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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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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市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 绩效考评实施意见   为深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愈加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依据省政府《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础药品制度改革若干意见》《XX省乡村医生考评措施实施细则(试行)》和《XX省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体系,深入调动乡村医生负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主动性,不停提升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推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取得公共卫生服务同时改善乡村医生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可连续发展。 三、基础标准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告,接收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时考评和不定时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评制度,依据乡村医生负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评对象及考评内容 (一)考评对象: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经卫生局确定并负担辖区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乡村医生。 (二)考评内容:以乡村医生完成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关键考评内容。具体以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关键,帮助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居民基础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时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帮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立即发觉、登记并汇报辖区内发觉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定时进行随访,并进行必需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立即发觉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或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时接收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帮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动员28-42天婴儿监护人到乡镇卫生院或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定时接收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主动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需健康指导。 8.老年人保健。帮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原因调查和通常体格检验,提供必需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帮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村卫生所管理。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各项政策方法情况和各项卫生政策宣传工作。 11.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汇报。 12.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评方法和程序 (一)市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评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乡村医生考评工作,委员会设置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基妇股,具体负责对考评工作进行管理、落实和监督,并将考评工作情况审核汇总后进行上报。 (二)各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考评工作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负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乡村医生进行考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市卫生局在乡镇卫生院和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考评基础上,组织考评小组进行抽查复核,客观、正确评价乡村医生负担公共卫生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负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依据。 六、考评时间 (一)各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评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考评结果应在本乡镇(小区)和对应行政村公告。分别于每十二个月6月10日、12月10前将六个月和年底考评结果上报局基妇股。 (二)市卫生局每六个月随机抽查20%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六个月复核在6月20日前完成,下六个月考评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 七、考评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评依据《邵武市乡村医生基础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异,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基础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优异百分比标准上不超出10%,考评结果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 (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基础补助经费。负担基础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100元/人/月,即原有乡村医生政府津贴补助,实施按月发放。 2、绩效考评补助。 ⑴绩效考评补助经费从基础公共卫生服务专题经费中列支,即以行政村服务人口数为单位(参考新农合参保人口数),从人均15元基础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3元用于对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⑵绩效考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所在行政村服务人口数×3元。 ⑶乡村医生考评得分=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考评得分×抽查复核率;抽查复核率=复核总得分之和÷被复核乡村医生原考评总分之和×100%。 ⑷每个乡村医生绩效考评补助经费=该乡村医生绩效考评得分百分比×(绩效考评补助经费/行政村乡医人数) 考评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全额给绩效考评补助经费;基础合格,按70%给经费补助;不合格,扣减全部绩效考评补助经费。 ⑸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除扣减当年绩效考评补助经费外,同时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理。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卫生局负责制订具体考评实施意见和考评细则,负责对考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各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具体考评工作。市卫生局依据各单位对乡村医生考评结果和抽查复核结果按时发放乡村医生津贴补助。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各单位要做到考评公正公开,规范运作,考评资料档案齐全,按时完成考评工作并上报考评结果。 附件1、XX市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2、XX市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记录表       附件1 XX市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项 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方法 考评统计 得分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5分) 1.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意义,帮助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入户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建档率达30%以上。 10分 未开展建档工作不得分,建档率每下降1%扣2分。     2.依据复诊信息立即补充统计,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 2分 抽查20份健康档案,未立即更新信息资料,1份扣0.5分,扣完为止     3.配合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居民参与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 1分 未配合开展工作不得分,工作不力酌情扣分。     4.档案保管合适,分类管理,应用方便。 2分 档案缺1份不得分,未分类管理扣1分。     二、健康教育(6分) 1.发放印刷资料,包含健康教育折页、处方、手册等,不少于12种。 2分 查阅资料,少一个扣0.5分,扣为为止。     2.最少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一块,宣传内容每三个月最少更新一次。 2分 无宣传栏不得分,内容更新少一次扣0.5分。     3.每两月举行一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或知识讲座。 1分 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4、健康教育资料完整。 1分 查阅资料,资料不完整酌情扣分。     三、预防接种(7分) 1.立即掌握辖区出生人口信息,立即发觉流感人口中儿童,进行登记,并报送乡镇卫生院或小区卫生服务中心。 2分 无常住或流感人口中儿童登记花名册不得分,信息未立即报送酌情扣分。     2.立即搜集、传达预防接种信息,帮助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适龄儿童接收预防接种。立即汇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2分 未帮助通知适龄儿童接收预防接种一次扣1分,发觉一次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立即汇报扣1分。     3.按时参与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例会等。 2分 缺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     4.帮助开展入学、入托查验证及补种工作。 1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     四、传染病汇报和处理(8分) 1.熟悉传染病汇报规范,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汇报。法定传染病立即汇报率达100%。 3分 无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本扣1分,发觉一次法定传染病未立即汇报不得分。     2.参与、配合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关键传染病个案调查。 2分 不参与、不配合不得分。     3.帮助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相关工作。 1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     4.帮助进行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相关公共卫生数据搜集,按时上报相关信息报表。 2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信息迟报一次扣0.5分。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10分) 1.熟悉、掌握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知识(关键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防病知识),接收居民咨询;实施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测量血压率达50%以上。 3分 现场提问,对相关知识不熟悉酌情扣分。查门诊日志,抽查20名35岁以上患者首诊病人测血压情况,每下降1%扣0.5分。     2.配合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居民参与慢性病筛查等。 1分 不配合开展工作不得分。     3.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开展每十二个月4次定时随访,问询病情,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 4分 分别抽查10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统计,核查是否每十二个月4次以上随访统计,发觉一例未按要求进行随访扣1分,统计不完一例扣0.5分。     4、建立本村高血压、糖尿病患病基础情况登记本,档案管理资料齐全。 2分 查阅资料,少一项登记扣1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酌情扣分。     六、孕产期保健 (8分) 1.建立本村孕产妇信息登记本,立即发觉孕妇,配合乡镇卫生院或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4分 未建立本村孕产妇信息登记本,不能掌握孕妇人员情况不得分。不帮助开展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工作酌情扣分。     2.做好孕早期随访,主动宣传孕产期保健基础知识,指导、动员孕妇按时产前检验。动员孕产妇进行住院分娩。 1分 工作开展不力酌情扣分。     3.帮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性保健、避孕等方面指导。 2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工作开展不力酌情扣分。     4、孕产妇档案管理资料齐全。 1分 查阅资料,资料不完整酌情扣分。     七、儿童保健 (8分) 1.立即掌握辖区新生儿信息,配合乡镇卫生院或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儿童保健手册。 2分 不能立即掌握本村新生儿信息不得分,未帮助开展建卡工作酌情扣分     2.帮助开展新生儿访视及生长发育监测。 2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     3.主动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帮助开展儿童系统管理。 2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     4、儿童档案管理资料齐全 2分 资料不完整酌情扣分。     八、老年人保健(6分) 1.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对本村65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建卡。 3分 对本村65岁以上老人未登记建卡不得分。     2.通知辖区内65岁以老人到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体检。 1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     3.帮助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给健康咨询指导、随访和干预。 2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资料不完整酌情扣分。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7分) 1.掌握本村重性精神病人信息,帮助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登记建卡工作。 3分 不能掌握本村重性精神病人信息不得分,未未帮助开展建卡工作酌情不得分。     2.帮助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督导患者服药,激励和帮助病人进行生活功效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 2分 未开展不得分,随访统计不完整酌情扣分。     3.帮助做好危重情况紧急处理及转诊。 2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     十、村卫生所管理(10分) 1、上岗乡村医生明确岗位职责,含有专业资质。 1分 发觉一人未经执业注册或在非执业注册地上岗不得分。     2.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基础公共卫生服及相关制度及乡村医生职责上墙。 1分 实地查看,少一项扣0.5分,有制度未上墙酌情扣分。     3、有完整门诊日志、相关工作统计,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2分 无门诊日志不得分,门诊日志不完整、处方书写不规范酌情扣分。     4、配置和使用国家基础药品,不滥用抗生素、激素。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不超出20%,药房达成规范化要求。 2分 随机抽查20张处方,每超出5%扣1分。     5、参与新农合宣传发动、筹资等,配合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公告。 1分 实地查看,问询村民,开展不好酌情扣分。     6、按时参与卫生局及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业务培训。 1分 查阅资料,缺一次扣0.5分。     7、完成上级交办其它指令性任务,立即统计、汇总,上报卫生信息。 2分 未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分,卫生信息漏报、迟报一次扣1分。     十一、重大公共卫生(5分) 1、帮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分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工作开展不力酌情扣分。     2、对领取叶酸妇女造册登记,做好叶酸发放、随访、指导服药工作,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2分 未开展叶酸增补工作不得分,对领取叶酸妇女无登记造册扣1分,信息未按时上报一次扣1分,资料不完整酌情扣分。     3、帮助开展低保妇女无偿妇科病检验工作,立即通知本村低保妇女参与妇科病普查。 1 未帮助开展工作不得分。     十二、居民满意度评价(10分) 居民对该乡村医生提供基础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可及性满意程度,满意度大于70%。 10分 随机问卷调查10人,满意度每下降10%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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