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宿舍管理要求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齐、健康、文明、友好学生宿舍环境,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学生住宿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要求。本要求适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1、学校总务四处依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验。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含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
2、员有权根据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验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配合和支持。3、各学生宿舍设置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机构,关键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二、宿舍住宿制度1、学生宿舍根据统一安排标准,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立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3)学生应服从学校住宿安排,在指定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4)每位学生只许可使用
3、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需在学校要求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赔偿。假如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组员均摊;对拒不赔偿,不予办理退宿
4、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从军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通知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学生复课时须持相关部门证实,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通知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并取得家长同意,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签字,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处退还钥匙,再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立
5、即汇报宿舍服管理员由总务处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要求支付费用。遗失钥匙如不汇报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负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平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球,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等影响她人学习、休息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和态度报学校相关部门给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多种物品、泼倒茶水等,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严禁存放多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相关条例给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
6、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珍贵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立即将多出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她人。最终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觉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快速汇报宿舍管理员。宿舍内发觉推销员应立即汇报宿舍管理员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各项家俱、设施、设备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立即汇报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请相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觉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俱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
7、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依据相关要求,学生宿舍实施宿舍管理员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早晨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严禁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舍管理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进者,视情节轻重给一定处罚。男宾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通常不予会客,超出会客要求时间,宿舍管理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2:00至次日6:00关闭宿舍大门。22:00以后进出宿舍楼学生必需出示证件并予登记,宿舍管理员要对相关情
8、况进行汇总,每个月一次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学生政教处和班主任要加强对22:00以后未归学生教育管理。 4、宿舍管理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标准,发觉可疑情况应立即汇报,妥善处理,并做好统计。凡因实施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验制度 1、主动提倡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番值日自觉保持整齐,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天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张贴于室内。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成,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
9、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严禁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严禁在窗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依据宿舍管理要求视情节轻重,给必需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严禁在宿舍楼内喂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疗,按指定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总务处每七天一次会同值周组及学服会学生对宿舍卫生进行例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立即公布,汇总后通告班主任及主管部门并统计在册,作为操行评定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验一次为差,给口头警告。卫生检验二次为差者,给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班级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验
10、三次为差者,给红牌警告,由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立案,取消其该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验累计有三次为差,给口头警告。卫生检验累计四次为差,给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班级。累计卫生检验五次为差,给红牌警告,由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立案,取消全宿舍组员本年一切优异称号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去本年黄牌警告。如本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去本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础照明用电。 2、学生宿舍实施定时打水制度。 3、加
11、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汇报宿舍管理人员,相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严禁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依据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处分。 6、严格实施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省用水、用电和安全用水、用电管理措施。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轻易引发安全隐患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总务处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要求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
12、章电器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要求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要求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班级,由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立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将违纪统计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要求引发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依据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发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和保留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觉,通报所在班级和教务处,取消本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因为违反要求而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人将负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学生在学校要求学制学习期满后全部必需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要求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需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不然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要求解释权归榜罗中学。 八、本要求自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起实施。通渭县榜罗中学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