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喀什市新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 为了保持工作连续性,正确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前后衔接,稳妥地过渡,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各部门内部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职位代理、请长假时、休假期间工作交接等。第三条 交接要求1、立即处理好还未完成工作。2、整理好应移交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还未完成原因和剩下工作内容。3、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需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认真查对,经复核清单和实物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署名认可。4、财务、市场、预算、民工办、保管等岗位交
2、接时须有财务主管人员同时担任监交人。财务部主管、职员,其它部门分管领导,关键岗位职员进行离岗前交接,必需报经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工作交接内容1、公章类:企业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它各类公章。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银行帐户密码等。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汇报、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情况、企业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责任人和关键业务等。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底报表、经济协议、借款协议、统计
3、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验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多种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等。6、票据类:未使用空白票据(支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结算凭证、其它收据等)、已使用过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8、其它:营业执照(正副本)、纳税登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钥匙、其它相关物品。第二章 责任划分第五条 移交人责任要根据移交清单(见附件)逐项进行移交,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多种资产、文档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步骤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第六条 接收人责任必需认真填写移交清单,认真检验交接人多种资产、文档资料,确保资产相符,对于尤其关键文件、资
4、料及资产和实物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立即熟悉工作各项步骤和多种工作关系。第七条 监交人责任监交人必需认真审核交接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立即发觉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领导;监交人离职或临时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必需由上级主管领导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实施监交工作。第八条行政领导对交接过程进行检验,对于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损失,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三章 移交步骤及职责第九条 工作交接职责移交人职责:1、处理遗留问题;2、清点管理范围内物品及资产;3、清点管理范围内资料和证件等;4、交待工作步骤和工作关系。接收人职责:1、检验物品及资产数量和使用状态;2、检验资料和
5、证件完整性和真实性;3、熟悉工作步骤和工作关系。监交人职责:1、检验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2、检验交接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3、检验接收人是否熟悉工作步骤和工作关系;4、检验交接物品数目是否清楚正确;移交人和接收人职责:1、移交人或岗位调动者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2、接收人开展工作第四章 交接过程中问题处理第十条 移交清单一式四份,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各执一份,档案员存档一份。第十一条 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问题,假如当期能够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成后交接,假如没有立即处理,由移交人负担全部责任损失。第十二条 对于交接过程中发觉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成,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立即上报主管领
6、导。第十三条 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实施(如账务上收缴等),由移交人帮助接收人熟悉多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假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负担责任损失。第十四条 假如移交人有意隐瞒问题,则必需负担全部责任损失。第十五条 交接不完整,移交人离任后发觉问题,由三方共同负担责任。第十六条 工作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署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和需要说明问题和意见等。第十七条 未完成多种交接手续职员,不得办理离职手续和结算工资。第十八条 因为上级领导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由上级领导负担全部责任。第十九条 自动离职、辞职拒不移交工作者,不予办理任何工资及其它手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备注:各级人员移交必需亲自办理交接手续。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为企业基础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监督实施权归常务副总经理。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附件移 交 清 单移交人姓名部门及职 务接收人姓 名部门及职 务物品名称单位数量备注移交人: 接收人: 监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