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银行内控体系文件
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
编制部门:
版 次 号: A/0
生效日期:20 年 月 日
目 录
1 目标和范围 3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3
3 职责和权限 3
4 基础要求 4
5 步骤描述及操作关键点 5
5.1 联保体贷款作业步骤 5
6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3
6.1 外部法律法规 13
6.2 内部规章制度 13
7 附录 13
8 统计 13
附录1.《联保体组员准入标准》 14
附录2.《确保金管理标准》 15
附录3.《联保体变更标准》 16
附录4.《联保体申请设置须提交资料》 17
附录5.《联保体调查关键》 18
附录6.《联保业务申请须提交资料》 19
1 目标和范围
为规范XX银行股份(以下简称“本行”)授信产品操作,满足内控合规要求,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依据《XX银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管理措施》,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本文件适适用于本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1) 联合担保业务(以下简称“联保业务”),是指3-7个小企业或3-7个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一个联合担保体(以下简称“联保体”)并向本行联合申请授信,每个组员均为联保体全部组员以多户联保形式向本行申请授信业务而产生全部债务提供确保金担保和连带确保责任担保,本行给一定额度授信业务。
(2) 小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经本行认定小企业。
(3) 用户经理,按机构划分:
a) XX地域中心支行和支行
小企业用户经理。
b) 分行
小企业用户经理。
3 职责和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用户经理
1) 负责营销用户;
2) 负责小企业联保业务受理和调查;
3) 负责撰写调查汇报;
4) 负责将申请资料报送审查;
5) 负责对需要续议/复议申请提请续议/复议程序;
6) 负责小企业联保业务授信实施;
7) 负责授信后管理;
8) 负责授信终止,并参与不良贷款清收处理;
9) 负责相关系统信息日常录入;
10) 负责部分信贷档案管理。
1) 均不相容
分析评价岗
1) 负责对小企业联保业务申报材料进行分析评价;
2) 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负担对应岗位责任,对审查汇报风险揭示充足性负责。
1) 用户经理
2) 放款审查岗
3) 支付审查岗
4) 协议审查岗
5) 综合柜员
有权审批决议人
1) 负责小企业联保业务进行审批。
1) 用户经理
2) 放款审查岗
3) 支付审查岗
4) 协议审查岗
5) 综合柜员
协议审查岗
1) 负责制订格式协议条款格式;
2) 负责非格式协议法律审查。
1) 用户经理
放款审查岗
1) 负责授信及担保协议审查;
2) 负责小企业联保业务放款审查。
1) 用户经理
2) 分析评价岗
3) 有权审批决议人
4) 综合柜员
协议确定岗
1) 负责对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电子档和纸质文件查对,并对授信协议签章进行审查。
1) 用户经理
2) 综合柜员
支付审查岗
1) 负责支付资料审查;
2) 负责支付系统控制;
3) 负责后续手续资料催办。
1) 用户经理
2) 分析评价岗
3) 有权审批决议人
4) 综合柜员
综合柜员
1) 负责对出账通知书、放款凭证相关内容进行复核;
2) 负责进行资金支付相关柜面操作。
1) 均不相容
4 基础要求
(1) 用户范围: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经本行认定小企业,联保体组员应含有条件参见《联保体组员准入标准》(附录1.)。
(2) 币种标准----人民币、外币。
(3) 适用业务品种:
联保业务范围仅限于为联保体组员在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 期限标准:
a)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出十二个月;
b)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出六个月;
c) 非融资性人民币保函业务期限依据实际情况由本行终审部门确定。
(5) 担保额度控制标准
a) 单户组员联保业务额度应纳入基础授信额度项下管理,不得突破基础授信额度,且不超出人民币1000万元;
b) 联保体总担保额度由联保体全体组员单户联保业务额度加总组成,最高不超出人民币5000万元。
(6) 同一联保体组员联保业务及确保金账户应在本行一家分支机构办理。
(7) 单个联保体其组员最低不得少于3户,最高不得超出7户。
(8) 确保金管理参见《确保金管理标准》(附录2.);联保体变更参见《联保体变更标准》(附录3.)。
5 步骤描述及操作关键点
5.1 联保体贷款作业步骤
本步骤包含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授信实施和贷后管理四个阶段,具体步骤描述及要求以下: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关键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操作风险提醒
ⅠA1
借款申请
借款人
联保体组员向经办行提议借款申请。
ⅠB1
受理调查
用户经理
经办行接收申请后,用户经理按本行相关要求进行表面性调查。
1) 《中国物权法》第四编;
2) 《中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四~三十六条;
3) 《中国担保法》第二~四章;
4)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二十七条;
5)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导》第四十三条;
6)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导》第十一~十八条;
7)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导》第十一~二十二条。
《相关印发<XX银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管理措施(试行)>通知》第十八条
ⅠB2
是否符适用信条件
用户经理
1) 是,转节点ⅠB3;
2) 否,转节点ⅠA1。
1)《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导》第十一条;
2)《中国担保法》第四章。
ⅠB3
转/接《XX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贷前调查作业指导书》
用户经理
用户经理根据《XX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贷前调查作业指导书》进行相关操作,并按《联保体业务申请须提交资料》(附录6.)进行调查。
ⅠB4
是否调查经过
用户经理
1) 是,转节点ⅠB5;
2) 否,转节点ⅠA1。
ⅠB5
形成申报材料/撰写调查汇报
用户经理
1) 用户经理出具调查意见,包含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结息方法、担保方法、发放方法、支付方法、还款方法等;
2) 形成申报材料并撰写调查汇报。
ⅡC1
转/接《XX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审查审批作业指导书》
分析评价岗
分析评价岗根据《XX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审查审批作业指导书》进行相关分析评价。
ⅡD2
决议签批
有权审批决议人
有权审批决议人应从本行利益出发,兼顾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根据授信尽职标准和要求进行决议签批。
1)《中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四~五十三条;
2) 《贷款通则》第二十八条;
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导》第三十九~四十四条;
4)《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导(试行)》第二十六~三十二条;
5)《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导》第三十二~四十条。
《相关印发<XX银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管理措施(试行)>通知》第二十六条
ⅡB3
接收审批意见
用户经理
1) 用户经理接收审批意见;
2) 本行授信业务审批结论分为同意、续议(或为复议)、否决三种。
ⅡB4
是否审批经过
用户经理
1) 是,转节点ⅡB8;
2) 否,转节点ⅡB5。
ⅡB5
是否提起续议/复议
用户经理
1) 是,转节点ⅡB6;
2) 否,转节点ⅡB7。
ⅡB6
转入提起续议/复议审批处理步骤
用户经理
用户经理对于需要提起复议/续议贷款业务转入提起续议/复议审批处理步骤。
ⅡB7
退回资料/步骤终止
用户经理
对于未经过审查审批授信业务申请,用户经理通知用户,退还相关资料。
ⅡB8
草签相关协议
用户经理
依据用户用款需求,用户经理草签相关协议。
1) 《中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
2)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
《相关印发<XX银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管理措施(试行)>通知》第二十七条
ⅡE9
转/接《协议类法律文书法律审查作业指导书》
协议审查岗
协议审查岗根据《协议类法律文书法律审查作业指导书》进行格式协议及非格式协议审查。
ⅡE10
是否同意经过
协议审查岗
1) 是,转节点ⅢF1;
2) 否,转节点ⅡE11。
ⅡE11
提出修改意见
协议审查岗
对于未审查经过协议文本,协议审查岗提出修改意见。
ⅢF1
转/接《XX银行授信实施作业指导书》
放款审查岗
放款审查岗根据《XX银行授信实施作业指导书》进行放款审查。
ⅢF2
是否审查经过
放款审查岗
1) 是,转节点ⅢG3;
2) 否,转节点ⅡB8。
ⅢG3
协议确定
协议确定岗
1) 协议确定岗进行协议确定,核查协议文本一致性和签章完整性和表面真实性;
2) 在“待授信协议确定”中对用户经理提交纸质授信协议和信贷管理系统中电子授信协议进行比对,确定二者一致后,对授信协议签章进行审查,审查经过后,签署意见并点击“提交”按钮将授信业务提交至用户经理“待出账业务”阶段。
1)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
2)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导》第三十七~四十条。
ⅢG4
是否查对经过
协议确定岗
1) 是,转节点ⅢH4;
2) 否,转节点ⅡB8。
ⅢH4
支付审查
支付审查岗
支付审查岗进行支付信贷审查。
1)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
2)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导》第四十九条;
3)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导》第三十七~四十条。
ⅢH5
是否满足支付条件
支付审查岗
1) 是,转节点ⅢI5;
2) 否,转节点ⅡB8。
ⅢI5
提请资金支付
综合柜员
综合柜员进行资金支付。
1)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
2)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导》第四十九条;
3)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导》第三十七~四十条。
ⅢI6
转/接《XX银行对公贷款业务柜面作业指导书》
综合柜员
综合柜员参考《XX银行对公贷款业务柜面作业指导书》进行柜面操作。
ⅣB1
系统自动风险分类
用户经理
1) 用户经理将用户情况变更资料立即录入系统;
2) 系统自动进行风险分类。
《贷款通则》第三十一条
ⅣB2
是否XX地域授信业务
用户经理
1) 是,转节点ⅣB3;
2) 否,转节点ⅣB5。
ⅣB3
转/接《XX银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后管理作业指导书》
用户经理
用户经理参考《XX银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后管理作业指导书》进行贷后管理工作。
ⅣB4
归档
用户经理
用户经理进行归档处理。
ⅣB5
转/接XX银行各分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
用户经理
对于非XX地域联合担保业务,各分支机构用户经理参考XX银行各分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进行贷后管理工作。
ⅣB6
归档
用户经理
用户经理进行归档处理。
6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6.1 外部法律法规
(1) 《中国担保法》(中国主席令第50号,八届全国人大)
(2) 《中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主席令第13号,十届全国人大)
(3) 《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
(4)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导》(银监发〔〕51号)
(5)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导(试行)》(银监发〔〕69号)
(6)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导》(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年 第 6 号)
6.2 内部规章制度
(1) 《相关印发<XX银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管理措施(试行)>通知》(X银发〔〕724号)
7 附录
附录1.《联保体组员准入标准》
附录2.《确保金管理标准》
附录3.《联保体变更标准》
附录4.《联保体申请须提交资料》
附录5.《联保体调查关键》
附录6.《联保业务申请须提交资料》
8 统计
统计1.《联保体申请表》(等补)
附录1.《联保体组员准入标准》
联保体组员准入标准
内容
标准
准入标准
申请成立联保体组员须含有以下条件:
1) 有自愿成立联保体意向,认可并遵守《联合担保业务协议》;
2) 在经办行开立结算账户,关键结算往来及销售回款必需经过经办行办理;
3) 联保体组员只能参与一个联保体,不得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联保体;
4) 同一联保体组员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间接拥有或控制关系,且不得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集团下关联企业;
5) 同一联保体组员法律主体资格应相同,且经营实力相当;
6) 个体工商户除含有上述条件外,还必需持有正当有效身份证件,年纪在18(含)至60周岁(含),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持有当地公安机构颁发暂住证并在当地居住十二个月以上,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公民;
7) 本行要求其它条件。
附录2.《确保金管理标准》
确保金管理标准
内容
标准
确保金管理
1) 本措施所称确保金是指联保体各组员存入本行指定专门账户,交由本行占有,特定作为本行和联保体各组员依据授信业务协议形成债权担保;确保金性质为金钱动产质押;
2) 确保金必需为联保体各组员自有资金;
3) 联保业务放款前,联保体各组员须按不低于其单户联保业务额度20%百分比在本行缴存确保金,并向本行提交《确保金专户确定函》和《确保金担保确定函》;
4) 联保体任一组员发生违约,本行有权从确保金专户中直接扣收确保金受偿债权,并有权根据《联合担保业务协议》及确保协议约定要求联保体其它组员负担连带确保担保责任;
5) 本行扣收确保金后,若对应确保金专户余额低于《联合担保业务协议》约定,经办行应要求联保体组员在三日之内补足;假如不能按时补足,视联保体组员全体违约,经办行可采取提前收贷等方法。
附录3.《联保体变更标准》
联保体变更标准
内容
标准
联保体变更
1) 联保体组员退出。联保体全体组员清偿本行全部贷款本息后,申请退出组员能够在通知联保体其它组员,并经过本行审查同意后,自愿退出联保体。
2) 联保体组员增加。联保体成立后,标准上不增加新组员。对于符合联保体申请条件申请人,在联保体全体组员一致同意且原联保业务已结清前提下,经本行审查同意后,新组员能够补充到联保体。
3) 联保体变更后,本行须重新审批联保体各组员单户联保业务额度,并和联保体重新签署《联合担保业务协议》和相关协议。
附录4.《联保体申请设置须提交资料》
联保体申请须设置提交资料
内容
标准
联保体申请须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
1) 申请人基础情况,营业执照、代码证书、贷款卡、企业章程和验资汇报、申请人关键结算账户对账单复印件及相关纳税申报资料;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个人资产证实;
3) 近三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申请人提交自成立以明年度财务报表;
4) 反应资金需求相关资料;
5) 本行要求其它资料。
个体工商户
1) 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贷款卡;
2) 相关个体工商户情况、产品情况、市场情况等内容介绍;
3) 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情况证实(申明);
4) 申请人及其配偶资产证实;
5) 反应资金需求相关资料;
6) 本行要求其它资料。
附录5.《联保体调查关键》
联保体调查关键
联保体调查关键
1) 联保体设置资格;
2) 联保体各组员有效资产、固定资产;
3) 企业财务制度是否规范,企业是否提供了经审计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汇报是否有保留心见,调查企业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销售、利润等方面财务数据是否规范、真实;
4) 核实并估计联保体各组员现金流量。
附录6.《联保业务申请须提交资料》
联保业务申请须提交资料
联保业务申请须提交资料
1) 联保体组员法定代表人同意提供个人连带确保责任书面承诺;
2) 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责任人签字样本;
3) 反应联保体组员近期财务及经营情况资料;
4) 本行要求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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