上段桩极限承载力; ——荷载箱下段桩极限承载力; ——荷载箱上段位移; ——荷载箱下段位移; ——加载时间。 专家意见: ①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7队:以上浮现“荷载箱”统一调节为“载荷箱”。 修改后: ——载荷箱上部桩钢筋混凝土自重; ——载荷箱上段桩极限承载力; ——载荷箱下段桩极限承载力; ——载荷箱上段位移; ——载荷箱下段位移; 3 基 本 规 定 3.1 普通规定 3.1.1 建设工程基桩承载力静载检测程序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规定,如图3.1.1所示。 现场准备、设备、仪器检定校准 现场检测 检测报告 数据分析和成果评价 重新检测、验证、扩大检测 前期准备 制定检测方案 调查、资料收集 接受委托 图3.1.1 检测工作程序框图(检测流程还要增长依照与否浮现不合格状况进行扩检环节) 专家意见:①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图3.1.1中现场准备、设备、仪器检定属于前期准备,而不是图中前期准备完毕后再进行现场准备、设备、仪器检定; 对检测工作程序框图中接受委托、调查、资料收集、制定检测方案、前期准备及检测报告应在普通规定中予以论述,该节宜增长:委托时间、委托单位、委托目、委托内容等;前期准备不但只有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检定和功能性检查,应涉及现场准备:桩帽凿除; 图3.1.1中数据分析和成果评价当浮现不合格时才进行重新检测、验证、扩大检测,在图中应予以反映。 意见回答:本条引用JGJ106自3.2.1检测工作程序。 专家意见: ②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此处建议增长对委托单位限制,宜明确委托单位限制。建设工程基桩检测应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不应由桩基施工单位直接委托。当建设单位有明确表达时,也可由施工总包方代替建设方委托。 修改后:增长3.1.2款,即“3.1.2 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由建设方或建设方授权其他单位进行委托。”3.1.2条后来条款号顺延,并增长了3.1.2条文阐明。 3.1.2【条文阐明】考虑到工程桩验收检测重要性,同步为了保证检测工作公平、公正,明确各方责任,故对委托方进行了规定。对于BT或PPT模式,可由总包方作为委托方? 3.1.3 原文: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涉及下列内容: 1 收集被检测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设计文献、施工记录,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浮现异常状况; 2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详细规定; 3 检测项目现场实行可行性分析与方案选定。 专家意见: ①安徽建筑大学:“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涉及下列内容”改为“调查、资料收集宜涉及下列内容”; ②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删除; ③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业主”改为“委托方”。 修改后: 3.1.3 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宜涉及下列内容: 1 收集被检测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报告、桩基设计文献、施工记录,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浮现异常状况; 2 明确委托方详细规定; 3 检测项目现场实行可行性分析与方案选定。 3.1.4 原文:检测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工程概况、地质条件、设计和业重规定、检测办法和数量及检测根据; 2 检测现场条件规定和需要其他单位配合机电械、人工等; 3 安全办法和质量保证体系; 4 检测进度筹划。 专家意见: ①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a. 3.1.4 1 工程概况、地质条件、桩基设计和业重规定、检测办法和数量及检测根据;由于桩基设计规定既包括设计规定,也包括业重规定,业重规定应通过设计或设计修改来体现。 b.此外本条还应涉及检测桩选取原则。 意见a回答:业重规定指是除设计规定以外某些规定,例如,检测开展过程中,委托单位对检测工期、设备数量、人员配备及报告交付时间等技术和服务有关规定,因此在检测方案里,应写明委托方规定。 修改后:1 工程概况、地质条件、设计和业重规定、检测办法和数量、受检桩抽选原则准则、检测根据; 3.1.3~3.1.4【条文阐明】调查资料收集及检测方案内容为普通状况下内容,重要出于如下考虑:(1)桩基质量受到地质条件、现场施工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和环节影响,需要多方面现场资料;(2)检测方案与否具备可行性,涉及技术方面和经济方面,也需要全面理解现场状况;(3)设计和业重规定,直接决定着检测方案如何制定,有时检测方案还需要与委托方或设计方共同研究制定;(4)静载检测普通状况下还需要涉及场地开挖、桩头加固解决、道路解决、供电、照明等规定,考虑到检测不同于现场施工工作特点,这些工作不是单独依托检测单位自身可以解决和完毕,需要业主单位安排、协助和提供有利条件;(5)静载实验需要现场作业,涉及到吊运、安装等环节,安全和质量必要得到保证。 3.1.5 原文: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功能性检查。 专家意见: ①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该条应增长对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由于功能性不涉及检定/校准。 修改后: 3.1.5 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调试,保证;计量器具应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3.1.5【条文阐明】检测所用计量器具必要送至法定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或校准,且使用时必要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以保证基桩检测数据精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3.1.6 原文:现场检测数据上传 1 检测数据应按本地政府指定监督信息平台规定上传; 2 数据上传条件不成熟地区可采用检测机构内部监控平台上传。 专家意见: ①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测数据上传”改成“现场检测数据传播”; ②亳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地政府”改成“本地建设主管部门”; ③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 a. “1检测数据应按本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监督信息平台规定上传” 改成“1检测数据应按规定上传至本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监督信息平台”; b.“2数据上传条件不成熟地区可采用检测机构内部监控平台上传” 改成“2数据上传条件不成熟地区可上传至检测机构内部监控平台”; 修改后:. 3.1.6 现场检测数据传播 1 检测数据应按规定上传至本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监督信息平台; 2 数据上传条件不成熟地区可宜上传至检测机构内部监控平台。 3.1.6【条文阐明】普通分为三种状况:(1)对地方政府建设质量监督部门已具备完善基桩静载实验实时监控数据平台,检测数据应按本规程规定上传至本地政府指定监督信息平台;(2)数据上传条件不成熟地区可运用检测机构内部监控平台进行上传;(3)不具备上传条件,且无上传监控规定也可按本规程附录C格式进行人工记录。 3.1.7 原文:检测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委托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检测目,检测根据,检测数量和检测日期; 2 地质条件描述、土力学指标、检测桩平面位置图,采用预埋载荷箱法时需相应地质剖面图或柱状图及荷载箱埋设位置图; 3 受测桩施工参数; 4 检测办法,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过程描述; 5 检测数据,汇总表和相应曲线; 6 检测结论。 专家意见: ①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改为“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名称”; ②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心:“2地质条件描述、土力学指标、检测桩平面位置图,采用预埋荷载箱法时需附相应地质剖面图或柱状图及荷载箱埋设位置图”改为“2地质条件描述、土力学指标、检测桩平面位置图,受检桩附近地质剖面图或柱状图,采用预埋荷载箱法时需附相应荷载箱埋设位置图”; ③湖北省检测中心:“3 受测桩”改为“3 受检桩”; ④亳州市质监站:检测报告可否明确 “同一条件下桩承载力符合设计规定”。由于当前报告大多为:“所测得N根桩单桩承载力可取**kpa,符合设计规定”,对未检测桩与否符合规定,没有表述。 意见④回答:关于此某些内容,JGJ106规范关于条文阐明3.5.2已有比较详尽阐述,详细如下: JGJ 106- 3.5.2【条文阐明】:“……本次修订,对原规范(JGJ 106-)条文“……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单桩承载力特性值与否满足设计规定结论”进行了修改,因素是: 1.由于某些桩基分项工程采用各种规格(承载力)桩,如对每个规格(承载力)桩均按“1%且不少于3根”数量做静载检查有时很难实现,故删除了原文条文中“同一条件下”。 2.针对工程桩验收检测,已在静载实验和高应变法有关章节取消了通过记录得到承载力极限值,并以此进行调节评价规定。由于采用记录办法进行整体评价相称于用小样本推断大母体,基桩检测所采用比例抽样并非概率记录学意义上抽样方式,假设有两个桩基分项工程,同一条件下总桩数分别为300根和3000根,验收时应分别做3根和30根静载实验,按算术平均后极限值(除以2后为特性值)对桩基分项工程进行承载力符合性评价 ,显然前者成果可靠度要低于后者。故不再使用经记录得到承载力值,避免与工程中常用具备保证率验收评价成果相混淆。 3.对于验收检测,尚无规定单桩承载力特性值(或极限值)需通过诸多根试桩成果记录得到,自然可以针对一根桩或多根桩承载力特性值(或极限值),做出与否满足设计规定符合性结论。 4.原规范条文采用了通过“记录”承载力值进行符合性评价,有两层含义:(1)承载力验收检查符合性结论即便明确是针对整个分项工程做出,理论上也不能代表该工程所有基桩承载力都满足设计规定;(2)符合性结论即便是针对每根受检桩承载力而非整个工程做出,也不会被误解为“仅对来样负责”而无法验收。虽然规范规定符合性结论应针对桩基分项工程整体做出,但近十年实行中,绝大多数检测机构出具符合性结论是按单桩承载力做出,即只要有一根桩承载力不满足规定,就需采用补救办法(如增长试桩、补桩或加固等),否则不能通过度项工程验收。可见,新版规范对承载力符合性评价规定比规范要严。 最后还需阐明两点:(1)承载力检测因时间短暂,其成果仅代表试桩那一时刻承载力,不能包括日后自然或人为因素(如桩周土湿陷、膨胀、冷胀、融沉、侧移,基本上浮、地面超载等)对承载力影响。(2)承载力评价也许浮现矛盾状况,即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规定而满足关于规范规定。由于规范普通给出满足安全储备和正常使用功能最低规定,而设计时常在此基本上留有一定余量。考虑到责权划分,可以作为问题或建议提出,但仍需设计方符合和关于各责任主体方确认。 修改后: 3.1.7 检测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委托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名称,检测目,检测根据,检测数量,抽样准则和检测日期; 2 地质条件描述、土力学指标、检测桩平面位置图,受检桩附近地质剖面图或柱状图,采用预埋载荷箱法时需附相应载荷箱埋设位置图; 3 受检桩施工参数; 4 检测办法,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过程描述; 5 检测数据,汇总表和相应曲线; 6 检测结论。 3.1.7【条文阐明】按照JGJ106有关规定规定检测报告包括内容,特别是对于预埋载荷箱法,应明确载荷箱埋设位置和地质状况,以利于委托方、设计和检测部门对报告审查和分析。 3.1.8 原文:检测报告应客观全面,禁止将原不合格桩剔除,仅出具合格桩报告。 专家意见: ①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应客观全面,禁止将原不合格桩剔除,仅出具合格桩报告。该条写是诚信问题,不是检测程序和技术规定;建议该条重要阐明不合格桩解决。 修改后: 3.1.8 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报告应给出受检桩承载力检测值,并评价单桩承载力与否满足设计规定。 3.1.8【条文阐明】原文:为了通过验收,存在将不合格桩剔除或用合格桩替代现象,这给工程留下了很大安全隐患,同步增长了政府监管部门工作难度,这种做法是是必要要严肃禁止。 专家意见: ①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应客观全面,禁止将原不合格桩剔除,仅出具合格桩报告。该条写是诚信问题,不是检测程序和技术规定;建议该条重要阐明不合格桩解决。 ②合肥工业大学:“这种做法是是必要要严肃禁止”应改为“这种做法必要禁止”。规程文字应简洁。 修改后: 3.1.8【条文阐明】为了通过验收,存在将不合格桩剔除或用合格桩替代现象,这给工程留下了很大安全隐患;为了便于建设监管部门及有关方发现问题,同步使报告具备较强可读性和易读性,故规定检测报告应给出受检桩承载力检测值,并评价单桩承载力与否满足设计规定。 3.2 检测办法及数量 3.2.1 原文: 基桩承载力检测分施工前提供设计根据实验桩承载力检测和施工后提供验收根据工程桩承载力检测。 专家意见: ①湖北省检测中心:“提供设计根据”改成“为设计提供根据”; 修改后: 3.2.1 基桩承载力检测分施工前为设计提供根据实验桩承载力检测和施工后提供验收根据工程桩承载力检测。 3.2.2 基桩静载实验承载力检测办法,依照检测目按表3.2.2选取。 表3.2.2 检测办法及检测目 检测办法 检 测 目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 拟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鉴定竖向抗压承载力与否满足设计规定;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 拟定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鉴定竖向抗拔承载力与否满足设计规定;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抗拔摩阻力 单桩水安静载实验 拟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 鉴定水平承载力或水平位移与否满足设计规定;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身弯矩 3.2.1~3.2.2【条文阐明】原文:引自《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检测办法选取应符合JGJ106规定。对于预埋载荷箱法静载实验,其定位和作用就是作为常规静载实验补充,在检测工作开展过程中,应首选常规静载实验,对于常规静载实验难以实行,且满足预埋载荷箱法使用条件状况下,通过有关质量责任主体组织技术论证,可用预埋载荷箱法静载实验作为代替方案。 专家意见: ①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7队:“通过有关质量责任主体组织技术论证”改为“应通过有关质量责任主体组织技术论证”。 修改后: 3.2.1~3.2.2【条文阐明】引自《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检测办法选取应符合JGJ106规定。对于预埋载荷箱法静载实验,其定位和作用就是作为常规静载实验补充,在检测工作开展过程中,应首选常规静载实验,对于常规静载实验难以实行,且满足预埋载荷箱法使用条件状况下,应通过有关质量责任主体组织技术论证,可用预埋载荷箱法静载实验作为代替方案。 3.2.3 原文:当设计有规定或有下列状况之一时,施工前应进行实验桩检测,并根据设计拟定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静载实验办法,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规定,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工程桩总数不大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1 设计级别为甲级桩基; 2 无有关试桩资料可参照设计级别为乙级桩基; 3 地基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 本地区采用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成桩桩基。 专家意见: ①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原“当工程总桩数不大于50根时”宜改为“当预测工程总桩数不大于50根时”; ②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7队:“不大于”改为“少于”; ③湖北省检测中心: a. “当工程桩总数”改为“当预估工程桩总数”; b. “采用相应静载荷实验办法”建议改为“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 意见③-b回答:因工程桩依照设计使用功能不同,分为抗压、抗拔及水平承载桩等。 修改后: 3.2.3 当设计有规定或有下列状况之一时,施工前应进行实验桩检测,并根据设计拟定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静载实验办法,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规定,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估工程桩总数少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1 设计级别为甲级桩基; 2 无有关试桩资料可参照设计级别为乙级桩基; 3 地基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 本地区采用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成桩桩基。 3.2.4 原文: 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大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受检桩选取,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桩; 2 局部地基条件浮现异常桩; 3 桩身有缺陷桩; 4 设计或监理以为需要检测桩; 5 施工工艺不同桩; 6 除本条第1~3款指定受检桩外,别的受检桩宜均匀或随机选取。 专家意见: ①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第5款:“施工工艺不同”原则上已不属于“同一条件下”,因此不适当列入受检桩选取规定中。 修改后: 3.2.4 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受检桩选取,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桩; 2 局部地基条件浮现异常桩; 3 桩身有缺陷桩; 4 设计或监理以为需要检测桩; 5 除本条第1~3款指定受检桩外,别的受检桩宜均匀或随机选取。 1、3也许合并?增长3 有代表性桩; 3.2.3~3.2.4【条文阐明】原文:桩基工程属于一种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桩基分项工程中“同一条件” 指基桩地基条件、桩长相近,受力状态、桩端持力层、桩型、桩径、成桩工艺相似。详细阐明如下几点:(1)受力状态应相似,例如抗拔桩和抗压桩,受力状态不同,应区别对待;(2)桩端持力层应相似,位于不同持力层基桩不能视为同一条件;(3)桩型、成桩工艺应相似,同一场地浮现不同桩型、成桩工艺桩,应区别对待;(4)桩长应相近,特别是对于纯摩擦桩,不适当差别过大;(5)桩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相近条件”和“相似条件”理解要考虑到成桩特性,例如:在其他条件不变状况下,对于预制桩,不同桩径对施工、桩周土等影响都较大,就需要严格按照桩径进行区别,如桩径为400mm和500mm桩,就不能视为同一条件;而对于灌注桩,普通为非挤土桩或挤土有限,在桩端持力层等其他条件相似状况下,如桩径800mm和1200mm桩,则可视为同一条件。 对于为设计提供根据实验桩,本条规定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得少于1组3根,是保证合理评价试桩成果低限规定。若实际中由于某些因素局限性觉得设计提供可靠根据或设计另有规定期,可依照实际状况增长试桩数量。 对于验收工程桩,普通以桩基分项工程单独验收。大型或复杂工程,也许包括若干个桩基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内桩基分项工程也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构成,例如: 某工程采用大面积地下车库,上部为3层商业,另有A、B、C三栋高层住宅(假设A、B、C三栋高层内部基桩满足同一条件),应分别按商业、A楼、B楼、C楼4个单位工程来考虑,若商业某些又涉及地下车库抗拔桩和商业抗压桩,且这两某些分别满足同一条件,则商业某些应按两个同一条件下(抗拔桩、抗压桩)桩基分项工程来考虑。 专家意见: ①湖北省检测中心: “如桩径800mm和1200mm桩,则可视为同一条件“与否适当? 意见回答:重要是考虑静载检测普通成本较大,时间较长,对工地现场配合规定高,抽检比例不适当过高,同步考虑非挤土桩桩端持力层是承载力重要影响因素,故在考虑风险控制及实际工作状况下,对抽检数量作了某些妥协。 3.3 扩大检测 专家意见: ①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由于不合格桩浮现与3.2.4款中对受检桩选取规定也许有一定关联,因而拟定扩大检测数量时应综合考虑。 意见回答:考虑到受检桩与检测成果之间复杂性,拟定扩大检测数量时应综合考虑,同步考虑到实际操作,故给出了不低于不合格桩2倍数量建议。 3.3.1 当单桩承载力检测成果不满足设计规定期,应分析因素并扩大检测。 3.3.2 承载力扩大检测数量应得到工程建设关于各方确认,普通不适当少于不合格桩数2倍或不少于原检测数量。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心 3.3.1~3.3.2【条文阐明】普通,因初次抽样检测数量有限,当抽样检测中发现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规定期,应会同关于各方分析和判断桩基整体质量状况,如果不能得出精确判断、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可靠根据时,应扩大检测。扩大检测数量宜依照地质条件、桩基设计级别、桩型、施工质量变异性等因素由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等关于各方拟定,本条给出了扩大检测数量建议低限,重要还是出于安全考虑,由于自身基桩静载实验抽检数量相对于老式概率记录学意义上抽样是非常少,因此检测到不合格桩应引起足够注重。检测报告中应反映所有被检测桩状况。 3.3.3 承载力扩大检测应采用静载实验办法。 专家意见: ①湖北省检测中心: a.承载力扩大检测与否含抗拔、水平力? b.承载力抗压扩大检测能否排除自平衡法。 修改后: 3.3.3 承载力扩大检测应采用常规静载实验办法。 3.3.3【条文阐明】静载实验检测基桩承载力不满足规定,进行扩大检测办法应为静载实验,其他检测办法如高应变法、钻芯法等,可以作为补充。 3.4 检测时间 3.4.1 检测时间应满足如下规定: 1 原文: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同条件养护预留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专家意见: ①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养护预留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改为“养护试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修改后:1 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2 休止时间不应少于表3.4.2规定期间。 表3.4.2 承载力检测前休止时间 土类别 休止时间(d) 砂土 7 粉土 10 黏性土 非饱和 15 饱和 25 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恰当延长休止时间。 3.5 仪器设备 3.5.1 实验加、卸载设备宜采用液压千斤顶。千斤顶工作时活塞行程不应超过额定行程。千斤顶作用力方向应与试桩轴线重叠。精密压力表、油泵工作压力不超过各自额定压力80%。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压千斤顶型号、规格相似,并联同步工作; 2 液压千斤顶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叠; 3 桩帽与并联千斤顶之间应加装足够刚度垫块。 专家意见: ① 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 液压千斤顶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叠;”改为“2液压千斤顶合力中心应与受检桩截面形心桩轴线重叠”; ②安徽建筑大学:“2 液压千斤顶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叠;”改为“液压千斤顶合力作用点应与桩横截面形心重叠;” 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应增长“油管”; 修改后: 3.5.1 实验加、卸载设备宜采用液压千斤顶。千斤顶工作时活塞行程不应超过额定行程。千斤顶作用力方向应与试桩轴线重叠。精密压力表、油泵及油管工作压力不超过各自额定压力80%。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压千斤顶型号、规格相似,并联同步工作; 2 液压千斤顶合力中心应与受检桩截面形心重叠;(应当为“。。。合力应与桩中轴线重叠”) 3 桩帽与并联千斤顶之间应加装足够刚度垫块。 3.5.1【条文阐明】为了保护千斤顶,应控制千斤顶工作时量程,同步当油路工作压力较高时,有时浮现油管爆裂、接头漏油、油泵加压局限性导致千斤顶出力受限,压力表在超过其3/4满量程时示值误差增大。因此,应恰当控制最大加荷时油压,选用耐压高油管、油泵和量程大压力表。为防止加载偏心,千斤顶合力中心应与反力装置重心、桩轴线重叠,并保证合力方向桩身受力方向一致。 专家意见: ①安徽水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控制千斤顶工作时量程”改为“应控制千斤顶工作时行程”。 修改后:3.5.1【条文阐明】为了保护千斤顶,应控制千斤顶工作时行程,……,并保证合力方向与桩身受力方向一致。 3.5.2原文: 位移测量宜采用大量程(50mm)位移传感器或百分表,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误差应不不不大于0.1%FS,分度值/辨别力优于或等于0.01mm; 2 直径或边宽不不大于500mm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顿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不大于等于500mm桩可对称安顿2个位移测试仪表; 3 位移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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