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厂房屋维修管理要求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房屋维修工作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降低维修成本,保持房屋完好程度和使用功效,特制订本要求。第二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厂区内厂房、办公楼、公共设施用房维修管理。第三条 本要求所称房屋维修是指对我厂已建成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包含房屋基础加固,旧墙面修补粉刷、门窗更换、地面材料改造、屋面防水防渗改造等。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我厂房屋维修管理。生产技术部可依据厂区内房屋使用年限、使用情况、危旧程度,组织确定房屋维修计划和经费预算。第五条 房屋维修应该遵照维修技术方法合理、选择材料可靠、费用节省经济、确保维修质量标准。第二章 管理要求第六条
2、 维修按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类:零星维修、中型维修、大型及专题维修。零星维修:指费用在元以内(含元)维修项目。中型维修:指费用在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维修项目。大型及专题维修:指5万元以上维修、改造项目。第七条 为确保房屋维修顺利实施,我厂建立房屋维修专题基金10万元,关键用于零星维修及中型维修。第八条 为了加强房屋维修专题基金管理,确保维修方案正确实施,成立房屋维修管理委员会,具体组员以下:主 任:秦锋庄副主任:郭林科 徐社军成 员:李保利 冯让利 高建国 施琦第八条 房屋维修申请:需要维修房屋使用部门单位,应填写房屋维修申请单(附表),报送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依据房屋折损情况,组织房
3、屋维修管理委员会组员对该房屋修缮进行评定,提出维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由主管厂领导审核同意。第九条 零星维修和中型维修标准上由生产技术部依据具体情况委托建筑安装企业、综合企业、检修分厂派工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相关使用单位验收并签字。费用从维修专题基金中支出。第十条 大型及专题维修项目,可依据我厂招投标管理要求,采取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法确定施工单位(或供货商)和工程造价。费用由厂长专题审批。第十一条 包含中型维修以上房屋维修工程,应根据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要求实施,先查勘设计,并严格根据设计组织施工。第十二条 凡投入实施维修项目,应落实专员对维修项目标施工情况进行跟踪,具体检验维修项目标施工步骤和
4、进度,审定维修材料。负担维修任务施工单位应依据协议约定,将选择维修材料产地、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材料检测技术指标等资料和实物送分管维修人员审定认可。第十三条 全部房屋维修项目维修施工结束,全部必需办理验收手续,组织质量检验评定。质量检验评定应依据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组织,必需时须约请建筑质量监督机构参与。凡检验评定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验收手续不齐,资料不完善,不能进行结算。第十四条 房屋维修工程实施维修项目施工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保修相关内容和期限,应该在维修工程协议中载明。第十五条 对已实施维修施工房屋质量,要定时进行回访检验,立即听取相关用户对维修施工质量意见,确定具体方法,督
5、促负担维修任务施工单位限期给予整改。第十六条 凡新建房屋完工,生产技术部应参与完工验收程序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要求相关规范,对完工房屋及设施进行质量评定、检验验收。检验中发觉问题,应责成和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第十七条 凡新建验交房屋,应按协议约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其质量监控工作。凡在保修期限内发觉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给予整改、维修,消除存在隐患及质量问题。第三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要求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房屋维修申请单附表:房屋维修申请单编号:房屋名称故障损坏说 明预 估维修费生产技术部提议审核意见主管厂领导审 核申请维修部门(单位): 年 月 日部门主管领导: 报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