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企业制度
文件编号:SDECL/CW/MD/03
版本号/修改状态:A/0
实施日期:5月1日
山东高速股份财务预算管理措施
编制:计划财务部 审核:张伟 同意:王化冰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 公布
山东高速股份财务预算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对财务预算管理,加强企业宏观调控,保障企业运行管理正常进行,依据相关法规、《企业章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企业预算关键指财务收支预算,企业各部门、各管理处、科站均为预算编制、实施、监督单位。
第三条 企业根据确保安全稳定局面、保障路桥通畅、保持路桥资产完好、确保净资产收益率和确保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等标准编制预算。压缩管理费用,压缩非生产资本性支出。经过建立经济责任制和综合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监督预算实施情况,保障企业全方面预算管理有效运行。
第二章 预算程序
第四条 企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预算调整方案。企业监事会负责对股东大会经过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第五条 企业董事会负责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预算调整方案。
第六条 企业经营层负责编写企业财务预算草案;组织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实施;确定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编写企业财务预算调整方案。
第七条 企业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审核、汇总企业各部门、各管理处预算草案,汇编企业预算草案;组织和监督企业预算实施;提出企业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企业预算调整方案;定时向企业经营层汇报财务预算实施情况。
第八条 企业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审核各管理处预算中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部分;组织和监督职权范围内预算实施。
第九条 各管理处计划财务科具体负责审核、汇总管理处各部门预算草案,汇编管理处预算草案;组织和监督管理处预算实施;提出预算调整提议;定时向企业汇报财务预算实施情况。
第三章 预算内容
第十条 财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第十一条 企业实施“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体制。预算收入全部归企业全部。预算支出划分为企业预算支出和各管理处预算支出。
第十二条 预算收入包含:(1)车辆通行费收入;(2)其它业务收入(清障收入、广告位租赁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3)投资收益;(4)营业外收入。
第十三条 预算支出包含:
(1)公路养护支出(2)设施维护支出(3)公路防害及抢修支出(4)公路绿化支出(5)征收业务支出(6)管理费用支出(7)财务费用支出(8)归还融资本金(9)其它业务支出(10)营业外支出(11)对外投资(12)固定资产购置(13)基础建设及大修改造工程支出(14)其它支出等。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负责财务预算编制组织工作,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预算编制事宜。
第十五条 企业于每十二个月11月1日前向企业各部门、各管理处下达编制下十二个月度预算草案通知,提出编制预算草案标准和要求。
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布署预算草案编制事项,要求预算收支科目、报表格式、编报方法。
第十六条 企业各部门应依据预算草案编制标准和要求,并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具体部署预算编制工作。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统筹安排预算和各管理处预算组成。企业各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各管理处预算草案,并汇总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于每十二个月12月10日前送达计划财务部。
第十七条 各管理处依据企业通知和各部门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预算草案。
各管理处汇总预算草案,应该于每十二个月11月20日前报计划财务部及企业各部门。
第十八条 计划财务部审核、汇总企业各部门、各管理处预算草案,汇编企业预算草案。
第十九条 在汇编财务预算期间,各部门、各管理处发觉本级预算需更改时,应以书面形式在每十二个月12月15日前通知计划财务部。
第二十条 企业财务预算草案经总会计师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审议经过后提交企业董事会,经董事会审议经过后提交企业股东大会同意实施。
第二十一条 企业预算草案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为企业正式预算。计划财务部下发企业各部门、各管理处实施。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预算编制实施弹性标准。假如企业实际总收入超出预算总收入,成本费用可根据不高于收入增加率幅度进行对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 企业预算和各管理处预算,应该参考上十二个月预算实施情况和本年度收支估计进行编制。
第二十四条 根据要求必需列入预算收入,不得隐瞒、少列。支出预算根据企业确定定额、往年支出情况据实编制,不得将上年非正常支出作为编制预算依据。
第二十五条 企业财务预算根据实际养管经费5-7%统一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实施中自然灾难救灾开支及其它难以预见特殊开支。
第二十六条 财务预算上年结余,能够在下年用于上年未结转项目标支出;有余额,经企业同意,能够用于下年同意其它预算支出。
第五章 预算实施
第二十七条 财务预算由企业经营层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企业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处由计划财务科负责。
第二十八条 预算年度开始后,财务预算在股东大会未同意前,为了保障运行管理进行,企业能够先根据上十二个月同期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预算经股东大会同意后,根据同意预算实施。
第二十九条 企业预算支出关键分为正常经费和专题支出。正常经费是指企业按定额编制,定时拨付,各单位自主使用资金,关键包含人职员资、行管费、小修保养费、生产性用电、设施维修等。专题支出是指由企业统筹安排支出,关键包含专题工程、基建改造工程、资产购置和用于运行管理尤其支出。
第三十条 正常预算由企业计划财务部编制月度支出计划,经总会计师审核后,按月拨付各管理处。
第三十一条 专题支出由各部门、各管理处提出。各管理处专题支出需经企业分管部门审核。各部门需将本部门和各管理处专题支出报分管领导审核。各部门将审核后专题支出送计划财务部汇总,计划财务部依据财务预算方案对专题支出提出意见,报总会计师审核。总会计师将审核后支出报企业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重大支出项目根据企业相关要求实施。
第三十三条 计划财务部门应立即、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企业计划财务部门负责预算实施具体工作,关键任务是:
(一)研究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为运行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组织制订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制度和措施;
(三)依据年度支出预算和季度、月度用款计划,立即、合理地调度、拨付预算资金。
(四)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实体系,根据要求使用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升效率;
第三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门应该加强对预算拨款管理,根据同意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和进度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拨款。
第三十六条 企业各部门、各管理处应该加强对预算实施情况分析,提出增收节支提议。
第三十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该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不得截留或动用应该上缴预算收入;不得将不应该在预算内支出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不得私自扩大支出范围、提升开支标准,严格根据预算要求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第三十八条 预算外支出由各部门或各管理处提出申请,计划财务部依据申请编制预备费动用方案,经总会计师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后,报董事长审签。
第六章 预算调整
第三十九条 预算调整是指经股东大会同意企业预算,在实施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降低收入、支出部分变更。
第四十条 企业预算调整方案必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查和同意。
第四十一条 在预算实施中,弹性预算范围内和企业返还或给补助而引发预算收支改变,不属于预算调整。
第四十二条 预算调整由各部门、各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列明调整原因、项目、数额、方法及相关说明。计划财务部对要求追加预算支出、降低预算收入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依据预算调整申请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支出,必需根据企业批复预算科目和数额实施,不得挪用。接收企业返还或补助各管理处,应该根据企业要求用途使用款项,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第四十四条 不一样预算科目间资金调剂使用,虽不属于预算调整,但必需报经企业同意。
第七章 预算监督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企业预算进行监督。
第四十六条 计划财务部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验和考评,并汇总预算实施情况和检验情况向企业经营层汇报。
第四十七条 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应该接收计划财务部相关预算监督检验;根据要求,如实反应和提供相关预算资料;根据计划财务部提出检验意见进行整改。
第四十八条 各部门应该加强对各管理处预算实施监督,对各管理处于预算实施中违反企业预算管理措施行为,给予阻止和纠正。
各管理处应该加强对各基层单位预算实施监督;严格实施企业相关制度,并将预算实施结果立即上报。
第四十九条 企业审计部门依据《中国审计法》和企业相关要求,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实施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措施由企业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企业各部门、各管理处如违反预算管理措施,由企业责令纠正,并给该单位和负有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本措施自董事会同意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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