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8篇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进展的指导看法》等有关要求,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正、恳切、信用原则,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定事项
1.租赁标的、租金。
乙方向甲方承租载客汽车 辆,具体状况商定如下:
车牌号 车辆品牌及型号 车身颜色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租赁证号 里程数 计费方式
(1)或(2)
本表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1)按时间计算: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终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租期 日 时 分,租金 元。超过租期的,每日(时、分)租金 元。乙方现付押金 元。
(2)按里程计算:限时里程 公里,租金 元。超过限时里程的,每公里 元。乙方现付押金 元。
乙方共付甲方租金人民币 元,现付押金 元。
2.车辆用途: 。
3.租车及还车地址:租车地址 ;还车地址 。
(租赁壹辆以上车辆,有商定不同租车及还车地址的,可另行说明。)
其次条 甲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全部权。
2.依合同向乙方计收租金及商定费用。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活动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4.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交付平安技术检验合格、保险齐全、设备完善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等。
2.照实供应车辆状况信息。
3.供应租赁车辆保养以及乙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消逝的故障修理服务。
4.发觉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准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保密。
6.双方商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商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平安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供应的相应服务。
4.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单位租赁车辆的,向甲方供应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托付证明、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个人租赁车辆的,向甲方供应有效身份证件、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2.按合同商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租赁汽车证》等相关证件。
4.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转交给未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活动。
5.妥当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非紧急或另有商定状况下,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关心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平安技术检验和维护。
6.爱惜甲方车辆全部权不受侵害。疼惜车辆及其附属设备,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租、破坏租赁车辆及随车物品。
7.租赁车辆发生损毁、被盗抢或交通事故等突发大事时,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关心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在承租期间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准时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
9.租赁期满,应按商定返还租赁车辆及有关证件等。
10.双方商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履行向乙方供应合同商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担当下列违约责任:
1.供应的租赁车辆平安技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2.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车辆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商定供应故障修理、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4.甲方缘由导致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担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车辆危及乙方人身平安的,甲方应担当相应责任。
6.双方商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商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担当下列违约责任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 %交纳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连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供应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租、破坏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4.担当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转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关心甲方按时参加平安技术检测和维护而造成的损失。
7.乙方缘由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双方商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担保条款
乙方可接受保证金或担保人等方式供应担保。接受保证金方式供应担保的,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乙方;接受担保人方式供应担保的,担保人应商定就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担保责任。
第九条 特别商定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减、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自愿、公正、恳切、信用原则。
第十条 其他
1.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行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甲、乙双方的缘由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愿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租赁行业组织或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甲方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担保人(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全都,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有偿租赁甲方客运出租汽车中标凭证书_______份。
甲方出租汽车中标凭证书号______________、甲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汽车名称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汽车租赁合同简易版汽车租赁合同简易版。
其次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当月的实际天数租金,以后应在每个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汽车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需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营运手续真实有效:
2.为乙方供应顶灯、计价器、座套、灭火器等设施,费用由_______担当;
3.负责办理车辆全部营运手续,费用由_______担当;
4.负责缴纳第一年的车辆保险,费用由_______担当;
5.有权依照《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平安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关心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办理保险理赔;
8.乙方不遵循职业道德,经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峻并给甲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平安行车;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行车;
3.按时交纳租金及各种代收代缴税费:
4.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头,由乙方交付各项保险
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五座的座位险及交强险、年损险、火险、盗抢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等。交付方式:甲方代交,乙方自行交付:
5.有权依法自主经营,可雇用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需报经甲方批准、并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6.有权对甲方的经营管理提出改进看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必需按规定进行二级保养并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应接受行业利用车辆载体进行公益广告宣扬;
8.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税费增减可随时进行调整;因乙方缘由造成车辆停运,正常向甲方缴纳租金和税费;
9.在合同履行期问,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检车、检表、交暴力保险等事项,如不按规定办理消逝问题由乙方自行担当汽车租赁合同简易版合同范本。
第六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无特殊状况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在_______日内将营运手续交还甲方。无特殊状况下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在合同商定状况消逝时,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单办解除合同应在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经书面催告_______天仍不缴纳的;
2.乙方擅自将车辆用于质押、变卖或拆改车辆,至使车辆无法连续从事出租汽年运营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车辆的;4.乙方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触犯刑律被判刑入狱的;
5.乙方严峻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蛮违法经营,严峻损害甲方声誉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丢失劳动力气的;
2.甲方违反政府有关规定滥收费用,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甲方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予以对方赔偿或按双方商定赔偿;
2.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按规定交纳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自逾期交纳租金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交付滞纳金;
3.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无法上路合法经营或被惩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终止出租汽车标书使用权,在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一切营运手续,超出期限按规定补交租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____________法院判决。
第九条其它商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租赁合同简易版汽车租赁合同简易版。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人:
出租、承租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方法》、《汽车租赁服务规范》(GB/T29911-20_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本着公正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全都看法,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承租方信息
承租方因 需要,向出租方租赁
型号车辆 辆,(租赁多辆客车的,详细列表附合同后)颜色 为 色,座位数为 座,车架号为 ,车牌号为 ,行驶公里数至 ,行驶范围为 (未经出租方同意,严禁穿越沙漠、戈壁滩、无人区等地)。
承租方 ,证件号码 ,驾驶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准驾车型 。(出租多车,人员基本状况列表附合同)
其次条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一)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 小时。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租金单价为: 元/(年/月/日/小时),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租金交付时间为 ,交付方式 。
(四)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也可商定实行 方式担保。
(五)租车期间平均每天行驶里程不得超过400公里,超过里程部分依据___元/公里加收租费。
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包括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担当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第三条 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购置了 保险。
第四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依商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双方商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因承租方缘由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4、租赁车辆须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有权不供应汽车租赁服务。
(二)义务
1、严格落实承租人实名制身份查验登记制度。
2、向承租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3、交接租赁车辆时照实供应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4、担当本合同第三条商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担当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担当责任,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关心办理理赔事务。
5、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商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担当。
6、向承租人供应车辆故障救援、修理和车辆替换等服务。故障救援以及修理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修理、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供应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实行其他措施。
7、担当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8、公示车辆租金、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9、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按合同商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知晓保证平安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供应的相应服务。
4、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方获得救济的权利。
(二)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租赁小微型客车。
2、依据合同商定使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公共平安的危险物质,不得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按合同商定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4、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备案卡及相关标识。
5、妥当保管租赁小微型客车,未经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同意,不得改动租赁小微型客车部件、设施和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得将租赁小微型客车抵押、变卖、转租。
6、关心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商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修理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行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刻向公安部门、保险等机构报案,并准时通知出租方,关心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担当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相应责任。
8、依据操作规范驾驶租赁小微型客车,如遇车辆故障报警,承租人应立刻停驶,准时告知出租方,等待救援或到指定的地点修理,如因连续驾驶导致扩大的损失,由承租方担当。
9、遵守道路交通平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承租方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准时通知出租方并担当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
第六条 意外风险
(一)双方商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担当。对商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二)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行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出租承租双方的缘由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正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供应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的,承租方有权
解除合同,出租方还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二)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 %的违约金。
(三)不能按商定供应故障修理、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依据逾期时间由出租方按日租金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付租金 %的违约金。
(二)无正值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租金总额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1、供应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 日的;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租赁车辆备案卡及相关标志、标识的。
(四)担当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及使用范围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担当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担当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修理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本合同商定的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依据一日计算。
假如发生修理费用超过5000元的事故,由承租方按不超过修理费用30%的金额赔付加速折旧费,并担当修理期间车辆停驶费用。
(五)担当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转变租赁车辆原状造
成的损失。
(六)担当非出租方缘由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
承租方接受担保人供应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商定担当下列第 种方式: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机关调解,或者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商定
(一)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担当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二)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的,须在合同到期前 日内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三)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合同商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章):
证件号码:
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编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担保方(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为承租方供应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商定的义务时,代为担当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商定,出租方供应的平安技术性能、等级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且有齐全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备案卡、保险标识、环保标识、车船税标识、年检标识和租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
7、设备:保证车辆平安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供应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供应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租给乙方的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港币):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元。(超时_____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_________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港币):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元)。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章押金,在__________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_____%,租期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_____%。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_________省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__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连续租________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需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__________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_____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供应的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证供应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全部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缘由对租赁主见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乙方与第三者所签定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甲方并且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需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缘由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_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修理、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担当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担当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缘由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修理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需按车辆原样赐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假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需立刻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关心乙方处理事后车辆修理、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需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缘由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担当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修理时,必需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需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_____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担当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的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担当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丢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力气时,甲方可立刻实行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供应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供应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九、甲、乙双方另外特别商定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篇5)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_____一辆,载人数为_____(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_____。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担当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担当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供应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担当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试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担当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消逝故障或特殊,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修理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担当。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觉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公正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状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出租方:
_____年__月__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篇6)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正、恳切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其次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苏E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30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全都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全部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年租金 元/年,不含驾驶员。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担当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担当。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担当,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全部权归乙方全部,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掩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缘由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