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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培训手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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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民口科技重大专题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 培 训 手 册 财政部教科文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手册正文 一、财务验收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 1 (一)重大专题基础情况 1 (二)财务验收对象 2 (三)验收标准和依据 2 (四)验收内容和结论 3 (五)验收组织管理 3 (六)财务验收系统 5 (七)纪律要求 5 二、验收申请 5 (一)验收申请步骤 5 (二)相关方职责 6 (三)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 7 三、财务审计 8 (一)财务审计步骤 9 (二)相关方职责 9 (三)审计汇报 10 四、财务验收 10 (一)验收内容 10 (二)验收依据 11 (三)验收方法 12 (四)验收组织 12 (五)验收指标 14 (六)验收结论评定标准 17 (七)验收教授意见和教授组意见 18 (八)财务验收汇报 18 五、财务验收抽查 19 (一)抽查范围 19 (二)抽查方法 19 (三)抽查结果应用 19 (四)相关方职责 20 第二部分 手册附件 附件1:民口科技重大专题相关措施 21 附件2: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 68 附件3: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审计汇报 95 附件4:民口科技重大专题财务验收指标 121 附件5-1: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教授意见 127 附件5-2: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教授组意见 129 附件6: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汇报 133 第 一 部 分 手 册 正 文 民口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 培 训 手 册 民口科技重大专题“十一五”期间开启第一批项目(课题)大多数已经完成,立即进入验收阶段。依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题资金管理暂行措施》(财教[]218号),财政部制订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措施》(财教[]287号),并计划本年度开启首批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为做好财务验收组织指导工作,特编制本培训手册,供各重大专题牵头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牵头单位”)开展财务验收工作使用。 一、财务验收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 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是重大专题组织管理关键步骤,是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前提之一。组织财务验收意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题资金使用总体情况,深入提升重大专题资金使用效益,愈加好地推进重大专题顺利实施。 (一)重大专题基础情况 国家科技重大专题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经过关键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国家中长久科学和技术发展计划纲要(-)》确定了“大型飞机”等16个重大专题。这些重大专题是中国到科技发展重中之重。 “十一五”期间共实施了10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题,分别是:“关键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专题、“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和成套工艺”专题、“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专题、“高级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专题、“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专题、“大型优异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专题、“水体污染控制和治理”专题、“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专题、“重大新药创制”专题、“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题。 (二)财务验收对象 纳入此次财务验收范围是结题日期在12月31日之前民口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资金为纳入重大专题预算管理全部资金,包含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它渠道取得资金等。 (三)验收标准和依据 财务验收工作应遵照“科学、公正、规范”标准,验收依据以下: 1.《民口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方法》(财教[]287号); 2.《国家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措施》(国科发专[]314号); 3. 《民口科技重大专题资金管理暂行措施》(财教[]218号); 4.《民口科技重大专题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措施》(财教[]673号); 5.《国家科技重大专题管理暂行要求》(国科发计[]453号); 6. 财政部批复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预算 7. 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 以上民口科技重大专题相关措施详见附件1。 (四)验收内容和结论 此次财务验收关键内容有: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实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实施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等。 财务验收结论分为“经过验收”和“不经过验收”两种。 对于到期无故不参与验收、验收未经过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责任人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担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题项目(课题)。 (五)验收组织管理 1. 组织管理机构及经费安排 财政部负责统一指导财务验收工作和进行验收抽查,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本专题财务验收工作,项目(课题)负担单位主动配合验收各步骤工作。 项目(课题)负担单位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其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中列支;牵头单位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牵头单位管理费中列支;财政部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三部门管理费中列支。 2.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财务验收工作包含验收申请、财务审计、财务验收和验收抽查四个步骤,见下图: 各牵头单位应于9月9日前向财政部报送本专题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并于11月10日前完成本专题财务验收工作,向财政部提交财务验收汇报及相关材料。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以下: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安排 验收申请:项目(课题)负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牵头单位进行形式审查。 项目(课题)负担单位、牵头单位 9月底前 财务审计:牵头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汇报。 会计师事务所、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担单位 10月15日前 财务验收: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财务验收,向财政部提交财务验收汇报。 教授组或专业机构、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担单位 11月10日前 验收抽查:财政部开展抽查工作,并向牵头单位反馈。 财政部、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担单位 12月底前 3. 验收组织形式 财务验收以项目(课题)为基础单元进行。项目(课题)有多个管理级次,各牵头单位能够分级次组织财务验收(如对子课题、任务等级次进行验收后逐层汇总),最终出具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汇报。 对于多个单位联合负担项目(课题),相关负担单位应该主动配合第一负担单位做好验收工作。 (六)财务验收系统 针对重大专题财务验收工作,财政部已组织开发了重大专题财务验收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使用要求参见《国家科技重大专题财务验收管理系统系统说明》。 (七)纪律要求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验收教授组组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相关机构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一旦发觉将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题财务验收工作资格。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重大专题财务验收工作要严格实施相关保密制度。牵头组织单位和验收教授组组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之间要签署对应保密协议,严格落实保密责任。 二、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是整个财务验收工作第一步,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应该在认真清理账目、编制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基础上,向牵头单位提交财务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 (一)验收申请步骤 (二)相关方职责 牵头单位:依据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向本专题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发出进行财务验收通知;负责对项目单位上报验收申请、验收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 项目(课题)负担单位:负责本单位负担项目(课题)验收材料整理工作;清理账目、编制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向牵头单位提交财务验收材料(包含:项目(课题)协议书、预算书和其它相关批复文件、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结余资金情况说明等)。 (三)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详见附件2)由项目(课题)负担单位编制,正文内容包含7部分:项目(课题)基础情况、项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说明、项目(课题)收支情况、项目(课题)资金结余情况、项目(课题)经费对外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问题及提议、负担单位财务部门意见。 汇报附表包含表1~表8,填写说明以下: 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附表填写说明 表序 表名 汇总/管理 单位 基层填报 单位 表1 项目(课题)基础情况表 ● ● 表2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总表 ●   表3 项目(课题)支出情况汇总表 ● ● 表4 分项目(课题)支出情况汇总表 ●   表5 分年度项目(课题)支出情况汇总表 ● ● 表5-1-1 设备费——购置设备明细表   ● 表5-1-2 设备费——试制改造设备明细表   ● 表5-1-3 设备费——租赁设备明细表   ● 表5-2 测试化验加工费明细表   ● 表5-3 国际合作和交流费明细表   ● 表5-4 出版/文件/信息传输/知识产权事务费明细表   ● 表5-5 基础建设费明细表   ● 表5-6 间接费明细表   ● 表6 项目(课题)经费净结余表 ● ● 表7 项目(课题)经费对外拨付明细表   ● 表8 项目(课题)参与人员基础情况表   ● 1. 填表单位分为汇总/管理单位和基层填报单位。汇总/管理单位通常为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基层填报单位为使用专题资金负担专题科研任务各单位; 2. 表5系列表均为分年度表,请根据项目(课题)实施情况分年度填写;表5-1~表5-6为关键预算科目明细表,请按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各明细项; 3. 预算批复数和预算调整数须按摄影关批复文件如实填写。其中,增加预算调整数为正,降低预算调整数填负数; 4. 填写附表时应确保数据内容正确性,尤其要注意不一样数据表之间和同一数据表内各项数据勾稽关系。 三、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工作关键步骤,在重大专题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前对项目总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财政部依据相关要求组织遴选会计师事务所,牵头单位依据需要从财政部确定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定若干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根据相关要求,遴选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公开招标方法,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待招标工作完成后由财政部另行通知。 (一)财务审计步骤 (二)相关方职责 牵头单位:对经过形式审查项目(课题),向负担单位下达审计通知;负责组织财务审计工作,在财政部确定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定一家或多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和项目(课题)负担单位沟通财务审计结果,对于财务审计有问题,立即通知其进行整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确定审计关键点,实施财务审计工作;财务审计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应该立即出具财务审计汇报,报送牵头单位。 项目(课题)负担单位:配合财务审计工作,立即提供财务审计所需数据等资料;对于财务审计有问题项目(课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审计汇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汇报及附表(详见附件3),要求以下: 1. 审计汇报以项目(课题)为单位编制; 2. 附件3中审计汇报正文格式仅作参考,汇报正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课题)基础情况、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及实施情况、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关键问题及提议、审计意见(综合评述)、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3. 审计汇报附表请按附件3中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和《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附表中相关内容、格式保持一致; 4. 审计汇报应附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资质证实复印件。 四、财务验收 财务验收是在财务审计基础上开展工作,关键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并形成财务验收最终止论和汇报,是此次验收工作关键阶段。 (一)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关键包含: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实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实施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等。其中:   1.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关键包含: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协议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国家相关制度实施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情况等。   2.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关键包含: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它渠道取得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和根据预算批复和协议任务书要求对任务负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   3.会计核实和财务信息情况关键包含:根据重大专题资金管理要求设置特设账户及单独核实相关情况,会计核实规范性、正确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和会计档案管理情况等。 4.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关键包含:实施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重大专题资金管理要求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情况,支出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 5.预算实施情况关键包含: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协议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实施预算情况,按要求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和各类资金结余情况等。   6.资产管理情况关键包含: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和处理情况,开放共享情况,和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等。 (二)验收依据 1.民口科技重大专题相关管理措施(参见本手册第一部分) 2.项目资料 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 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审计汇报; 项目(课题)协议书、预算书和其它预算批复文件; 资金到账凭证、账目资料、会计凭证等财务会计资料; 其它相关资料。 (三)验收方法 财务验收采取现场验收、非现场验收或二者相结合等方法。牵头单位能够视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方法。   现场验收:关键是经过深入项目(课题)负担单位现场,查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现场听取相关汇报等,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   非现场验收:关键是经过非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咨询等形式进行财务验收,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对确需到项目(课题)现场核查相关资料,能够组织教授到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四)验收组织 牵头单位财务部门会同专题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财务验收工作。验收工作能够经过组织财务验收教授组和按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财务验收人员应该包含财务教授、技术教授等。财务验收教授组组员标准上不少于7人,其中财务教授不少于5人。教授组组长由财务教授担任。验收实施回避制度,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参与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人员不得作为验收教授参与本单位验收工作。 1.验收步骤 2.相关方职责 牵头单位:组建教授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在汇总分析教授组财务验收意见基础上,初步形成财务验收结论,并下发至项目(课题)负担单位;汇总整改后财务验收意见及相关材料,形成最终财务验收结论,并编写财务验收汇报,报送财政部。 财务验收教授组或专业机构:实施现场或非现场验收;验收教授独立填写并提交财务验收教授意见;验收教授组组长组织全体验收教授讨论经过总体财务验收结论,并出具财务验收教授组意见。 项目(课题)负担单位:配合验收教授组或专业机构开展验收工作;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项目(课题),在接到财务验收结论后30天内,根据财务验收结论要求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汇报牵头单位;经过验收项目在30天内办理完成财务结账手续。 (五)验收指标 财务验收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法。依据要求验收内容、验收指标及对应评价标准和分值(财务验收指标详见附件4),形成财务验收综合得分。 1.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3分) 该指标考评项目(课题)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含制订、转发、补充相关制度,下同)和内容是否完整翔实,能否满足项目财务管理要求。完整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包含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协议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7分) 该指标考评上述各项制度实施情况和实施有效性,包含是否严格实施了上述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没有违规现象,能否确保经费合规有效使用。 2.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10分) (1)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5分) 该指标考评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它渠道取得项目(课题)资金是否足额到位和落实。以资金到位率衡量。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到位资金*100%。 (2)资金拨付情况(5分) 该指标考评项目(课题)第一负担单位是否根据预算批复和协议任务书对子项目(课题)、协作单位立即、足额对外拨付资金。以资金拨付率衡量。资金拨付率=实际拨付资金/计划拨付资金*100%。 3.会计核实和财务信息情况(15分) (1)单独核实情况(5分) 该指标考评项目(课题)核实是否根据重大专题资金管理要求,设置特设账户,并单独核实。 (2)会计核实规范性、正确性(5分) 该指标考评会计核实方法是否符合通用会计制度、专题资金管理要求,核实是否正确。 (3)财务信息真实性情况(5分) 该指标考评会计数据反应是否真实、会计数据统计是否正确、会计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具体包含:财务资料完整性,考评项目资金收支、资产等(包含账、卡、物)财务资料是否齐全;财务资料真实性,考评项目(课题)负担单位提供财务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和实际情况相一致,财会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4.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性(25分) (1)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相符性(10分) 该指标考评项目实际支出范围是否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题资金管理暂行措施》(财教[]218号)第十三条要求项目(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相符;会议费、差旅费、教授咨询费、国际交流和合作费、间接费用等有明确支出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重大专题资金管理要求。 (2)支出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10分) 该指标考评项目(课题)实际支出是否和项目目标及工作内容亲密相关,是否符合科技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厉行节省、经济合理。 (3)资金效益情况(5分) 该指标考评项目(课题)资金使用绩效,如发表论文、形成专著、取得专利及其它结果情况。 5.预算实施情况(25分) (1)预算实施情况(15分) 该指标考评项目(课题)是否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协议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实施预算,各类资金是否存在超支或结余,各预算科目支出是否按同意预算实施。 (2)预算调整情况(10分) 该指标考评项目(课题)预算实施过程中预算调整是否根据要求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整内容是否必需合理。 6.资产管理情况(15分) (1)资产购置情况(4分) 该指标考评专题资金形成资产(含无形资产)是否和科研任务亲密相关,资产数量、型号等是否符合科研实际需求,资产价格是否合理,购置程序是否规范。 (2)资产入账情况(3分) 该指标考评专题资金形成资产(含无形资产)是否根据资产管理措施要求立即入账,账、卡、物是否对应。 (3)资产使用和处理情况(5分) 该指标考评专题资金形成资产利用率能否达成预定目标,有没有改善资产使用情况有效方法,和资产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要求。 (4)开放共享情况(3分) 该指标考评专题资金形成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是否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开放共享,提升使用效率。 (六)验收结论评定标准 重大专题财务验收结论分为“经过验收”和“不经过验收”两种。 项目(课题)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高于80分(包含80分)为“经过验收”;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为“不经过验收”,其中,综合得分高于60分(包含60分)且低于80分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应该于接到财务验收结论后30天内,根据财务验收结论要求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汇报牵头单位。整改到位经过财务验收,整改不到位不经过财务验收。 (七)验收教授意见和教授组意见 验收教授组在现场/非现场验收工作结束后,应出具财务验收教授意见和教授组意见(详见附件5)。 财务验收教授意见:教授在认真学习领会政策和制度要求、深入了解项目(课题)相关情况基础上,独立填写并提交财务验收教授意见。 财务验收教授组意见:总体财务验收结论意见由全体验收教授讨论经过,由验收教授组组长组织填写财务验收教授组意见,并由教授组组长署名。 (八)财务验收汇报 牵头单位在教授组意见基础上,组织编写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汇报(详见附件6),要求以下: 1. 财务验收汇报以项目(课题)为单位编制; 2. 附件6中财务验收汇报正文格式仅作参考,汇报正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课题)基础情况、项目(课题)预算实施情况、财务验收教授组总体意见、牵头组织单位意见和财务验收教授组人员组成情况; 3. 财务验收汇报附表请按附件6中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其中附表1教授组意见表较之附件5进行了简化,只需填入教授组综合得分和验收结论,附表2表现牵头单位对项目(课题)关键数据和结论认定情况。 五、财务验收抽查 在牵头单位财务验收基础上,财政部将从中选择部分项目(课题)进行财务验收抽查。验收抽查意在加强监督,深入提升财务验收工作科学性、规范性,抽查结果作为后续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依据。 (一)抽查范围 抽查项目(课题)将根据5%-10%百分比从首批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对象中选择。为确保抽查覆盖面,10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题均要包含,对部分项目(课题)数量较少专题合适调整抽查百分比。 (二)抽查方法 财务验收抽查关键采取分组现场抽查方法,请相关牵头单位和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做好配合工作,提供被抽查项目(课题)情况、财务验收结论及整改情况汇报等相关资料。 (三)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对各专题抽查汇报和处理意见进行整理,形成抽查结论并下达。对于财务验收抽查过程中发觉问题,牵头单位及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财政部依据整改情况及教授组意见调整验收结论,返回重大专题牵头单位。 (四)相关方职责 财政部:制订抽查工作方案,确定抽查百分比和对象和抽查组织方法等;公布抽查通知,开展现场验收抽查;出具财务验收抽查汇报。 牵头单位:配合抽查,提供本专题列入抽查范围项目(课题)相关材料。 项目(课题)负担单位:配合抽查,对相关情况作汇报;对于财务抽查发觉问题项目(课题),立即进行整改。 附件: 1. 民口科技重大专题相关措施 2.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 3.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审计汇报 4. 民口科技重大专题财务验收指标 5-1.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教授意见 5-2.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教授组意见 6.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汇报 第 二 部 分 手 册 附 件 附件1:民口科技重大专题相关措施 民口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民口科技重大专题(以下简称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确保财务验收工作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依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题资金管理暂行措施》(财教[]218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题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措施》(财教[]673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题管理暂行要求》(国科发计[]453号)和国家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是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前提之一。组织财务验收意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题资金使用总体情况,深入促进提升重大专题资金使用效益,愈加好地推进重大专题顺利实施。   第三条 凡经同意列入重大专题管理项目(课题)均应该进行财务验收。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和项目(课题)验收要统一布署、同期实施,在任务协议要求完成时间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任务,需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延期时间,报财政部立案。延期时间通常不超出十二个月。   第四条 重大专题以项目(课题)为基础单元进行财务验收。项目(课题)分管理级次,各重大专题牵头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牵头单位)能够依据专题组织管理情况分级次组织财务验收。   第五条 财务验收以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和财政部门批复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预算为依据。财务验收资金范围为纳入重大专题预算管理全部资金,包含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它渠道取得资金等。 第二章 财务验收组织管理   第六条 财政部统一组织指导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并负责对财务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验。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组织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要求对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财务验收工作及其结果,组织开展财务验收抽查工作。   第七条 牵头单位负责对应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组织管理工作。牵头单位财务部门会同专题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财务验收工作。验收工作能够经过组织财务验收教授组和按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   第八条 财务验收教授组、受托专业机构应该分别按协议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财务验收工作,依据财务验收内容、验收指标等出具财务验收意见和验收汇报。   第九条 财务验收人员应该包含财务教授、技术教授等。财务验收教授组组员标准上不少于7人,其中财务教授不少于5人。教授组组长由财务教授担任。   第十条 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应该按要求立即提交财务验收申请汇报及相关材料,并主动配合教授组完成财务验收相关工作。对于多个单位联合负担项目(课题),相关负担单位应该主动配合第一负担单位做好上述工作。   第十一条 实施回避制度。重大专题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参与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人员不得作为验收教授参与本单位验收工作。 第三章 财务验收方法和内容   第十二条 财务验收采取现场验收、非现场验收或二者相结合等方法。牵头单位能够视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方法。   (一)现场验收:关键是经过深入项目(课题)负担单位现场,查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现场听取相关汇报等,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   (二)非现场验收:关键是经过非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咨询等形式进行财务验收,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对确需到项目(课题)现场核查相关资料,能够组织教授到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财务验收关键内容有: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实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实施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等。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关键包含: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协议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国家相关制度实施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情况等。   第十五条 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关键包含: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它渠道取得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和根据预算批复和协议任务书要求对任务负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   第十六条 会计核实和财务信息情况关键包含:根据重大专题资金管理要求设置特设账户及单独核实相关情况,会计核实规范性、正确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和会计档案管理情况等。   第十七条 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关键包含:实施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重大专题资金管理要求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情况,支出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   第十八条 预算实施情况关键包含: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协议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实施预算情况,按要求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和各类资金结余情况等。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情况关键包含: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和处理情况,开放共享情况,和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等。   第二十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有《民口科技重大专题资金管理暂行措施》(财教[]218号)第三十九条要求八种情况之一,应限期整改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第二十一条 财务验收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法。依据要求验收内容、验收指标及对应评价标准和分值(财务验收指标详见附件2),形成财务验收综合得分,同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 财务验收程序   第二十二条 牵头单位依据专题任务完成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结合专题特点,制订专题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并报财政部立案。      牵头单位依据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向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发出进行财务验收通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应该在任务完成后30日内,在认真清理账目、编制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基础上,向牵头单位提交财务验收材料,关键包含:   (一)项目(课题)协议书、预算书和其它相关批复文件;   (二)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实施情况汇报(汇报内容、格式见附1);   (三)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   (四)其它需要提供材料。   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公章。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对提供验收文件资料和相关数据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牵头单位收到财务验收材料后,要立即进行形式审查。对经过形式审查项目(课题),应该在财政部确定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计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应该立即出具财务审计汇报。财务审计汇报是财务验收关键依据。   牵头单位向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做出回复。对于财务审计无问题,牵头单位应该立即组织财务验收工作;对于财务审计有问题,牵头单位应该立即通知项目(课题)负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第二十六条 进行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时,每位教授应该在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和制度要求、深入了解项目(课题)相关情况基础上,独立填写并提交财务验收教授意见(详见附3)。总体财务验收结论意见须由全体验收教授讨论经过,由验收教授组组长组织填写财务验收教授组意见(详见附4)并由教授组组长署名。   第二十七条 牵头单位在汇总、分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基础上,初步形成财务验收结论,并将财务验收结论下发至项目(课题)负担单位。   第二十八条 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应该于接到财务验收结论后30天内,根据财务验收结论要求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汇报牵头单位。整改到位经过财务验收,整改不到位不经过财务验收。   第二十九条 牵头单位汇总整改后财务验收意见及相关材料,形成最终财务验收结论,并编写财务验收汇报(汇报内容、格式见附5),报送财政部。财政部经过抽查方法对财务验收工作程序、内容、质量和验收结论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条 涉密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应严格根据《中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要求》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题保密要求》等相关要求,由牵头单位商财政部另行组织实施。 第五章 财务验收结果及相关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重大专题财务验收结论分为“经过验收”和“不经过验收”两种。   项目(课题)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高于80分(包含80分)为“经过验收”;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为“不经过验收”,其中,综合得分高于60分(包含60分)且低于80分项目(课题)根据本措施第二十八条要求实施。   第三十二条 项目(课题)经过验收后30天内,各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应该办理完成财务结账手续。项目(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该按摄影关财政财务制度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于财务验收抽查工作中发觉问题,牵头单位及项目负担单位应该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财政部依据整改情况及教授组意见调整验收结论,根据要求作对应处理。   第三十四条 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验收未经过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责任人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担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题项目(课题)。   第三十五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发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重大专题资金等行为,根据相关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验收教授组组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相关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题财务验收工作资格。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各牵头单位能够依据本措施,结合专题特点,制订对应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财政部立案。   第三十八条 项目(课题)负担单位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其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中列支;牵头单位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牵头单位管理费中列支;财政部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三部门管理费中列支。经费开支内容和标准严格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题资金管理暂行措施》(财教[]218号)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题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措施》(财教[]673号)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措施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科技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题(简称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管理,确保验收工作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题管理暂行要求》、《民口科技重大专题资金管理暂行措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题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要求》,和国家科技管理相关要求和国家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等,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是重大专题组织管理关键步骤,意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题项目(课题)目标任务实施和产出情况、资金使用总体情况,促进创新结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愈加好地推进重大专题顺利实施。 第三条 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以项目(课题)任务协议书、财政部批复项目(课题)预算、重大专题相关管理要求和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等为关键依据。 第四条 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包含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要统一布署、同期实施。财务验收管理措施另行制订。 第五条 重大专题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重视质量、讲求实效标准,确保验收工作严厉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国家中长久科学和技术发展计划纲要(-)》确定民口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工作。 第二章 验收组织 第七条 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简称三部门)负责重大专题项目(课题)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督检验。 第八条 在重大专题领导小组领导下,重大专题牵头组织单位负责项目(课题)验收工作,重大专题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抓好验收组织实施。项目(课题)验收可经过组织验收教授组或委托含有对应资质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第九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教授组应由技术教授、管理教授和知识产权教授等共同组成,标准上不少于9人,确定1名组长;财务验收教授组应由财务教授、技术教授等组成,标准上不少于7人,确定1名组长。 对于含有产业化目标项目(课题),要有用户代表参与。 第十条 实施回避制度。被验收项目(课题)负担单位、参与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人员不能作为验收教授参与验收工作。 第三章 任务验收方法和内容 第十一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关键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效演示、会议审查、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依据需要,能够采取一个或多个方法进行。 对于有测试要求或有推广应用、示范要求项目(课题),应采取现场测试、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验收。项目(课题)验收教授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 对于结果已经得到应用项目(课题),要依据用户汇报或在充足听取用户意见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 第十二条 对于同一类型、含有上下游关系或含有很强相关性项目(课题),要以“项目群”或“课题群”方法同时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 对于含有应用目标和产业化目标项目(课题),要根据“下家考评上家、系统考评部件、应用考评技术、市场考评产品”等结果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关键内容包含:项目(课题)协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协议要求目标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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