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X公司管理征询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及关于法规法律、法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XXXXX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X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畴:XXXXXXXXXXXXXXXXX(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六条 公司变化经营范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经营范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项目,应当依法通过批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 XXXX万元人民币。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应及时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立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XXXX
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
第九条 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XXXX:认缴出资额为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0%,缴纳出资期限:自本章程订立之日起,出资方式:货币。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 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筹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关于执行董事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报告;
(四)审查批准执监事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请或者辞退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
股东做出上述事项变更决定期,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决定;
(二)决定公司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定公司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
(八)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依照经理提名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拟定)聘请或辞退。
第十五条 经理对股东(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拟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行公司年度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请或者辞退除应由执行董事聘请或者辞退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十七条 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规定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执行董事)委派产生,代表公司订立关于文献,任期 3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策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 股东以为需要规定其她事项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所有或者某些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得30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设立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关于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
第二十二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需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下列因素解散:
(一)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
(二) 股东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浮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告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示。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六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光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位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派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示公司终结。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向其她公司投资或者为她人提供担保,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要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二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一式3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七是对工作细节注重不够。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存在抓大放小,不能做到知上、知下、知左、知右、知里、知外,有时在某些小问题上、细节上没有做好,导致工作贯彻不到位,浮现偏差。
八是工作效率不是很高。面对比较繁重工作任务,工作有时拈轻怕重、拖拉应付、不够认真。存在不推不动、不够积极,推一推动一动、有些被动。例如,文稿材料撰写,有时东拼西凑、生搬硬套、缺少进一步思考。有时也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不能及时完毕,质量也难以保证。对于领导交办事项,有时跟踪、督导不够,不能及时协调办理,缺少应有急迫感,缺少开拓创新精神,致使工作效率不高。
二、产生问题因素分析
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与局限性,重要是自己没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不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同步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在详细应对上没有较好地把握自己,碍于情面随波逐流。产生问题因素重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自身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结识局限性,注重限度不够。特别是在解决工作与学习关系方面,把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对政治理论学习投入心思和精力局限性,缺少自觉学习积极性和积极性。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由于乡镇工作比较辛苦,从基层回到机关工作后,产生了松口气念头,有时不自觉产生了优越感和骄傲自满情绪。听惯了来自各方面赞誉之声,进一步基层少,对群众呼声、疾苦、困难理解不够,没有树立较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得自己有时会片面地以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毕领导交办任务就行了,而未能完全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缺少做好工作应有责任心和急迫感。
(三)忧患意识不强。只是片面看到了自身工作生活环境变化,吃苦耐劳精神有些缺少,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冲锋、敢于担当锐气有所弱化。有做“太平官”意识,身处领导岗位,求新、求发展意识薄弱,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忽视了工作积极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勤政廉洁意识有所弱化。随着自身经济条件改进,减少了约束原则,勤俭节约老式美德有些淡化,对奢靡之风极端危害性结识局限性,没有引起高度注重。
诚然,导致自身存 在问题因素远不止这些,尚有诸多,如自身固化思维方式,缺少居安思危深层次思考等。
三、此后努力方向和改进办法
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核心在于“洗澡治病”、解决问题。本人决心从党性原则出发,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在此后工作中采用强有力办法,立行立改,获得实效。
(一)求真务实
办公室主任作为承上启下、协调全局、沟通内外重要角色,要立足发展、改革新形势、新状况,以务实作风和良好品质做出表率。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高度想问题,立足本职岗位做工作。要注重换位思考,真正做到想领导之所想、谋领导之所谋,及早提出比较成熟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照。要善于从纷繁复杂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理清思路,明确目的,发挥自己应有作用。
二是增强超前意识。要认真研究领略组织意图和领导思路,环绕领导关怀重大问题进行广泛进一步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状况和可靠根据。要广泛收集资料,研究各乡镇、机关单位新状况、新经验、新做法,借“她山之石”来攻玉,为领导提出决策预案。因而,在想问题、办事情时,要赶前不赶后,尽量早半拍、快半拍,提高敏感性,增强积极性。唯其如此,才干变被动为积极,“参谋”才干参在点子上,“助手”才干助到核心处。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要强化服务理念,做深、做透、做好服务工作;要以协调、配合伙为服务重要手段和办法,做到服务不越位;要环绕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服务,切实通过服务和协调把人们普遍关怀、关注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勤政为民
办公室既是贯彻贯彻县委、政府决策执行部门,也是督促贯彻县委、政府决策监督部门。破除官僚主义,勤政为民应当做好“四件事”。
一是善于走进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各项工作可以获得成功一大法宝。开展群众路线教诲活动,破解“官僚主义”,依托依然是人民群众。工作中,要力戒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官老爷”做派,多与群众接触,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养成问计于民好习惯。
二是敢于解难事。务实从严,是每个党员干部对待工作对的态度。要把这种态度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去,要戒除贪图淫逸、讲求舒服、怕吃苦、饱食终日、碌碌无为不良作风,承担起肩上责任,做到为官一任,作为一方。
三是简化办事程序。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尽最大也许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事速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勤俭从政,效率为先。
四是接受监督。联系群众更要相信群众,加强民主更要多听民声。工作中时时处处应当考虑到群众利益,自觉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让工作开展得更有人气和活力。
(三)艰难奋斗
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等工作生活待遇原则,贯彻不赠送、不接受礼物规定,切实解决违背规定和超原则享有待遇各种问题。要结合“治治病”规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边学边查边整治,对照镜子,深挖思想根源,净化心灵,摒弃享乐主义,坚持艰难奋斗,以良好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面貌赢取人民群众信任。
(四)廉洁自律
作为党员干部,无论什么时候,群众本色不能变,群众情怀不能淡。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紧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净化思想、洗涤灵魂、增强党性、明确航向。在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中追求高雅生活情趣、锻造健全和谐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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